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技术规程 CJJ16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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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gg-shaped digester of sewage treatment

CJJ 161-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56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62-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5、4.1.4、4.3.1、4.4.1、7.1.3、7.1.5、7.7.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3月15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结构设计;5.构造要求;6.防火、防腐、保温及饰面;7.施工及质量验收。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尧化门新尧路18号,邮政编码:210046)。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同济大学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玉岭 戴耀军 肖绪文 程建军 沈兴东 薛伟辰 范民权 薛晓荣 彭春强 王长祥 马荣华 陈军 刘雪平 马福利 苗冬梅 李忠卫 黄建勇 杨中源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刘志刚 王恒栋 王乃震 樊锦仁 王群依 焦永达 李杰 冯跃 高海 王文治 许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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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后张法预应力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建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等地区的预应力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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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卵形消化池 egg-shaped digester
    由上下圆锥体及中部球壳组成的用于污泥消化处理的预应力蛋形构筑物。

2.1.2 变角张拉 stressing at an angle
    预应力张拉作业受到空间限制,需要在张拉端锚具前安装变角块,使预应力筋改变一定的角度后进行张拉的工艺。

2.1.3 环梁基础 ring beam foundation
    扩展部分构件的高度不小于宽度,可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小于或等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的基础。

2.1.4 环板基础 ring plate foundation
    扩展部分构件的高度小于宽度,可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小于或等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的基础。

2.1.5 环锚 dogbone coupler
    张拉端与锚固端集合在同一锚体上且适用于预应力卵形消化池环向预应力筋的游动锚具。

2.1.6 气密性试验 air tightness test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满水试验合格后,在设计水位条件下以空气为介质对其进行的密封功能性试验。

2.2 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Fph——等效水平环向侧压力标准值;
    Fpm——预应力筋的平均张拉力;
    Gik——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Mk——结构自重及施工荷载的标准组合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
    Nk——结构自重及施工荷载的标准组合在计算截面产生的轴向力;
    Qjk——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R——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
    S——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Sd——作用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设计值;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设计值;
    σc——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作用下,计算截面的边缘混凝土法向应力;
    σcc——相应施工阶段计算截面边缘纤维的混凝土压应力;
    σct——相应施工阶段计算截面边缘纤维的混凝土拉应力;
    σcon——预应力筋张拉控制应力;
    σli——第i项预应力损失值;
    σpc——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计算截面上的有效预压应力;
    σpe——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值。

2.2.2 材料性能
    Ep——预应力筋的弹性模量;
    f′ck——与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cu相应的抗压强度标准值;
    fcu——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fptk——预应力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f′tk——与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cu相应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2.2.3 几何参数
    Ap——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
    Aph——高度方向每米内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之和;
    i——反弧及圆弧预应力筋中应力近似直线变化的斜率;
l02.jpg


L——张拉端至锚固端之间的距离;
    Lp——预应力筋的有效长度;   
△Lc——混凝土构件在张拉过程中的弹性压缩值;
    l1——预应力筋张拉端起点至反弯点的水平投影长度;
    r——反弧及圆弧形曲线预应力筋的曲率半径;
    rh——壳体环向预应力筋水平半径;
    W0——验算边缘的换算截面弹性抵抗矩;
    x——张拉端至计算截面的距离;
    a——张拉端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值;
    θ——从张拉端至计算截面曲线部分切线夹角的总和。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γGi——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γQj——第j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
    CGi——第i个永久作用的作用效应系数;
    CQj——第j个可变作用的作用效应系数;
    ψc——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ψQj——第j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
    μ——预应力筋与孔道壁或护套之间的摩擦系数;
    k——考虑孔道或无粘结预应力筋每米长度局部偏差的摩擦系数;
    η△t——卵形消化池池体壁面温差作用(包括湿度变化的当量温差)引起的内力折减系数;
    ηtr——卵形消化池池体中面季节平均温差作用所引起的内力折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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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 料


3.1 混凝土


3.1.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预应力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其他非预应力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3.1.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混凝土应满足抗渗要求。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混凝土抗渗等级要求

最大水头与混凝土厚度的比值(iw)

抗渗等级(P)

