《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7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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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oxygen plant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677-2011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4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77-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3.0.14、9.1.1、11.1.1、13.8.1、14.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2月18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学习了有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的经验,对规范条文反复讨论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和材料进场,原料空气压缩设备,空气预冷、净化设备,空气分离设备,产品压缩系统设备,低温液体储备系统,稀有气体提取设备,常温吸附空气分离设备,设备试运转,安全环保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管理,由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469号,邮政编码:201999,E-mail: office@13shmcc.cn,传真:021-566001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宝钢监督站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郑永恒 宋建伯 王振智 孙兴利 高丽华 葛明伟 武丽 周学民 张银锋 梁晓忠 马永春 邵伟征 周化来 白力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 杨湧源 李永康 马大方 叶必楠 傅强 吴景刚 夏乃木 史湘林 邓文 张志义 赵聪 鲁福利 颜钰

1 总则


1.0.1 为加强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规范施工过程,统一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和常温吸附法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对安装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 cryogenic air separation unit
   以空气为原料,经过滤、加压、预冷、净化、膨胀制冷后,采用深冷精馏技术把空气分离成氧、氮、氩及其他稀有气体的成套设备。


2.0.2 常温吸附法空气分离设备 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
   以空气为原料,在常温状态下,采用变压吸附法把空气分离成氧气或氮气的成套设备。


2.0.3 空气压缩机组 air compressor unit
  从入口过滤器吸入常温常压的原料空气,经压缩机压缩后,产生压缩空气的装置。由入口过滤器、入口消音器、排放消音器、驱动装置、压缩机、级间管道、冷却系统(冷却器等)、润滑系统、仪表空气系统等组成。


2.0.4 空气增压机组 booster air compressor unit

  将经原料空气压缩机组加压预冷净化后的部分工艺空气继续压缩至所需压力的装置。


2.0.5 循环氮压机组 circle nitrogen compressor unit
  将经换热器复热后的下塔顶部的气态氮压缩成高压氮气的压缩设备,使压缩后的高压氮气进入高压换热器液化后再循环进入精馏塔精馏。


2.0.6 空气预冷装置 air pre-cooling equipment
   通过空冷塔、水冷塔、冷却水泵、冷冻水泵、冷冻机组等设备,降低空气压缩机出口压缩空气的温度和含水量,清洗吸收压缩空气中的机械杂质、可溶于水的化学杂质的装置。


2.0.7 空冷塔 air cooling tower
  利用常温水和较低温度的水来冷却和清洗压缩空气的设备。


2.0.8 水冷塔 water chiller tower
   利用空气分离设备中排出不含水量的干燥污氮与水在塔内进行充分接触吸湿,以降低冷却水温度的设备。


2.0.9 分子筛吸附器 air purity equipment
   指低温法空气分离中,将预冷后的空气通过分子筛吸附,去除空气中的水分、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和乙炔等潜在有害的碳氢化合物的装置。


2.0.10 吸附塔 adsorber tower
   指常温吸附法空气分离中,通过分子筛变压吸附将空气分离提取氧、氮的设备。


2.0.11 整体冷箱设备 cold box unit
   集冷箱壳体、内部容器、设备及管道为一体的整体设备。


2.0.12 膨胀机 expander
   利用压缩气体膨胀降压时对外做功使气体温度降低的原理以获得冷量的设备。


2.0.13 主换热器 main heat exchanger
   空气分离设备中用来回收产品气体的冷量进行正流空气和返流气体热交换的设备。


2.0.14 下塔 lower column
   在双级精馏中对空气进行一次精馏的塔,也称压力塔。


2.0.15 上塔 upper column
   在双级精馏中对空气进行二次精馏的塔,也称低压塔。


2.0.16 管道预制 prefabrication of piping
   管道在安装之前,依据单线图,对一些管线的部分管段进行加工焊接。


2.0.17 铝/不锈钢转换接头 Al/SS transition joint

   用于铝和不锈钢材质的管道之间的焊接接头。


2.0.18 仪表管 instrument piping
   主要用于采集压力、压差、温度、液位、流量等数据,并进行检测、控制、分析等管路的总称。


2.0.19 膨胀珍珠岩 expanded perlite
   一种导热系数低、堆积密度小的高效保温绝热材料,用于冷箱、绝热套管、低温液体罐等低温设备的填充材料,俗称珠光砂。


2.0.20 氧气压缩机组 oxygen compressor unit
   将空气分离出的低压氧气压缩至用户所需压力的设备。由驱动装置、压缩机、级间管道、冷却系统(冷却器等)、润滑系统、启动氮气系统、仪表空气系统等组成。


2.0.21 氮气压缩机组 nitrogen compressor unit
   将空气分离出的低压氮气压缩至用户所需压力的设备。由驱动装置、压缩机、级间管道、冷却系统(冷却器等)、润滑系统、仪表空气系统等组成。


2.0.22 低温液体储备系统 cryogenic liquid storage system

   用于液氧、液氮、液氩等低温液态产品储存的装置,包括低温液体储罐、液体泵、蒸发器等设备。


2.0.23 低温真空管道 cryogenic vacuum-insulated piping
   采用双层不锈钢金属管,夹层中添加专用多层绝热复合材料并保持高真空状态,内层管道用于输送液氧、液氮、液氩等低温液体,现场连接方式主要为法兰式和焊接式,


2.0.24 稀有气体提取设备 rare gas recovery equipment
   用于提取氪、氙、氖、氦等气体产品的设备。


2.0.25 裸冷 cold test
   在冷箱内尚未填充保冷材料的情况下进行的开车冷冻试验,对空分设备进行低温考核,目的在于检验空分设备、管道及阀门的安装质量和在低温状态下冷变形情况及补偿能力。

3 基本规定


3.0.1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和相应级别压力管道安装资格。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0.2 施工图纸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3.0.3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3.0.4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中从事施焊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的范围内施焊


3.0.5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序之间应交接检验,并应形成记录;本专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应形成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6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中设备的二次灌浆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记录。


3.0.7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宜按表3.0.7的规定执行。单位工程可按工艺系统划分为空气预处理系统安装工程、空气分离系统安装工程、产品气体压缩系统安装工程、低温液体储备系统安装工程、稀有气体提取安装工程。


表3.0.7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原料空气压缩
  设备安装

活塞式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透平式压缩机(底座、下机壳、转子、上机壳、增速机、驱动装置)、空气增压机、循环氮压机、附属设备(级间管道、入口过滤器、  润滑系统、冷却器、消音器)

2

空气预冷、净化
  设备安装

空冷塔、水冷塔、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冷冻机、分子筛吸附器设备、再生加热器设备、蓄热器、真空泵

3

空气分离设备安装

整体冷箱设备、冷箱工艺钢结构、塔器设备(上塔、下塔、冷凝蒸发器、粗氩塔、精氩塔、过冷器、板式换热器)、阀门设备、膨胀机设备、低温液体泵、冷箱管道预制(氧气管道、液氧管道、氮气管道、液氮管道、氩气管道、液氩管道、空气管道、液空管道)、冷箱管道安装(氧气管道、液氧管道、氮气管道、液氮管道、氩气管道、液氩管道、空气管道、液空管道)、试压、吹扫、膨胀珍珠岩充填

4

产品气体压缩
  设备安装

氧气压缩机(底座、下机壳、转子、上机壳、增速机、驱动装置)、氮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驱动装置)、附属设备(级间管道、润滑系统、冷却器、消音器)

5

低温液体储备
  系统安装

整体安装的低温液体储罐、大型低温常压平底液体储罐(内罐、外罐)、大型低温粉末绝热组合储罐(内罐、外罐)、蒸发器、真空管、液体泵

6

稀有气体提取
  设备安装

氪氙提取设备、氦氖提取设备、管道安装

7

常温吸附空气分离
  设备安装

空气压缩机、罗茨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罗茨真空泵、水环式真空泵、吸附塔、氧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附属设备


3.0.8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控项目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要求;
  2 一般项目检验中机械设备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工艺钢结构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标准,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 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完整。


3.0.9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记录应完整;
  3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3.0.10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4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3.0.11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螺栓、螺母与垫圈应按设计配置齐全,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或与螺母齐平,外露螺纹应无损伤,螺栓拧入方向除构造原因外应一致;
   2 密封状况应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 管道敷设应合理,排列应整齐美观;
   4 隔声与绝热材料敷设层厚均匀,绑扎牢固,表面较平整;
   5 油漆涂层应均匀,应无漏涂、脱皮、明显皱皮和气泡,色泽应基本一致;
   6 走台、梯子、栏杆应固定牢固,应无明显外观缺陷;
   7 焊缝的焊波应较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理干净;
   8 切口处应无熔渣;
   9 设备应无缺损,裸露加工面应保护良好;
   10 施工现场应管理有序,设备周围应无施工杂物;
   11 本条第1款~第10款各项随机抽查不应少于10处。


3.0.12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
   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迸行;
   4 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


3.0.13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或返工,并应重新进行验收。


3.0.14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经处理和返工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3.0.15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按下列程序组织进行:
   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

4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


4.1 一般规定


4.1.1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的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4.1.2 空分制氧主要设备基础应做沉降观测,并应形成沉降记录。


4.2 设备基础


Ⅰ 主控项目


4.2.1 设备基础强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


4.2.2 分馏塔的抗冻抗渗基础应具有检验合格记录,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12,抗冻等级不应小于F100。当采用膨胀珍珠岩混凝土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7.5MPa,导热系数不应大于836J/(m·h·℃),并不应有裂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


4.2.3 分馏塔的基础采用通风管自然通风形式时,通风管的排列位置、尺寸、标高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


4.2.4 分馏塔的基础采用电加热形式加温时,电加热设施的布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


4.2.5 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并依据测量控制网绘制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布置图,按布置图设置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并应测量投点。主体设备应埋设永久中心标板和标高基准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成果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2.6 设备基础轴线位置、标高、尺寸和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查记录。


4.2.7 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和螺母应保护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地脚螺栓


Ⅰ 主控项目


4.3.1 地脚螺栓的材质、规格和紧固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少于4个。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尺量,检查紧固记录,力矩扳手,锤击螺母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3.2 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适量油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 预留孔地脚螺栓应安设垂直,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且不应碰孔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 垫板


Ⅰ 主控项目


4.4.1 座浆法设置垫板,座浆混凝土48h的强度应达到基础混凝土的设计强度。
   检查数量:逐批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座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4.4.2 设备垫板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塞尺检查、轻击垫板。


4.4.3 研磨法放置垫板的混凝土基础表面应凿平,混凝土表面与垫板的接触点应分布均匀。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5 设备和材料进场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安装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


5.1.2 设备搬运和吊装时,吊装点应在设备或包装箱的标识位置,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应因搬运和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5.1.3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应形成检验记录,设备开箱后应注意保护,并应及时进行安装。


5.1.4 原材料进入现场,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应采取防损伤措施。


5.2 设备


5.2.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2.2 空分设备的铜制件不得接触氨气,铝制件不得接触碱液,充氮气保护的设备在保管期间应维持一定的正压,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3 材质为不锈钢、铝合金的空分设备、材料,在储存期间不应与碳素钢直接接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 原材料


Ⅰ 主控项目


5.3.1 原材料、标准件等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性能,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全数检查。实物抽查1%,且不少于5件。设计技术文件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有复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及验收记录,外观检查或实测。


5.3.2 吸附剂和绝热材料应保持干燥,不得混有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3 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5.3.4 用于氩弧焊焊接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氩》GB/T 4842的有关规定,且氩气纯度不应低于99.99%。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3.5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焊条、焊剂、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焊条烘焙记录。


