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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ainless pipeline of
building drainage
CECS 403:2015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
深圳市民乐管业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5年9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203号
关于发布《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1]111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深圳市民乐管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经本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 403: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1]111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7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管材与管件、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负责解释(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8号,邮编:100097)。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
深圳市民乐管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无锡金羊慧家管件有限公司
宁波市华涛不锈钢管材有限公司
安徽金威管业有限公司
雅昌管业(深圳)有限公司
浙江正康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谢家明 郑炜 曹捩 袁雪峰 杨毅荣 朱向勇 陈维东 黄建聪 陈献松 张国栋
主要审查人:左亚洲 赵锂 刘建华 任向东 徐凤 郑克白 孙刚 赵力军 方玉妹
1 总 则
1.0.1 为使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采用焊接连接的室内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的有关规定,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0.4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承插式氩弧焊连接 plug-in TIG welding connection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用钨极氩弧焊(TIG焊)熔焊焊接而成一体的连接方式。
2.0.2 对接式氩弧焊连接 balanced TIG welding connection
将管材与管材或管材与管件对接,用钨极氩弧焊(TIG焊)或焊条电弧焊熔焊焊接成一体的连接方式。
2.0.3 单向承插式管件 single spigot-and-socket fittings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中特制管配件的统称,主要表现为管件上部为承口连接,下部为插口连接的特制配件。
2.0.4 对接式管件 butt connection fittings
管道连接配件,主要表现为管件的端部为平直段,安装时管件端部与端部对接结合的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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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材和管件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的管材、管件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和企业名称。标志应在生产厂完成,不得在施工现场制作。
3.1.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可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铁素体不锈钢。奥氏体不锈钢管件应经固溶处理,铁素体不锈钢管件应经正火处理。
3.1.3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和管件的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3.1.4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3.1.5 奥氏体不锈钢管材及管件应选用同一牌号,铁素体系列的不锈钢管材,也可配用奥氏体系列的管件。
3.1.6 奥氏体不锈钢可选用S30408、S30403、S31608和S31603等牌号,铁素体不锈钢可选用S11863和S11972等牌号。
3.2 结构形式
3.2.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按连接方式可分为单向承插焊接连接(图3.2.1-1)和对接焊接连接(图3.2.1-2)。
3.2.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用直管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单向承插口直管形式(图3.2.2-1)和对接式直管形式(图3.2.2-2)。其规格尺寸应分别按表3.2.2-1、表3.2.2-2采用。
3.2.3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外径及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3.2.4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用管件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单向承插式管件(图3.2.4-1)和对接式管件(图3.2.4-2)。
4 设 计
4.0.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宜在下列场所中使用:
1 要求管道系统使用年限与建筑物使用年限相当时;
2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3 高大空间及维修较困难的排水系统;
4 对卫生及外观要求较高的场所;
5 防火等级要求较高的建筑。
4.0.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连接方式所适用的公称尺寸范围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4.0.3 用于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管材除承受正压外,还应能承受负压。
4.0.4 建筑卫生器具的排水流量、排水当量、管径、管道充满度、管道坡度和生活排水设计秒流量的计算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4.0.5 管道明敷和暗敷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要求及建筑平面布置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4.0.6 当多根排水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应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范围内采用45°斜三通接入,且立管管底至横干管接入点宜有不小于1.5m的水平管段。横干管的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4.0.7 排水立管不宜偏置。当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偏置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4.0.8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用于生活污废水排水系统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的立管每六层宜设置一个检查口,且应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建筑物的最高层设置检查口。立管上设置检查口,应在地(楼)面以上1.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2 当立管位置偏置较大时,应设置清扫口;