<10

P4

10~30

P6

>30

P8

注:抗渗等级Pi指龄期为28d的混凝土试件,施加iw×0.1MPa水压后满足不渗水指标。


3.1.3 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3℃的地区,外露卵形消化池的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抗冻性能。对最冷月平均气温在—3℃~—10℃的地区,混凝土抗冻等级应采用F150;对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0℃的地区,混凝土抗冻等级应采用F200。

3.1.4 卵形消化池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应大于0.45。卵形消化池混凝土的碱含量不应高于3.0kg/m³。

3.1.5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混凝土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制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3.2 钢筋


3.2.1 卵形消化池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3.2.2 预应力筋宜采用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的规定。常用预应力钢绞线的主要力学性能应按表3.2.2采用。

表3.2.2 常用预应力钢绞线主要力学性能
3.2.2.jpg

    注:当采用表列以外的其他预应力筋材料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2.3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 161和《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 3007的规定。

3.3 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3.3.1 卵形消化池预应力筋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性能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的规定。

3.3.2 卵形消化池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的锚固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筋所采用锚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3.3.2-1.jpg


式中:ηa——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静载试验测得的锚具效率系数;
          εapu——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的总应变。

    2 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的疲劳锚固性能,应通过试验应力上限取预应力钢材极限强度标准值fptk的65%、疲劳应力幅度取80N/mm²、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能试验。

3.3.3 卵形消化池预应力筋锚具的选用,应根据预应力筋的品种、张拉应力值及工程应用环境条件选定;对于池壁的埋入式环向钢绞线,宜采用环型锚具。

3.4 其他材料


3.4.1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或塑料波纹管的尺寸和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或《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 529的规定。

3.4.2 卵形消化池的混凝土表面防腐材料宜采用聚氨酯类有机材料或水泥基等无机材料,其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 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的规定。

3.4.3 卵形消化池的外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防火、隔热性能好、轻质、高效、环保的保温材料。
    2 其燃烧性能等级应不低于B2

3.4.4 预应力筋的孔道灌浆宜采用成品灌浆材料,且应采用第Ⅰ类水泥基灌浆材料,灌浆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的规定。

3.4.5 卵形消化池的饰面材料可选用建筑外用彩色镀锌或镀铝锌压型钢板等轻质材料,其计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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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构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池体上、下锥体母线与水平面夹角宜取45°,高度与最大内径之比宜为1.50~1.75。

4.1.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

4.1.3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结构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度指标度量结构的可靠度,应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4.1.4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1 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验算;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还应进行结构构件抗震的承载力验算。
    2 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对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对使用上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4.1.5 裂缝宽度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规定。

4.1.6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应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及地基变形计算。地基承载力和变形验算以及基础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执行。若采用桩基础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

4.1.7 卵形消化池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的要求。宜为整个池体高度的1/3~1/5。

4.1.8 根据不同地基,卵形消化池可采用环梁基础、环板基础、桩基基础等(图4.1.8)。


图4.1.8 卵形消化池基础形式


4.1.9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分别对制作、安装及预应力张拉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4.1.10 预应力钢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值σcon不宜超过0.75fptk,且不应小于0.4fptk。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张拉控制应力限值可提高0.05fptk
    1 要求提高构件在施工阶段的抗裂性能而在使用阶段受压区内设置的预应力钢筋;
    2 要求部分抵消由于应力松弛、摩擦、钢筋分批张拉等因素产生的预应力损失。

4.1.11 当卵形消化池池壁的环向和竖向均施加预应力时,池壁混凝土中的主压应力不应超过0.33fcu

4.1.12 当施加预应力时,所需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4.1.13 预应力筋锚固端应进行混凝土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并应配置间接钢筋,其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5%。

4.1.14 卵形消化池池壁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凝土早期干缩和温(湿)度作用引起的混凝土开裂。

4.1.15 卵形消化池应考虑环向、径向预应力张拉施工顺序对预应力损失及对池体内力的影响,设计时应注明预应力筋张拉顺序和分批张拉施工的要求。

4.1.16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内力计算时应考虑壁面温(湿)差作用和季节温差作用。

