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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相协调,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3、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4、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
5、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城市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保持衔接并协调一致。
二、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2号)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146号令)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年11月) 《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四川省攀西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国家、四川省、攀枝花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规划期限
近 期 2007年—2010年 中 期 2011年—2015年 远 期 2016年—2025年 远 景 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范围:
(一)市域规划范围
即攀枝花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现状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总面积7440平方公里。
(二)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
城市市区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的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总发乡、大龙潭乡、中坝乡,总面积970.08K㎡。
(三)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
盐边县桐子林镇、红格镇、益民乡、新九乡因受行政区划限制无法划入城市规划区,但由于属城市未来空间拓展方向,应与国家级苏铁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二滩森林公园、省级大黑山森林公园等用地一起作为控制区域,对上述区域应加强规划监督,控制发展。
五、适用范围
编制攀枝花市城镇及乡村、控制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对本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和在攀枝花市行政辖区内进行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且同时应符合国家、四川省现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六、实施主体
本规划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本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
一、发展总目标
至规划期末,攀枝花市经济发展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经济、社会、文化、城乡建设、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人居与投资环境良好,成为适宜居住与创业,各项事业较发达的四川省综合实力先进城市。到2025年实现生产总值1700亿元,人均达到13万元左右,建成现代化大城市,人民生活富裕安康,实现和谐繁荣攀枝花。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年均增长速度预期为10%左右,至2025年全市经济总量达1700亿元,人均GDP达13万元,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经济比重达50%以上。
社会发展目标:正常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9%以上;城乡卫生体系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广播电视混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以上。
城乡发展目标: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县城和工矿镇建设,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布局合理、等级规模协调、职能分工协作紧密的不同层级的市域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至2025年城镇化率达75.0—80.0%,城市建成区用水普及率达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
可持续发展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10‰;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市区空气优良率达85%以上;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III类水域标准,饮用水水质100%达标。
人民生活目标:202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与GDP增长同步,分别达到6.0万元和2.4万元。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健全,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三、产业发展目标
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社会经济发展,以优势产业和优势地区,形成攀枝花的综合竞争优势,强化区域协作,将攀西地区发展为川西南、滇西北特色鲜明、经济发达、城乡协调、竞争力强的经济区。
四、生态环境目标
走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金沙江、雅砻江等主要河流水体达到或优于II类;
支持“退耕还林和加强天然林保护”,市域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建为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行清洁工厂和使用清洁燃料,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标准;
建立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保障重大地质灾情及时准确预报,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五、发展策略
(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硬环境。
(二)水资源开发。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城镇工业生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三)发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辐射作用。
(四)提高人口素质。
(五)加强开发研究,做好技术储量。
(六)加快安宁河谷流域立体农业的商业化、产业化进程。
(七)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六、市域经济分区
根据资源分布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特征,在综合现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发展分区。
中心城区经济区:含中心城区、盐边县的中部和东南部及仁和区的北部。产业发展突出以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主体、第三产业加速协调发展的城市综合经济区;
南部经济区:含仁和区的南部。本区立足于发展城郊型经济,产业发展以生态农业发展为龙头,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的产业化,大力发展生物药业及农产品综合开发;
东北部经济区:含米易县东部。本区产业重点利用白马矿区的开发机遇,形成新兴工业区;同时保持农业产业化和特色民俗旅游业的发展;
西北部经济区:含盐边县西北部和米易县西部。本区着重多种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态特色农业,特别是生态林业的发展。
七、产业布局
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调整农、牧、林三者之间及各业内部结构,走产业化、生态化的发展道路;重点发展热带亚热带特色果菜、特色粮食、水产养殖、生态林业产品等特色产品的发展。
工业
充分利用攀枝花独特的优势资源,以提高规模效益和资源利用率为重点着力壮大钒钛产业集群、钢铁产业集群、能源产业集群和化工产业集群,实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鼓励发展机械加工制造业、新型材料、食品饮料及农副产品加工业、非金属矿制品业;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产业。
加快推进第三产业的企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优先打造以“阳光休闲、运动健康”为主题的特色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以盐边菜品系列和雅江鱼系列为主的特色饮食文化产业和现代物流业,培育和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业等服务业。
八、劳动力就业发展战略:
(一)鼓励工业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三)鼓励农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提高农副业产品的附加值
