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192-2022 四川省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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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192-2022 四川省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DBJ51/T 192-2022 四川省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是一部由四川省地方标准局发布的标准,其全称为《四川省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设计技术规程》。这部标准主要针对高层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定和指导。

该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四川省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的建设质量,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内容可能包括钢结构的设计参数、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节点连接、抗震性能、防火性能、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以适应四川省特定的地理、气候和建筑环境条件。

由于标准是技术性文件,可能涉及专业术语和详细的技术参数,非专业人士可能需要专业的建筑或结构工程知识才能完全理解。如果你需要获取标准的完整清晰版本,建议联系四川省标准局或相关机构,或者通过官方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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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建筑设计应与结构、给排水、电气、燃气、供暖、 装修等专业协同,进行一体化设计,做到设计合理,技术 低碳环保。

4.2.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住宅卫生间模数 协调标准》JGJ/T263及地方标准《四川省工业化住宅设计模数协 调标准》DBJ51/T 064的要求。

4.2.2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的模数宜符合

1建筑的开间、进深、柱距、跨度、「门窗洞口的宽度等宜 采用水平模数nM(n为自然数;M=100mm); 2建筑的层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等宜采用竖向模数nM(n 为自然数;M=100mm)。

4.2.3建筑设计应采用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模块的组 合宜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中的楼电梯、厨房、卫生间、管 并等功能单元宜优先组合为功能模块: 2模块间宜采用通用化、标准化的接口,并通过有效连接 形成建筑整体。 4.2.4模数协调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用模数数列调整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与部 品部件的尺寸关系NB/T 10307-2019 电冰箱用化霜加热器,优化部件的尺寸和种类: 2部件组合时,应明确各部件的尺寸与位置,使设计、制 造与安装等各环节能够配合简便。 4.2.5楼电梯、厨卫、门窗洞口等的优先尺寸应根据使用功能 部品部件生产与装配要求等确定。 4.2.6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的接口尺寸宜采用分模数数列 nM/2、nM/5、nM/10。 4.2.7建筑的定位宜采用中心定位法与界面定位法相结合的方 法。对于部品部件的水平定位宜采用中心定位法,部品部件的竖 向定位及内装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4.2.8部品部件尺寸及安装位置的公差协调应根据生产装配要 求、主体结构层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材料干缩、温差变 形、施工误差等确定。

4.2.3建筑设计应采用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模块的组 合宜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中的楼电梯、厨房、卫生间、管 井等功能单元宜优先组合为功能模块; 2模块间宜采用通用化、标准化的接口,并通过有效连接 形成建筑整体

4.2.3建筑设计应采用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

求、主体结构层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材料干缩、温差变 形、施工误差等确定。

4.3.1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布置应简洁规整,并宜以连续柱跨为基础布置,柱 距尺寸应按模数统一; 2凸凹变化以及长宽比例应满足结构对质量、刚度均匀的 要求; 3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外墙洞口宜规整有序; 4 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4.3.2宜选用大开间的平面布局方式,合理布置承重构件及设 备管井,满足住宅功能的灵活性、空间的可变性。 4.3.3设备管并宜与楼电梯结合,集中设置,并宜进行管线综 合设计。

4.3.3设备管井宜与楼电梯结合,集中设置,并宜进行 合设计。

4.4.1建筑立面应采取标准化基础上的多样化设计,宜通过建

4.1建筑立面应采取标准化基础上的多样化设计,宜通过 体量、材质肌理、色彩等变化,并结合民族、地域特色,达 富多样的立面效果。

4.4.2外墙应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饰面材料或部品

4.3外墙、外窗、阳台板、空调板、遮阳设施、装饰等部 件宜进行标准化设计,采用少规格、多组合方式。连接、拼 构造应合理可靠、维护方便。

4.4.5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外表面出现局部热桥时,内表面 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4.4.5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外表面出现局部热桥时,内表面

4.5.1装修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 规范》GB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设计规范》JGJ367的有关规定。

4.5.3设计宜采用装配式装修技术及产品,宜采用可逆

管线分离设计和干式工法施工设计,应考虑方便部品日常 维修和更新的要求。

4.5.4装修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

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宜采用设计、 、施工一体化模式。

4.5.5装修选材应优先采用节能绿色环1

行有关抗震、防火、防水、防潮和隔声等标准的规定,并 产、运输和安装等要求。

4.5.6装修设计应对装配式隔墙、吊顶和楼地面等集成任

4.5.8内装部品应进行通用化设计,具有标准化和互换

品接口设计应符合部品与管线之间、部品之间连接通用性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口应做到位置固定、连接合理、拆装方便及使用可靠; 2各类接口尺寸应符合公差协调要求。

4.5.9内装的主要标准构配件及部件宜以工厂化加工为主,部 分非标准或特殊的构配件可现场制作安装。 4.5.10内装系统设计时,对可能引起传声的钢构件、设备管道 等应采取减振和隔声措施。