4.1.17 计算卵形消化池池体壁面温差作用(包括湿度变化的当量温差)和中面季节平均温差作用所引起的结构内力时,内力折减系数可分别取η△t=0.65、ηtr=0.20。

4.2 作用分类及组合


4.2.1 作用分类和作用代表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卵形消化池结构上的作用可分为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两类。永久作用应包括结构自重、土的竖向压力和侧向压力、消化池内的盛水压力、永久设备自重、池内气体压力、结构的预加应力、地基的不均匀沉降等;可变作用应包括池顶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地表或地下水压力(侧压力、浮力)、结构构件的温(湿)度变化作用、地面堆积荷载、施工荷载等。
    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结构设计时,不同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作用,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3 当结构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作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按作用效应基本组合计算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作用效应标准组合验算时,应采用标准值和组合值作为可变作用代表值。可变作用的组合值应为可变作用的标准值乘以作用组合值系数。
    4 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作用效应准永久组合验算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作用代表值。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应为可变作用的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4.2.2 永久作用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自重的标准值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相应材料的重度计算确定,各种材料的重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构件上设备转动部分的自重及其传递的轴向力应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标准值,动力系数可取2.0。
    2 设备自重标准值可按设备样本提供的数据采用。
    3 作用在消化池池壁的侧向土压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计算。
    4 消化池内的盛水压力标准值应按设计水位的静水压力计算,水的重度可取10.5kN/m³。
    5 施加在卵形消化池结构上的竖向和环向预应力值,应按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值扣除相应张拉工艺的各项应力损失采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高度分段配置的环向预应力筋张拉时,对卵形消化池壳体产生的等效均布水平环向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4.2.2.jpg


式中:Fph——高度方向每米等效水平环向压力标准值(N/mm²);
          σpc——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值(N/mm²);
          Aph——高度方向每米内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之和(mm²/m);
          rh——壳体环向预应力筋水平半径(mm)。

        2)竖向预应力筋张拉时,对卵形消化池壳体产生的压力可按本规程式(4.2.2)等效成均布压力。
        3)张拉端或锚固端施加的节点力应根据预应力筋面积及有效预应力值的乘积确定,其方向与端部承压板垂直。
    6 消化气体压力标准值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宜为5kN/㎡~8kN/㎡,试验压力宜为压力标准值的1.5倍。

4.2.3 可变作用标准值和永久值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顶操作平台的活荷载标准值可取5.0kN/㎡,准永久值系数可取0.5,当实际使用活荷载大于上述值时,应按照实际情况采用。
    2 雪荷载、风荷载的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3 地表水或地下水对消化池的作用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规定采用。
    4 地面堆积荷载的标准值可取10kN/㎡,其准永久值系数可取0.5。
    5 卵形消化池结构的温度变化作用(包括湿度变化的当量温差)标准值,应由池壁的壁面温(湿)差确定;池壁的壁面湿度当量温差△t可按5℃~10℃采用。

4.3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4.3.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4.3.1.jpg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宜取1.0;
          S——作用效应基本组合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确定。

4.3.2 卵形消化池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强度计算的作用效应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4.3.2.jpg


式中:Gik——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γGi——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当作用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结构和设备自重应取1.2,对其他永久作用应取1.27;当作用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均应取1.0;
          Q1k——第1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当有地表水或地下水时,第一个可变作用应取地表水或地下水作用;
          Qjk——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γQ1——第1个可变作用分项系数,对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作用取1.27;
          γQj——第j个可变作用分项系数,除地表水或地下水作用外,各项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取1.40;
          CGi、CQ1、CQj——分别为第i个永久作用、第1个可变作用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作用效应系数;
          ψc——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取0.9;当计算工况中只有一个可变作用时,取1.0。

    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作用效应基本组合设计值应根据不同的荷载工况取不同的作用项目组合。不同的项目组合可按表4.3.2确定。

表4.3.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作用组合表
4.3.2..jpg

注:1 表中有“√”的作用为应予计算的项目;有“△”的作用为应按具体设计条件确定采用;
        2 不同工况组合时,应考虑对结构的有利与不利情况分别采用分项系数;
        3 池顶活荷载与雪荷载不同时组合,取二者的大值。