(四)发展全民教育,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术水平
(五)推进就业结构的升级换代,保障经济高质量和高效率的运行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七)营造良好的创业和生活环境,吸引并留住目标人才
第三章 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体系结构
(一)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攀枝花市现状人口109.0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9.34%;预测2010年市域人口125万人,城镇人口8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4.8%;2025年市域人口150万人,城镇人口12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3.3%。
(二)城镇发展战略
紧紧依托攀枝花市中心城市的带动,重点发展成昆铁路、攀西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形成以攀枝花中心城区为中心,米易、桐子林、渔门、大田为次中心,成昆线为主发展轴,向西沿攀枝花——渔门——泸沽湖、向东沿攀枝花——红格——会理为次发展轴的空间布局。
(三)城镇规划空间布局
以产业布局为依据,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成昆铁路沿线为发展轴,以中心城区、米易为重点,以渔门、大田为次重点,依托丙谷、普威、得石、新九、永兴、惠民、福田为主要增长极,其他各镇政府所在地为次要增长极,最终形成“以攀枝花主城区为中心,轴向布局,成群发展”规模等级布局合理的城镇群体。
空间布局上形成四大城镇发展片区:中部以攀枝花城区为核心,包括桐子林、红格两大外围组团和布德、同德、福田、新九四个镇;东北部以米易县城为核心,包括白马组团和丙谷、普威、得石、撒莲、垭口五个镇;西北部以渔门为核心,包括永兴、格萨拉三个镇;南部以大田为中心,包括平地镇。
(四)村镇等级结构规划
攀枝花市市域城镇体系由五级城镇构成: 一级:攀枝花城区,区域中心。
二级:攀莲镇、桐子林、渔门、大田。
三级:平地、布德、红格、格萨拉、永兴、白马、丙谷、普威。
四级:同德、福田、得石、撒莲、垭口等27个乡镇。
五级:中心村共计72个(其中仁和区22个,米易18个,盐边32个)。
表一 村镇等级结构与数量一览表
(五)村镇职能规划
一级:攀枝花市城区,市域城镇体系的核心。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川滇结合部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具有亚热带风光的宜居城市。四川省二级区域中心城市,攀西地区一级中心城市。
二级:市域城镇体系的次中心。
攀莲镇,市域东北部经济中心,休闲、居住、商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渔门镇:市域西北部经济中心,以发展生态旅游服务为主,兼顾商贸、物质集散的旅游商贸型城镇。
大田镇:市域南部重点镇,主要发展农产品集散、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城镇。
桐子林镇:市域中部重点镇,主要发展旅游业和商贸的旅游商贸型城镇。
三级:市域重点发展小城镇
平地镇:市域南部重点镇,以发展农产品集散、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城镇。
布德镇:市域西部重点镇,以发展矿业及配套工业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红格镇:市域东南部重点镇,以发展温泉旅游、阳光休闲为主的旅游型城镇。
格萨拉镇:远期设镇,市域西北部重点镇,以发展旅游为主的旅游型城镇。
永兴镇:市域西北部重点镇,以发展商贸、旅游为主的农贸旅游型城镇。
丙谷镇:市域东北部重点镇,以发展加工工业、农产品集散、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城镇。
普威镇:市域东北部重点镇,以发展民俗旅游为主的旅游型城镇。
四级:其他建制镇政府所在地,镇域中心,县域城镇体系的基点。
五级:中心村,具有一定规模,具备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设施配套的现代农民聚居区。
(六)城镇用地规模
城镇用地规模:近期取人均建设用地105平方米,近期城市用地规模为75平方公里左右;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112.79平方米/人,城市用地规模115.05平方公里。
中心村和基层村人均村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
二、新农村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目标: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把传统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配套完善、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现代农村。
(二)新农村建设策略
1、农村居民点改造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适度进行迁村并点,构筑新型城乡聚居体系。
2、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以集约利用土地为目标进行农村居民点改造。
3、重点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5、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统筹城乡聚落和空间布局。
6、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维持具有独特自然和人文景观价值的自然村落。
(三)农村居民点改造办法
1、分类规划农民集中居住社区,以改造和归并自然村为主,尽量减少新增农村居民点。
2、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将现有规模小、基础设施落后的自然村居民迁入择点而建的农村新型社区或集镇。
3、确定集中至镇区的农村新型社区及就地改造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的位置及用地规模,根据农民意愿选择居住位置。
4、完善农村居民点和农村新型居住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集中至城镇的农村新型社区,服务设施参照城镇居住小区设置。
5、河谷区、中山区和高山区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居民点改造标准和配套设施。
6、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其它位于禁建区外的村庄转移;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其中对位于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的村庄,或周围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逐步向其它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
7、对于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所涉及到的村庄,即“城中村”、各类建设项目或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管廊带内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四)村庄建设标准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不超过80平方米/人,人均宅基地不超过30平方米/人。
(五)社会服务设施参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设置。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内容:近期重点改造农村道路,改善环境卫生,完善村小学、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和村委会办公室等;远期引导农民完成公共配套和市政设施建设。
三、城乡协调发展
(一)城乡协调发展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既服从全局,又各具特色。构建合理的区域分工与协作体系,错位竞争。
2、双向演进互动原则。城乡协调是城市与乡村双向演进的互动发展过程。
3、非均衡整体发展原则。全面实现城乡协调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可分为:中心城市集聚——农村城市化——城市郊区化——中心城市再改造四个阶段。
4、适度原则。发展规模合理和空间梯度合理。
(二)城乡协调发展目标
1、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目标
城乡之间由不同形式的现代化交通设施和通讯设施连接在一起;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高度协调,既节约资源,又符合各自的需求特点。
2、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目标
通过合理的规划,相对集中居民点和非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土地与经济开发的规模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以中心城区为依托,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城、镇、村居民点,各自就地在居住生活、社会服务、环境管理等方面实现现代文明。
3、文化协调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对乡村文化发展提供支持,城乡共享文化、教育、信息、科技等现代文化成果;城乡之间人力资源有序交流和迁移,实现劳动力资源平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城乡协调发展策略
1、市域城镇完善配套、提升功能
2、集中居住点注重配套服务设施与环境建设
3、改善农民生活居住环境,鼓励农民适当集中居住
4、划定各类控制保护区并加强其管理