5.3.6 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6 原料空气压缩设备


6.1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安装


6.1.1 整体出厂的压缩机安装时,设备的清洗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体出厂的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应对活塞、连杆、气阀和填料进行清洗和检查,气阀、填料和其他密封件不得采用蒸汽清洗;
   2 保护主机和附属设备的防锈油在安装前应清洗洁净,并应除尽清洗剂和水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2 整体出厂的压缩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整体出厂的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或平尺、内径千分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2.0

拉钢丝线、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6.1.3 联轴器装配后,联轴器两端面间隙值、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百分表、塞尺、千分尺测量或激光对中仪。


6.1.4 解体出厂的空气压缩机安装前,设备的拆卸和清洗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特殊要求时,应拆卸活塞、连杆、气阀和填料,并应将设备表面和拆下的零、部件清洗干净。气阀、填料和其他密封件不得采用蒸汽清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5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机身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按表6.1.5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表6.1.5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机身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05/1000

3

标高

±0.5

用水准仪或平尺、内径千分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2.0

拉钢丝线、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6.1.6 曲轴的堵油螺塞和平衡块的锁紧装置应紧固;轴瓦钢壳轴承合金层粘合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轻击、着色法检查。


6.1.7 轴瓦与主轴颈之间的径向和轴向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件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压铅法、用塞尺测量。


6.1.8 对开式厚壁轴瓦的下瓦与轴颈的接触弧面夹角不应小于90°,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接触弧面面积的70%;四开式轴瓦的下瓦侧瓦与轴颈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每块瓦面积的7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着色法检查。


6.1.9 薄壁瓦的轴瓦外圆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其接触弧面的面积不应小于瓦背面积的85%;当轴瓦外圆直径大于200mm时,其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瓦背面积的70%,且接触应均匀;薄壁瓦的组装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瓦面的合金层不宜刮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着色法、塞尺检查。


6.1.10 曲轴安装的水平度偏差应在曲轴每转90°的位置上,用水平仪在主轴颈上测量,曲轴安装的水平度偏差、曲柄轴线对滑道轴线的垂直度偏差、各曲柄之间上下左右四个位置的距离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


表6.1.10 曲轴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曲轴安装水平度

0.1/1000

曲轴每转90°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曲轴轴线对滑道轴线
  垂直度

0.1/1000

挂钢丝线、用摇臂和内径千分尺测量

3

各曲柄之间上下左右四个位置的距离允许误差

0.1L/1000

用内径千分尺或百分表测量

                          注:L为活塞行程。


6.1.11 连杆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厚壁的连杆大头瓦与曲柄轴颈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大头瓦面积的70%;薄壁的连杆大头瓦不宜刮研,其连杆小头轴套与十字销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小头轴套面积的70%;
   2 连杆大、小头轴瓦与曲柄轴颈、十字销的径向间隙、轴向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连杆螺栓的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着色法检查、用塞尺测量、力矩扳手。


6.1.12 十字头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十字头滑履与滑道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滑履面积的60%;
   2 十字头滑履与滑道间的间隙在行程的各位置上,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对称平衡型压缩机的十字头组装时,应按制造厂所作的标记进行,活塞杆轴线与滑道轴线应重合;
   4 十字头销的连接螺栓和锁紧装置,均应拧紧和锁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着色法检查。


6.1.13 卧式气缸倾斜方向应与滑道倾斜方向一致。在调整气缸轴线时,不得在气缸与中体连接处端面加放垫片。气缸水平度、气缸轴线对滑道轴线同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1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13的规定。


表6.1.13 气缸水平度、气缸轴线对滑道轴线同轴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气缸直径
  ≤100

径向位移

0.05

用内径千分尺、百分表、塞尺测量

2

整体倾斜

0.02

3

气缸直径>100且≤300

径向位移

0.07

4

整体倾斜

0.02

5

气缸直径300~500

径向位移

0.10

6

整体倾斜

0.04

7

气缸直径500~1000

径向位移

0.15

8

整体倾斜

0.06

9

气缸直径>1000

径向位移

0.20

10

整体倾斜

0.08

11

气缸水平度

≤ 0.05/1000

用水平仪测量


6.1.14 立式气缸安装时,活塞在气缸内四周的间隙应均匀,其最大与最小间隙之差不应大于活塞与气缸间平均间隙的1/2,气缸的水平度、气缸轴线对滑道轴线同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1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塞尺检查,应符合本规范表6.1.13的规定。


6.1.15 活塞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活塞杆与活塞、活塞杆与十字头应连接牢固,并应锁紧;
   2 相邻活塞环开口的位置应互相均匀错开,并应避开气缸的阀门孔;
   3 活塞与气缸镜面之间的间隙和活塞在气缸内的内、外止点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角度尺、钢尺测量。


6.1.16 刮油器中的刮油环、挡油环的刃口应保持完整,不得有碰伤,刮油环的刃口应朝向来油方向。刮油器与活塞杆的接触面积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该组环理论面积的70%,且接触应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着色法检查。


6.1.17 填料函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填料环间接触面、填料环与填料盒端面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端面理论面积的70%;
   2 填料环与活塞杆的接触面积应符合设计技木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该组环理论面积的70%,且接触应均匀;
   3 填料压盖的锁紧装置应锁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着色法测量、用塞尺测量。


6.1.18 气阀组装时,各气阀弹簧的自由长度应一致,阀片和弹簧应无卡阻和歪斜,阀片升程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板尺测量。


6.1.19 盘车装置可在曲轴就位后组装,并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应调整操作手柄的各个位置,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盘动手柄检查、观察检查。


6.2  螺杆式压缩机安装


6.2.1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装前,主机和附属设备的防锈油封应清洗洁净,工作腔内不得有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2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05/1000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或平尺、内径千分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2.0

拉钢丝线、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6.2.3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6.3 透平式压缩机安装


6.3.1 透平式压缩机的各零件、部件应清洗洁净,带调整垫结构的组件拆洗时,应做好标记,并不得互换组别或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2 机组底座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 机组底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5/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6.3.3 压缩机底座上的导向键与机体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并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百分表、游标卡尺测量。


6.3.4 单轴型压缩机组的增速机和整体齿轮型压缩机的齿轮箱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瓦与轴颈的径向间隙、轴向间隙、接触长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齿轮轴组间的中心距、平行度、齿侧间隙、齿顶间隙和齿面接触面积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内径千分尺、着色法、压铅法测量。


6.3.5 压缩机和齿轮箱(增速机)的底面应与底座紧密贴合,连接螺栓、滑动键的间隙及膨胀方向,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仵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测量。


6.3.6 压缩机齿轮箱(增速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表6.3.6 齿轮箱(增速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4/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4/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6.3.7 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表6.3.7 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0/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6.3.8 压缩机轴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瓦背与轴承座孔应紧密均匀贴合,厚壁瓦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50%;可倾瓦、薄壁瓦、球面瓦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75%;径向轴承轴瓦与轴颈的径向接触应均匀,轴向接触长度不应小于80%;推力轴承与推力盘应均匀接触,接触面积不应小于75%;
   2 轴瓦与轴承座和轴承盖之间的过盈量、轴承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可倾瓦轴承装配后瓦块能自由摆动,不得有卡涩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涂色法检查,用塞尺测量。


6.3.9 单轴型压缩机的转子主轴颈与浮环密封配合处轴径的间隙、叶轮外圆和叶轮进口处的端面跳动和径向跳动、推力盘的端面跳动、平衡盘的径向跳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百分表测量。


6.3.10 整体齿轮型压缩机的转子叶轮与蜗壳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直尺、塞尺测量。


6.3.11 轴流式压缩机的调节缸位移、静叶角度值、转子跳动值、动叶和静叶的叶顶间隙值、转子与机壳端面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塞尺、外径千分尺、百分表测量。


6.3.12 迷宫密封各密封片应无裂纹、卷曲等缺陷,镶装应牢固,安装方向应正确;轴端密封、叶轮进口处密封、平衡盘密封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着色法、塞尺测量。


6.3.13 机械密封各零件不应有损伤、变形,密封面不应有裂纹、擦痕等缺陷;密封系统应保持清洁,动环及静环的密封面应无灰尘和异物;密封环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01mm,端面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0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


6.3.14 机壳闭合时,机壳内各腔道应清洁、无异物;结合面应清洁,并应无破损;耐高温橡胶密封条应无漏设,密封剂应涂抹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5 机壳连接螺栓的螺纹部位应涂防咬合剂,螺栓的紧固力矩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紧固记录。


6.3.16 汽轮机的汽缸与座架接触面应紧密贴合,接触面积应达75%以上,自由状态下两面之间用0.04mm塞尺检查不得塞入;连接螺栓与螺孔的相对位置、座架与螺帽间的自由间隙,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


6.3.17 汽轮机各部位的滑销位置及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


6.3.18 汽轮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8的规定。


表6.3.18 汽轮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4/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5/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钢线、用卷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6

转子水平度

0.02/1000

用水平仪测量

7

转子与气缸中心线的重合度

0.03

用塞尺测量


6.3.19 汽轮机的径向轴承和推力轴承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3.8条的规定。


6.3.20 汽轮机的汽缸剖分面接触应严密,在自由状态下的间隙不应大于0.05mm,每隔一个螺栓拧紧后不应有间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测量。


6.3.21 汽轮机的转子装入汽缸前,隔板、静叶片、通道、汽封等应清洗干净,疏水口应畅通;转子就位后,转子与缸内部件的相对位置及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钢尺测量。


6.3.22 汽缸闭合时机壳内部应清洁无异物;汽缸闭合后盘动转子,内部应无异常音响和摩擦及卡涩现象,转动应灵活,螺栓的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23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2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23的规定。

表6.3.23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0/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0/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6.3.24 内置式冷却器安装前应清洗干净;底座上表面水平度不应大于0.25/1000;上下盖之间的密封应严密,螺栓的紧固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平仪测量。


6.3.25 电机与齿轮箱(增速机)间的联轴器端面间隙,应按电机的实际磁力中心线调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塞尺测量。


6.3.26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6.4 空气增压机、循环氮压机安装


6.4.1 空气增压机设备清洗和检查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2 空气增压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空气增压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或平尺、内径千分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2.0

拉钢丝线、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6.4.3 空气增压机驱动装置底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6.4.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4.3的规定。


表6.4.3 驱动装置底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05/1000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或平尺、内径千分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1.0

拉钢丝线、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1.0


6.4.4 空气增压机驱动装置为电机驱动时,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6.3.23条的规定。


6.4.5 空气增压机驱动装置为汽轮机驱动时,其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3.16条~第6.3.22条的规定。


6.4.6 空气增压机电机转子中心线与磁力中心线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塞尺测量。


6.4.7 空气增压机齿轮接触面、齿顶、齿侧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压铅、着色法检查。


6.4.8 空气增压机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6.4.9 循环氮压机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


6.5 附属设备安装


6.5.1 入口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风室的焊接应采用密封焊,焊缝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三级焊缝的有关规定;
   2 高效过滤筒安装前过滤器内部应保持清洁;
   3 过滤器平台、栏杆、爬梯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4 过滤筒、过滤网的连接螺栓应紧固牢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水准仪、焊接检验尺测量。


6.5.2 入口消音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音器安装前应对消音板锚固钉牢固程度进行检查;
   2 消音板与外壳连接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3 消音器的清洁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手锤敲击、用力矩扳手检查。


6.5.3 排放消音器的消音板支架应安装牢固;管道上排放孔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4 采用氮气密封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的冷却器,应保持气封的压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5 冷却器的滑动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滑动支座上的开孔位置、形状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地脚螺栓与相应的长圆孔两端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滑动支廑的螺母与支座板面间应留有1mm左右的间隙,并应安装锁紧螺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


6.5.6 带弹簧支座的冷却器,弹簧支座调整高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冷却器密封环的厚度应符合密封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角度尺测量。


6.5.7 冷却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5.7的规定。


表6.5.7 冷却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水平度(卧式)

1/1000

用平尺、水准仪、水平仪检查

2

垂直度(立式)

H/1000

挂线锤、用钢尺检查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钢线检查、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注:H为立式冷却器高度。


6.5.8 淋水式冷却器排管的水平度和排管立面的铅垂度,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均不应超过1.0/100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线锤、钢尺测量。


6.5.9 与设备连接的管道安装前,应将设备内部及管道清洁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10 管道与设备连接的配对法兰在自由状态下,应与设备法兰平行且同心,其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伴的规定;无规定时,平行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1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5.10的规定。


表6.5.10 法兰平行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管径<400mm

1/1000

用塞尺、游标卡尺检查

2

管径≥400mm

0.5/1000


6.5.11 机体管道的焊接、安装、试压、吹扫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百分表、钢尺、内径千分尺测量。


6.5.12 润滑管道的安装、清洗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油样污染度报告。


6.5.13 空气压缩机、空气增压机等设备试车完成后应进行隔音罩的安装,隔音罩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


.