4.3.3 当卵形消化池承受地下水(含上层滞水)浮力时,应进行抗浮稳定验算。验算时各作用均应取标准值,抵抗力不应包括池内盛水的永久作用和消化池侧壁上的摩擦力,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应小于1.05。

4.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4.4.1 卵形消化池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分别按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进行验算。结构的变形、抗裂度和裂缝宽度、应力计算值应满足相应的规定限值。

4.4.2 当卵形消化池结构构件处于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应取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并应符合下列确定:
    1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4.4.4.jpg


式中: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设计值。

    2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设计值应按本规程表4.3.2选取不同的作用组合。

4.4.3 当卵形消化池结构构件处于受弯、大偏心受压或大偏心受拉时,应控制裂缝宽度,应取作用效应的准永久组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作用效应准永久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4.4.3.jpg


式中:Sd——作用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设计值;
          ψQj——第j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

    2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作用效应准永久组合的设计值应选取不同的作用项目组合。

4.4.4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在工作状态下混凝土环向剩余压应力不应小于0.3MPa。卵形消化池结构环向的抗裂度,应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4.4.2.jpg


式中:σpc——计算截面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混凝土的有效预压应力(N/mm²);
          σc——计算截面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作用下的混凝土应力(N/mm²)。

4.4.5 卵形消化池结构在预加应力作用下,混凝土竖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池状态下,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5mm。
    2 正常运行状态下(满池状态),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符合下列规定:

4.4.5-1.jpg


式中:σcc、σct——相应阶段计算截面边缘纤维的混凝土压应力、拉应力(N/mm²);
          f′tk、f′ck——与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cu相应的抗拉强度标准值、抗压强度标准值;
          Nk、Mk——结构自重及施工荷载的标准组合在计算截面产生的轴向力、弯矩值;
          W0——验算边缘的换算截面弹性抵抗矩。

4.5 预应力损失计算


4.5.1 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σpe应按下式计算:

4.5.1.jpg


式中:σcon——预应力筋张拉控制应力(N/mm²);
          σli——第i项预应力损失值(N/mm²)。

4.5.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设计时,宜考虑下列各项预应力损失,且预应力筋的总损失设计取值不应小于80N/mm²。
    1 张拉端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σl1
    2 预应力筋的摩擦σl2
    3 预应力筋的应力松弛σl3
    4 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σl4
    5 预应力筋由于分批张拉引起的平均预应力损失σl5
    6 变角垫块孔道引起的预应力损失σl6

4.5.3 预应力筋由于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引起的预应力损失σl1,应根据曲线预应力筋与导管或护套壁之间的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范围内的预应力筋变形值等于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值的条件确定。预应力筋在反向摩擦影响长度lf范围内的预应力损失值σl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反向圆弧布置(图4.5.3-1,圆心角θ≤90°)

4.5.3-1.jpg


4.5.3-3.jpg


式中:l1——预应力筋张拉端起点至反弯点的水平投影长度(m);
          i1、i2——反弧及圆弧预应力筋中应力近似直线变化的斜率;
          r1、r2——反弧及圆弧形曲线预应力筋的曲率半径(m);
          σa、σb——预应力筋在a、b点的应力;
          μ——预应力筋与孔道壁或护套之间的摩擦系数,按本规程表4.5.4采用;
          k——考虑孔道或无粘结预应力筋每米长度局部偏差的摩擦系数,按本规程表4.5.4采用;
          x——张拉端至计算截面的距离(m);
          a——张拉端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mm),按本规程表4.5.3采用。

表4.5.3 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值a(mm)

锚具类别

a

夹片式锚具

有顶压时

5

无顶压时

6~8

注:1 表中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值也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2 设计中应注明计算所采用的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值。

    2 环型锚具布置(图4.5.3-2,圆弧对应的圆心角θ≤90°)

4.5.3-2.jpg


4.5.4 预应力筋与孔道壁或护套壁之间的摩擦引起的预应力损失σl2,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5.4-1.jpg


式中:x——从张拉端至计算截面的曲线长度(m),当计算池壁竖向预应力筋时可近似取曲线在纵轴上的投影长度(m);
          θ——从张拉端至计算截面曲线部分切线夹角的总和(rad);
          k——考虑孔道每米长度局部偏差的摩擦系数,可按本规程表4.5.4采用;
          μ——预应力筋与孔道壁或护套壁之间的摩擦系数,可按本规程表4.5.4采用。