3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尚应在最高层立管距顶棚0.5m处设置除霜检查口;
4 在水流偏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干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5 排水横干管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0.8的规定。
4.0.9 当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绝热材料宜采用发泡聚乙烯、珍珠岩、玻璃棉管壳型保温材料。在有雨水侵入或湿度高的场所,在绝热层外尚应做防潮层。
4.0.10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与管件不得与水泥砂浆、混凝土直接接触。为防止管道腐蚀,宜选用覆塑不锈钢管或在管外壁套塑料膜或缠绕防腐胶带保护。
4.0.1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穿越楼层、屋面板处时,应按要求预留孔洞或加装金属、塑料套管。套管高出楼层地面不得小于20mm,高出屋面板顶面不得小于20mm。楼层宜采用沥青油膏嵌缝;屋面层宜采用防水填料及膨胀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并结合建筑面层施工,在管道周围设置阻水圈。
4.0.12 排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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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5.1.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已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 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3 不锈钢管材(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设计要求,材料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4 工程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及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材料储放场地等条件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5.1.3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的管材、管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管件应储存在无腐蚀的环境内,避免与其他腐蚀性物件混合放置;
2 堆放场地应平整,底部应有支垫,管材外悬臂长度不宜大于0.5m;
3 管材堆放高度不宜大于1.5m,管件堆放高度不宜大于2.0m;
4 直管材应成捆包装,端口宜设有护套,每捆重量适宜现场搬运;
5 管材、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不得抛、摔、滚、托。应防止雨淋、污染、长期露天堆放。
5.1.4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施工安装前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制订与土建及其他工种的配合措施。
5.1.5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5.1.6 在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安装人员应配合土建做好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的预留孔洞、预埋套管等工作。套管材料应采用塑料套管或金属套管,当采用金属套管时,应采取防止电化学腐蚀的措施。排水不锈钢管与套管之间应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柔性填料。
5.1.7 室内明装管道应在墙面粉饰完成后进行安装。
5.1.8 管道安装宜自下向上进行,宜先安装立管,后安装横管。间断安装时,安装敞口处应临时封堵。
5.1.9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本规程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进行灌水和通球试验,并清除管道外壁的污垢。
5.1.10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在金属支(吊)架、托架、管卡与管道接触面之间应用橡胶衬垫或木垫块阻断,防止电化学腐蚀。
5.2 连接与安装
5.2.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和管件在安装前应将内、外表面粘结的污垢、杂物和承口、插口上的泥沙等附着物清除干净。
5.2.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的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段长度应根据实测并结合各连接管件的尺寸逐个楼层确定;
2 按实测的管材长度进行配管;
3 确定管材和管件的安装顺序,进行预装配;
4 进行管道连接。
5.2.3 配管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切割前应确认管材无损伤、无变形;
2 在切割前应采用专用的电动切管机、切割刀片或砂轮片进行切割;
3 管材宜采用圆周环绕切割,应保持截面周向匀称,管口不得变形;
4 管材切割后,管口的端面应平整,并应垂直于管轴线,切斜e(图5.2.3)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5 管材切割后,管端的内外毛刺宜采用专用修边工具清除干净。管端如有变形,应采用专用整形工具对管端进行整圆。
5.2.4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件的安装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设计图纸的管道走向做好施工现场放样工作,认真核对Y型三通、TY型三通、斜四通、H型通气管、Y型通气管、TY型四通等管件的安装定位尺寸;
2 根据横支管的进水方向和标高或横干管、排出管的出水方向和标高调整好不锈钢排水管件的位置,用支架或吊架将接头固定;
3 排水立管底部设置的弯头应采用支墩、支架或托架等固定措施。
5.2.5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的焊接连接要求应按本规程附录E执行。
5.2.6 排水立管宜根据设计图纸所示位置在墙上画出安装线,安装线应垂直于楼层地面。排水横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倒坡现象。
5.2.7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支(吊)架的设置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支(吊)架应能承受满流管道的重量和高速水流产生的作用力及管道热胀冷缩产生的轴向应力。金属固定件的里、外层均应做防腐处理,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管道支(吊)架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位置应正确,埋设应牢固,管卡或吊卡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并不得损伤管道外表面;
3 管道支(吊)架间距,对横管不应大于表5.2.7-1的规定;对立管不应大于3m,当楼层高度不大于4m时,立管可安装1个支架;
5.2.8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水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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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验 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筑物类型与特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工程监理部门组织进行。
6.1.2 暗敷管道的验收,应查隐蔽前的各方验收合格记录,并形成最终验收记录。
6.1.3 管道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防水套管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与管件、管道附件的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 系统灌水试验和通球试验记录。