7 空气预冷、净化设备


7.1 空冷塔、水冷塔设备


7.1.1 空冷塔、水冷塔的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 空冷塔、水冷塔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

1.0/1000且不应大于1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标高

±10.0

用水准仪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用经纬仪、卷尺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7.1.2 空冷塔、水冷塔填料充填前,与空冷塔相连的管道压力试验、吹扫应合格,空冷塔内应清理干净,填料支承板、盖板、水分布器连接应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1.3 填料的规格、型号、填充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填料表面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1.4 空冷塔、水冷塔的绝热保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


7.2 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


7.2.1 泵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泵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10.0

用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用卷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7.2.2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7.3 冷冻机设备


7.3.1 冷冻机组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冷冻机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1.0/1000

用水平仪、水准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1.0/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5.0

用卷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5.0


7.3.2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7.4 分子筛吸附器设备


7.4.1 吸附器的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表7.4.1 吸附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立式)

1.0/1000且≤ 1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水平度(卧式)

1/1000

用水平仪检查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7.4.2 吸附剂的填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类吸附剂填充高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在每种型号的填料填充完后,其表面应平整;
   3 卧式吸附器内部筛网应平整,筛网与容器壁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


7.4.3 吸附器的隔音保温应符合本规范第7.1.4条的规定。


7.5 再生加热器


7.5.1 再生加热器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5.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的规定。


表7.5.1 再生加热器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水平度(卧式)

1.0/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垂直度(立式)

1.0/1000

吊线锤、用钢尺检查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钢线检查、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7.5.2 蒸汽再生加热器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做压力试验;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蒸汽通道应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停压30min,检查压力无下降,无渗漏为合格;
   2 水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有防冻措施;
   3 污氮通道应做气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并应保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停压30min,检查压力无下降,无泄漏为合格;
   4 气压试验介质应为干燥无油空气或氮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压力试验记录。

7.6 蓄热器


7.6.1 蓄热器的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6.1的规定。


表7.6.1 蓄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

1.0/1000且不应大于1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标高

±10.0

用水准仪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用经纬仪、卷尺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7.6.2 蓄热器填料的规格、型号、填充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

.

8 空气分离设备


8.1 整体冷箱设备


Ⅰ 主控项目


8.1.1 整体冷箱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
   1 试验用气源应为无油、干燥、洁净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当采用氮气时应采取防窒息措施;
   2 冷箱安全阀应处于工作状态;
   3 应按不同的压力等级分别进行试压及检漏,气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各系统工作压力;
   4 各主要设备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允许压力降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 气密性试验允许压力降

项次

系统压力(MPa,表压)

保压时间(h)

允许压力降(MPa,表压)

1

5<P≤10

1.0

0.20

2

2.5<P≤5

1.0

0.10

3

1.2<P≤2.5

1.0

0.075

4

0.6<P≤1.2

2.0

0.05

5

0.06<P≤0.6

4.0

0.02

6

P≤0.06

8.0

0.01

                      注:P为系统压力。


   5 压力降应按下式计算:


           (8.1.1)      

式中:△P——压力降(MPa);
    P1——起始绝对压力(MPa);
    T1——起始热力学温度(K);
    P2——终点绝对压力(MPa);
    T2——终点热力学温度(K)。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压力试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8.1.2 整体冷箱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表8.1.2 整体冷箱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基板

纵向水平度

0.5/1000

用水平仪检查

横向水平度

0.5/1000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纵向中心线

5.0

挂线用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5.0

2

整体冷
  箱设备

垂直度

1.0/1000且
  不应大于20.0

用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5.0
  -8.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纵向中心线

5.0

用经纬仪或
  挂线用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5.0


8.2 冷箱工艺钢结构


Ⅰ 主控项目


8.2.1 冷箱结构使用的高强螺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20%。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和安装质量记录,观察检查。


8.2.2 冷箱结构的焊接应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8.2.3 框架型冷箱钢结构柱子的对接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中B类Ⅲ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焊缝数量的20%,探伤长度不应小于200mm。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或实测。


8.2.4 预制板型冷箱钢结构角柱焊缝的内部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中B类Ⅲ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焊缝总长20%。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或实测。


Ⅱ 一般项目


8.2.5 冷箱钢结构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或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三级焊缝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类型的焊缝应随机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焊接检验尺测量。


8.2.6 预制板型冷箱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8.2.6的规定。
   检查数量:基板与底层箱体全数检查,其他各项目均抽查20%。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6的规定。


表8.2.6 预制板型冷箱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基板

标高

±2.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纵向中心线

5.0

用经纬仪或挂线
  用直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5.0

纵向水平度

0.5/1000

用水平仪检查

横向水平度

0.5/1000

2

底层箱体

标高

±5.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纵向中心线

3.0

用经纬仪或
  挂线坠用直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3.0

垂直度

H/1000

用经纬仪、尺量检查

箱体上平面对角线差

5.0

用尺量检查

箱体顶面高差

5.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3

其余各层
  箱体

垂直度

H/1000

用经纬仪、尺量检查

同层箱体上平面
  对角线差

5.0

用尺量检查

同层箱体顶面高差

5.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相邻箱板接头错位

3.0

用钢直尺测量

4

冷箱总体垂直度

H/1000
  且不应大于25.0

挂线坠、用直尺测量

5

冷箱总体高度

H/1000
  且不应大于25.0

用钢卷尺测量

              注:H为冷箱高度。


8.2.7 框架型冷箱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8.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基板全数检查,其他各项目均抽查20%。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7的规定。


表8.2.7 框架型冷箱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柱子

柱底标高

±2.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纵向中心线

5.0

用经纬仪或
  挂线用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5.0

垂直度

h≤3m

2.0

用经纬仪、钢尺检查

h≤10m

5.0

2

横梁

标高

±5.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侧向弯曲

±3.0

挂线用尺量检查

3

同层框架对角线差

8.0

用盘尺量

4

整体垂直度

H≤30m

10.0

用经纬仪、钢尺检查

H≤40m

15.0

H≤50m

20.0

H>50m

25.0

5

面板平面度

4mm/ ㎡

用直尺、钢卷尺检查

                     注:h为单层柱子高度,H为冷箱总高度。


8.2.8 塔梯、平台、栏杆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8的规定。
   检查数量:基板全数检查,其他各项目均抽查20%。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8的规定。

表8.2.8 塔梯、平台、栏杆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塔梯立柱垂直度

h/1000且全高不应大于35.0

用经纬仪、钢尺检查

2

平台标高

±15.0

用水准仪、钢尺检查

3

平台梁水平度

L/1000且不应大于20.0

用水平仪检查

4

栏杆高度

±15.0

用钢尺检查

5

栏杆立柱间距

±15.0

6

直梯垂直度

H/1000且不应大于15.0

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注:h为单层柱子高度,L为平台梁长度,H为直梯高度。


8.2.9 冷箱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涂层厚度无规定时,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查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8.2.10 冷箱箱体上附件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 塔器设备


Ⅰ 主控项目


8.3.1 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应按下列规定做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1 压力容器(多腔、多通道容器除外)在保证期内,应具有合格证,且包装应完好,氮封气压应正常,在安装前可不再单独做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若氮封气压消失,应做气密性试验;
   2 多腔、多通道容器应对各腔、各通道做气密性试验;
   3 压力容器在保证期外,应具有合格证,且包装应完好,应做密封试验;
   4 若发现压力容器有损伤,应单独做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5 试验介质应为干燥无油洁净空气或氮气,严禁使用氧气做试验介质;
   6 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应小于0.1MPa,并应保压10min~15min,无泄漏、无异常现象应为合格;气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应小于0.1MPa,并应保压30min~60min,无泄漏、无异常现象应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压力试验报告。


8.3.2 主换热器的吊架与换热器冷箱顶部结构框架焊接时,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中B类Ⅱ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或实测。


8.3.3 主换热器的吊架与换热器冷箱顶部结构框架焊接时,焊缝的外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二级焊缝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焊接检验尺测量。


8.3.4 塔器现场组对焊接应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不锈钢塔器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的有关规定,铝镁合金塔器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制焊接容器》JB/T 4734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8.3.5 塔器现场组对接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对接接头时,焊缝应进行射线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 4730.2中的Ⅱ级规定,仅因气孔缺陷超标的可放宽至Ⅲ级合格;
   2 当采用搭接接头双面角焊时,焊缝应进行着色渗透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JB/T 4730.5中的Ⅰ级规定;

   3 当塔器组对坡口采用嵌入环式不锈钢垫板时,如因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射线检测时,应进行着色渗透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JB/T 4730.5中的Ⅰ级规定。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射线检测报告、着色检测报告。


8.3.6 现场组对塔器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Ⅱ级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焊接检验尺测量。


8.3.7 现场组装塔器设备组对焊接后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压力试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8.3.8 塔器支座的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8的规定。


表8.3.8 塔器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5/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5/1000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4

标高差

1.0

用水准仪检查

5

纵向中心线

3.0

挂线用尺量检查

6

横向中心线

3.0


8.3.9 塔器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表8.3.9 塔器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上塔、下塔、粗氩塔、精氩塔、冷凝器

纵向中心线

2.0

挂线用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2.0

标高

±3.0

用水准仪、
  钢直尺检查

垂直度

0.5/1000
  且不应大于10.0

经纬仪或挂线
  用尺量检查

上塔和下塔组合、粗氩塔组合

垂直度

0.5/1000
  且不应大于12.0

2

蒸发器、过冷器

纵向中心线

3.0

挂线用尺量检查

横向中心线

3.0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垂直度

2.0/1000
  且不应大于10.0

挂线用尺量检查

3

主换热器

纵向中心线

3.0

横向中心线

3.0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垂直度

1.5/1000
  且不应大于10.0

用钢尺检查


8.3.10 塔器设备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11 主换热器与支座或悬挂架应相对滑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12 分段出厂的上塔、下塔、氩塔等塔器现场组装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直尺、铟钢尺、水平仪测量。