454 摩擦系数

孔道成型方式或预应力筋种类

k

μ

预埋金属波纹管

0.0015

0.25

无粘接预应力钢绞线

0.004

0.09

塑料波纹管

0.0015

0.15


tu4.5.4.jpg

图4.5.4 预应力筋摩擦损失计算


4.5.5 由于预应力筋的应力松弛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σl3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5.7.jpg

式中:μy——预应力筋的配筋率;
          aE——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4.5.8 变角垫块孔道引起的预应力损失σl6可通过现场摩阻试验确定,当缺乏试验资料时,无粘结预应力筋变角垫块摩阻损失可按表4.5.8确定。

表4.5.8 变角垫块摩阻损失值

4.5.8.jpg


4.6 静力计算


4.6.1 结构内力分析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

4.6.2 卵形消化池为旋转薄壳结构,结构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力学平衡条件;
    2 应采用合理的材料或构件单元的本构关系。

4.6.3 卵形消化池的内力,宜用有限元方法计算。当采用有限元计算时,薄壳单元与实体单元(基础部分)的交接处应满足变形协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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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构造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卵形消化池壳体内预应力筋宜采用水平环向与竖向正交布置。壳体厚度不宜小于400mm。

5.1.2 水平环向预应力筋应布置在池壁外层非预应力筋内侧,竖向预应力筋宜布置在池壁截面中线位置,预应力筋应采用S筋进行定位,S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

5.1.3 水平环向预应力筋宜分2段或3段分段布置,2点或3点同步张拉,上下相邻两道预应力筋张拉点应呈60°(45°)或30°位置错开。

5.1.4 水平环向预应力筋的锚具应采用环型锚具,环型锚具应埋入池壁槽形穴位内,槽形穴位水平长度应留出安装转角张拉垫块的尺寸。

5.1.5 在卵形消化池人孔部位,当孔径不大于3倍池壁厚度时,预应力筋可分两侧绕过洞口铺设。移位后的各环向预应力筋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m。预应力筋与洞口边的净距不宜小于100mm,预应力筋孔道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50mm。当孔径大于3倍池壁厚度时,可设置传力锚固架,锚固被孔洞截断的预应力筋。

5.1.6 预应力筋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5.1.7 卵形消化池池壁内非预应力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单侧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5.1.8 预应力筋锚固区混凝土内应设置锚垫板和螺旋加强钢筋。

5.2 无粘结预应力筋构造


5.2.1 无粘结预应力筋在池壁内的最小净距应满足施工要求,竖向预应力筋最大中心距不宜大于1400mm,环向预应力筋最大中心距不宜大于1000mm。

5.2.2 在预应力筋全长及锚具与连接套管的连接部位,外包材料均应连续、封闭且能防水。

5.3 有粘结预应力筋构造


5.3.1 预应力筋预留孔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80mm。孔道至构件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小于孔道直径的一半。

5.3.2 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直径应比预应力筋或需穿孔道的锚具或连接器的外径大10mm~15mm,且孔道面积宜取预应力筋面积的3.5倍~4.0倍。

5.3.3 预应力筋的灌浆孔道,应设置灌浆孔和排气孔,排气孔孔径不宜小于15mm,孔距不宜大于12m。

5.4 锚固端构造


5.4.1 夹片锚具系统张拉端可采用下列做法:
    1 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端的圆套筒式夹片锚具或垫板连体式夹片锚具的布置可采用凹进壳体混凝土表面的形式(图5.4.1-1)。

5.4.1-1.jpg


图5.4.1-1 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端锚固系统构造示意
1-夹片;2-锚环;3-锚垫板;4-螺旋筋;5-钢绞线;6-孔道预埋管;7-灌浆管;8-细石混凝土或砂浆;9-结构混凝土
    2 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端垫板连体式夹片锚具的布置可采用凹进壳体混凝土表面的形式(图5.4.1-2)。