6.1.5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竣工验收的检查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
6.2 主控项目
6.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应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间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6.2.2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应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持续1h,不渗不漏。
6.2.3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应为100%。
6.3 一般项目
6.3.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的竣工验收应检查下列项目:
1 不锈钢钢管材、管件的型号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排水管道的敷设位置、标高和坡度应正确。偏置立管上设置辅助通气管连接位置应正确,环形通气管、器具通气管与排水立管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3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与管件连接的焊缝应平滑饱满、完全熔合,无气孔、裂纹、焊穿等缺陷;
4 管道支架、支墩、托架、吊架的材质和型式应符合要求,设置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管卡与管材或管件外壁的接触应紧密,不得嵌有杂物;
5 系统管道内应无异物卡阻,排水应通畅;
6 排水立管和排水横管上设置的检查口、清扫口位置应正确,应便于检修;
7 与排水横支管连接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应有固定措施;
8 系统排水立管、排水横干管和排水横支管内应无异物卡阻,确保管道通畅;
9 排水管道穿越楼板和墙壁部位预留孔洞的修补、填塞、封堵应严密,接合部位的防渗漏措施应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渗水、漏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6.3.3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检查口中心距该层地面高度应为1m,允许偏差应为±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应在检查口处设置检修门;
2 当排水横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置在上一层的地面上,并与地面相平;排水横管起点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当在排水横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其与管道相垂直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4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 维 护
7.0.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应定期维护。
7.0.2 系统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管道安装应牢固,无锈蚀点;
2 应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功能和状态检查,及时清除屋面、天沟、雨水斗和管道中的砂石、污泥和树叶等杂质;
3 建立日常检查及维护档案。
7.0.3 当疏通排水横管时,可通过清扫口进行;当无专用清扫口时,可通过卫生器具出水口与排水管道的接入口进行操作。
7.0.4 对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而可能发生危害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操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处理。
7.0.5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系统的维护应由专人进行,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附录A 不锈钢管材、管件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附录B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材的力学性能
附录C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外径及壁厚的允许偏差
C.0.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C.0.2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附录D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件规格尺寸
D.0.1 Y型三通外形(图D.0.1)尺寸应符合表D.0.1的规定。
D.0.2 TY型三通外形(图D.0.2)尺寸应符合表D.0.2的规定。
D.0.3 瓶颈三通外形(图D.0.3)尺寸应符合表D.0.3的规定。
D.0.4 90°弯头外形(图D.0.4)尺寸应符合表D.0.4的规定。
D.0.5 h型通气管外形(图D.0.5)尺寸应符合表D.0.5的规定。
D.0.6 H型通气管外形(图D.0.6)尺寸应符合表D.0.6的规定。
D.0.7 Y型通气管外形(图D.0.7)尺寸应符合表D.0.7的规定。
D.0.8 斜四通外形(图D.0.8)尺寸应符合表D.0.8的规定。
D.0.9 TY四通外形(图D.0.9)尺寸应符合表D.0.9的规定。
D.0.10 P型存水弯外形(图D.0.10)尺寸应符合表D.0.10的规定。
D.0.11 S型存水弯外形(图D.0.11)尺寸应符合表D.0.11的规定。
D.0.12 立管检查口外形(图D.0.12)尺寸应符合表D.0.12的规定。
D.0.13 弯头检查口外形(图D.0.13)尺寸应符合表D.0.13的规定。
D.0.14 偏心大小头(图D.0.14)尺寸应符合表D.0.14的规定。
D.0.15 45°弯头外形(图D.0.15)尺寸应符合表D.0.15的规定。
D.0.16 11.25°弯头外形(图D.0.16)尺寸应符合表D.0.16的规定。
附录E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道的焊接连接要求
E.0.1 建筑排水不锈钢管件分为单向承插焊接连接和对接焊接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锈钢管焊接宜采用氩弧焊、手工电焊,当壁厚大于4.0mm时宜采用钨极氩弧焊打底焊条电弧焊盖面的焊接工艺;
2 不锈钢管采用氩弧焊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低于-5℃时,应采取预热措施;
3 不锈钢管焊接完成后,应及时对焊缝表面及周围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E.0.2 单向承插式氩弧焊连接(图E.0.2)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管子在插入管件前,需检查管材、管件端部不应有毛刺、油脂、油漆、沙粒、污物黏滞;
2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抵住承口的底部,使用钨极氩弧焊(TIG焊)在承口端部对称点焊3点~4点起定位作用;
3 以承口边代替焊丝,以钨极氩弧焊在承口端部做环状一圈的焊接,焊缝平滑、完全融合,无气孔、裂纹、焊穿等缺陷;
4 对焊缝表面采用机械抛光或以专用清洗剂去除焊缝回火色。
E.0.3 不锈钢管在焊接的过程中,应采用小电流、快速度的操作办法,其焊接工艺参数应符合表E.0.3的规定。
E.0.4 对接式氩弧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前,管材和管件的端部50mm范围内,不应有油脂、油漆、墨铅痕迹、沙粒和污物黏滞;
2 配管时,宜用砂轮切割机(切割片应专用)或等离子、激光切割钢管,切口应垂直平整,无裂纹、重皮、熔渣、毛刺,并整圆;
3 管材与管件的施焊部位应开坡口,壁厚小于3mm时,宜制成直角或轻微倒角,坡口的形式和对边尺寸(图E.0.4)宜符合表E.0.4-1的规定;
4 在钨极氩弧焊(TIG焊)之前,应按表E.0.4-2调节焊接工艺参数,在对接部位做一圈环状焊接。施焊时宜采用管内加惰性气体保护或填充材料对其进行保护。
E.0.5 焊丝的材质应优于管材和管件,焊接时宜按表E.0.5选用相应牌号的焊丝。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