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513-2022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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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513-2022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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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筹措测算工作经费,争取政府资金和上级资金安排,保障 数测算工作顺利开展。

数测算工作顺利开展。 A.2.2系数测算工作经费主要包括量水设施购买、建设、安装、率定及维修养护费,灌区宣传 展示牌、水源和典型田块标识牌制作安装费,现场管理人员、现场观测人员劳务费,典型田块占 地费、标准典型田块建设费,技术培训和指导费,区域成果报告编制及审查费,以及满足测算要 求的其他费用。

A.3样点灌区和典型田块管理

A.3.1样点灌区由灌区管理员负责管理,典型田块由观测人员负责管理。 A.3.2样点灌区调整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并经市级、自治区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A.3.3市级、县级样点灌区在满足自治区级样点灌区名录前提下,可根据区域系数测算工作实 际需要,增设市级或县级样点灌区

[深圳]5层旅检区防洪防汛应急预案(2016)DB45/T 25132022

A.4.1样点灌区渠首取水口、集中弃水口、非农业取水口和典型田块田间应布设必要的量水设 备,并做好量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A.4.2量水设施应每2年至少率定一次,量水设施有变化或者过流状态发生较大改变时,应重新 进行率定。率定时间选择在灌溉期前完成或结合灌溉过程进行,率定工况和灌水工况应一致。仪 表量水安装时注意应满管出流,防止淤积堵塞问题。 A.4.3量水设施安装后,要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人以及管理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定 期对量水设施安装渠段进行清淤、除杂草,避免渠道淤积或者量水设施损坏影响计量精度。 A.4.4加强量水设备日常管护,发现损坏、遗失、刻度不清的要及时更换和修理,自动化量水 设施还要检查保证设备正常供电。管护人员现场发现问题无法现场解决的,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 管部门采取措施解决。 A45量水设应逐步完善并全部达到信息化采集数据要求

A.5观测数据采集管理

A. 5. 1 基本要求:

a)基础信息采集和观测数据需客观准确,不应弄虚作假; 做好记录台账,基础信息及时报送,观测数据及时整理分析。 5.2 基础信息采集: 灌区基本信息。一般包括灌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规模与水源类型、灌溉 面积、主要水源及分布、渠系长度及分布、作物种植结构、非农业用水设施、弃水分布、 节水改造投资、灌区管理现状等;区域灌区基本信息包括区域灌区数量、灌溉面积、节 水改造投资等信息。参照附录J的表1、表2、表5; 灌区灌溉面积应按照土地属性调查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灌溉面积,并调查节水灌 溉面积(防渗渠道地面灌溉、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各类作物播种面积。灌 区涉及多个乡镇、村的按照乡镇、村分别统计:宜采用天空地技术遂步实现灌区基本信 息核定; 样点灌区分布图。一般包括行政区域名称和范围、样点灌区位置、样点灌区名称等。市 级样点灌区分布图的行政区域至少标注到县级,县级样点灌区分布图的行政区域至少标 注到乡镇级:样点灌区位置标注在灌区大致中心处或灌区管理单位(在灌区范围内)所 在地;样点灌区名称按灌区日常运行管理的现行名称填写;各类不同规模样点灌区应采 用不同图示标注; 灌区示意图。一般包括灌区范围,主次水源名称及位置,取水口位置,水源计量设备名 称及安装位置,典型田块名称、位置及主要种植作物名称,渠系骨干渠系分布等信息。 典型田块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典型田块地理位置、作物类型、田块面积等信息; 降雨量信息。一般包括灌区及附近雨量站点、水文站点的日降雨量信息。

A.5.2基础信息采集

A. 5. 3 水量观测目

净灌溉水量观测。通过观测水深变化获取净灌溉水量的典型田块,记录每次灌水前和灌 水后田间水深,对每次灌水时间较长(超过1d)的田块应加密观测,日观测频率应不少 于2次。通过观测土壤含水率变化获取净灌溉水量的典型田块,记录灌水前和灌水后土 囊含水率观测,灌水均匀入渗后方可观测。对于沟灌的旱作物,观测点宜设在垄上,并 靠近作物根系。净灌溉水量观测表见附录K的表K.1、表K.2、表K.3、表K.4; 水源灌溉水量观测。水源水量观测结合量水设施类型和灌水习惯制定量水观测制度,渠 道、管道流量观测频次应能以控制水量变化过程为原则,需人工观测的每个水源测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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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观测人员,当水位、流量变化不大时,日观测水位频次应不少于2次,可采用等时段 观测法;水位、流量变化频繁时,应随时增加观测频次。仪表量水应及时对仪表数据进 行读取,自动化量水应及时按照灌溉用水逐次统计。水源灌溉水量观测表见附录K的表 K.5、表 K. 6、表 K.7; 弃水、非农业灌溉用水观测。非农业灌溉用水、弃水应根据计量设备记录水量,没有量 测设备的根据调查获取水量数据。弃水、非农业灌溉用水记录时段与渠首毛灌溉水量的 观测时段一致; 降雨期间同时灌溉的,灌溉水量应扣除降雨量。降雨量较大,水源无需放水灌溉用水的, 期间灌溉水量可不统计: 每个测点应配置观测记录本。年度灌水前,样点灌区应落实观测人员,接受培训,领取 记录本,按照观测制度实施观测,并记录观测数据,灌水结束后,观测人员提交记录本。 记录本应妥善保管; 观测数据整理及上报。观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和复核观测数据,全年观测资料签字后逐级 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整理成册存档。样点灌区的观测资料每季度至少上报1次, 为保证数据及时整理和复核,季度观测数据可通过拍照上传提交