5.4.1-2.jpg


图5.4.1-2 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端锚固系统构造示意
1-夹片;2-连体锚垫板;3-塑料密封套;4-螺旋筋;5-涂专用防腐油脂;6-密封盖;7-微膨胀混凝土或专用密封砂浆
5.4.2 有粘结预应力筋固定端的挤压锚具或垫板连体式夹片锚具系统和无粘结预应力筋固定端的垫板连体式夹片锚具系统应埋设在消化池结构混凝土中(图5.4.2)。

5.4.2.jpg


图5.4.2 固定端锚固系统构造
1-夹片;2-连体锚垫板;3-预应力筋;4-密封盖;5-防腐油脂;6-螺旋筋;7-塑料密封套;8-结构混凝土;9-挤压锚具;10-孔道预埋管;11-灌浆管
5.4.3 预应力筋锚具可采用环型锚具系统(图5.4.3)。

5.4.3.jpg


图5.4.3 环型锚具系统构造
b-凹槽的深度;h-凹槽的高度;R-池壁内半径;L-凹槽的长度

6 防火、防腐、保温及饰面


6.0.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2 保温层及饰面材料的可燃性及氧指数、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6.0.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卵形消化池池内接触的介质或池外地下水、土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具有腐蚀性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规定或根据专门试验确定防腐措施;
    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内壁液面以上及液面以下2m范围内应进行加强防腐处理,防腐等级可按强腐蚀要求执行,池壁其余部分均应进行防腐涂层处理。

6.0.3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外表面应采用高发泡聚氨酯、玻璃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材料进行保温,保温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
    2 计算卵形消化池壁的壁面温差时应考虑保温层的隔热作用。

6.0.4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外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选用的饰面板、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且饰面板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2 饰面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
    3 饰面板应通过横梁、立柱、预埋件与主体结构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准确埋入。

6.0.5 消化池应配备池内气体压力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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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施工及质量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承担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7.1.2 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7.1.3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验;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3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4 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


7.1.4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平面控制网和主轴线应根据复核后的控制桩或坐标点准确地测量,标高控制网应根据复核后的水准点或高程点引测。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施工测量允许偏差
7.1.4.jpg

注:1 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
        2 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7.1.5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1.6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的相关规定。

7.1.7 施工过程中,各种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7.2 地基基础工程


7.2.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地基与基础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7.2.2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土方应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开挖顺序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7.2.3 基坑开挖应确保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的准确。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

7.2.4 根据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的基础结构特点,可按截面尺寸变化情况沿竖向分段施工。

7.3 钢筋工程


7.3.1 卵形消化池环向钢筋应先预弯成型,误差应控制在5mm范围内,钢筋连接不应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且接头宜相互错开。

7.3.2 钢筋安装时,宜设置承重定位支架,将竖向筋、环向筋和径向筋与支架点焊形成整体骨架体系。

7.3.3 池体孔洞等特殊部位钢筋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7.4 模板工程


7.4.1 卵形消化池模板施工前,应根据结构形式、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模板及其支架设计。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满足要求。

7.4.2 卵形消化池模板体系可采用组合钢模和适量的特制异形钢模相组合而成,或采用专门的模架系统。当采用组合钢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的规定。采用专门的模架系统应经专家论证。

7.4.3 模板安装的顺序应根据模板设计工艺进行确定,池体最大直径以下宜先安外模,后安内模(或吊模);以上部分宜先安内模,后安外模。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模板上浮和下滑。

7.4.4 封模前,应对钢筋(包括预应力筋)、预埋件和锚垫板等进行验收。

7.4.5 每段模板安装后,应检查曲率半径、壁厚、标高及内外高差等数据,经校正、加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4.6 水平构件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拆除顺序应根据模板的设计工艺确定。

7.5 脚手架工程


7.5.1 脚手架应根据结构特点、施工工艺、模板设计等情况进行确定。

7.5.2 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标准的规定。

7.5.3 卵形消化池池内宜设置中心塔架及放射状水平杆。

7.5.4 卵形消化池池外应搭设落地脚手架,在卵形消化池最大半径处应采用双排脚手架。脚手架应与模板系统分离,并应设置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

7.5.5 池内支撑脚手架可在池壁内防腐和管道安装完成并做满水、闭气试验结束后,从上向下分段拆除,从人孔或池顶运出。外脚手架的拆除应待池壁保温、装饰完成后方可进行。

