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43-2009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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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43-2009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pdf简介:

SL 443-2009是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水文缆道测验规范》(简称SL 443),这是一部专门为水文缆道测验工作制定的行业标准。水文缆道是一种在水文观测、水资源调查、水力发电、水文地质、航道管理等工作中常用的设备,它通过缆索将水面下的仪器或传感器吊起,进行水文数据的采集,如流速、水深、水质等。

SL 443-2009详细规定了水文缆道的设计、安装、操作、维护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包括缆道的选型、结构设计、安装位置确定、缆索的强度计算、传感器的选择和使用、数据采集与传输、测验方法、数据质量控制等。它旨在保障水文缆道测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确保了测量过程中的安全。

此规范适用于各类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的水文缆道测验工作,是我国水文测验领域的技术标准之一。

SL 443-2009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在缆道房顶上设置避雷带。避雷带应沿屋角、屋背、屋

1在缆道房顶上设置避雷带。避雷带应沿屋角、屋背、屋

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 2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引下线应沿缆道房四周均匀或对 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当仅利用缆道房四周的钢筋混凝 土柱子中的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 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接地电阻不大于102。 3塔架(柱)距离缆道房较远时,塔(柱)与缆道房的接 地体应分开设置。 4缆道房的防雷接地装置宜与测控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 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连接时, 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5缆道房应设等电位连接,将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墙、梁、 柱、基础的钢筋和阳台钢栏杆、停放铅鱼的架子等均应以最短的 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6当主索从缆道房顶上方跨过时,其主索与缆道房之间的 最小垂直距离应大于3m,支承主索的塔、柱距缆道房最小水平 距离应大于3m。 7避雷针的针尖上或避雷线不应悬挂收音机、电视机天线 或晒衣服的铅丝(天线在雷雨时应该接地)。在装有防雷引下线 的墙壁上,离引下线近的地方不应有架空进户线

4.7.4电源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气绝缘用薄膜 第3部分:电容器用双轴定向聚丙烯薄膜 GB/T 13542.3-2006》4.7.5缆道测控系统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道测控系统的防雷包括测控装置的所有进出信号线,

5.1.1流量测验仪器可分为转子式流速仪、声学多普勒流速部 面仪和雷达流速仪,根据不同河流的水沙特性、设备条件和测验 精度等要求选用。 5.1.2转子式流速仪适用于缆道各种情况下的流量测验。 5.1.3声学多普勒流速仪适用于中低流速及低含沙量情况下的 流量测验。 5.1.4雷达流速仪适用于中高流速情况下的水面流速测验

5.1.2转子式流速仪适用于缆道各种情况下的流量测验。

5.2.1各种流量测验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测验过程中发现 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5.2.2铅鱼吊及工作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铅鱼宜采用单点悬吊或“八字型”悬吊,用“八字型” 悬吊时,悬吊点不宜用固接方式联结,保证铅鱼重心能自由 调整。 2铅鱼入水后,应能保持前后平衡和迎合流向,其轴线与 水平线(水流方向)的夹角不大于3°。 5.2.3转子式流速仪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安装在铅鱼头部前方,距铅鱼头部的水平和垂直距离, 宜大于1倍铅鱼最大直径。 2在水中应保持水平状态,并能自由转动。 3拉偏缆道的转子式流速仪不应受拉偏索的影响。 4在浅水低速的情况下,可安装在特制的低速悬杆上,且 符合本条其他各项要求。

5.2.4使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流量测验应符合SL337一

5.3.1测流信号装置应由水下流速、水面、河底等信号组成, 信号传输方式包括有线、缆道“无线”、无线电,其参数应满足 相应的测验精度要求。信号的直流供电容量的连续使用时间应大 于10h。

1流速水下音频振荡频率,宜为1000(1土10%)~5000(1 ±10%)Hz。 2水下信号源信号输出功率在输出阻抗不大于1092时,应 大于600mW。 3水下测流控制信号的控制装置接收灵敏度,在输出阻抗 不大于102时,交流宜大于2mV,直流宜大于100mV。 5.3.3水面与河底信号,应在铅鱼上安装水阻、磁浮开关和托 板式磁簧开关,两者配合使用;水面信号应安装在铅鱼或采样器 与流速仪水平轴线高度相同的位置,其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 足下列要求: 1接触式水面、河底信号应接触灵敏、可靠。 2水面、河底接触信号在不绝缘缆道上使用时,宜采用不 同音频的交流信号,有条件的可采用数码音频调制信号。 3水面、河底音频信号的频率宜在1000~5000Hz之间, 并应与流速仪信号相区别。 4铅鱼河底托板的重量和型式应适应河床变化和仪器入水 时水流顶托的影响。多沙河流,托板应具备漏沙槽或孔,防止砂 石卡塞,托板上的信号触点行程应控制在10cm以内;失重式河 底信号器抗拉强度应大于缆道起重索的沉重重量,信号触点行程 应控制在3cm以内。 5水面、河底信号输出功率在输出阻抗不大于102时,应 太于600mW

