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473.1-2021 储能用蓄电池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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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473.1-2021 储能用蓄电池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pdf简介:

GB/T 22473.1-2021《储能用蓄电池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是一个中国国家标准,它主要规定了储能用蓄电池在光伏离网(太阳能离网系统)应用中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光伏离网系统的储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电池管理系统(BMS)和储能电池本身。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蓄电池的额定电压和容量; 2. 蓄电池的充放电性能,如充放电效率、循环寿命等; 3. 蓄电池的温度适应性,因为光伏离网系统通常在户外,环境温度变化大; 4. 蓄电池的过充、过放保护,以及短路和过电流保护; 5. 蓄电池的自我诊断和维护功能; 6. 在光伏离网系统中的安全性能要求,如过电压、过电流、温度保护等。

该标准的发布旨在确保储能用蓄电池在光伏离网应用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效能和使用寿命。同时,也对电池制造商和系统集成商提供了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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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应在有充分安全保护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7.7.2.1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4.1规定并记录实际容量C。。 7.7.2.2将完全充电的铅酸蓄电池输出端与一个电阻连接,其阻值应使初始放电电流达到I1。(A),保 持7d。 7.7.2.37d过度放电结束后,立即以2.40V/cell(限流I1。)的恒电压充电48h。 7.7.2.4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10hr容量试验,得到铅酸蓄电池的恢复容量Cl。 7.7.2.5按公式(6)计算铅酸蓄电池的容量恢复率r。

7.7.2.1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4.1规定并记录实际容量C。。 7.7.2.2将完全充电的铅酸蓄电池输出端与一个电阻连接,其阻值应使初始放电电流达到I1o(A),保 持7d。 7.7.2.37d过度放电结束后,立即以2.40V/cell(限流I1)的恒电压充电48h。 7.7.2.4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10hr容量试验,得到铅酸蓄电池的恢复容量Cl。 7.7.2.5按公式(6)计算铅酸蓄电池的容量恢复率r

7.7.3镍氢电池单体或锂离子电池单体

试验用蓄电池单体应符合5.4.2规定,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单体以Is(A)电流放电三层住宅整套施工图带效果图,直至放电电压达到0V时停止。静置1h。目 电池单体外观。

7.8.1试验器电池要求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4.1规定(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应符合5.4.2规定),并在完全充电的 蓄电池上进行

7.8.2试验环境要求

将蓄电池置于周围温度40℃士3℃环境中并保持20h。整个试验过程中,蓄电池周围 在40 ℃±3 ℃。

7.8.3排气式热电池电解液要求

7.8.4样品数量及连接方式要求

7.8.5.1铅酸蓄电池

7.8.5.1.1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a)以I1o(A)电流,放电9h; b)以1.03I1。(A)电流,充电3h; c)以I1o(A)电流,放电3h; 注:当铅酸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低于1.75V/cell时,试验终止。 d)重复b)、c)步骤49次。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5.1.2第二阶段:高充电、浅循环: a)以1.25I1o(A)电流,放电2h; b)以I1。(A)电流,限压2.4V/单体充电6h。 c)重复 a),b)步骤 99 次,

7.8.5.1.1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a)以I1o(A)电流,放电9h; b)以1.03I1。(A)电流,充电3h; c)以I1o(A)电流,放电3h; 注:当铅酸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低于1.75V/cell时,试验终止。 d)重复b)、c)步骤49次。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5.1.2第二阶段:高充电、浅循环: a)以1.25I1o(A)电流,放电2h; b)以I1。(A)电流,限压2.4V/单体充电6h。 c)重复 a),b)步骤 99 次

7.8.5.1.1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7.8.5.2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

7.8.5.2.1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a)以0.5Is(A)电流,放电9h; b)以0.515Is(A)电流,充电3h; c)以0.5I(A)电流,放电3h; 注:当蓄电池放电电压低于表7或表8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时,试验终止。 d)重复b)、c)步骤49次。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5.2.2第二阶段:高充电、浅循环: a)以0.625Is(A)电流,放电2h; b)以0.5Is(A)电流,限压充电6h; 注:镍氢电池充电限压1.4V/cell;锂离子电池充电限压符合表6的规定。 c)重复a)、b)步骤99次。

GB/T 22473.1—20217.8.6容量检查放电容量检查放电如下:a)蓄电池冷却至25℃士5℃,并在此温度下静置20h;b)铅酸蓄电池按7.3.1进行10hr容量试验(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按7.3.2进行5hr容量试验),如果实际容量大于额定容量80%,则进行下一周期试验,否则循环耐久能力试验终止;c)由第一阶段试验(7.8.5.1.1或7.8.5.2.1)和第二阶段试验(7.8.5.1.2或7.8.5.2.2)循环150次组成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折合使用寿命1年。8: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8.2出厂检验与周期检验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应接出厂检验项目和周期检验项目进行试验,蓄电池检验项目、样品数量及试验周期见表11。表 11蓄电池检验项目、样品数量及试验周期表序号检验分类检验项目样品数量试验周期外观与极性全数2密封性能全数一出厂检验310hr容量按1%抽检45 hr容量d按1%抽检5120hr容量4只1次/年6容量一致性4只1次/年7低温容量2只1次/年80充电效率2 只1次/年周期检验9荷电保持能力2 只1次/年10过充电能力”1只1次/年11过放电能力1只1次/年12循环耐久能力1次/2年·适用于排气式蓄电池。适用于铅酸蓄电池。“抽检样品的数量,每生产100只蓄电池抽检1只,不足100只蓄电池抽检1只。适用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过充电能力检验,在电池单体上进行。1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过放电能力检验,在电池单体上进行。12

GB/T 2247312021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进行型式检验应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后的产品: a)试制的新产品; b)产品结构及工艺配方或原材料有更改时; C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应进行定期抽检;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同系列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时,一般选取产量最大型号抽样

8.3.2型式检验程序

2V系列铅酸蓄电池的型式检验程序见表12,6V系列铅酸蓄电池的型式检验程序见表13,1

表122V系列铅酸蓄电池型式检验程序

表136V系列铅酸蓄电池型式检验程序

表136V系列铅酸蓄电池型式检验程序(续)

表1412V系列铅酸蓄电池型式检验程序

GB/T22473.12021

表15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型式检验程序

注:“”表示进行该项目检验,“一”表示不进行该项目

4.1依检验现象评定的检验项目,以检验现象进行判定。 4.2依检验数据评定的检验项目,以全部参试蓄电池的测试数据作为该项目的判定数据,若有 试蓄电池的测量数据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对于型式试验,则判定结论为不合格;对于出厂检验、 验,可在同批次产品进行数量加倍复测,如仍有一只达不到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及购存

9.1.1蓄电池产品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型号或规格; b)极性符号; c)商标; d)其他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

Q/GDW 11623-2017 电气化铁路牵引站接入电网导则.pdf9.1.2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

蓄电池的包装应符合防潮及防震的要求

9.2.2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提供的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d)蓄电池连接件及其绝缘护套

石砌体砌筑施工工艺标准9.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

9.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不受 、雨淋,不得平放或倒置。 9.3.2产品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摔掷、翻滚、重压。

蓄电池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蓄电池应贮存在5℃~40℃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6) 应不受阳光直射,距离热源(暖气等)应不小于2m; 避免与任何有毒气体及有机溶剂接触; d)不得倒置及卧放,不得受任何机械冲击及重压; 制造厂应提供蓄电池超过贮存期的维护或处理方法; 贮存期限见表16,贮存期以制造厂出厂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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