5、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四、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1、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走特色化农业产业发展道路。
3、交通、能源、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4、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安排好城镇建设、移民安置、乡镇企业发展用地,严格按照规划安排好交通运输以及小城镇、乡镇企业发展建设用地,制止乱占乱建。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将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严禁任何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
(二)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加强市域河道治理,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根据不同水功能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从涵养和保护两方面入手,提高水资源可利用量。
1、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废污水排放。
2、重视地表水饮用用水保护工作。
3、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4、加强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
5、节约用水,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强化工业节水,节约生活用水。
6、鼓励循环水利用。
7、完善水资源输配水系统,建立现代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实现最严格、最有效的水资源管理。
(三)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1、加强矿业权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评价体系,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2、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3、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4、建立矿产资源保护性开采制度。
5、加强矿山生成环境保护。
(四)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贯彻文物工作“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和原则,以保护促进利用,以发展加强保护。处理好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结合。
2、城乡规划建设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在下层次的规划中具体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协调区域。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因特殊需要必须建设的,应在建设动工前报经原公布的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在建筑控制协调区域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风格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岁月不协调的建构筑物。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及其它污染物;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造成有损文物安全和环境气氛的噪声震动、景象等。
4、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储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严禁开山、采石、取土等危及文物安全、损害文物环境风貌的活动。
5、文物保护单位及附属文物进行保养、维修、迁移,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6、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认真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在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合理发展旅游。
五、空间管制
(一)市域空间管制
在市域空间管制层面,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
1、优化开发区 管制范围
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含东区、西区、仁和区的仁和镇、前进镇、金江镇、布德镇、总发乡、太平乡等城镇密集区域。
管制导则
进行城际基础设施共建与共享,共同协调产业发展方向,共同协调布置污水排放口、取水口、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境设施;严格审批新开工项目,削减老项目排污总量,做到增产减污。
2、重点开发区 管制范围
市域米易县的白马镇—攀莲镇—丙谷—垭口产业带,以及盐边县的新九—红格—桐子林—安宁产业带等产业集聚区域。
管制导则
调控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处理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营造的关系;区内工业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发展节能、节地、节水类项目,保证增产不增污;鼓励企业内部、企业之间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
3、限制开发区 管制范围
包括雅砻江流域、三源河流域、大渡河流域上游、长江上游天然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绿化隔离地区等生态保育区域。对红格—新民一线用地作为城市未来拓展空间进行严格控制。
管制导则
宜辟为生态经济区,按“生态优先、适度发展”思路进行开发,对不利于当地生态功能保护的新、改、扩建项目不审批;完善生活服务设施,提高设施档次,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吸引人才、资金和项目;完善环保环卫设施,防止生活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4、禁止开发区 管制范围
包括米易西北部、盐边西北部以及国家级苏铁自然保护区、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大黑山森林公园、米易龙潭溶洞风景名胜区、迤沙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矿山采空区等生态敏感区域。
管制导则
保持土地原有用途,发挥生态服务功能,排除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适度进行旅游开发,除管理与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外,严禁在区内进行城市建设开发活动;取缔区内沿山、沿河污染企业,严格控制山区开山取石、矿产开发等活动,进行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持;规范管理,治理与整合区内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旅游活动项目。
六、社会服务设施
(一)市域中心城市社会设施规划
1、商贸物流:建设物流园区,完善服务全市、辐射周边地区的商贸、农副产品及专业市场体系。
2、教育科研:健全高等、中等、初等三级教育体系。
3、文化娱乐:健全和完善现代化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
4、体育:设置一座可举办国际单项比赛的体育场馆,设置可举办国内单项运动会的体育中心一处。
5、医疗卫生:加强市级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设置功能齐全的专业医院、综合医院和疗养院等医疗设施。各分区建设一所综合医院,健全和完善社区门珍、防疫站、专科医院、中心站、急救中心及救护网点等。
(二)县域(片区)中心城镇
1、市场:设置一个或两个专业市场,服务县域。
2、科技教育:设立科技服务中心;至少设置高中一所,初中、小学若干;鼓励设置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设施。
3、文化娱乐:设置图书馆、多功能电影院、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
4、体育卫生:设置一个体育场;健全县级中心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血防站等设施。
(三)重点镇
1、市场:设置一个或两个服务县域次区域的专业性市场。
2、科技教育:设置科技服务中心;设置高中一所,小学若干。
3、文化娱乐:设置图书馆、多功能电影院、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
4、体育卫生:设置一个体育场,一所中心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血防站等设施。
(四)一般镇
设置一个市场、若干小学;一个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与小学共用一个体育场;建设卫生防疫站,血防站等设施。
七、综合防灾
(一)市域防震抗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划定,攀枝花市须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0.10g,动反应谱特征周期T=0.40s进行抗震设防。
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等级,进行抗震设防。
