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_T 179-202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人员配备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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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_T 179-202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人员配备标准.pdf简介:

DBJ61_T 179-2021 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标准,全称为《陕西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人员配备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专业人员配置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它涵盖了项目管理、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工程咨询等多个领域的人员配置数量、资格要求以及职责分配。

具体来说,这个标准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专业人员配置能够满足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率要求。它规定了各类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的最低配备人数、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要求,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省或地区可能有自己的专业人员配备标准,DBJ61_T 179-2021 是陕西省的,对于其他地区可能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应标准。

DBJ61_T 179-202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人员配备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 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 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 市带班生产时,应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 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 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能到岗履职而造成岗位人员空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安 具有同等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代替其履职,确保施工的正 进行。

1.11凡文件资料上需要专业人员签字的,必须由相应岗位的 业人员实施其他人不得代签冒签

4.1.11凡文件资料上需要专业人员签字的GB∕T 6901-2008 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必须由相应岗位的

对稳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除 列情形外,不得随意更换专业人员: 1专业人员辞职、调离企业、退休、患不能继续工作的 病、死亡的

2专业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 场管理岗位工作的。 3专业人员的能力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专业人员无法履职的。 5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4.1.1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撤离专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专业人员负责的工程内容已验收完成。 2非承包方原因项自不能按期开工或致使工程停工超过90 天(含),且暂时无法恢复施工的。停工期间,项目管理机构和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工程处于安全状态 4.1.14非连续施工的专业工程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施工单位 和监理单位可临时撤离专业人员。恢复施工后,原项目管理机构 和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应到岗履职, 4.1.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增加、更换、撤离专业人员应做好 以下工作: 1更换、撤离专业人员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的人员不 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向建设管理部门报送 变更信息。 2增加、更换、撤离专业人员后应及时更新专业人员台账。 已报送建设单位、监理机构的台账应同步更新。 4.1.16增加、更换后专业人员须具有相同以上任职条件目无在 建工程,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专业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 得超过现场施工管理岗位总人数的50% 施工管理人员变更应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报送项目监理机 构审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实行备案制的地区,还应 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原备案机关登记变更 监理人员变更应由监理单位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 可变更,同时报送告知施工单位。实行备案制的地区,还应提交 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原备案机关登记变更

4.1.1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撤离专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4.2施工专业人员管理要求

4.2.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的

程项目,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项目负责人的变更须经建设单 位书面同意

位书面同意。 4.2.2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制定施工专业人员的进退场计划,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当施工专业人员有较大调整时,进退场计划应重新制定。 4.2.3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考勤制度,如实记录专业人员的 出勤情况。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及时纠正施工 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 4.2.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不得既兼任又兼岗,但符合下列条件 时允许兼任或兼岗: 1本施工单位的项目,如果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或设区 市的主城区(中心城区)内,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 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可按要求兼任,兼任时必须具备兼 王岗位的任职条件,兼任的工程项目不应超过3个。 2在同一工程项目,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 资料员、劳务员、测量员、试验员可以兼岗,兼岗时必须具备兼 岗岗位的任职条件。

4.2.2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

制定施工专业人员的进退场计划,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 当施工专业人员有较大调整时,进退场计划应重新制定,

4.2.3项且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考勤制度,如实记录专业

出勤情况。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及时纠正施 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

4.2.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不得既兼任文兼岗,但符合下

时允许兼或兼岗: 1本施工单位的项目,如果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或设区 市的主城区(中心城区)内,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 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可按要求兼任,兼任时必须具备兼 王岗位的任职条件,兼任的工程项目不应超过3个。 2在同一工程项目,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 资料员、劳务员、测量员、试验员可以兼岗,兼岗时必须具备兼 岗岗位的任职条件。

4.2.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

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二 程项目(施工标段)施工现场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施工单位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90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4.2.6施工单位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

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 顶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3监理专业人员管理要求

4.3.1监理单位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施监理时,应在施

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并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 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3.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监理合

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 环境等因素确定。

4.3.3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 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人员、专业类别及数量应满足监理工 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3.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进退 场计划应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当监理人员有较大调整时,进退场 计划应重新制定。

4.3.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进退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建 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制定项目巡视方案、平行检验计划、见证取 方案和旁站方案等具体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和细化各监理人员 位职责分工。

意;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时,总 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除应经建 设单位书面同意外,不得影响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的全面、 及时履行,不得超越规定将相应岗位职责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 表,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 当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 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在各项目施工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3.7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

自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4.3.8项目监理机构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配备、到岗和履职情 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施工管理人员配 备不符合要求或人员不到岗、擅自更换、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 况,应责令其改正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复查处理记录;施工单 立拒不改正的,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置

5.1.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建施

5.1.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建施 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合同(标段) 应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

5.1.2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数

5.1.8标准中的建筑面积、金额均为工程承包或监理合同约

5.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5.2.1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 员配备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 5. 5. 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单位:人)

5.5.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专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符合表

5.5.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专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符合表 5. 5. 2 的规定,

付录A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情况表

表A.0.1 工程概况表 填表日期

A.0.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GBT 39607-2020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传输和接口协议.pdf报建编号: 初始填表日期: 年 月 且

说明:1.本表从项目管理机构建立起启用。 2.已变更的人员不得删除,新增或变更人员连续编号。 3.应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承诺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的任命文 件、证书复印件。人员变更应附变更文件。 4.表中列明的专业人员应当是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有人员

说明:1.本表从项目管理机构建立起启用。 2.已变更的人员不得删除,新增或变更人员连续编号。 3.应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承诺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的任命文 件、证书复印件。人员变更应附变更文件。 4.表中列明的专业人员应当是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有人员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DB44/T 1600-2015 水性醇酸防腐涂料.pdf,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5 5《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 GI/T 2.50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 4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5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IGI/T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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