.3.4缆道测验信号接收的仪器包括音响器、流速测算仪、综 合测量仪和微机辅助测流系统。信号接收与数据处理的性能与主 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音响器应能适用于各种不同型式流速仪信号的接收,所 出的音响应清晰可辨。 2流速测算仪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接收流速仪调制发出的交流音频或者直流脉冲信号, 按指定测速历时,累计信号总数SY/T 7403-2018 油气输送管道应变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按流速仪流速计算 公式计算测点流速。 2)接收灵敏度应有一定的调节范围,适应各种不同类型 缆道的要求。 3)硬件应采用抗干扰电路,并应与软件配合,识别真伪 信号,提高抗干扰能力。 4)计时器应有无信号计时和有信号计时功能,分辨率 为0.1s。 5)计时、计数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6)具有掉电保持的功能。 7)测量结果应有数字显示。 3综合测量仪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综合测量仪的流速测算功能应符合5.3.4条2款的 要求。 2)综合测量仪应能现场采集起点距、水深和流速信号, 具有计算出测点水深和测点流速等功能,其结果以数 字显示,并具有RS232、RS485或USB接口。 3)应具有控制水下仪器的信号装置。 4微机辅助测流系统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应现场采集水位、起点距、水深、流速等项目的数据 或信号,自动计算水面宽、部分流量、断面流量。 2)应能计算、显示数据和图形分析,应能观察施测全过

程,保证测验成果的精度。 3)流量测验软件应具有适时存贮、并复测及自动修正 功能。 4)输出的测验成果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5信号接收与数据处理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测速计算范围:0.01~10.00m/s。 2)测速历时:1~999.9s。 3)计时精度:优于0.1$。 4)输入信号速率:用于接触丝类流速仪时不应大于2.5 次/s。 5)信号接收灵敏度:缆道输出阻抗不小于52时,直流 信号幅度优于100mV,交流音频信号幅度优于2mV。 6)电源:AC220(1±20%)V或DC12(1±10%)V

5.4.1起点距测量宜采用测定循环索运行长度法。 5.4.2计数器计数显示范围应为一99.9~999.9m,特殊情况可 放宽至一999.0~9999.9m,测距精度:相对误差不大于0.2(1土 1%)m,分辨率:0.1m。 5.4.3计数器应具有自动或手动计数修正和复位功能。 5.4.4应建立计数器读数与实测值的关系,并对测距计数器进 行率定、比测,其成果应满足3.2.1条、3.2.2条的要求。 5.4.5测距仪器应采用具有智能计算功能的装置进行测距计数 显示,具有对计数轮不准确度和循环索、起重索垂弧度的自动修 正计算的功能,并对铅鱼水平和垂直行车的最大行程越位报警:; 数字显示宜使用电子数字表。 5.4.6测距前行车应开至测验起始位置,将测距计数器复位; 测量完毕后行车开回测验起始位置处,检查计数器是否回位,回 位误差不应大于河宽的2%。

5.5.1铅鱼测深应在铅鱼入水后偏角小于5°时进行。偏角大于 5°或流速大于3m/s时不宜使用铅鱼测全水深。入水后偏角大于 5°时,施测相对测点深应加入偏角改正值作为参考水深。 5.5.2铅鱼测深计数显示范围应为一99.99~99.99m(设水面 为零,水上为一,水下为十),分辨率:0.01m。 5.5.3铅鱼测深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深(绳长)记数器的测量范围应满足测量最大水深的 要求。 2测深计数器的率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站应根据本站缆道使用效率,一年内宜安排1~2次 率定;遇缆道调整、更换计数传感轮、起重索等应及 时进行率定。 2)率定时在不同长度段内重复10次以上,系统误差不宜 大于1%。 3)率定长度应大于计数传感轮周长的5~10倍。 4)测深改正系数:计数器率定后,应在无偏角的情况下 率定计数器读数与实测水深的关系,当计数器率定系 统误差大于1%时,按式(5.5.3)计算实测水深。

氏中 l 一实测水深,m; h计数器计数水深,m; K—改正系数。 3水深比测是将计数水深与实测水深相比较,可在无偏角 和有偏角时分别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偏角时水深比测,应经过测深改正数计算后,将计 数水深与直接观读水深相比较。 2)有偏角时水深比测,应将计数水深经过干绳、湿绳、 位移改正后的水深与实测悬索湿绳长度经过湿绳改正

DB13/T 2510.4-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4部分:石油库5.5.4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的水深或与超声波测深仪测得的水深相比较。相关改 正方法应符合5.5.4条的要求。 3)水深小于5.0m应记至0.01m,水深大于5.0m应记至 0.1 m。 4)不同水深的比测垂线数,总计不应少于10条,并应均 匀分布。 5)水深比测的允许误差:河底比较平整或水深大于3m 时,误差不应大于水深的2%;河底不平整或水深小 于3m时,误差不应大于水深的5%;水深小于1m 时,绝对误差不大于0.05m。 6)测深时应分别读记水面、河底的悬索偏角,每点连续 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偏角器平面与断面方向垂直, 观测精度为士1°。

无导线时: d 有导线时: d 铅角采用铁铸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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