8.3.13 填料塔的分配器的水平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平仪测量。


8.3.14 筛板塔内部的筛板的水平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平仪测量。


8.4 阀门设备


Ⅰ 主控项目


8.4.1 阀门安装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压力试验报告。

8.4.2 需现场脱脂、解体检查的手动阀,其填料函、阀体法兰密封面应做泄漏检查,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试验报告。

8.4.3 自动调节阀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别在气动、手动两种模式下进行泄漏量检查,泄漏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按规定的气源压力作定位器动作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填料函、阀体法兰密封面做泄漏检查,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试验报告。

8.4.4 安全阀在安装前应做起跳试验,开启压力与回座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定并加铅封,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试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8.4.5 冷箱面板低温阀阀杆向上倾斜度、阀杆相对冷箱开孔偏移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量。

8.4.6 阀门与管道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时,焊接时阀体温度不应高于20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8.4.7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技术文件核对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8 阀门安装完成后,应标注流程位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9 管路装配完毕后,阀门应启闭灵活,并应无阻滞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10 冷箱内低温阀门安装完毕后,其执行机构悬挂吊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安装记录。

8.5 膨胀机设备


8.5.1 透平膨胀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表8.5.1 透平膨胀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线用尺量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8.5.2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8.5.3 整体出厂的活塞式膨胀机安装时,设备的清洗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对活塞、连杆、气阀和填料进行清洗和检查,气阀、填料和其他密封件不得采用蒸汽清洗;
   2 保护主机和附属设备的防锈油在安装前应清洗洁净,并应除尽清洗剂和水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4 活塞式膨胀机进、排气阀杆与顶杆间的间隙、气缸的余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


8.5.5 活塞式膨胀机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管路和接头应无泄漏;进、排气阀杆和活塞杆的填函处均不宜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6 活塞式膨胀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6的规定。


表8.5.6 活塞式膨胀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线用尺量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8.5.7 膨胀机附件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8 进出口管道接口法兰平行度及同心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直尺测量。


8.5.9 膨胀机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及密封系统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 低温液体泵


Ⅰ 主控项目


8.6.1 低温液体泵安装前,机械零件、部件、管道组成件及仪表的脱脂,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滤纸擦拭法、溶剂分析法、樟脑检查法、紫光灯照射检查法。


Ⅱ 一般项目


8.6.2 低温液体泵底座与支撑板之间的滑动板安装时,连接螺栓与纵向长圆孔两端的间距及松紧程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直尺测量。


8.6.3 离心式低温液体泵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6.3的规定。


表8.6.3 离心式低温液体泵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线用尺量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8.6.4 柱塞式低温液体泵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6.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6.4的规定。


表8.6.4 柱塞式低温液体泵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横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纵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3.0

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挂线用尺量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8.6.5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8.6.6 液体泵进液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平仪测量。


8.6.7 低温液体泵进出口管道上的补偿器安装及调节,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8 低温液体泵进出口管道接口法兰平行度及同心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直尺测量。


8.7 冷箱管道预制


Ⅰ 主控项目


8.7.1 管道脱脂宜设专用的脱脂场所,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所有阀门和管道及管道附件应进行脱脂处理;
   2 脱脂剂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宜用四氯乙烯或三氯乙烯等溶剂,严禁使用四氯化碳溶剂;
   3 脱脂后的阀门、管道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说明书。


8.7.2 阀门、管道清洗脱脂要求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脱脂后的检验应选用下列方法之一:
   1 滤纸擦拭法,用清洁干燥的白色滤纸擦抹脱脂件表面,纸上无油脂痕迹为合格;
   2 紫光灯照射检查法,脱脂后用波长320nm~380nm的紫外光检查脱脂件表面,无油脂荧光为合格;
   3 樟脑检查法,用蒸汽吹扫脱脂时,盛少量蒸汽冷凝液于器皿内,并放入数颗粒度小于1mm的纯樟脑,以樟脑不停旋转为合格;
   4 溶剂分析法,用有机溶剂脱脂时,取样检查合格后的脱脂剂,油脂含量不超过125mg/㎡为合格。


8.7.3 冷箱内管道对接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 4730.2承压设备熔化焊对接焊接头射线检测质量分级中的Ⅱ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焊缝条数的100%。
   检验方法:检查射线探伤报告、射线底片或实测。


Ⅱ 一般项目


8.7.4 冷箱管道的焊接应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不锈钢管道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的有关规定,铝镁合金管道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制焊接容器》JB/T 4734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8.7.5 冷箱内的管道预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预制宜按系统单线图施工,预制好的管道应按图纸管线号进行编号;
   2 管道上仪表一次部件等开孔、焊接宜在预制时进行,开孔应避开焊缝;
   3 预制完毕的管段内部应清理干净,并应及时封闭管口。
   检查数量:全教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预制记录。


8.7.6 管道切口表面应平整,并应无裂纹、重皮、毛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7.7 冷箱内管道焊接坡口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种类型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接检验尺测量。


8.7.8 坡口加工时,应清除管道坡口表层氧化物,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滑直至露出金属光泽。
   检查数量:按同种类型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7.9 冷箱管道预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8.7.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9的规定。


表8.7.9 冷箱管道预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切口端面倾斜

D/100,最大不超过3.0

用直尺、角尺测量

2

管道下料尺寸

±3.0

用钢卷尺测量

3

冷弯管弯曲半径

8D%

拉线、用钢卷尺测量

4

仪表一次部件安装位置

±5.0

用钢卷尺测量

5

法兰面与
管中心线
垂直度

DN<100

0.5

用角尺、直尺测量

100≤DN≤300

1.0

DN>300

2.0

6

直管段两环焊缝间距

>100.0

用直尺测量

                      注:DN为管道公称直径,D为管道公称外径。


8.7.10 冷箱内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8.7.10的规定,并不应允许出现裂纹、表面气孔、表面夹渣、未焊透的缺陷。
   检查数量:应抽查10%,且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10的规定。


表8.7.10 冷箱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内壁错边量

壁厚>5mm

≤10δ%,且应不大于2.0

用焊接检验尺
检查

壁厚≤5mm

≤0.5

2

外壁错边量

<15δ%,且不应大于3.0

3

焊缝余高

≤1+0.1b,且不应大于3.0

4

咬边

深度

≤0.5

长度

小于焊缝全长5%,且不应大于50.0

5

根部收缩

≤0.2+0.02δ,且不应大于0.5

6

对接接头
平直度

DN<100mm

1.0

在距接口中心
200mm处,
用楔形塞尺
和样板尺检查

DN≥100mm

2.0

                     注:b为焊缝宽度,δ为管道壁厚。


8.7.11 冷箱内管道宜采用氩弧焊焊接,焊接时应设引弧板。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7.12 不锈钢管道焊接后应对焊缝表面进行脱脂、钝化处理,处理后的焊缝表面和热影响区不得氧化变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 冷箱管道安装


Ⅰ 主控项目


8.8.1 管道脱脂应符合本规范第8.7.1条、第8.7.2条的规定。


8.8.2 冷箱内管道对接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7.3条的规定。


Ⅱ 一般项目


8.8.3 冷箱内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7.10条的规定。


8.8.4 铝镁合金管道固定口焊接时,大于或等于DN100mm的管道可采用嵌入式复合衬圈;小于DN100mm的管道可采用嵌入式不锈钢衬圈。
   检查数量:按同种类型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5 冷箱管道安装坡向、坡度及走向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拉线、用钢尺测量。


8.8.6 管道与冷箱壁、容器、基础及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低温液体管道外壁与冷箱内壁距离不应小于400mm;
   2 低温气体管道外壁与冷箱内壁距离不应小于300mm;
   3 低温气体管道外壁距液体容器外壁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
   4 低温液体管道外壁距基础表面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5 加热管道外壁与低温液体管道、液体容器外壁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6 冷热管道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测量。


8.8.7 冷箱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8.8.7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介质管道抽查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8.7的规定。


表8.8.7 冷箱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坐标

10.0

用水平仪、直尺、
  水平仪和拉线检查

2

标高

±10.0

3

水平管道
  弯曲度

DN≤100

2.0/1000,且不应大于30.0

用直尺和拉线检查

DN>100

3.0/1000,且不应大于50.0

4

立管铅垂度

3.0/1000,且不应大于20.0

用吊线检查

5

成排管道的间距

10.0

用拉线和直尺检查

6

交叉管外壁间距

10.0


8.8.8 管路上波纹节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预拉伸或压缩,允许偏差为±10mm。组装时不应有拉伸、扭曲和错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


8.8.9 冷箱管道支架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冷箱壁接触的支撑管支架内应充填干燥的保温材料;
   2 支架不得直接焊在塔器外壳或管道上;
   3 滑动支架的接触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4 框架式导向支架与管道外壁应留有活动间隙;
   5 支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Ⅳ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接检验尺测量。


8.8.10 冷箱内不锈钢管道固定焊口焊接时应分系统充气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11 不锈钢管道焊接后应对焊缝表面进行脱脂、钝化处理,处理后的焊缝表面和热影响区不得氧化变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12 铝/不锈钢转换接头安装、焊接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时应先焊接铝合金部分,并应采取限温措施,最高温度应低于120℃。
   2 接头应与所在管道系统一起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计测量。


8.8.13 冷箱仪表测量、分析管路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表管路安装前应进行清洗、脱脂处理;
   2 仪表管应安置在托架内,并应绑扎牢固,不得采取焊接固定,水平部件托架可按图8.8.13-1安装,垂直部件托架可按图8.8.13-2安装;


图8.8.13—1水平部件托架

1—容器或管道;2—托架;3—仪表管


图8.8. 13—2垂直部件托架

1—容器或管道;2—托架;3—仪表管


   3 仪表管路的支托架安装应稳固,测点至冷箱壁间支托架应具有一定的活动量;
   4 仪表测量、分析管路应从测点以10%~20%的坡度向上倾斜引出,并应以最短路径至冷箱内壁处;
   5 仪表测量、分析管路不应与设备或管道接触,其外壁间距不应小于100mm;
   6 当冷箱壁上安装的阀门位置低于测点位置时,液体测量、分析管路至冷箱壁后再沿冷箱内壁水平方向敷设长度应大于1m,而后应向上弯成倒U形,并应通向阀门,水平管表面到倒U形最高点的垂直距离应大于500mm;当阀门位置高于测点位置时,仪表测量、分析管路至冷箱壁后再沿冷箱内壁水平方向敷设长度应大于1m,并应通向阀门;
   7 仪表测量、分析管路终端在阀门上部应呈P形弯形式与阀门连接,P形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拉线、用尺量。


8.8.14 冷箱排放管路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放管路应从测点以均匀的坡度向上倾斜引出,并应以最短路径至终端阀门处;
   2 气体排放管路应带有膨胀弯且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5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


8.8.15 冷箱仪表测量、分析、排放管路与支托架间应采用玻璃纤维带进行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16 冷箱仪表测量、分析、排放管路起点和终端连接前应进行通气检查,并应确保其畅通和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17 加温吹除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避免与其他各种管路和支架等接触,其外壁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2 气体吹除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设10%的坡度向吹除阀方向下降倾斜,并应无下凹死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拉线、用尺测。


8.8.18 冷箱外氧、氮、氩等液态产品管道,当采用隔热套管保冷时,应先安装内部管道,焊缝经射线检查和压力试验合格后,再装隔热套管并充填绝热材料,绝热材料充填应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射线探伤报告、压力试验记录。