各建筑物的设计应按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执行,减少由于地震引起的火灾、水灾、泥石流、滑坡、交通堵塞、疾病等的次生灾害,加强城镇防震能力。
建立地震监测、监控台站,加强地震的预震防震措施。
对工矿企业、油库、高压线走廊、变电站、输油管道、输气管线等易导致严重次生性灾害发生的设施加强防护措施。
对疏散通道、疏散场地加强管理。
在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用地布局、道路选择等方面仍然要考虑其他地区地震波及的影响,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重点防震城镇:一、二、三级城镇及安宁工业园区、白马矿区、新九工矿区等基地。
(二)市域防洪排涝工程
1、防洪标准
攀枝花中心城区100年一遇;县域(片区)中心城镇、重点工业园区50年一遇;其它城镇20年一遇。
2、防洪体系和防洪堤建设
市域内防洪水库、干流河道的防洪调度统一纳入整体防洪体系中,通过上、下游综合调度,充分发挥现有防洪工程的效益,切实保障防洪安全。完善防洪体系中的工程、非工程措施及防洪管理体制。
(三)市域消防规划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消防站,并结合消防指挥中心及训练基地要求设置配套设施。 对各大工业园区,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企业专职消防站,并纳入市消防体系进行统一指挥。
以市消防调度中心为核心,建立完善的市域消防通信网络。在指挥中心建立“119”火警受理台,并与供水、供电、供气、医院、交警等部门建立通讯专线,提高各消防站的协防能力。
(四)市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攀枝花沿江、沿河建设特点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全市共划分成金沙江沿岸主城区重点防治区、安宁河谷重点防治区、雅砻江以西沿岸重点防治区3个地质灾害防治区。
2、检测预警
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进行群测群防监测,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
3、工程治理
对威胁城镇、居民聚居区、国家公益性机构、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措施。
4、搬迁避让
搬迁避让稳定性评价为现状不稳定,同时对保护对象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5、应急调查和处置
研究确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人防规划
针对现代战争特点,深化人防交通战略工作改革,搞好人防交通战备工程规划,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完善指挥通信建设,同时结合社会经济效益,开展全方位平战结合工程。
市域范围内结合大型疏散场所设置人防工程,城区和城镇应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配置相应的人防工程。
八、旅游规划
(一)旅游规划发展方向
根据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需求特点,充分发挥市域内自然景观优势,挖掘区域人文旅游资源,积极开发自然观光旅游、度假休闲旅游、热带城市旅游、钢铁工业旅游与生态旅游。
(二)重点景区
攀枝花主要开发的旅游景区有:“象牙微雕钢城”攀钢集团;“植物活化石”之称的国家级苏铁自然保护区;红格温泉旅游度假区、二滩国家级森林公园;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世界第三高坝”二滩水电站;盐边旅游区,包括攀西大裂谷格萨拉生态旅游区、岩口地下溶洞、箐河瀑布、择木龙原始森林景区;米易龙潭溶洞、海塔景区等。
(三)旅游线路规划
1、区域旅游线路组织 攀枝花—大理—昆明
攀枝花—丽江—中甸(香格里拉) 攀枝花—西昌—乐山、峨眉山—成都
2、内部旅游线路组织
市区—红格温泉旅游度假区—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攀西大裂谷格萨拉生态旅游区:沐浴红格温泉,参观二滩大坝光电展示中心、二滩大坝,乘船游览二滩水库,游览箐河洞瀑、一线天,游览九道竹林,沐浴温泉乡露天温泉,品赏特色饮食,参加民族歌舞晚会。
市区—米易龙潭溶洞—红色年代主题园—海塔景区:(可乘船经二滩游湖在南坝上岸)参观龙潭溶洞,游览龙吟峡、龙肘山,参观红色年代主题园和全国试点的立体生态农业,品赏特色饮食。
市区—国家级苏铁自然保护区—长江漂流基地:参观天然苏铁园区,动手种植苏铁,感受万里长江第一漂,购当地特色旅游纪念品。
市区—仁和百里生态谷—迤沙拉彝族村寨:上岩神山览胜,品仁和农家乐,听“洞经”音乐,观彝族风情。
阿署达农业新村—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市内休闲,观民族风情,上大黑山观景避暑或赏雪。
3、内部与区域线路的结合
市区—红格温泉旅游度假区—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攀西大裂谷格萨拉生态旅游区—泸沽湖—丽江—中甸(香格里拉)
市区—米易龙潭溶洞—红色年代主题园—西昌航天城—乐山、峨眉山—成都。 市区—仁和百里生态谷—迤沙拉彝族村寨—楚雄—昆明。
第四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一、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一)城市性质
攀枝花的城市性质为: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现代特色工业城市;川滇交界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南亚热带风光的宜居城市。
(二)城市职能 中国的钒钛之都;
我国西南重要的工业基地和能源基地;
川西南、滇西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 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重要节点;
(三)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城市人口7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5.0Km²内,人均用地104.17㎡/人; 2015年城市人口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5.0Km²内,人均用地106.25㎡/人; 2025年城市人口10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15.05Km²,人均用地112.79㎡/人;
二、功能分区
(一)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主要以仁和沟、金沙江为轴向南延伸。
(二)空间布局结构
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四片”的组团式城市空间格局。 “一心”:以机场为中心的城市绿核;
“两轴”:以沿金沙江的东西向轴线和沿仁和沟的南北向轴线为发展轴线;
“四片”:由炳草岗-仁和的江南片区、弄弄坪-瓜子坪的江北片区、格里坪-清香坪的城西片区和金江-团山-马店河-迤资的城东片区组成的组团式城市空间。
(三)城市功能分区
1、江南片区:由炳草岗、渡仁、仁和(含橄榄坪、那招、干坝塘、乐弄、龙塘等城市新增用地)等功能区组成。本片区是城市中心区,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提升中心区的服务功能,完善城市职能。完善市级行政办公、博物馆、科技馆等行政、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在炳草岗、干坝塘、那招设置片区中心。
2、江北片区:由弄弄坪、攀密组成,作为城市中心区组成片区之一,以发展选矿业、稀有金属冶金为基础,集生活、生产、物流及其它相关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的城市片区。规划期内应强化污染治理、减少环境污染,逐步搬迁与工业用地紧邻的居住用地;随着攀密地区矿产资源的枯竭,远期考虑工业用地搬迁的可能性。江北片区中心设置在东风。
3、城西分区:规划范围指清香坪以西城市规划用地。该区西部重点发展煤化工和建材工业,并配套居住和服务设施;东部以改善居住环境、完善服务配套为主。城西分区中心布置在清香坪。
4、城东片区:由金江和团山-马店河-迤资一线用地组成。该区的团山-马店河-迤资主要以钒钛产业和电冶化工产业发展为主,金江是其后勤服务中心,并集中发展仓储物流业。该区是攀枝花未来城市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片区中心规划在金江镇。
三、空间管制
(一)城区空间管制
为加强空间管制,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将规划区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用于指导各项开发建设行为。
1、禁建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保育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矿产资源开采区、矿山采空区、高压通廊。
禁建区范围内禁止一切城镇建设行为,重要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除外,但应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对建筑规模、用途、造型、体量、色彩等做明确规定。加强该区的生态建设,增强植物群落的多元化和本地化配置;对于占地面积很大的矿区和铁矿渣堆积处,近期一方面与片区的旅游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独特的矿区景观,另一方面实施矿山复垦工程,并着重培育矿区周边50m-100m范围的绿化隔离带;远期进行全面植被覆盖,逐渐形成城区的“绿心”。
2、限建区:城市规划区内海拔高度1400m以上、坡度大于30°的区域,以及金沙江、雅砻江和仁和沟等水系两侧300米防护绿地范围。
严格保护原有地形地貌,控制开发量;严格限制与水利建设、环境建设无关的设施及建筑在滨江路以外的沿江区域落户,已建设的污染企业要逐渐迁出;严禁片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向金沙江、雅砻江排放。
3、适建区:城市规划区内海拔高度1400m以下、坡度小于30°的区域。
