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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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doc
资源大小:2.4 M
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ID: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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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廊施工组织设计.doc简介:

综合管廊施工组织设计是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一项重要文件,它是对整个综合管廊施工过程进行系统规划和管理的蓝图。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工程概况:对综合管廊的地理位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施工范围等基本信息进行详细介绍。

2. 施工组织设计目标:明确施工的目标和要求,如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

3. 施工方案:详细阐述管廊的施工工艺流程,包括基础开挖、管廊主体建造、管线安装、防腐处理、回填等步骤。

4. 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工程的逻辑顺序和施工周期,制定详细的施工时间表。

5. 施工资源配置: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计划。

6. 质量保证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设定,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7. 安全生产管理:设定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

8. 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场地布置、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

9. 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施工风险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综合管廊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综合管廊施工组织设计.doc部分内容预览:

1)管廊内不允许留置垂直施工缝,池壁可留设水平施工缝。

2)池壁水平施工缝位置宜留设在底板腋角以上30cm~50cm处或顶板腋角以上30cm~50cm处。其余位置不允许设置施工缝。

施工缝处防水大样详见相关图纸。

1) 综合管廊穿墙管埋设较多。穿墙管处的防水是综合管廊防水重点之一。本工程穿墙管采用预埋防水套管。防水套管应加焊止水翼环。

2)当出入综合管廊管线相对集中时,采用钢板止水穿墙套管群方法集中进出。钢板止水穿墙套管群应与结构钢筋焊接固定。该穿墙套管群构造要去群管之间空余大于50mm以便于焊接。构造详见钢板止水穿墙套管群防水构造大样。墙体钢筋在该类管线阶段出不得截断,应绕过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考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且根数不得减少。

3)止水翼环、止水钢板应与套管双面满焊密实,并应在施工前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4)浇筑混凝土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泥砂浆进入套管内。

5)管道与套管、套管与混凝土之间,应在内外两侧端口进行密封处理。密封材料嵌入间隙内深度不应小于2cm,且应大于间隙的1.5倍;中间间隙宜用发泡聚氨酯填实。

1)为保证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混凝土抗渗性,应在混凝土中掺入抗裂防水剂,抗裂防水剂的采用应经设计同意并应做配合比试验确定其掺量和适应性。外加剂应选用低碱外加剂,外加剂总碱含量不超过1km/m3混凝土。

2)外加剂不应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应符合相关卫生检验部们的有关规定。

3)在适用期间,外加剂对钢筋和混凝土无腐蚀性,各项功能均不得失效,特别是补偿收缩能力不得失效。

4)外加剂质量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钢筋净保护层厚度:底板下层50;外墙外侧、盖板上层50;其余30。

2) 钢筋的接头与锚固:

钢筋接头应尽量减少钢筋的接头数量,必须设置接头时,优先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位置应在受力较小处,且应错开一个距离,当采用绑扎接头时,在任一接头中心至1.3倍搭接长度区段范围内,有接头的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25%,当采用焊接接头时,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的35d且不小于500区段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 池体竖向钢筋下端弯折长度应不小于150mm,水平筋水平弯折长度应不小于200mm。

5)除施工缝外,每层混凝土必须在前一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成。混凝土必须浇捣密实,在施工缝、伸缩缝、预埋件及穿墙套管等处加强振捣,确保混凝土密实。节点区域当钢筋密集时可用相同强度的细石砼浇筑,且应采取有效措施振捣密实。

6)为避免混凝土裂缝,应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并加强养护。对现浇钢筋砼构件应在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14天。

7)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计算,并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

1)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刚度,表面光滑平整。模板安装时要求接缝紧密,不得出现胀模、漏浆等现象。

3)模板工程不允许有贯通钢筋。

第六节 基坑施工措施

1)充分利用浅层土体的自稳能力进行基坑开挖断面优化设计,根据地质情况及基坑开挖深度选择经济、合理的基坑支护方式。

2)本工程基坑设计侧壁安全等级:基坑开挖深度<12米时为二级,重要性系数为1.00。基坑开挖深度≥12米时为一级,重要性系数1.10。

3)基坑支护结构承载能力及土体稳定性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基坑支护结构的变形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采用现行设计规范主要有:

满足基坑边壁及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网及相邻其他设施的安全,并尽可能减少基坑开挖对其影响。

体现以人为本,和谐构筑的原则,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适用”的目的。

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场地地质资料,科学合理的设计、施工,在满足相关法规、规范的情况下,尽量节省该子项的工程造价。

基坑支护设计将工程类比与理论计算相结合,并采用“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根据施工现场监控量测的信息反馈来修正设计并指导施工。

综合施工期交通及相邻建筑、管线安全、经济性等各方面综合因素考虑,最终选择灌注桩排桩围护墙支护方案、部分具备放坡条件的位置采用土质边坡一般坡率法自然放坡,岩质边坡1:0.75锚喷作为通道临时基坑的支护方案。

基坑规模相对较小,主要包括临近西城大道及建新北路段管廊部分采用支护桩进行加固。

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包含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设计以及监测设计。结合基坑特点分级开挖悬臂排桩支护等支护结构。按照规范,施工期间基坑由第三方进行监测,主要包括基坑周边位移沉降监测、桩、锚杆、锚索的应力应变监测、临近建筑物沉降监测、周边管线沉降监测以及地下水位监测等。

4.2基坑支护分区设置

结合周边管线及施工期交通施工分阶段组织,可将本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分区实施如下:

花卉路全段均为待建道路,管廊基坑均具备开挖条件,故道路两侧均采用1:1坡率放坡,其中土层及强风化岩层边坡表面采用钢筋网加喷15cm厚C25砼进行封闭。

根据地勘资料,填土中地下水贫乏,暂不考虑基坑抽水措施。如实际施工过程中揭露基坑状况与设计有出入时及时通知设计方。

基坑施工前,因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5.1第一阶段:施工前调查

场地内至少设置3个稳定的基准点,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支护施工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不少于3此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5.2第二阶段:施工开始至基坑回填

注:F·S为全量程;根据现场情况可相应增加空隙水压力、土层分层竖向位移、坑底隆起(回弹)等的监测。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考虑基坑工程等级、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实施阶段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对于监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照下表:

当开挖深度小于10m段可按二级基坑监测频率实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6.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6.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速率加快。

6.3存在勘查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6.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6.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

6.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值。

6.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6.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6.9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6.10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6.11基坑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6.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1)基坑边坡顶部或桩顶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或冠梁周边或阳角处布置。

2)桩体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部位,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2m~4m。

3)支撑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每道支撑内力监测点不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应在竖向保持一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建(构)筑物裂缝监测点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的两侧。

5)建(构)筑物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基坑施工期间发现新裂缝或原裂缝有增大趋势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每一条裂缝的监测点至少设2组,裂缝的最大宽度处及裂缝末端宜设置监测点。

6)地下管线的监测点的布设应根据管线的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监测点应布置在管线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m,并延伸至基坑以外20m。

7)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止水帷幕外2m的基坑周边、被保护的对象(如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周边或在两者间布置。水位检测管的埋置深度应在控制地下水位以下3~5m。

8)锚杆、锚索的拉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坡面中部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锚杆、锚索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锚索总数的1%~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或连续3天变化速率达到报警值的70%。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沙、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3)周边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曲、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DB22∕JT 159-2016 低层木结构建筑设计规程(试行)7.2监测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1)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均需提供监测资料、简报及处理意见。监测资料整理应及时,以便发现数据有误时,及时修改和补测;当发现侧值有明显异常时,应迅速通知施工主管和监理单位,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监测资料和分析成果要列入竣工资料,以供交验。

7.3基坑支护质量检测

为控制施工质量,需对施工后的支护体进行检测。

桩体浇筑前检查:孔位、孔深、孔径、孔形和倾斜度等钻孔参数检查;钢筋笼质量检查;浇筑混凝土质量检测等。

桩体施工后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体承载力检测。采用小应变方法检测市政资料员一本通,检测桩根数不小于总根数的10%。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应做混凝土试块检测,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应做1组试块,且每组不小于3块;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作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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