8.8.19 冷箱外氧、氮、氩等液态产品管道采用真空管形式时,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0.6节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9 试压


Ⅰ 主控项目


8.9.1 冷箱内管道应做强度试验,试验介质宜采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氮气,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10min,压力不降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9.2 冷箱内管道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做严密性试验,并应将强度试验后的压力降至工作压力,稳压30min,用发泡剂检验,不泄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9.3 冷箱内管道应做泄漏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停压12h,在试验压力稳定30min,开始记录起点压力、起点温度,泄漏率不应大于2.5%为合格,泄漏率应按下式计算:


          (8.9.3)

式中:Q——泄漏率(%);
   P1——起始绝对压力(MPa);
   T1——起始热力学温度(K);
   P2 ——终点绝对压力(MPa);
   T2——终点热力学温度(K)。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压力试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8.9.4 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冷箱内管道、仪表测量管线及支架安装验收合格;
   2 管道焊缝无损检验合格;
   3 压力试验前所有控制阀经过调试,满足压力试验要求;
   4 试压管道与无关系统已用盲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隔开;
   5 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板、仪表元件及过滤器等已经拆下或加以隔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压方案。


8.9.5 试验应采用洁净、干燥、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当采用氮气时,应采取防窒息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压方案。


8.9.6 冷箱内所有仪表取源管线应参与各自所在系统工艺管线的试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压方案。


8.9.7 各系统压力试验合格后,应将盲板拆除、复原,并应按工作压力进行整体通气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 吹扫


一般项目


8.10.1 吹扫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管道试压,严密性试验合格;
   2 不参与吹扫的设备(尤其是旋转设备)及管道应隔离;
   3 设备、管道支、吊架应牢固可靠;
   4 管道排放口应牢固,排放气体不应损坏和污染附近设备及材料;
   5 膨胀机和低温液体泵的进、出口管应断开,所有的流量计孔板和入口管过滤器滤芯应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2 吹扫可逆式换热器时,低压侧自动阀孔应用盲板封堵,吹扫后应立即将自动阀复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3 空分系统吹扫时,应先吹板翅式换热器及其上的仪表管、后吹其他设备和管路。仪表导压管路的吹刷,应在吹刷后期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4 吹扫气源应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当采用空压机吹扫时,空气预冷、净化系统应投入运行。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工作压力,流速不应小于20m/s。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5 空分系统的吹扫应先吹扫冷箱外系统、后吹扫冷箱内系统;冷箱外管道吹扫时,凡与冷箱内相连接的阀门应关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6 各系统的吹扫应反复多次进行,吹扫时间不应小于4h;采用沾湿的白色滤纸或白布放在吹扫出口处,经5min后,在纸或白布上应无机械杂质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吹扫记录。


8.10.7 吹扫后系统恢复应符合清洁度要求,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裣查。


8.11 膨胀珍珠岩充填


Ⅰ 主控项目


8.11.1 膨胀珍珠岩充填应在系统裸冷试验合格后进行,充填前应拆除冷箱内所有脚手架及临时设施,冷箱内应干燥、洁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8.11.2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冷箱上所有人孔应封闭,且接触面处应密封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3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冷箱内的法兰连接部位应用玻璃纤维带捆扎牢固紧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4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低温阀绝热隔套内应充填矿渣棉严实(图8.11.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图8.11.4低温阀矿渣棉充填

1—矿渣棉;2—低温阀;3—阀罩


8.11.5 无绝热套管的冷蝶阀,应在补偿器内填实矿渣棉,靠近冷箱内壁约300mm段,应用矿渣棉毡包扎,并应用扣件紧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6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冷箱内所有温度测量线路及感温元件性能应检查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7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管道引出冷箱内壁处应安装波纹管(橡胶伸缩性补偿器),密封应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8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冷箱和冷箱、泵箱、膨胀机箱间连接处,应填充矿渣棉,且应用玻璃纤维布捆扎牢固紧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9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冷箱内测温电缆引出冷箱内壁处密封应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10 膨胀珍珠岩充填前,测量管线引出冷箱内壁处应安装保护罩,并应在保护罩内充填矿渣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11 整个冷箱填充应密实,不得有空穴,充填完毕后,装入口应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12 膨胀珍珠岩充填过程中,冷箱各容器和管道内均应充气,压力宜为40kPa~50kPa,并微开各仪表管终端阀门通气,同时各温度计均应通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13 膨胀珍珠岩充填完毕,应向冷箱内充入干燥氮气保护。运行约一周后,应打开冷箱顶部入孔进行检查,必要时应补充膨胀珍珠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9 产品压缩系统设备


9.1 氧气压缩机安装


Ⅰ 主控项目


9.1.1 氧气压缩机安装前,凡与氧气接触的机械零件、部件、管道组成件及仪表必须进行脱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滤纸擦拭法、溶剂分析法、樟脑检查法、紫光灯照射检查法。


9.1.2 氧气压缩机设备安装前、后均应充氮气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9.1.3 活塞式氧气压缩机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9.1.4 离心式氧气压缩机底座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 底座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0/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0/1000

3

标高

±1.0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1.5 离心式氧气压缩机的底面应与底座紧密贴合,连接螺栓、滑动键的间隙及膨胀方向,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测量。


9.1.6 单轴型氧气压缩机增速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6的规定。


表9.1.6 增速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4/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4/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1.7 单轴型氧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7的规定。


表9.1.7 单轴型氧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1.8 整体齿轮型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8的规定。


表9.1.8 整体齿轮型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4/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4/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1.9 电机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9的规定。


表9.1.9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1.10 电机的磁力中心线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塞尺测量。


9.1.11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9.1.12 离心式氧气压缩机在转动压缩机轴之前,应拆除压缩机上的运输锁定装置和保护装置,并应清洗轴承、加入润滑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13 氧气压缩机氮气或无油空气试运转完毕后,应对压缩机进行开盖检查,各部位间隙、密封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壳体内部部件应无锈蚀,且应清洁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记录。


9.2 氮气压缩机安装


9.2.1 活塞式氮气压缩机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9.2.2 离心式氮气压缩机清洗和检查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3 氮气压缩机底座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表9.2.3 氮气压缩机底座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0/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0/1000

3

标高

±1.0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2.4 离心式氮气压缩机的底面应与底座紧密贴合,联接螺栓、滑动键的间隙及膨胀方向,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塞尺测量。


9.2.5 单轴型氮气压缩机增速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5的规定。


表9.2.5 增速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4/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4/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2.6 单轴型氮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6的规定。


表9.2.6 单轴型氮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0/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2.7 整体齿轮型氮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7的规定。


表9.2.7 整体齿轮型氮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4/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04/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2.8 电机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8的规定。


表9.2.8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0/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0/1000

3

标高

±0.5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9.2.9 电机的磁力中心线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塞尺测量。


9.2.10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9.3 附属设备安装


9.3.1 级间管道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5.9条~第6.5.12条的规定。


9.3.2 冷却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5.4条~第6.5.8条的规定。

.

10 低温液体储备系统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低温液体储备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包括整体安装的低温液体储罐、大型低温常压平底液体储罐、大型低温粉末绝热组合储罐、蒸发器和真空管的安装和质量验收。


10.1.2 低温液体泵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8.6节的规定。


10.2 整体安装的低温液体储罐


10.2.1 整体供货的真空粉末绝热圆筒型低温液体储罐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


表10.2.1 真空粉末绝热圆筒罐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

1.0/1000且≤1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标高

±5.0

用水准仪、直尺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用钢卷尺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10.2.2 整体供货的真空粉末球型低温液体储罐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表10.2.2 真空粉末球型储罐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支柱垂直度

2.0/10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标高

±5.0

用水准仪、直尺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用钢卷尺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10.3 大型低温常压平底液体储罐


Ⅰ 主控项目


10.3.1 低温液体储罐内、外罐体焊接应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10.3.2 内、外罐底板所有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得低于53kPa,应用发泡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真空箱泄漏检查法。


10.3.3 内罐底板三层钢板重叠部分的搭接接头焊缝和对接底板的T字焊缝,应进行渗透检测,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质量分级中的Ⅰ级规定。
   检查数量:每个T字形焊缝在沿三个方向各200mm的范围内,100%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渗透检测报告。


10.3.4 内罐壁板和顶板所有对接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内部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 4730.2承压设备熔化焊对接焊接头射线检测质量分级中的Ⅱ级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射线底片或探伤报告。


10.3.5 内罐底圈罐壁与罐底T型接头的罐内角焊缝、内罐接管角焊缝、人孔颈部角焊缝、颈部与法兰的角焊缝,以及补强板角型缝,应进行渗透检测。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JB/T 4730.5质量分级的Ⅰ级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渗透检测报告。


10.3.6 外罐的对接焊缝和影响密封的角焊缝应进行渗透检查,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JB/T 4730.5质量分级中的Ⅰ 级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渗透检测报告。


10.3.7 内罐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时,内罐应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24h后缓缓充入无油干燥空气,空气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保压1h,无异常变形、无渗漏和无泄漏为合格严密性试验时,应将试验压力降到设计压力,保压1h,无渗漏、无泄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压力试验报告。


10.3.8 内罐应做真空度试验,真空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内罐达到试验负压时,应持压30min,罐顶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试验报告。


10.3.9 内罐应进行脱脂,脱脂剂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采用三氯乙烯等对人体无害的有机溶剂进行擦洗,严禁使用四氯化碳溶剂。
   检查数量:抽查脱脂面积的30%。
   检验方法:滤纸擦拭法、溶剂分析法、樟脑检查法、紫光灯照射检查法。


10.3.10 内罐气密性试验后内罐内表面应干燥,应用干燥无油的空气或氮气对内筒进行吹除,排出气体的露点不高于-40℃时为合格;内罐干燥后应进行充氮保护,氮气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露仪检查、检查气密性试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10.3.11 储罐基础应从圆心向外向下倾斜5/1000,在离边缘300mm范围的圆周上应保持水平,同一圆周上任意两点高差不得大于两点间距的0.1%,且不应超过12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盘尺、水准仪测量。


10.3.12 储罐基础各个部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1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12的规定。


表10.3.12 基础各个部位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基础中心圆的
  尺寸Di

储灌容积<1000m³

±5.0

用盘尺仪测量

储灌容积≥1000m³

Di/2000

2

基础方位

用经纬仪测量

3

相邻支柱基础中心距S

±2.0

用盘尺测量

4

采用预埋锚固带固定基础

各支柱基础锚固带上表面标高

0.0
  -6.0

用水准仪、直尺测量

相邻支柱基础锚固带标高差

3.0

                      注:Di为储罐设计内径。


10.3.13 检查内、外罐壁板曲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壁板与样板允许间隙不得大于4mm(图10.3.13)。
   检查数量:壁板数量的20%,且每带不应少于2块。
   检验方法:当壁板弦长大于或等于2m时,应选用弦长2m的样板;当壁板弦长小于2m时,应选用与壁板弦长相同的样板。


图10.3.13 壁板曲率检查(mm)

1—样板;2—壁板


10.3.14 检查内、外罐壁板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壁板数量的20%,且每带不应少于2块。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14的规定。


表10.3.14 壁板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长度方向弦长

±2.5

用直尺测量

2

宽度

±2.0

3

对角线弦长

±3.0

用钢卷尺测量

4

对角线差

3.0


10.3.15 检查内、外罐底板边缘板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15的规定(图10.3.15)。
   检查数量:边缘板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5块。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15的规定。