重大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认真执行环保政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过大改变地形地貌,选择适当施工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各片区间的绿化缓冲带的建设,提高绿化率,使人工建筑掩映在绿树丛林之中;因基础设施如道路、停车场的建设而产生的景观创伤面必须通过工程措施加以修复,并尽量与造景相结合。
4、已建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现状建成区。
进行旧城更新与改造,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根据产业布局,保持现有较为大型的企业,整合有污染的中小型企业,统一治理;强化建设现有工业用地与城市建设区之间的防护隔离绿带,提高厂区环境质量;整合现状质量较好的居住小区,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形成有浓厚生活气息及优美景观的生活服务中心;逐步搬迁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不高的工业企业,将土地逐步置换成第三产业用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绿地建设,以行政办公、体育文化设施等的建设带动区域发展。
(二)城市“五线”管制
1、划定“城市绿线”,加强对区域绿地和各类城市绿地的保护与管制。
2、划定“城市蓝线”,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和管制。
3、划定“城市黄线”,加强对各类交通市政设施用地的控制与管制。
4、划定“城市紫线”,加强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用地的控制与管制。
5、划定“城市橙线”,加强对社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保护和管制。
四、居住用地及住房规划
(一)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306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28.76%,人均30.0平方米。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炳草岗、仁和、清香坪、东风、金江等组团,规划对原有居住区实行改造,重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二)住房规划
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仁和片区、渡-仁片区、炳草岗、大水井-清香坪、金江片区等地。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少量建设低层住宅,适当建设高层住宅。
1、仁和片区:该区域是今后城市建设和拓展的主要空间,主要以新区开发为主。
2、渡-仁片区:以旧城改造为主,新区开发为辅。居住建筑以多层住宅为主,中高层住宅为辅。该区域是今后城市建设和拓展的主要空间,应着重控制整体环境,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绿化用地和公共开敞空间,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3、炳草岗:以旧城改造和部分地块新开发相结合。应加大旧城改造力度,重点改善居住环境。
4、大水井-清香坪:以旧城改造和部分地块新开发相结合。
5、金江片区:以新区开发为主、旧城改造为辅。
(三)居住区配套建设
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建配套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坚持配套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建设”的原则。
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城市人口增长和分布情况设置学校、幼儿园等设施。居住区按规划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结合社区建设布局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幼儿园。
2、居住区公共绿地
结合居住区用地布局和地形设置公共绿地和互动空间,以改善城市景观、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30%。
3、居住区道路与停车场
居住区道路与城市主、次干道的接口不宜太多,不宜承担城市主、次干路的功能,不宜将城市客、货交通引入居住区内部。在新建居住区内应按相关规范配建停车场与停车位,每个停车位用地按25—30平方米计算。
(四)社区规划
1、社区制度建设
以人为本建设新型社区,使之成为实现服务社会化和保障社会化的基本单位,至2020年,社区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参与度达到90%,社区基层组织健全度、重大事件公示率、社区服务覆盖率、社区管理人员配置率均达到100%。
2、社区环境与公共设施
应强化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统筹规划配建社区级商业、金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以及社区公园等,形成居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居住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
居住区、居住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特别加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
(五)保障性住房
在各片区、组团均应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用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廉租房供应采用租房、购房、建房及租金核减等多种方式解决。用地规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以政府为主导,以政策措施支持建设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妥善解决城市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所需的拆迁安置用房,保障拆迁安置居民商品住房的定向开发。
经济适用房以中密度的多层和中高层住宅为主,要确保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环境建设品质,由于居住者对公交系统有较大依赖性,需要加强周边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出行便利程度。
五、公共设施用地
(一)形成市级-片区-居住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市级中心位于江南片区,在清香坪-大水井形成城市副中心。
(二)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市级行政办公功能从旧城区向新区疏解,调整优化行政办公用地布局,通过土地置换整合,形成若干相对集中的办公区。集中布置在江南片区。
(三)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建立城市、片区和社区三级商业服务中心体系。市级商业服务中心布置在炳草岗、干坝塘一带。各片区及居住区设置相应级别的商业服务设施。在商业中心及交通便利处设置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配置。
商业金融用地可作为混合用地考虑,具体混合比例和控制办法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或由地方规划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
(四)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在炳三区新增市级文化中心用地,建设市级会展中心和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在清香坪、东风、金江镇等地增加文化娱乐设施用地,结合片区中心布置。居住区中心配套建设相应级别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
(五)教育科研设施用地
在江南片区集中布置教育科研用地。扩大攀枝花学院规模,兴办民办高等学校,在空间上尽量集中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市、区级以下教育科研设施用地布局。
(六)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江南片区应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设施,适当扩大用地规模。清香坪、东风、金江镇新建片区级医疗设施。在各居住区设立社区医院、门诊所、保健站等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七)体育设施用地
在江南片区的干坝塘布置市级体育中心,具备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国家级多个单项体育项目训练比赛能力。居住区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
(八)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建立健全社会福利设施级配系统。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障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形成覆盖全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结合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普遍完善敬老、便民、康复医疗、青少年活动、托幼助残的社区关怀功能。
(九)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1070公顷,占建设用地9.30%,人均用地10.49平方米/人。
各项公共设施用地的实际面积,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定。
六、工业与仓储用地
(一)工业用地
