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2)173-202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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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现场施工安全推进先进技术研究、推户应用,推动技术装 备升级降低施工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含各类设备供 应商、服务供应商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 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 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流程 第十五条在项目前期阶段,设计(勘察)单位应开展 工程安全风险、地质灾害分析和评估,优化工程选线、选址 方案;可行性研究应对工程可能涉及的三跨”作业、复杂

地质条件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重大安全问题进行专项分析评估。 第十六条在工程前期阶段,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建输 变电工程业主项自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工程建 设安全管理目标。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程设 计(勘察)、监理、施工和物资招投标管理工作,招评标环 节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关键人员、分包队伍、作业层班组等 硬约束机制。 第十八条工程中标单位应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组建项 自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工程安全管理制 度和安全措施,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等文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升展工 程总体安全管理策划,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 制、安全凤险管理机制、隐惠排查治理机制、应急响应和事 故救援处理机制等。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设计(勘 察)、监理和施工项目部人员现场踏勘,确定工程施工安全 风险清册。 第二十一条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应组织召开第一次 工地例会,协调现场安全管理问题。组织设计安全交底,组 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开展开工条件标准化核查,严格进场审 查把关,杜绝不合格队伍、人员、机械、设施进场。

(三)设计(勘察)单位应严格执行勘察作业相关规定, 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四)施工项目部依据工程现场查勘结果,在工程项目 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策划文件中应 设安全专篇。监理、业主项目部要审查是否落实输变电工程 建设安全管理要求,核实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组织及环保措施等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五)监理项目部应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 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 监理措施和目标。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规定及时备案、上报相关信息。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 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技能水 平。 第三十二条输变电工程建设关键管理人员,按照各单 立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输变电工程建设参建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单位组 织的安全培训。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 少于规定课时,其他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四条作业层班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 作业层班组骨干应由施工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其实操 能力进行核定,每两年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 后由省公司发布后方可上岗。 作业层班组其他人员应由施工单位对其实操能力进行 核定,每四年参加一次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纳 入实名制管控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五条工程作业人员、设备供应商派驻现场服务 人员等进入现场作业前,应具备上岗资格,并接受安全培训 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第三十六条在施工中运用新技术、使用新装备、采用 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以及职工调换工种时,施工单位应对作 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 作。 第六章工程人员管理 第三十七条工程实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工程参建的 有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资格证 书。 第三十八条项目部关键人员应配备齐全,且按要求持 证上岗,人员资质、岗位培训等应满足规定。项目部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兼任其他岗位,如需调整,应经建设 单位同意,并履行批准手续。

第三十九条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行驻队监理及安全总监 理工程师制度。监理单位应为每一个进场作业的班组配备驻 队监理,负责对作业层班组进行全面监督。输变申工程建设 应配备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监督管 理。 第四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国 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分包安全管理责任, 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 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 第四十二条分包安全管理遵循“谁发包谁负责、谁主 管谁监督、统一平台实名制管理”的原则。施工承包商落实 分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劳务分包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奖惩。施工承包商的上级安全监 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信息平台,对入场的每一位 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第四十三条分包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禁违 法分包、转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 参与分包;禁止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四十四条分包作业人员必须纳入作业层班组管理。 公司建立统一的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对参建人员实施违章记 分管理和不良行为记录。

第四十五条作业层班组人员必须按要求签订劳动合 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且体检合格,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亚禁未录入实名制信息库参加工程施工作业。 第四十六条班组骨干负责指挥、协调、监护作业现场 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实施。作业层班组成员按照班组骨干、 核心分包人员和一般作业人员实行分类分级培训与管理。 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委托的外部独立承包商、设备供 应商等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出场必须履行审报手续,作业 期间应服从施工项目部统一管理,参加每日站班会,作业过 程中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作业计划和工作 区域。 第七章作业计划管理 第四于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确保合理工期,不得随意 玉缩合同约定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组织安全影响论 证和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工程作业应确保合理作业周期,不得随意 玉缩作业周期,作业周期压缩不合理的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十条因停电、跨越、政策处理导致作业周期不满 足要求的,应当组织安全影响论证和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 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现场施工实行作业计划刚性管理制度,所 有作业均应纳入作业计划管控

第五十二条作业计划应及时发布,发布后的作业计划 无特殊情况不应变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履行对应变更 审批手续。 第五十三条输变电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全程掌握作业 计划的发布、执行准备和实施情况,禁止无计划作业。 第五十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各参建单位要将作业计划 管理纳入常督查工作中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pdf,将无计划作业、随意变更计划作 业、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行为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第五十五条工程实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 管理制度。 第五于六条施工安全风险采取分级管理,参建单位负 责本岗位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控施工 安全风险作业进程,履行风险作业到岗到位责任(详见附件 2)。 第五十七条设计(勘察)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 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 风险。 第五十八条设计(勘察)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针对工 程环境(包括海拔、地质、边坡等)和工程主要风险特点(高 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临近电情况等),注明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

第九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工程现场作业应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 全技术措施。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见 附件3),完成方案报审批准后,组织交底实施。 第六十七条针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 作业、危险作业(见附件4),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见附件5),明确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方案报审批准后,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现场监督实施。 第六于八条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见附件6)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单位 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审批后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现 场监督实施。 第六十九条全体作业人员应参加施工方案、安全技术 措施交底,并按规定在交底书上签学确认。施工过程如需变 更施工方案,应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 重新交底。 第七十条公司工程施工作业应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 度。进入生产运行区域开展施工作业,必须执行公司关于工 作票的相关安全规定。 第七十一条公司工程现场实行每日站班会制度。施工 班组结合“站班会”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三交”(交任务、 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查衣看、查三宝、查精神面貌) 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全体作业人员签名后实施。

第七十二条公司工程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 理,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 境和作业条件。 第七十三条设计(勘察)单位应落实合同条款,为工 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 和支持;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规定足额计列安 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落实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作需要,向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 费。施工单位按规定计列、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分 价段拨付施工项目部使用,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投入。 第七十四条业主项目部组织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 施进场验收,定期开展检查。监理项目部履行监督职责,参 与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验收,将安全文明设施配置到位作 为作业必备条件,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项目部 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需要,配置足额的安全设施并履行进场报验手续, 实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环保施工。 第七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规范管理现场施工机械机具。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 持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 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 第七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中小型机械和安全工 器具进行使用及维护。对入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进行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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