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212-2021 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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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212-2021 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62/T 3212-2021 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这是中国地方标准,由中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的设计文件编制,其内容涵盖了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旨在提供一个详细的、系统性的指导,以确保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安全性。

该标准可能包括了基坑工程的前期规划、设计参数的确定、结构形式选择、支护方案设计、监测方法、应急措施等内容,以及对设计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等方面的要求。附条文说明可能对标准中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设计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理解和执行标准。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的发布,对于提升基坑工程的设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62/T 3212-2021 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7.1.8机械进出口通道宜铺设钢板或路基箱等扩散压力。

土及坑内临时性土坡的稳定性;施工单位应严格遵照土方开挖方 案进行开挖,基坑内部的临时性边坡坡率不宜大于1:1.0,且在土

方开挖过程中高差不宜大于3m。 7.1.10在距离坑顶边线2m范围内及坡面上,不应堆放弃土及建 筑材料等:在2m以外临时堆土时,堆置高度不应大于1.5m;重型机 械在坑边作业宜设置专门平台或深基础;土方运输车辆应在设计 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外行驶。 7.1.11基坑内的局部深坑开挖宜待普遍开挖深度的垫层形成并 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CJJ 76-2012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再进行深坑的开挖。 7.1.12宜明确基坑开挖后土方运输路线、运输出入口位置,基坑 坡顶应考虑运输车辆的附加荷载。 7.1.13基坑支护设计及基坑施工开挖宜结合土建施工组织设 计,考虑施工塔吊的安装位置及附加荷载的影响。 7.1.14基坑开挖安全防护措施:

1应在基坑坡顶及支护桩顶部位设置钢管护栏: 2位于人员密集市区的基坑工程,应交代沿基坑施工范围采 用安全防护措施并挂警示牌,应有专人负责安全,以免非施工人员 误人; 3应设置供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基坑的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模 板、脚手架,确保施工安全。 7.1.15基坑土方开挖及运输应明确降尘要求和具体措施

7.1.15基坑土方开挖及运输应明确降尘要求和具体措

3工程风险提示及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内容要点

8.1.1基坑工程风险提示应根据危险程度和发生的频率,识别重 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 8.1.2符合以下特征的之一的应列为重大危险源: 1基坑工程开挖施工对邻近建(构)筑物、主要城市道路及市 政设施造成安全性影响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 2达到设计使用期限拟继续使用的: 3改变现行设计施工图,进行加深、扩大及改变使用条件的; 4邻近的工程建设,包括打桩、基坑开挖降水施工影响基坑 支护安全的; 5基坑邻近的地表水源。 8.1.3下列情况应列为一般危险源: 1存在影响基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的材料低劣、质量缺陷 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2支护结构、工程桩施工产生的震动、剪切等可能产生流土、 土体液化、渗流破坏: 3止水措施可能发生严重渗漏: 4交通主十道位于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或基坑周围建筑物 管线、市政管线可能产生渗漏、管沟存水、或存在渗漏变形敏感性 强的排水管线等可能发生的水作用产生的危险源: 5雨期施工,土钉墙、浅层设置的锚杆(索)可能失效或承载力 严重下降:

6基坑侧壁为杂填土、饱和软黄土、砂土、膨胀土或特殊性岩土; 7坑顶地面或基坑侧壁存在振动荷载; 8基坑开挖可能产生过大隆起; 9基坑工程土方开挖、降水施工影响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 线、地下人防等正常运行及基坑工程的支护结构安全: 10雨期施工或强风、强降雨水(雷电交加)、沙尘暴、雾霾、冰 苞等恶劣大气致使施工用电中断、基坑降水、排水系统失效; 11土钉、锚杆(索)蠕变产生过大变形及地面裂缝; 12雨水等倒灌基坑或雨水冲刷基坑侧壁或基坑坡道; 13内支撑因各种原因失效和发生莲续破环; 14对支护结构可能产生横向冲击荷载: 15遇异常软弱土层、流砂(土)、管涌、隆起、珊塌 8.1.4危险源分析应采用动态分析法,并应在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中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和补充

8.2.1应急处置措施应具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8.2.2支护结构位移(变形)接近报警值的常见预防方法及应急处 置措施: 1支护结构(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挡墙)截面及嵌固深度 应严格计算,防止漏算桩顶地面堆土、挖土机、载重机械车辆运行、 堆放施工材料等附加荷载; 2排桩与阻水(挡土)的素混凝土桩必须严密结合,形成封闭 水惟幕,阻止桩后土体在动水压力作用下天量流入基坑: 3排桩支护结构应在冠梁施工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 并行基坑开挖,以保证支护结构的强度和整体刚度,减少变形: 4施工时加强管理,避免在支护结构边大量堆载和禁止挖土 机、载重车辆运行;

5基坑开挖前应进行降水,以减少桩侧水压力,减小支护结 构位移;应在位移(变形)较大部位卸荷,或加强支护结构,或采取 注浆等方式加固土体: 6严格按分层、分段、分区、限时、限高和均衡、对称的开挖 并及时支护,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不 得超挖,不得提前开挖: 7支护结构位移(变形)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 段、分区、限时、限高、均衡、对称开挖等施工方案,并应立即回填反 玉(有条件时予以卸荷),再采取增加支撑、锚杆(索、注浆等加固措 施。 8.2.3基坑施工引起周边建(构)筑物沉降、裂缝、倾斜时,应根据 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止基坑土方开挖,进行坡脚土方回填反压,采取增 设支撑、锚(索)、注浆等加固措施: 2采取调整抽水速度减缓地下水位下降速度并采取回灌措施: 3立即制定建(构)筑物的纠偏方案并迅速予以实施: 4情况危险紧急时应立即疏散人员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并安 排专人守卫。 8.2.4整体珊塌的常见预防方法及应急处置措施: 1排桩设计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并用桩顶冠梁连成整体: 2锚杆(索)应锚固在可靠土层内,并灌浆饱满: 3支护结构(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挡墙)应有足够的入士 嵌固深度,嵌固到可靠土层内,保证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基坑开挖前应先采用有效降水方法,将地下水降低到开控 基坑底0.5m~1.0m以下; 5支护结构按设计工况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支护结构的受力 状态或在支护结构上随意增加支护设计未考虑的施工荷载: 6排除危害基坑的水源、超载、超挖等不利因素:

5基坑开挖前应进行降水,以减少桩侧水压力,减小支护结 构位移:应在位移(变形)较大部位卸荷,或加强支护结构,或采取 主浆等方式加固土体: 6严格按分层、分段、分区、限时、限高和均衡、对称的开挖 并及时支护,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下层方的开挖,不 得超挖,不得提前开挖; 7支护结构位移(变形)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 段、分区、限时、限高、均衡、对称开挖等施工方案,并应立即回填反 玉(有条件时予以卸荷),再采取增加支撑、锚杆(索)、注浆等加固措 施。

8.2.5部册骊的吊见顶防方法及急处置增施: 1对桩间土塌的预防措施有:减小桩间距或采用咬合桩方 案,减小开挖分层厚度,及时挂网喷护等: 2对易珊塌土层尽可能设计较小的开挖坡率: 3坡面遇砂层或填土层等易塌土层时,宜采取开挖后立即 喷护,再挂网喷射混凝土,然后施工土钉或锚杆(索)的施工顺序; 有条件时,可采取高压旋喷或钢花管注浆超前支护等措施,

有条件时,可采取高压旋喷或钢花管注浆超前支护等措施。 8.2.6基坑施工引起近地下管线破裂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关团各危险管道阀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正产生火灾 爆炸、泄露有害气体、泄露高压水流冲刷并渗流破坏基坑安全的事 故发生; 2立即停止基坑土方开挖,迅速回填反压并进行卸载,同时 立即加固、修复或更换破裂管线。 8.2.7管涌、流砂的常见预防方法及应急处置措施: 1采用咬合桩或其它的止水挡土方案,避免基坑侧壁出现流 水缺口,造成水土流失,入基坑; 2咬合桩或止水措施的嵌固深度经设计计算确定,应进行渗 流稳定性验算; 3基坑开挖前先采用真空井点或深并进行有效降水; 4基坑开挖出现管、流砂时,立即停止施工,根据情况采取 回填降水法降低水头 土占等方法进行外理

8.2.6基坑施工引起邻近地下管线破裂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关闭各危险管道阀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火灾、 爆炸、泄露有害气体、泄露高压水流冲刷并渗流破坏基坑安全的事 故发生; 2立即停止基坑土方开挖,迅速回填反压并进行卸载,同时 立即加固、修复或更换破裂管线

8.2.7管涌、流砂的常见预防方法及应急处置措施:

1采用咬合桩或其它的止水挡土方案,避免基坑侧壁出现流 水缺口,造成水土流失,涌人基坑; 2咬合桩或止水措施的嵌固深度经设计计算确定,应进行渗 流稳定性验算; 3基坑开挖前先采用真空井点或深井进行有效降水: 4基坑开挖出现管涌、流砂时,立即停止施工,根据情况采取 回填、降水法降低水头差、设置反滤层封堵流土点等方法进行处理 8.2.8坑底隆起变形过大时,可采取基坑内堆载反压、调整分区 分层开挖、及时浇筑快硬混凝土垫层等措施。 8.2.9应急响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规范》JGJ311中的有关规定

技术规范》JGI311中的有关规

9.0.1设计文件编制是否规范,设计总说明是否注明支护结构类 型、安全等级和使用期限、重要性系数、设计依据、支护结构的材料 及强度等级、基坑尺寸、基坑深度、场地地面标高、施工技术要求、 检测及验收要求、监测要求,是否包含工程风险提示及应急处置措 施建议等重点注意事项

地下管线(既有供水、污水、雨水、电缆、煤气、热力、通行、消防等)的 重要性、特征、理置深度、走向、使用情况和渗漏状况等,是否标注 影响基坑工程内、外构筑物的类型、位置、尺寸、埋深等。

9.0.3基坑等级划分是否准确,是否按相关规程及甘肃省标准要

9.0.3基坑等级划分是否准确,是否按相关规程及甘肃省标准要 求确定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支护结构设计使用期限是否符 合规范

9.0.4支护结构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综合考虑了基坑场地的 地质与水文地质、周围环境、开挖深度、工期等因素。 9.0.5地下水及地表水控制是否有效,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基

外地表水控制措施;是否阐述了场地范围内地下水的类型(上层滞 水、潜水、层间潜水、承压水JC∕T 2352-2016 建筑陶瓷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及其对基坑支护、基坑开挖、周边环 境的影响;是否明确需进行降水或止水控制的含水层;采用基坑降 水处理的基坑工程是否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设施、地下 管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

否现行有效且适用于本工程;土性指标的选取是否合理,荷载考虑 是否全面,计算模型选取是否正确等

3按条件不同,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划分为不同的侧壁安全等级。 对变形敏感的邻近建(构)筑物,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物,重要煤气、供 水、通讯、电力等管线,当其安全等级为二、三级时应提高一级。 当基坑支护结构的全部或部分将作为永久结构时,安全等级按一级 考虑。

津16J19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编制深度图样x.pdf附录B 甘肃省常用支护结构型式一览表

表B甘肃省常用支护结构型式一览

注:当基坑不同部位的周边环境条件、土层性状、基坑深度等不同时 在不同部位分别采用不同的支护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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