表10.3.15 边缘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长度AB、CD

±2.0

用钢卷尺检查

2

宽度AC、BD、EF

±2.0

3

对角线AD、BC

≤3.0


图10.3.15扇形边缘板测量偏差


10.3.16 底板中幅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幅板的尺寸允许偏差 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10.3.16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5块。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16的规定。


表10.3.16 中幅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宽度

±1.0

用钢卷尺测量

2

长度

±1.5

3

对角线之差

≤2.0

4

宽度方向直线度

≤1.0

5

长度方向直线度

≤2.0


10.3.17 检查内、外罐顶板及加强肋弧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顶板与样板允许间隙不得大于10mm;加强肋与样板允许间隙不得大于2mm。
   检查数量:抽查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5块。
   检验方法:用弧度样板与直尺测量。


10.3.18 抗风圈、加强圈、包边角钢等弧形构件的弧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若无规定时,其与样板允许间隙不得大于2mm。
   检查数量:抽查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5块。
   检验方法:用弧度样板与直尺测量。


10.3.19 检查坡口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种类型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接检验尺测量。


10.3.20 内、外罐底板组装时,焊接接头的形式、接头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底板焊接后局部凹凸变形的深度不应大于变形长度的2%,且不应大于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


10.3.21 内、外罐储罐壁板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2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21的规定。


10.3.21 储罐壁板组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同一带相邻两壁板高度差

≤2.0

用水准仪检查

2

整个圆周上任意两点高度差

≤6.0

3

每带壁板的垂直度

≤3.0

用磁力线坠、钢板尺检查

4

内表面纵向焊缝
错边量

δ≤10

≤1.0

用钢卷尺检查

δ≥10

≤0.1δ且不
应大于1.5

5

内表面横向焊缝
错边量

δ≤8

≤1.0

δ≥8

≤0.2δ且不
应大于2.0

                      注:δ为板厚,单位为mm。


10.3.22 内罐的组装,罐壁、罐底及附件不得打焊工号,并应防止划痕和撞伤。组装工卡具宜采用不锈钢材质,碳素钢工卡具不应与不锈钢罐接触及焊接。如需要接触及焊接,应在卡具上焊上不锈钢隔离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23 焊接后的罐壁几何尺寸检查应符合表10.3.2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23的规定。


表10.3.23 焊接后的罐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内罐壁高度

5H1/1000

用钢盘尺检查

2

外罐壁高度

5H2/1000

3

内罐壁垂直度

4H1/1000且≤50.0

用挂线、钢卷尺检查

4

外罐壁垂直度

4H2/1000且≤50.0

5

壁板焊缝
角变形

δ≤12

≤12.0

纵焊缝用1m长的弧形样板检查;环焊缝用1m长的直线样板检查

6

δ>12且≤25

≤10.0

7

壁板局部
凹凸变形

δ≤12

≤12.0

用样板规检查

8

δ>12且≤25

≤10.0

9

底圈内表面半径

D≤12.5

±13.0

用盘尺检查

10

D>12.5

±19.0

                    注:δ为板厚,单位为mm;D为储罐直径,单位为m;H1为内罐设计高度;H2为外罐设计高度。


10.3.24 内、外罐储罐组装相邻焊缝间距不得小于500mm,任意焊缝间距不得小于200mm。
   检查数量:抽查焊缝数量的20%。
   检验方法:用钢尺测量。


10.3.25 顶板的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应用样板规检查,间隙不得大于1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


10.3.26 内罐的绝热基础泡沫玻璃砖同层与不同层均应严格错缝,上表面应平整并用耐低温防潮膜覆盖严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27 均压板钢筋混凝土型号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上表面应平整,任意点的标高差不应大于6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28 内罐开孔的补强板焊接后,应由信号孔通入100kPa~200kPa压缩空气,应检查焊缝的严密性,无渗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压报告。


10.3.29 内罐所有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质量分级的Ⅱ级标准。
   检查数量:焊缝条数的20%。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焊接检验尺测量。


10.3.30 外罐所有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质量分级的Ⅲ级标淮。
   检查数量:焊缝条数的20%。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焊接检验尺测量。


10.3.31 内罐焊接完成,所有附件及其他与罐体焊接的构件应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充水试验,充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验用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mg/L,试验水温不得低于5℃;
   2 充水应达到设计最高液位;
   3 充水试验中应进行基础沉降观测,沉降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充水和放水过程中,应使储罐内部与大气相通,且不得使基础浸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水质报告、沉降观测记录。


10.3.32 内外罐夹层在填充膨胀珍珠岩之前应洁净、干燥。充填应密实,不得有空穴,充填口应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33 外罐的防腐涂料的规格、型号、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检查数量:各种构件按比例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漆膜测厚仪检查,每种构件检查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于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10.4 大型低温粉末绝热组合储罐


10.4.1 大型低温粉末绝热组合储罐内罐的定位方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4.2 内罐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4.2的规定。


表10.4.2 内罐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标高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纵向中心线

5.0

用钢卷尺检查

3

横向中心线

5.0

4

垂直度

H/200 且≤15. 0

用经纬仪检查

注:H为内罐高度。


10.4.3 外罐的组装、焊接和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10.2节的有关规定。


10.4.4 内罐的压力试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0.2节的有关规定。


10.4.5 内外罐夹层在填充绝热材料之前应洁净、干燥,充填应密实,不得有空穴,充填口应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5 蒸发器


10.5.1 蒸发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5.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5.1的规定。


表10.5.1 蒸发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标高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纵向中心线

5.0

用钢卷尺检查

3

横向中心线

5.0

4

垂直度

1.5/1000 且≤5. 0

用经纬仪检查


10.5.2 蒸发器的压力试验应按本规范第7.5.2条规定采用。

10.6 真空管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0.6.1 真空管对接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2承压设备熔化焊对接焊接头射线检测质量分级中的Ⅱ级规定。
   检查数量:焊缝数量的100%。
   检验方法:检查射线探伤报告、射线底片。


Ⅱ 一般项目


10.6.2 真空管表面应无划痕,安装前检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6.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6.2的规定。


表10.6.2 真空管安装前检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管段长度

±3.0

用钢卷尺测量

2

法兰面与管
  中心线垂直度

DN <100

0.5

用角尺、直尺测量

100≤DN≤300

1.0

DN>300

2.0

                     注:DN为管道公称直径,单位为mm。


10.6.3 真空管安装前应进行脱脂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滤纸擦拭法、溶剂分析法、樟脑检查法、紫光灯照射检查法。


10.6.4 真空管坡口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种类型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接检验尺检查。


10.6.5 真空管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8.8.7条的规定。


10.6.6 真空管安装坡度及走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6.7 真空管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JB 4708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0.6.8 真空管焊接的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7.10条的规定。


10.6.9 真空管试压应符合本规范第8.9.1条~第8.9.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压报告。


10.6.10 真空管试压合格,真空管接头部位充填材料应密实,不得有空穴,绝热包扎应牢固、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11 稀有气体提取设备


11.1 氪氙提取设备


11.1.1 精馏塔底部加热器安装前应进行脱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滤纸擦拭法、溶剂分析法、樟脑检查法、紫光灯照射检查法。


11.1.2 贫氪氙储罐、液氮储罐等低温液体储罐表面应无损伤,如有明显损伤时,应做真空度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1.3 储罐应进行充氮保护,氮气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1.4 低温储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4的规定。


表11.1.4 低温储罐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

1.5/1000

挂钢线用直尺或经纬仪测量

2

标高

±5.0

用水准仪标高尺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直尺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11.1.5 贫氪氙泵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5的规定。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5的规定。


表11.1.5 贫氪氙泵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0/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0/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标高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1.6 换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6的规定。


表11.1.6 换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立式换热器垂直度

1.0/1000

挂钢线用直尺测量或经纬仪测量

2

卧式换热器水平度

1.0/1000

用水平仪测量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直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5.0

用挂钢线直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5.0


11.1.7 卧式换热器滑动支座的地脚螺栓与相应的长圆孔两端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换热器的工艺配管完成后,应松动滑动端支座的螺母,螺母与支座面板间应留有1mm~3mm的间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


11.1.8 氪氙系统换热器绝热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昀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1.9 除甲烷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9的规定。


表11.1.9 除甲烷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标高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1.10  除甲烷装置的吸附器、催化器在装填前应干燥、洁净,吸附剂、催化剂的规格和填充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吸附剂、催化剂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活化。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1.11 氪氙分离冷箱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规定。


11.1.12 加热器与精馏塔间的铜密封圈应进行淬火处理,加热器的连接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力矩扳手检查。


11.1.13 冷箱内管道阀门执行机构的 876c59282ad04b3a80d35f3d08ee2abc.jpg

型框架应垂直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1.14 冷箱膨胀珍珠岩填充符合本规范第8.11节的规定。


11.2 氖氦提取设备


11.2.1 除氢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表11.2.1 除氢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标高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2.2 除氢装置的吸附器、催化器在装填前应干燥、洁净,吸附剂、催化剂的规格和填充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吸附剂、催化剂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活化。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3 氖氦储气罐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


表11.2.3 氖氦储气罐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立式储罐垂直度

1.0/1000

挂钢线用直尺测量或用经纬仪检查

2

卧式储罐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检查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直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2.4 氖氦储气罐安装前内部应干燥、洁净,安装后应作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停压24h不应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压力表测量。


11.2.5 除氮装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5的规定。


表11.2.5 除氮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标高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2.6 真空泵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6的规定。


表11.2.6 真空泵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横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纵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标高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2.7 氖氦气体压缩机安装(膜式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7的规定。

表11.2.7 膜式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横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仪检查

3

纵向水平度

0.2/1000

4

标高

±5.0

用水准仪、直尺检查


11.2.8 氖氦分离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8的规定。



表11.2.8 氖氦分离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直尺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用直尺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1.3 管道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1.3.1 除润滑油、冷却水、蒸汽加热系统管路外,其余管路均应作脱脂处理,管路中的阀门、过滤器等管件也应脱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滤纸擦拭法、溶剂分析法、樟脑检查法、紫光灯照射检查法。


11.3.2 稀有气体预制管段在安装前应进行吹扫,安装阀门前应对阀门进出口的管段进行吹扫,管道安装结束后应进行整体吹扫,吹扫采用粘湿的白色滤纸或白布放在吹扫出口处,经5min后,滤纸或白布上无杂质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1.3.3 管道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8.8节的规定。


11.3.4 管道压力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9节的规定,稀有气体装置应充氦气进行气密性试验,并应用氦检漏仪检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氦检漏仪测量。


11.3.5 管道压力试验过程中与管道连接的容器设备不应参与试验,安全阀、爆破片、过滤器等应拆除或加以隔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6 稀有气体管道绝热应符合设计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7 低温液体管道绝热套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热套管安装前,管道应完成压力试验并验收合格;
   2 套管的规格和型号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法兰连接的套管应密封严密,焊接连接的套管应进行密封焊;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的Ⅳ级焊缝要求;
   4 管道穿出套管的位置应加不锈钢穿墙板;
   5 绝热套管安装完成后应填充绝热材料,绝热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填充应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8 稀有气体管道采用真空管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0.6节的规定。


.