4.5.9内装的主要标准构配件及部件宜以工厂化加

1当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或钢筋架楼承板组合楼板 时,应设置吊顶;若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拆除底模,可不设 置吊顶; 2当采用开口型压型钢板组合楼板或带肋混凝土楼板时, 宜利用楼板底部肋侧空间进行管线布置,并设置吊顶: 3厨房、卫生间的吊顶在管线集中部位应设有检修口。 4.5.12楼地面宜采用装配式部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地板系统的架空层内宜敷设给水排水管道和干式低 温地板辐射的集成化采暖部品; 2架空地板高度应根据管线的管径、长度、坡度以及管线 交叉情况进行计算确定; 3需要时,敷设于架空地板内的管线宜采取减振措施; 4当楼地面系统架空层内敷设管线时,应设置检修口; 5住宅分户楼板和分隔住宅与非居住用途空间楼板的空气 隔声评价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 规定,

4.5.13集成厨房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厨房部品宜选用模数化、标准化、系列化部品; 应预留厨房电器设施设备的位置和接口; 3 给水排水、燃气管线等应集中设置,合理定位,并应设

置检修口; 4应设置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及预留孔,燃气热水器应预留 排烟口; 5当集成厨房产品自身防水防潮性能满足要求时,其土建 防水防潮可取消或简化。

防水防潮可取消或简化。 4.5.14集成卫生间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浴部品宜选用模数化、标准化、系列化部品,可采用 干湿分离的布置方式: 2宜统筹考虑设置洗衣机、排气扇(管)、暖风机等; 3给水排水、通风和电气等管道、管线应在其预留空间内 安装完成,预留的管线接口处应设置检修口; 4 应进行等电位连接设计; 5 应符合干法施工和同层排水的要求; 6 采用防水底盘时,防水底盘的固定安装不应破坏结构防 水层; 7当集成卫生间产品自身防水防潮性能满足要求时,其土 建防水防潮可取消或简化。 4.5.15装修设计宜选用标准化、系列化的整体收纳部品。 4.5.16装修设计宜与智能化设计相结合,提升住宅使用的安 全、便利、舒适和环保等性能。

.5.14集成卫生间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柔性设计,其变形能力应与结构弹性阶段层间变形相适

5.1.1墙体宜采用建筑、结构、保温、装饰等一体化协同设计, 并应与内装部品、设备与管线协调,预留安装条件。 5.1.2墙体应优先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轻质材料,并满足生产、 运输和安装的要求。

5.1.3墙体宜在工厂一体化集成,或在现场通过干式工法完成。 5.1.4墙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5.1.3墙体宜在工厂一体化集成,或在现场通过干式工法完成。

1墙体的性能要求; 2 墙体的模数协调要求; 3 墙体的支承结构、面板结构及构造; 4 墙体与阳台、空调板、装饰件等连接构造节点; 5墙体的连接、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部位的构造节点。 5.1.5墙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与主体结 构可靠连接,应进行整体及连接节点验算。

5.2.1外墙性能应包括下列内

1安全性要求:抗风性能、抗震性能、耐撞击性能、防火 性能; 2功能性要求:水密性能、气密性能、隔声性能、热工性能;

3使用要求:耐久性,吊挂重物能力。

2接缝处以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处应设置防止形成热桥的 构造措施; 3竖缝宜采用平口或槽口缝构造,水平缝宜采用企口构造; 4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板缝内侧应增设密封 构造; 5宜避免接缝跨越防火分区;当接缝跨越防火分区时,接 缝室内侧应采用耐火材料封堵,接缝处不能削弱墙板的整体防火 要求。

5.2.6外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夹芯保温外墙板的整体防火性能 合外围护非承重墙体耐火极限的规定,当中间保温材料的燃 能为Bi或B2级时,内、外叶墙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50 mm。

8外墙内表面及分户墙表面宜采用满足十式施工要求的 吕,墙面宜设置空腔层SPM_平安金融中心项目_施工管理阶段(桩基)_11坑内止水帷幕检测方案_20110417.pdf,并应与室内设备管线进行一体化集 计。

5.2.13金属骨架组合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骨架应设置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2骨架外侧、中部和内侧可分别设置防护层隔离层、保温 隔汽层和内饰层,并根据使用条件设置防水透气材料、空气间层、 反射材料、结构蒙皮材料和隔气材料等。

【河北图集】12S4:消防工程5.2.14建筑幕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建筑造型,合理选择幕墙形 式,宜采用单元式幕墙系统: 2应根据不同的面板材料,选择相应的幕墙结构、配套材 料的构造方式等; 3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中连接幕墙 的预理件、锚固件应能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 体结构的固极限承载力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4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 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 5人造板材幕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造板材幕 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的规定。 5.2.15设置在外墙围护系统上的附属部(构)件应进行构造设 计与承载验算。建筑遮阳、雨篷、空调板、栏杆、装饰件、雨水 管等应与主体结构或外围护系统可靠连接,并应加强连接部位的 保温防水构造。

1内墙可采用预制内墙板、轻质条板墙体、骨架组合墙体 凝土整装墙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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