A.7标识牌制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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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6宣传展示牌应设立在样点灌区水源、典型田块附近的交通沿线或城镇、村店

位置,由灌区管理员或观测人员管护。 A.7.7标识牌、宣传展示牌的材料、尺寸、颜色、字体等参照《广西农田水利工程标识牌暂行 现定》。 A.7.8标识牌出现倾斜、破损、变形、变色、字迹不清、老化等,应及时维护更换,保持标识 牌的完整性、可视性。 A.7.9样点灌区基本情况公告牌应设立在样点灌区内公路等交通沿线或城镇、村庄周边的醒目 位置。每个项目应至少设立1块。 A.7.10典型由块公告牌应设立在典型由块内,每个典型由块设立1块。 4.7.11 测流点标识牌设立在样点灌区渠首测流点,每个典型灌区水源测流点1块。 A.7.12测流点标识牌、典型由块标识牌、宣传展示牌制作见附录I

A.8.1灌区管理员登录水利部《农业用水量与灌溉用水效率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灌区基本信息、 渠系信息、气象信息,典型田块基本信息、灌水信息,水源基本信息、取水量信息、非农业灌溉 水量、弃水量、渠系蓄纳水量等信息。 A.8.2各级区域管理员登录水利部《农业用水量与灌溉用水效率信息管理平台》CJ∕T 48-1999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填报各级区域 各规模与水源类型灌区基本信息。 业田水上满用信

各规模与水源类型灌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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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断面选取原则。水量监测断面应选择在平直渠段,坡降一致,水流变化平稳,断面形态 相似,无漩涡或回流的地方,断面与水流方向垂直,应避开受闸门、消能等工程影响的回水区域。 B.1.2断面选取条件。 a 测流断面上下游渠道垂直,坡度均匀,糙率应一致,且不受下游回水影响; b) 测流渠段纵横面比较规则、稳定,其长度大于20倍最大水深; C 测流渠段附近不应有影响水流的建筑物和树木杂草等,测流渠段面应不受渠系建筑物泄 流的影响,尽量选规则的矩形或梯形断面点安装水位计; 在水位计的位置处(渠道侧面)设立水尺,水尺零点以测流断面渠底的平均高程为基准 水尺刻度清晰易读,最小刻度为1cm。

B.1.2断面选取条件

3.2.1断面测量需要准备的工具:全站仪、水准仪、塔尺、卷尺、吊锤。 3.2.2测量流速用到的工具:流速仪、卷尺、测流记载及计算表等。 3.2.3辅助工具:工具箱、备用水尺、折叠梯、笔记本电脑。 3.2.4仪器的检查与检定:新仪器使用前应当进行全面检查,设置流速仪参数,摩擦系数、固 定转速比,检查流速仪是否使用正常,旋浆转动是否流畅。流速仪使用时间过长或有损坏,为保 证流速的可靠性,应进行检定。

B.3.1测线布设。测流断面上测深、测速垂线的数目及其布置应通过精简分析确定。测线布设 需要满足GB/T21303规定。 B.3.2流速测点分布。垂线流速测点的分布位置建表B.1。

表B.1垂线流速测点的分布位置

3.3.3流速测点要求。测量水面流速时,流速仪转子应置水面以下5cm左右JB/T 8432.3-2018 现场混装炸药车 第3部分:乳化炸药型,以仪器的旋转部件 不露出水面为准:测量渠底流速时,流速仪旋转部件边缘应离渠底2cm~5cm;以不发生刮蹭为 准;垂线上相邻两测点的间距,不宜小于流速仪旋桨或旋杯的直径。 B.3.4流速测量要求。单个测点的测速历时不宜少于100s,当流速变率较大或垂线上测点较多 时,可采用60s~100s:流速仪应保持平行于水流流向状态,仪器转轴中心与测点的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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