12 常温吸附法空气分离设备


12.1 空气压缩机


12.1.1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12.1.2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


12.1.3 离心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和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12.2 罗茨鼓风机、罗茨真空泵


12.2.1 罗茨鼓风机、罗茨真空泵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表12.2.1 罗茨鼓风机、罗茨真空泵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测量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2.0

用水准仪、平尺或内径千分尺测量

4

纵向中心线

2.0

拉钢丝线、吊线锤、用钢尺测量

5

横向中心线

2.0


12.2.2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表12.2.2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2/1000

用水平仪、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2.0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12.2.3 罗茨鼓风机、罗茨真空泵与电机间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12.3 离心式鼓风机


12.3.1 整体离心式鼓风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1的规定。


表12.3.1 整体离心式鼓风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05/1000

用水平尺、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2.0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12.3.2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2的规定。


表12.3.2 电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尺、精密水准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1/1000

3

标高

±2.0

用精密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2.0

用挂线法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2.0


12.3.3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12.3.4 分体安装的离心式鼓风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12.4 水环式真空泵


12.4.1 水环式真空泵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4.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1的规定。


表12.4.1 泵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纵向水平度

0.1/1000

用水平仪检查

2

横向水平度

0.2/1000

3

标高

±5.0

用水准仪检查

4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检查

5

横向中心线

5.0


12.4.2 驱动机轴与泵轴、驱动机轴与变速器轴以联轴器连接时,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12.5 吸附塔


12.5.1 吸附塔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5.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应符合表12.5.1的规定。


表12.5.1 吸附塔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

1.0/1000且≤1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标高

±5.0

用水准仪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挂钢线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12.5.2 吸附剂填充的规格、数量、高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测量。


12.5.3 吸附塔的隔音保温应符合本规范第7.1.4条的规定。

12.6 产品压缩机


12.6.1 氧气压缩机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


12.6.2 氮气压缩机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

12.7 附属设备


12.7.1 缓冲罐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7.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7.1的规定。


表12.7.1 缓冲罐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垂直度

1.0/1000,且不应大于10.0

用经纬仪检查

2

标高

±10.0

用水准仪检查

3

纵向中心线

5.0

用经纬仪、卷尺检查

4

横向中心线

5.0


12.7.2 入口消音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音器安装前应对消音板锚固钉牢固程度进行检查;
   2 消音板与外壳连接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3 消音器的清洁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手锤敲击、用力矩扳手检查。


12.7.3 排放消音器的消音板支架应安装牢固;管道上排放孔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13 设备试运转


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空气压缩机、空气增压机、氧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冷冻机、真空泵、冷冻水泵、冷却水泵、膨胀机、低温液体泵等设备单体试运转和裸冷试验。


13.1.2 试运转前,应编写试运转方案,并应经审批后再进行试运转。


13.1.3 试运转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等,均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13.1.4 试运转的设备及周围环境应清理干净,周围不得有粉尘和噪音较大的作业。


13.1.5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和资料应齐全。


13.1.6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在试运转中需要调试的装置,应在试运转中完成调试,其功能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3.1.7 每次试运转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1 应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
   2 应进行必要的放气、排水、排污;
   3 设备、管道内有余压的应卸压。


13.2 空气压缩机


13.2.1 活塞式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复查气缸盖、气缸、机身、十字头、连杆、轴承盖等紧固件,应已紧固和锁紧;
   2 仪表和电气设备应调整完毕;
   3 润滑剂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系统试运转应完毕,供油应正常;
   4 进、排水管路应畅通,冷却水质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冷却水系统试运转应完毕;
   5 密封气、仪表气、反吹氮气等供气应正常;
   6 安全阀应经校验、整定,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7 手动盘车,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校验记录。


13.2.2 活塞式压缩机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压缩机空负荷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4h;
   2 试运转中油压、油温、轴承的温升和各摩擦部位的温度、转速等,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试运转中各部位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量。


13.2.3 活塞式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气负荷试运转前,应先装上空气滤清器,并应逐级装上吸、排气阀,再启动压缩机进行吹扫;应从一级开始,逐级连通吹扫,每级吹扫不应少于30min,直至排出的空气清洁为止;
   2 吹扫后,应拆下各级吸、排气阀,并应清洗洁净;
   3 升压运动的程序、压力和运转时间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排气压为为额定压力的1/4时,连续运转不应少于1h;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2时,连续运转不应少于2h;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3/4时,连续运转不应少于2h;在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不应少于3h;
   4 运转中油压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的温度不应大于70℃;
   5 各级排水温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量。


13.2.4 活塞式压缩机在空气负荷试运转中,应进行下列检查,并应做相关记录:
   1 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位的供油情况;
   2 各级吸、排气的温度和压力;
   3 各级进、排水的温度、压力和冷却水的供水情况;
   4 各级吸、排气阀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5 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响声;
   6 连接部位应无松动、无漏气、漏油或漏水现象;
   7 气量调节装置应灵敏;
   8 主轴承、滑道、填函等主要摩擦部位的温度;
   9 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升;
   10 自动控制装置应灵敏、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转速仪测量。


13.2.5 螺杆式压缩机的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润滑系统清洗洁净后,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冷却水系统进、排水管路应畅通,并应无渗漏;冷却水水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供水应正常;
   3 机组安全连锁装置应调试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6 螺杆式压缩机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润滑系统运转应正常,油温应达到设计要求,油泵运转不应少于15min。
   2 单独启动驱动机,其旋转方向应与压缩机相符;当驱动机与压缩机连接后,盘车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3 启动压缩机并运转2min~3min,无异常现象后其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再次启动压缩机,应连续进行吹扫,并不应少于2h,轴承温度、转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量。


13.2.7 螺杆式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种测量仪表和有关阀门的开启或关闭应灵敏、正确、可靠;
   2 压缩机空负荷运转不应少于30min;
   3 应按设计技术文件规定的升压程序和运转时间逐级升压、缓慢升温;前一级升压运转期间无异常现象后,应将压力逐渐升高,升压至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的时间不应少于2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13.2.8 螺杆式压缩机在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时,应进行下列检查,并应每隔0.5h记录一次:
   1 润滑油压力、温度和各部分的供油情况;
   2 各级吸、排气的温度和压力;
   3 各级进、排水的温度和冷却水的供水情况;
   4 各轴承的温度;
   5 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13.2.9 透平式空气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注润滑油的数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密封气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排污系统、仪表气系统、入口过滤系统等,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投入使用;
   3 启动压缩机时的油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润滑、密封和控制等系统的连锁装置、机组的防喘振装置、冷却系统的调节装置等以及阀门、仪表,均应灵敏可靠,并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应关闭排气阀、入口阀或入口导叶,并应全开放空阀;
   6 压缩机的进气管和与其连接的有关设备应洁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13.2.10 透平式压缩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机的转向应与压缩机的运转方向相符。
   2 压缩机试运转时,检测压缩机、驱动装置的振动、转速、轴承温度及各测量点的水温、油温、气温、油压、气压、油流量、油过滤器差压、冷却水流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试运转中,在轴颈附近测得的轴振动双振幅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若机组中无此仪器可采用接触式测振仪在轴承壳上检测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该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13.2.10的规定。


表13.2.10 轴颈附近轴振动双振幅值

项次

种   类

允 许 值

1

轴承壳振动速度有效值(mm /s)

≤7400/n

2

轴振动双振幅值(μm)

≤25.4 c5071de8b2514231a9ab5dc4c6f99aa1.jpg

                       注:n为额定工作转速( r/min)。


   4 试运转时,压缩机的紧停试验,防喘振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在未测定和整定防喘振曲线之前,不得靠近性能曲线的喘振区运行。
   6 压缩机启动达到额定转速后,入口导叶应及时调整到最小工作角度,不得在入口导叶关闭状态下运行。
   7 试运转期间,压缩机应缓慢升压,应远离喘振区域运行,并逐步达到设计工况。
   8 试运转的时间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无规定时,设备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4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测量。


13.3 空气增压机


13.3.1 设备试运转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冷却水和润滑系统冲洗完毕,正常投入使用;
   2 密封气、仪表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能正常投入使用;
   3 监控系统模拟试验完毕,能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2 设备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第一次启动过程中应观察启动时间、启动电流、电网在电机启动过程中的电压降及变化、振动等参数,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压缩机的振动、转速、轴承温度、油压、油温、油流量、油过滤器的压差、冷却水流量、冷却水温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空气增压机进口导叶的开启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设备运行过程中,防喘振、紧停等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13.4 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设备


13.4.1 泵的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2 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各连接部位应严密、无泄漏现象;
   3 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4.2 泵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泵的连续试运转不得少于2h;
   2 试运转过程中,轴承的温度和温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应无异常振动、噪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量。

13.5 冷冻机


13.5.1 活塞式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缸盖、吸排气阀及曲轴箱盖等应拆下,应检查其内部的清洁及活塞与缸体的配合情况;气缸内壁面应加少量冷冻机油;
   2 盘动压缩机数转,各运动部件应转动灵活,应无过紧及卡阻现象;
   3 加入曲轴箱冷冻机油的规格及油面高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冷却水系统供水应畅通;
   5 压力、温度、压差等继电器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6 点动电动机,转向应正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塞尺、游标卡尺测量。


13.5.2 活塞式压缩机和压缩机组的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先拆去气缸盖和吸、排气阀组,并应固定气缸套;
   2 启动压缩机,连续运转不应少于10min,各部位的润滑和温升应无异常;
   3 连续运转不应少于2h,运转应平稳,应无异常声响和剧烈振动;
   4 油泵供油应正常,油封处不应有油的滴漏现象;
   5 停车后,检查气缸内壁面应无异常的磨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计时器测量。


13.5.3 活塞式压缩机的空气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排气阀组安装固定后,调整活塞的止点间隙,间隙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压缩机的吸气口应加装空气滤清器;
   3 启动压缩机,吸气压力为大气压力时,对于有水冷却的排气压力应为0.30MPa(绝对压力),对于无水冷却的排气压力应为0.20MPa(绝对压力),连续运转不得少于2h;
   4 油压调节阀的操作应灵活,调节的油压宜高于吸气压力0.15MPa~0.30MPa;
   5 运转应正常,应无漏气、漏油、漏水现象,并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6 空气负荷试运转后,应拆洗空气滤清器和油过滤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量。


13.5.4 活塞式压缩机和压缩机组的抽真空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关闭吸、排气截止阀,并开启放气通孔,开动压缩机进行抽真空;
   2 曲轴箱压力应迅速抽至0.015MPa(绝对压力);
   3 油压不应低于0.10MPa(绝对压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5.5 活塞式压缩机和压缩机组的负荷试运转应在系统充灌制冷剂后进行。试运转中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3.13.3条第4款~第6款的规定(油温除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使用氟利昂制冷剂的压缩机,启动前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将热曲轴箱中的润滑油加热;
   2 运转中润滑油的油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最高排气温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塞尺、测温仪测量。


13.5.6 螺杆式压缩机组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动机应单独试运转,转向应正确;
   2 盘动压缩机应无阻滞、卡阻等现象;
   3 应向油分离器、储油器或油冷却器中加注冷冻机油,油的规格及油面高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油泵的转向应正确,油温、油压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各保护继电器、安全装置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百分表、塞尺、钢尺测量,


13.5.7 螺杆式压缩机组的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要求供给冷却水;
   2 试运转中,油压和精滤油器前后压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冷却水温度、压缩机排气温度和冷却后的油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
   5 压缩机轴承体处的温升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测量。