7.6 混凝土工程


7.6.1 混凝土应进行配合比试配,并应严格控制计量。

7.6.2 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泵送施工,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180mm±20mm。

7.6.3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气温、使用的材料和现场条件进行热工计算,确定合理的浇筑顺序及有效的养护措施,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的规定。

7.6.4 混凝土浇筑应分层、对称、连续进行,且不得产生冷缝。分层浇筑高度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且不宜大于500mm。穿墙管件处、张拉端、锚固端及钢筋密集处混凝土应充分振捣密实。

7.6.5 卵形消化池不得留置垂直施工缝。壳体水平施工缝处应采取止水措施。水平施工缝留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开池体结构主应力最大处;
    2 处于模板分层处;
    3 方便混凝土入模和振捣,便于施工处理。

7.6.6 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5MPa;
    2 施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和冲洗干净,并保持湿润,但不得积水;
    3 浇筑前,施工缝处应先铺一层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水泥砂浆,其厚度宜为15mm~30mm;
    4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7.6.7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按施工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7.7 预应力工程


7.7.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的规定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粘结预应力筋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 161的规定对防腐润滑脂质量和护套厚度进行检验。

7.7.2 预应力筋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粘结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2 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表面应光滑、无凹陷、无可见钢绞线轮廓、无裂缝、无气孔、无漏油、无明显皱褶和机械损伤,油脂应饱满,护套厚度应均匀,不得过松或过紧。

7.7.3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后应对外观检查验收,核对数量、型号及相应配件,进场锚具应无锈蚀、机械损伤和裂纹,尺寸满足允许偏差,并应按要求取样复试其硬度、静载锚固试验等相关指标。

7.7.4 有粘结预应力筋施工中的预埋孔道可采用金属波纹管或塑料波纹管等,其规格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波纹管进场时外观检查应无锈蚀、孔洞和不规则的皱褶,咬口应无开裂脱扣等现象;
    2 塑料波纹管管材内外壁不应有气泡、裂口、分解变色线及明显的杂质;内壁应光滑,不应有明显的波纹,外壁应均匀,管材的两端应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7.7.5 预应力筋下料时应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7.7.6 计算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时,应根据设计的分段尺寸并考虑到工作锚的尺寸以及张拉千斤顶所需要的长度,当采用变角张拉时,尚应考虑变角块的长度。

7.7.7 无粘结预应力筋铺设前应仔细检查预应力筋外皮破损情况,严重破损的预应力筋应予以报废。当存在局部破损时,可用水密性胶带缠绕修补,胶带搭接宽度不应小于胶带宽度的1/2,缠绕层数不应少于2层,缠绕长度应大于破损长度每边50mm。

7.7.8 预应力筋端头锚垫板和螺旋筋的埋设位置应准确,可用螺栓固定于模板内表面。应确保锚垫板表面与浇筑混凝土表面平整,且应保持预应力筋与锚垫板板面垂直。

7.7.9 预应力筋端部为固定端,挤压锚具制作时压力表读数应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挤压后预应力筋外端应露出挤压套筒5mm~10mm。

7.7.10 有粘结预应力筋的孔道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预埋孔道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预应力筋的曲线坐标位置,孔道的定位应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应出现移位和变形;环向预应力筋孔道的水平位置允许偏差±5mm~±10mm;
    3 孔道应平顺,波纹管孔道中心线与端部锚垫板面应保持垂直;孔道波纹管应密封良好,接头应严密不得漏浆,波纹管外径应与锚垫板口径配套,接头处应封裹严密;
    4 孔道波纹管在安装过程中,应避免反复弯曲;当绕过洞口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曲线平滑平稳过渡,并应避免电焊火花等造成损伤;
    5 灌浆孔的设置应保证灌浆质量,灌浆孔间距不宜大于12m,灌浆孔和泌水孔的孔径应能保证浆液畅通,内径不宜小于15mm。