规划将城区西部的煤化工、建材工业向格里坪以西迁移,并采用防护林带与城区隔离;在城区东部建设钒钛产业园区,未来工业发展集中进园区;整合城区内各类工业用地,影响城区环境和景观的工业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城区中部的弄弄坪、瓜子坪工业用地保留,但要强化区域性污染治理力度,远期待矿产资源枯竭后视情况再行决定是否搬迁。
规划工业总用地350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0.47%,人均34.37平米。
(二)仓储用地
规划结合西攀高速、攀田高速、丽攀高速、成昆铁路、攀昭铁路、丽攀铁路等重大交通性设施的建设,兴建金江、鱼塘、马店河、仁和、铁路西站、密地和格里坪仓储集中区。
仓储总用地48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4.23%,人均4.77平方米。
(三)物流规划
攀枝花可利用铁路、公路、航空、水运设施,大力发展立足川西南和滇西北、面向全国、通达东南亚的物流体系,发展成为我国西部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
七、其它用地
(一)对外交通用地
对外交通设施包括高速公路、铁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6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21%,人均3.62平方米。
(二)道路广场用地
城市道路广场用地122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10.64%,人均12.0平方米。
(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9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47%,人均3.91平方米。
(四)绿地
规划绿地总面积12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90%,人均12.29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871.85公顷,人均8.55平方米。
(五)特殊用地
主要指军事用地、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等用地2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18%。
八、旧城更新
(一)旧城区范围:旧城范围主要指城市早期建设的区域以及工业用地与其他用地混杂的区域。
(二)旧城更新与改造的原则:
对于因建设标准较低造成环境较差、配套不完善的区域,应疏通道路系统,完善基础设施,整治“脏、乱、差”现象,提升环境质量,逐步改造更新。
对于因受工业用地污染而造成环境较差的区域,视用地的区位、交通状况及区域用地特性等不同情况予以搬迁或改变用地性质。
(三)旧城更新的要求与标准
1、改造旧居民点和旧居住街区,旧城区内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下,绿地率不低于25%。
2、开发公共空间,增加公园绿地面积,设置沿街、街头和住宅街坊内的不同规模和不同等级的绿地,提高旧城区的生活环境质量。
3、提高道路的通达性,增加停车设施,合理组织和疏散交通,建立完善的交通系统。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标准。
5、全面整治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加强绿化种植,重新铺装人行道,拆除违章建筑,整饰建筑立面,改善城市面貌。
6、严格按规划实施,成街成片改造,并通过土地级差和容积率优惠等措施,鼓励开发商投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和道路绿化工程。
九、中心城区绿地景观规划
(一)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布局,使城区绿地逐步向四周延伸,外围防护绿带紧密环绕,中心绿地均衡布局,构筑一个人居环境安全、优美、舒适的生态良好的“山水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现“蓝天、青山、绿色家园”的总体构想。
近中期城市绿地率40%,人均公园绿地9㎡/人,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45%。远期城市绿地率45%,人均公园绿地9㎡/人,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50%。
(二)绿地系统结构
攀枝花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为:“一链二带三环多岛”的结构形式。 “一链”:沿金沙江两岸绿化带。
“二带”江南片区与城西片区、城东片区间的绿化隔离带。
“三环”沿攀枝花市中心城区三大片外围山体的三个绿环,分别是: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绿环、炳草岗――弄弄坪――渡口――攀密绿环、金江――团山――马店河绿环。
“多岛”中心城区每个分区中沿各自相对独立的片区外围由滨江绿地、环山绿地或者防护林带构成的多个生态安全岛,每个岛内根据需要相应布置多个斑块状公园绿地。
(三)公园绿地:主要包括城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和街旁绿地。本规划通过设置综合性公园、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滨江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形成覆盖城市的公园绿地体系。对城市街道、广场的重点地段进行绿色点缀,做好单位和街坊内部庭院绿化,以及部分建筑的垂直绿化。
(四)生产绿地规划区范围内的部分农田、果林改建为生产绿地,同时鼓励农村地区群众办苗圃。
(五)防护绿地:规划对市区内的工厂进行重点防护,办公、居住、商业等其它用地进行普通防护。重点防护区周围设50-200米宽防护林带,普通防护区周围设30-100米宽防护林带。学校周围应设绿化隔离带,城市立交桥下铺设绿化隔离带,高压走廊下以草坪和低矮灌木形成绿化隔离带。
(六)生态绿地:规划生态绿地由城区周围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园地和契入式山地绿地渗入城区,并连接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和居住区庭院绿地、广场景观绿地等,形成完整的具有生态特色的绿地系统。
十、城市景观系统
(一)城市景观规划目标
运用现代新技术、新材料,创造宜人的现代化城市空间;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与破坏,提供使城市人居环境舒适优美、生态健全的空间,求得自然——城市——人的和谐统一;提高城市空间的质量水平,创建良好的城市山林风景线;突出山城、川城的景观特色;发展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与新兴城市的生活内涵;保护好文物古迹、民俗景点,保持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性,突出钢城、现代新城的城市魅力。
(二)城市总体景观风貌控制
突出山地城市的风貌特征,控制好城市的天际轮廓线,高低错落、虚实结合,具有鲜明的节奏感;
突出城市川道风貌,营造河岸绿色风景链;
强化城市出入口的景观处理,将城市景观风貌区、城市制高点、观景点和视觉通廊等组织到城市景观中来,使城市立体景观丰富多彩;
利用好攀枝花市富有特色的城市人文景观资源,创造富有个性与魅力的城市景观风貌。
(三)城市景观结构
1、绿色风景链:强化金沙江风景链和雅砻江风景链。
2、景观制高点:规划确定5处城市景观制高点,通过景观制高点形成景观视廊网,将城市景观连成一个整体,反映出攀枝花市的大山水结构,突出展示攀枝花市山川壮美、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
3、景观风貌区:规划确定12处城市景观风貌区。城市风貌区的划分,反映了城市从古至今、从自然景观到人文景观的延续过程,突出了山城、川城、钢城、现代新城的城市风貌。
4、景观节点:城市标志性节点设置于城市重点设计地段和景观通道交汇点。
5、界面:指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分界线,是不同风格风貌景观区的过渡地带。处理好城区与周围视野区山林水体的关系。
十一、综合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
规划期内,完成成昆铁路复线、丽攀铁路、攀昭铁路建设。 在仁和西侧建设攀枝花西站,作为客运站。建设马店河货运站。
2、公路
建设西(昌)攀(枝花)高速、攀(枝花)昆(明)高速公路、丽(江)攀(枝花)高速公路、宜(宾)攀(枝花)高速公路。中心城区到周边市、州、县的公路改建为三级以上公路。改造省道214线、216线和310线,加强对外联系。
3、航空
开通至国内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城市的直达或中转航线。
(二)枢纽站规划
1、客运枢纽
按照地域平衡分布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新建西区客运站、攀枝花客运站和仁和客运站,扩建金江客运站、旅游客运站。
2、货运枢纽
根据城市用地总体布局和交通设施布局,改、扩建金江、格里坪、密地货运枢纽,新建新九、总发、鱼塘、马店河货运枢纽,同时结合需要在各片区设置区域物流配送中心。
(三)城市道路交通结构
城市道路形成“二环二横,四连五辐射”的主骨架: “二环”:
外环:攀枝花绕城快速通道,中心城区交通保护壳,分流过境交通。 内环:中心区以及各大片区之间的快速直接联系通道,区域快速通道。 “二横”:
沿金沙江两岸快速通道。 “四连”:
金沙江南北两岸相连; 仁和沟东西相连; 江北四大片区相连;
炳草岗-金江-渡仁片区相连。 “五辐射”:攀枝花城市对外联系主要通道: 往西云南丽江方向; 往西北稻城方向;
往东北西昌、成都方向; 往东会理、昭通方向;
往南昆明以及出海通道方向。
(四)道路横断面
快速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主干路红线宽度24-38米,双向4车道;次干路红线宽度18-23米,双向2车道;支路红线宽度7-16米,双向2车道。城区道路均采用一块板式断面。
(五)立交
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相交处设跨线式或互通式立交。部分城市主干道相交采用立交形式。
(六)桥梁
城区新建炳瓜大桥、密地二桥、大水井大桥、青龙山大桥、钒钛园区跨江大桥。
炳瓜大桥:连接炳二区与瓜子坪。
密地二桥: 位于密地桥附近。
大水井大桥:位于西区,连接清香坪与陶家渡。
青龙山大桥:连接青龙山与三堆子。
钒钛园区跨江大桥:位于钒钛园区团山片区。
(七)公共停车场