13.6 膨胀机


13.6.1 透平膨胀机试运转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安装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2 电机制动的透平膨胀机手动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3 润滑、密封气、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均应调试完毕;
   4 运动部件和导流叶片的调节机构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5 冷箱系统应试压、吹扫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6.2 透平膨胀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运转前应进行加温吹扫,试运转后应加温解冻吹扫;
   2 膨胀机轴承的温度、轴向、径向振幅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膨胀机进出口压力、温度和流量及膨胀机转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超速控制宜采用模拟方法试验,试验不应少于三次,动作应正确无误;
   6 紧急切断阀的开闭试验应动作灵活、准确;
   7 转动导流叶片的调节机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8 安全保护和电仪控制装置应灵敏、正确、可靠;
   9 连续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0 试运转过程中应平稳,并应无异常振动及噪声;
   11 防喘振试验合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计时器、转速仪测量。


13.6.3 活塞式膨胀机试运转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13.6.1条的规定外,进、排气管路不应存有压缩空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6.4 活塞式膨胀机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13.6.2条的规定。


13.7 低温液体泵


13.7.1 低温液体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安装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2 润滑、密封气、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均应调试完毕;
   3 试运转前应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对泵体进行加温吹扫;
   4 泵体及连接管道应充分预冷,预冷后各运动部件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5 塔内应形成液体并达到液位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7.2 低温液体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一致,转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平稳正常,并应无异常振动及噪声;
   3 滑动轴承温度、温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泵的进出口压力、温度、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泵体的密封、管道连接处应无渗漏;
   6 安全保护和电仪控制装置应灵敏、正确、可靠;
   7 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振仪、转速仪测量。


13.7.3 低温液体泵停止运转后应及时排净泵内积存的液体,并应进行加温解冻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8 氧气压缩机


13.8.1 氧气压缩机的氧气试运转必须在氮气或无油空气试运转合格后进行,严禁采用氧气直接试运转。


13.8.2 活塞式氧气压缩机的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13.2.1条~第13.2.4条的规定。


13.8.3 透平式氧气压缩机的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13.2.9条~第13.2.10条的规定。


13.8.4 氧气压缩机氮气或无油空气试运转合格后,应对压缩机进行开盖检查,壳体内部部件应清洁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8.5 氧气压缩机开盖检查合格后,应再进行氮气或无油空气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后,应再进行氧气试运转。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8.6 氧气压缩机氧气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13.8.2条~第13.8.3条的规定。


13.9 氮气压缩机


13.9.1 活塞式氮气压缩机的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13.2.1条~第13.2.4条的规定。


13.9.2 透平式氮气压缩机的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13.2.9条、第13.2.10条的规定。

13.10 贫氪氙泵


13.10.1 贫氪氙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加注低温润滑油;
   2 吸入液体前应确认脱脂完成,气缸内应进行干燥处理;
   3 活塞和气缸应充分预冷,运动部件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4 安全保护和电仪控制装置应灵敏、正确、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10.2 贫氪氙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一致,转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贫氪氙泵不得在无液体状态下试运转,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3 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平稳正常,并应无异常振动及噪声;
   4 轴承温度和温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泵的进出口压力、温度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6 泵停止运转后,应及时进行充氮干燥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振仪、转速仪测量。


13.11 稀有气体真空泵


13.11.1 稀有气体真空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泵试运转前应盘车灵活,并应无阻滞;
   3 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4 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11.2 稀有气体真空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稀有气体真空泵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
   2 轴承的温度和温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试运转中应无异常的声响和振动,各连接部位应严密无泄漏;
   4 检查泵的极限真空度,真空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停泵前应关闭吸气口处阀门,并应使泵与真空系统隔绝;
   6 抽吸气体中含有较多的可凝性蒸汽时,应打开泵的气镇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真空计测量。

13.12 膜式压缩机


13.12.1 膜式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压缩气体相接触的进气阀、排气阀、缸盖及膜片应进行清洗脱脂;
   2 润滑剂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系统经试运转应符合要求,供油应正常;
   3 活塞与膜片之间的油腔应充满油液,油腔内不得有空气残留;
   4 压缩机的冷却系统应运行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12.2 膜片式压缩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做相关记录:
   1 压缩机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h;
   2 试运转中油压、油温、轴承的温升和各摩擦部位的温度、转速、冷却水温度等,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试运转中各部位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应无松动,并应无漏气、漏油或漏水现象;
   4 升压运动的程序、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转速仪测量。


13.13 罗茨鼓风机


13.13.1 罗茨鼓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冷却水系统应投入使用;
   3 应全开鼓风机进气和排气阀门;
   4 盘动鼓风机转子,应转动灵活,并应无异常声响;
   5 电机转向应与风机转向相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13.2 罗茨鼓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气和排气口阀门应在全开的条件下进行空负荷运转,运转时间不得少于30min;
   2 空负荷运转正常后,应逐步缓慢地关闭排气阀,直至排气压力调节到额定压力时,应进入负荷试运转,连续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3 在负荷试运转状态下,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4 负荷试运转中,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65℃;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13mm/s;并应无异常噪声;
   5 负荷试运转中,不得完全关闭进气、排气口的阀门,不应超负荷运转,并应在逐步卸荷后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突然停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测量。

13.14 离心式鼓风机


13.14.1 离心式鼓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注润滑油的数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入口过滤系统等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投入使用;
   3 启动鼓风机时的油温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润滑和控制等系统的连锁装置、机组的防喘振装置、冷却系统的调节装置等以及阀门、仪表,均应灵敏可靠,并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5 阀件和控制装置应处于设计技术文件所规定的使风机为最小负荷时的启动位置;
   6 电机的转向应与压缩机的运转方向相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


13.14.2 离心式鼓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润滑、密封和控制油系统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小负荷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转子与定子应无摩擦和异常声响,轴承温升应正常;
   3 小负荷试运转正常后,应缓慢升压至额定压力,进入负荷试运转,连续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4 风机不得在喘振区域内运行;
   5 负荷试运转时,应检测鼓风机的转速、轴承温度及各测量点的水温、油温、气温、油压、气压、冷却水流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6 负荷试运转时,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得大于6.3mm/s。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测量。

13.15 罗茨真空泵


13.15.1 罗茨真空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冷却水系统应投入使用;
   3 应全开吸气和排气阀门;
   4 盘车应灵活,并应无异常现象;
   5 电机转向应与泵转向相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15.2 罗茨真空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罗茨真空泵的入口压力达到许可压力后,再启动罗茨真空泵;
   2 吸气和排气口阀门应在全开的条件下进行试运转,运转时间不得小于2h;
   3 在试运转状态下,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4 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65℃;
   5 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13mm/s,并应无异常噪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振动仪测量。

13.16 水环式真空泵


13.16.1 水环式真空泵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盘车应灵活、无阻滞;
   2 真空度调节阀应调整至合适的开度;
   3 泵填函处的冷却水管路应畅通;
   4 启动前应将泵体内清洗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动盘车检查。


13.16.2 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泵应在规定的转速下和工作范围内进行运转,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
   2 泵的供水应正常,水温和供水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轴承的温升不应高于30℃,且温度不应高于75℃;
   4 各连接部位应严密,并应无泄漏现象;
   5 运转中应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计时器测量。


13.16.3 试运转结束后,应放净泵内积水,再用清水将泵冲洗洁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17 裸冷试验


13.17.1 裸冷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电气控制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应调试完毕;
   2 仪表控制系统、分析系统应安装、调试、校准完毕;
   3 空气压缩机、空气增压机、循环氮压机、膨胀机应调试完毕,并应投入运行;
   4 空气预冷、净化系统应投入运行;
   5 冷箱内管道系统应试压、吹扫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6 冷箱外解冻、排放及外网成品排放管道系统应试压、吹扫并经检查合格;
   7 试验前应对冷箱内系统进行全面加温干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压、吹扫记录及电气、仪表调试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


13.17.2 裸冷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裸冷试验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2 裸冷试验应至膨胀机进、出口温度不再下降,设备、管路外表面上结白霜后,保持时间不应少于4h;
   3 在结白霜状态下,系统各部位应无变形、无泄漏;
   4 裸冷试验结束后和化霜前应对冷箱内所有法兰、阀门及支架的连接螺栓进行紧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计时器测量。


13.17.3 裸冷试验结束后应对整个冷却系统加温解冻。系统恢复到常温后,应以工作压力对整个系统进行通气检查,有泄漏时应消除故障,必要时应再次进行裸冷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14 安全环保


14.1 一般规定


14.1.1 从事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4.1.2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应完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14.1.3 施工单位应按相应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14.1.4 施工单位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


14.1.5 从事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管理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14.1.6 安装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14.2 安全


14.2.1 高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14.2.2 脚手架的搭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有关规定。


14.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冷箱内及容器内的临时照明宜采用12V电压。


14.2.4 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的有关规定。


14.2.5 大件设备的运输道路和放置场地、吊车站位处应满足承载要求。容器吊装时,应采取防止容器变形及损伤油漆层的保护措施,塔器就位后应采取防风措施。


14.2.6 管道脱脂工作应在室外或有通风装置的室内进行,脱脂区域内应设必要的防火设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脱脂区域,脱脂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腐蚀、防毒、防灼伤劳动保护用品。


14.2.7 铝镁合金管道的吊装宜采用吊装带吊装,采用钢丝绳进行吊装时应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


14.2.8 铝制容器(含板翅式换热器)在切割封头、管口前,应拆除前后充气阀门,并应通入空气置换后再作业。


14.2.9 管道焊接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设监护人,冷箱内高处管道焊接时应采取防止焊渣掉落侵蚀下部的管道和设备的措施。


14.2.10 进入冷箱或密闭容器作业,必须采取通风措施,在作业过程中氧气含量始终不得低于19.5%。


14.2.11 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14.2.12 油漆涂料应设专用场所妥善保管,涂装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14.2.13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及吹扫应设置禁区,充气时应缓慢逐级升压,升压过程中应设专人监视压力表和开闭气源阀门,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卸压处理,严禁带压补漏与紧固螺栓,管道系统卸压、吹扫排气应朝向无人区,严禁对着设备、人员、道路和出入口。


14.2.14 膨胀珍珠岩的填充作业人员应配戴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填补膨胀珍珠岩时应采取防氮气窒息措施。


14.2.15 膨胀珍珠岩充填应自下而上分层充填,充填口应加设防护措施。


14.2.16 裸冷试验检漏、紧固螺栓时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


14.2.17 设备试运转时应设置禁区,试车过程中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随意操作开关、阀门等控制件,如发现问题,应停机后再进行处理。


14.2.18 氧气压缩机的试运转应使用氮气或无油干燥空气,试运转合格后应用氧气置换,严禁使用氧气直接试运转。


14.2.19 现场进行射线检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和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14.2.20 现场储存、运输、使用氧气和相关气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的有关规定。


14.2.21 氧气压缩机安装应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安装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工机具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


14.3 环境保护


14.3.1 膨胀珍珠岩填充过程中,应采取防粉尘飞扬措施。


14.3.2 管道的酸洗液、化学熔剂、设备、管道的冲洗油,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直接随处倾泻。


14.3.3 施工固体废弃物应统一分类处理,危化品的固体废弃物应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消纳单位进行处理,严禁焚烧、掩埋。

附录A 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A _____________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 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B ____________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C 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C.0.1 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C.0.1进行记录。


表C.0.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0.2 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按表C.0.2进行记录。


表C.0.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C.0.3 空分制氧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按表C.0.3进行记录。


C.0.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附录D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无负荷试运转记录表


D.0.1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按表D.0.1进行记录。


表D.0.1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单体无负荷试运转记录


D.0.2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按表D.0.2进行记录。


表D.0.2 无负荷联动试运转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
   《氩》GB/T 4842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 4730.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JB/T 4730.5
   《铝制焊接容器》JB/T 473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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