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F 016-2021 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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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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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F 016-2021 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pdf简介:

T/CSF 016-2021标准可能是《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技术要求》的简称,该标准是中国消防行业对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的性能、设计、生产和检验等方面提出的技术规范。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是一种小型、轻便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扑灭小面积的初期火灾,如油类火灾、电器火灾等,特别适合于没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场所或者火源位置难以预测的环境。

这种灭火装置通常包括泡沫液罐、喷射泵、泡沫产生器等组件,操作简便,便于携带和使用。其特点是反应迅速、灭火效果好,可以快速形成泡沫覆盖在燃烧物表面,隔离空气,达到灭火的效果。

然而,具体的T/CSF 016-2021标准内容,可能会涉及到产品的性能参数(如泡沫产生量、泡沫稳定性、耐久性等)、结构设计、安全要求、检验方法和试验条件等详细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如果你需要深入了解这个标准,建议查阅正式的文件或者联系相关部门。

T/CSF 016-2021 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A类泡沫液classAfoamconcentrate 用于扑灭A类物质火灾的泡沫原液。 3.3 泡沫溶液foamsolution 由泡沫原液与水按比例配制成的溶液。 3.4 泡沫溶液流量foamsolutionflowcapacity 灭火装置在单位时间内输送的泡沫溶液体积。 注:在混合比低于1%时,水和泡沫原液的输送率之间的误差可以忽略,通常以水的流量代表泡沫溶液流量。

上海建工项目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型号按如下方法编制:

家自定义 额定工作压力MPa 泡沫原液容器容积 泡沫溶液流量L/min 轻便式

家自定义 额定工作压力MPa 泡沫原液容器容积L 泡沫溶液流量L/min 轻便式

I/CSF 016—2021

要求:装置的额定压力(外部水源压力)应大于0.8MPa。 检验:装置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在喷射出口记录已标定过的压力表数字

5.1.3额定泡沫流量

要求:装置的额定水流量下工作时的压缩空气泡沫流量应大于960L/min。 检验:装置在的额定水流量工作状态下,用体积法方法测定在单位时间内压缩空气泡沫的体积。

5.1.4装置水平射程

要求:装置在额定压力下,泡沫水平射程应大于25m。 检验:装置在额定压力下,按GB20031的规定进行检验

5.1.5装置垂直射程

要求:装置的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泡沫灭火剂发泡倍数不小于8倍。 检验:发泡倍数的检验按GB20031的规定进行。

5.1.7泡沫溶液混合比

要求:装置在使用A类泡沫液时,其泡沫溶液的混合比应在1%~1.3%范围。 检验:泡沫溶液混合比的检验按GB20031的规定进行,

5.1.825%析液时间

要求:装置在额定工作压力下,泡沫的25%析液时间应不小于3.5min。 检验:泡沫的25%析液时间的检验按GB20031的规定进行。

5.1.9泡沫附着性能

要求:泡沫喷射在建筑墙壁的垂直面上附着,泡沫覆盖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应保持10min以 检验:装置在最佳工作状态下进行以上试验,记录泡沫消失时间。

要求:便携式泡沫灭火装置的整备质量(泡沫原液容器加满、油箱加满,含背带)应不超过40kg 检验:用精度等级不低于0.1kg的秤测量

5.1.11材料及连接方式

要求:与泡沫原液或泡沫溶液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性的材料制造,接口采用消防标准 检验:采用查看材质检测报告进行检验。

要求:装置的零部件密封性能应符合GB20031的规定。 检验:密封性能检测按GB20031的规定进行

5.1.14耐盐雾腐蚀

要求:与泡沫浓缩液或者泡沫溶液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应符合GB20031的规定。 检验:零部件按GB20031进行盐雾腐蚀试验

要求:a)背带的快速释放机构应确保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使人与机器在1s内迅速分离,且最多不 能超过2个脱扣释放点。 b)双肩背带强度应满足:在三倍整备质量的重力下吊挂24h后,背带应无开线、裂纹、断 裂等现象。 检验:a)模拟用户使用状态对正常配置的整机进行快速释放的测试。 b)使双肩背带吊挂点悬挂整备质量三倍的重物,历经24h,观察背带。

要求:装备的气液混合装置应采用一次铸造成型件,试验压力不应低于最大出口压力的2倍。 检验:将装置出口封堵,当装置正常运行至最大出口压力的2倍时,观察装置是否存在泄露,

要求:装置在正常工作时,操作者耳旁噪音应小于105dB(A)。 检验:按照GB/T10284的规定进行检测。

装置内的风机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GB/T10280 按GB/T10280的规定进行检验

要求:a)应标明适合的泡沫液类型,一般要求绿色环保型泡沫液。如果使用可能具有微毒性 坏环境的泡沫液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识“警告”。 b)在发动机高温排气管等危险区域,应醒目标识“高温警告”。 检验:目视进行检查。

5.3.5安全区域防护

要求:装置使用的皮带轮、风扇或其他旋转部件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必须加装防护网或防护罩,其防护等级不低于 检验:检验方法按GB4208执行。

所有零部件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磕碰、划痕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表面涂层应均匀无 耐蚀材料为最终表面的零部件上不得粘有涂层。所有紧固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有安装方向要求 件本体上应有显著标示,

7.1.1产品标志应清晰、耐久、置于产品外部醒目位置。 7.1.2产品标志应包括标牌、安全操作标志和其他方位标志等。 7.1.3产品标牌应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型号、名称; b)适用的泡沫原液型号; c)产品注册商标; d)主要技术参数; e)生产厂名和通信地址; f)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 g)执行标准

7.3.1装置出厂前应采用防锈措施,装箱后应固定稳妥,包装应牢固、可靠、防潮

7.3.2包装和包装箱应符合GB71191和GB/14857.7的规定。 7.3.3装置出厂随机附件、备件、工具和技术文件应齐全,技术文件包括: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3.4如用户另有要求JB/T 9956.1-2020 鳄鱼式剪断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件.pdf,可按合同执行

7.4.1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得碰撞、受潮、受压。 7.4.2装置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并应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混放 7.4.3按照说明书规定在正常贮存保养状态下,在两年内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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