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布置在城市出入口附近,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商务中心及步行街外围等地,根据用地条件建设停车场或多层车库。
(八)步行系统
注重利用山地城市的自然地形的特点,通过梯道连接不同高程的台地,以此加强城区的纵向交通联系。步行梯道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人流集中的地段设置人行地道或结合城市建筑设人行天桥,满足市民的安全要求。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
(九)公共交通规划
1、发展策略 资源配置优先;
运营上优先;
2、线网结构
攀枝花城市地面公交线网采用“逐层布设、逐步成网”的布设方法,分为三个层次:快速线路、骨干线路和补充线路,逐层逐步完成线网的布设。
3、公交车辆发展规划
至2025年公交车辆发展规模在1300标台以上。
4、公交站场规划
以国标规范为主要依据,考虑高级保养集中、“停保合一”模式、停车社会化等因素,适当调整规范指标。
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而客流量又相对较大的地方。城市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如火车站、大型商场、公园、公共活动中心等,大型居住区内部适宜设置首末站,平交路口附近不宜设置首末站。
5、站距
公共汽车站距市区线为500-800米,郊区线800-1000米。快速公交站距市区线1500-2000米。
6、出租车规划
规划期末攀枝花市出租车拥有量应控制在2000辆。
(十)应急交通
充分考虑交通设施自身的抗灾能力和特殊交通需求,结合城市防灾要求,建立应急交通组织机制,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提高整体交通系统的应急能力和可靠性。
十二、环卫规划
(一)规划目标
环境卫生设施应满足城市需求,实现垃圾收集分类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粪便排放管道化、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环境卫生科技现代化,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率均达到100%。
(二)垃圾处理规划
1、垃圾量
2015年城市垃圾量800吨/日,2025年城市垃圾量1020吨/日。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以容器为主,并分类投放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率达到100%。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城区生活垃圾和粪便总量无害化处理率2025年达到100%。生活垃圾主要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垃圾运往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理后运往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新建兰尖矿马脖子沟、西区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西区灰槽子沟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处理厂,小型转运站每2~3km²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按每6-10 km²设置一座,
3、其他垃圾处理
医疗垃圾单独收集、单独运输,由垃圾综合处理厂单独处理后进行卫生填埋。 市域范围内有能力处理的有毒、有害垃圾统一集中至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有毒有害垃圾采取就地固化封存处理;除此之外的有毒、有害垃圾外运至全国性处置中心处置。
新建建筑渣土处置场6 座,分别位于炳三区后山、矿务局豹子湾、仁和小湾子、金江镇大桥沟、仁和区苏家湾、矿务局陆家沟。
4、公厕布局
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
人流密集区和商业区,公共厕所间距为300米左右,设置密度为8-10座/平方公里;居住区内公共厕所间距为500-800米,设置密度为3-5座/平方公里;工业区和仓库区可按间距800-1000米设置,设置密度为1-2座/平方公里。
十三、环境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标
全面节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物种丰富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各大水系的一级支配环境得到改善;天然林和天然草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城市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减少,大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的状况减轻,力争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秀美山川,江河清澈的人居环境。
(二)大气环境保护控制
通过改进工艺流程、提高设备技术含量等措施综合治理污染;坚决关闭零星分散、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提高尾气达标率;保护原生林木,加强城镇绿化工程。
(三)水环境保护控制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饮用水源保护的规划和监管。加速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改善水体环境。开展坡改梯、山地灾害防治、小流域治理等工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保护好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质污染。
(四)声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噪声达标区。加快城区道路及过境公路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为缓解交通噪声创造条件。加强工业噪声治理,改进内部工艺,搬迁扰民工业。加强社会、商业、娱乐业、建筑施工等噪声的管理工作。重点保护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声环境。
(五)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和措施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同时提高原料利用率。大力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并分类收集。加强建筑垃圾、医院垃圾的收集处理。
(六)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对空域进行功能分区,规定控制指标和规划目标。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的调查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山体,提高植被覆盖率,特别是以森林覆盖率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林业,营造用材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加强管理,严禁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部分坡地应退耕还林,以保持生态平衡。
依法管理土地,合理使用土地,规划生态涵养用地,建立生态型土地利用方式。保护土地资源防止耕地污染,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以小流域为单位综合治理山、水、田、要与开发型农业相结合,开发、保护、治理、管理并重,通过综合治理,使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使生态环境转入良性循环。
(八)污染物减排规划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
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的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进一步制定促进服务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发经济中的比重。
将减排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控制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准确的减排检测体系。
在各类工业园区推行清洁生产,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健全排污收费及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提高征收标准。
十四、节能规划
(一)建筑节能
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采用新技术、节能建材、节能设施,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重点确定影响大、知名度高的开发企业及项目,做好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标准,建立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管机制,建立针对大型公共建筑折能耗统计制度和能效审查制度。
(二)主要工业行业节能
工业行业通过整合提升现有主导工业技术含量、工艺水平,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钢铁冶炼推广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鼓励集中建设公用工程以实现能量梯级利用。
(三)行政办公机构节能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尽量采用自然光使用高效能节电照明产品,杜绝“长明灯”。空调设定最低温度26摄氏度,以降低空调电能消耗。
政府机要的节能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购低油耗汽车。