7.7.11 有粘结预应力筋穿束过程中应注意对孔道的保护,应避免孔道的移位和损伤。浇筑混凝土前穿入孔道的预应力筋应采取防锈蚀的措施。

7.7.12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粘结预应力筋(束)在池体内的定位应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应出现移位和变形,端部的预埋锚垫板应垂直于预应力筋;
    2 当采取集束配置多根无粘结预应力筋时,应逐根理顺,不得相互扭绞;
    3 在无粘结预应力筋绑扎以及其他焊接过程中应避免造成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外皮损伤;
    4 无粘结预应力筋固定端锚垫板应事先组装好,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可靠固定;当池体同一截面有多个固定端时,应适当错开布置。

7.7.13 预应力筋张拉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张拉前应计算预应力筋张拉伸长值。

7.7.14 预应力筋采用变角张拉时,变角不宜超过30°。

7.7.15 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和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7.7.16 预应力筋张拉控制应力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对于后张法预应力筋,控制应力σcon不宜大于0.75fptk。当施工需要超张拉时,最大张拉应力不应超过0.8fptk

7.7.17 预应力筋当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的伸长值。当施工需超张拉时,预应力筋的张拉程序宜为:0→初应力→0.6σcon→1.0σcon→1.03σcon(超张拉)→锚固。初应力取值应根据预应力筋的分段情况和布筋形状等具体条件确定,宜为(0.1~0.2)σcon,实际施工时应根据摩擦阻力等实际情况调整。

7.7.18.jpg


7.7.20 预应力筋实际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偏差不应超过±6%,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停止张拉,经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张拉。

7.7.21 在锚固阶段,张拉端锚具和预应力筋的内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时,其内缩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相关规定。

7.7.22 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规定检验值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5%。

7.7.23 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其数量严禁超过结构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预应力筋中不得超过1根,当超过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7.7.24 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完毕经检验合格后,应尽早孔道灌浆。灌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向孔道灌浆顺序宜先灌下层孔道,后灌上层孔道;
    2 竖向孔道应自下向上压浆;灌浆应缓慢连续进行,并应排气通顺;
    3 在灌满孔道封闭排气孔后,应再继续加压至0.5MPa~0.7MPa,稳压1min~2min,然后封闭灌浆孔;
    4 采用真空辅助孔道压浆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塑料波纹管孔道,灌浆前应切除外露的多余钢绞线并进行封锚;
        2)灌浆时孔道真空度应达到—0.08MPa~—0.1MPa并保持稳定,然后启动灌浆泵开始灌浆;
        3)水平向孔道应在一端抽真空,在另一端压浆;竖向孔道应在上端抽真空。压浆结束后,应稳压1min~2min。

7.7.25 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应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mm。

7.7.26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封锚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夹片及无粘结预应力筋端头外露部分应涂专用防腐油脂,并用密封盖进行封闭,该防护帽与锚具应可靠连接;
    2 应采用后浇微膨胀混凝土或专用密封砂浆进行封闭,并在张拉完成1周后完成;
    3 无粘结预应力筋及其两端的锚具系统组成的预应力筋组件应进行防水密封,并应采用与构件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加以保护,封锚处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

7.8 防腐、保温及饰面工程


7.8.1 防腐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混凝土应坚固、密实,严禁渗漏,不得有起砂、脱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消化池内壁防腐涂料的基面应干燥,湿度应符合相应材料的施工要求。

7.8.2 防腐涂料应喷涂均匀,涂层不应出现脱皮、漏刷、流坠、皱皮、厚度不均、表面不光滑等现象。防腐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的规定。

7.8.3 板状保温材料施工时,板块上下层接缝应错开,接缝处嵌料应密实、平整。现浇整体保温层施工时,铺料厚度应均匀、密实、平整。

7.8.4 饰面工程施工时,龙骨及饰面板应根据池体各部位的尺寸进行放样、加工。安装应牢固准确,确保安全、耐久。

7.9 功能性试验


7.9.1 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结构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满水试验。满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向池内注水应分3次进行,第1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2,其余2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4;
    2 满水试验合格标准为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池壁不得出现渗漏。

7.9.2 满水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检验方法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规定执行。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
    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1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
    12《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
    13《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
    14《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
    1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
    16《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17《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
    1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
    19《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
    20《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
    2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22《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 161
    23《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 3007
    24《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
    25《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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