(四)照明节能
采用大宗购物、电力需求、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市场制和财政补贴激励机制,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合理调整亮道路照明灯数量和时间,主、次干道实行双回路供电;支路、工业区和生活区路、路幅较窄的街道采用半夜单边亮灯方式。
选用发光效率高的光源、减少供电线路上的损耗。
(五)交通节能
1、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居民公交出行。
2、公路运输:选用节能型汽车和大吨位车、专业车;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等。
3、铁路运输:配合铁路主管部门做好节能工作。
4、水路运输:发展金沙江、雅砻江水路运输,改善航道条件;加快船舶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设备改造;改善燃油品质;提高船舶运输组织管理水平。
(六)能源替代节能
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太阳能、沼气等能源。攀枝花市属亚热带干热河谷气候,日照充足,夏热多暖,非常有利发展太阳能。农村应大力推广使用沼气作为生活燃料。同时,发展矿井瓦斯、煤泥、矸石发电,以充分利用资源。
十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一)抗震减灾规划
1、设防标准
中心城区一般建筑按7度设防,重要工程及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防震设防。
2、疏散通道
以城市主干路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疏散救援通道,以城市次干路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
3、疏散场地
就近疏散为主,场地不足时可采用中程疏散,其半径不宜超过2.5公里,并在1小时内到达。
临时疏散场地为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小游园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大、中、小学操场以及抗震性能较好的人防工程;中程疏散场地为城区内的公园、体育场、居住区集中公共绿地等;远程疏散场地为远离地震灾区以外的地区。
4、抗震减灾措施
建立GPS地壳运动观测台,建立全市强震观测台网。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批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成水库、大坝等可能产生大地震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5、防止次生灾害规划
震前工程设防、抗震加固,进行防治次生灾害的思想和物资准备。震后防止在恢复生产、生活时次生灾害的再发生,防止、防治震后瘟疫及防震棚火灾等次生灾害,建立相应的抢救队伍。
(二)地质及次生灾害防治规划
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金沙江两岸及城区周边山体。
2、检测预警
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进行群测群防监测,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
3、工程治理
对威胁城镇、居民聚居区、国家公益性机构、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措施。
4、搬迁避让
搬迁避让稳定性评价为现状不稳定,同时对保护对象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5、应急调查和处置
研究确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防洪规划
1、设防标准
根据攀枝花城市规模,金沙江、雅砻江按100年—遇洪水标准设防;防山洪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
2、防洪措施
城镇防洪原则:城镇规划和建设要避开易受洪水危害的地段,同时结合水土保持与城镇水利设施进行规划建设。
设置河道禁建区:
严格控制河道周边用地的建设开发,以自然地形为准,将10年一遇洪水线确定为禁建区,30年一遇洪水线设置为限建区。
强化流域治理:
大力加强金沙江、雅砻江沿江流域的绿化造林,减少水土流失,提高防洪防灾能力。 合理确定洪水水位:
金沙江、雅砻江梯级电站的建设,将改变江河的正常水位和洪水水位,在确定城市洪水位时应充分考虑电站建设的影响。
山洪防治:
在城市靠近山体一侧修建截洪沟,利用场地内自然冲沟规划排洪沟,并将城市雨排水管网与排洪沟相结合,使地面雨水排放顺畅。
结合城市排水系统进行规划,对城区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增加排水管网的通过流量,保证排水速度。
3、非工程防洪措施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全市力量抗灾抢险。 建立防汛、报汛网络和警报系统。
加强立法和河道管理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河道的管理和保护。 建立防洪基金,由市政府计划安排,以备防洪抢险时支付使用。
(四)消防规划
1、城镇重点消防区域与单位
易燃易爆单位:加油站、液化气站、配气站、民爆物品仓库、人武部仓库、化肥厂、液氨液氯生产使用单位(水厂、冷冻厂)。
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影院礼堂 电力电讯、交通枢纽
重点厂矿企业、大型物资仓库 高层建筑
2、消防站建设规划
按5分钟责任区边缘,标准普通型消防站责任区范围7k㎡以内、标准小型消防站责任区范围4k㎡以内设置消防站。加强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消防协防。
中心城区按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为4—7平方公里标准规划2处标准消防站;各建制镇及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镇区应各规划不少于一座小型消防站。
3、消防供水及消火栓规划
新建、扩建城区和旧城区改造区,应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火栓。
公共消火栓沿道路设置,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距路边应小于2米,距房屋外墙宜大于5米。
每条道路交叉口处应设有消火栓,道路宽度大于60米的,应在道路两旁设置消火栓。
4、消防通道规划
以城市主次干路作为消防通道,组团间有不少于2条的主要联系道路,组团内部道路要建成环状道路系统。
街坊、小区内部应按国家规范修建消防通道,建(构)筑物之间应留出足够间距,保证消防车能顺利到达。高层建筑应设环形消防通道。
5、消防通讯规划
完善消防指挥中心,建立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系统、图象传输系统和计算机控制处理信息系统。设置消防报警专线。公安消防通讯装备应独立完整。
(五)人防规划
1、防护标准
防空地下室标准为6级;市级指挥所为3级,区级指挥所为4级;专业队伍掩蔽为5级。
2、人防工程规划
疏散道路:人员疏散的主要方针是就近掩蔽、近郊疏散为主、中远程疏散为铺。 人防工程总体布局依照城市用地布局结构,采用总体分散、局部集中、自成体系、基本配套的原则建设。
城市重点地区按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在人流密集处修建一定规模的掩蔽工事;车站、桥梁、铁路、对外公路及重要生命线工程作为重点防护目标,设置专门的工程抢修系统。
3、人防工程设施布局规划
逐步完善市、区、街道三级指挥体制,建设高质量市级指挥所。 完善、改进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城区警报覆盖率达95%以上。
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地下通道,平时作为地下商业街或地下通道,战时作为疏散人口、抢险救护场所。
在改、扩建和新建项目中必须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并与规划干道连通。
4、应急联动系统规划
应急信息系统应该建立统一、法定的技术规范、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办法。
利用大型公园、广场等开敞区域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并相应建立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第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一、本规划一经批准,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攀枝花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二、实施本规划应进一步完善攀枝花市规划管理法规条例,根据本规划制定颁布《攀枝花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攀枝花市城乡规划实施细则》,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三、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及时开展各专项规划和下一层次规划,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四、通过动态规划以及规划过程的管理,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及权威性。加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确保近期建设规划按年度顺利实施。
五、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互动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
六、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克服城市建设发展的盲目性。
七、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增进规划的透明度,使各社会主体都能自觉执行规划、支持和监督规划管理。
八、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