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TWPDA 08-2019 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管理规范.pdf

T/CTWPDA 08-2019 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管理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1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69560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TWPDA 08-2019 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管理规范.pdf简介:

"T/CTWPDA 08-2019" 是一个具体的文件编号或者标准代码,它通常代表一个关于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管理的规范或标准。这个标准可能是由中国某个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或者认证机构制定的,用于指导或规范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的管理活动。

"供应商管理"涉及到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监控和考核等。这个规范可能包括的内容可能有:供应商资质要求、质量控制标准、交付能力、价格管理、服务水平、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木材与木制品"则明确了该规范的应用领域,可能特指的是对提供木材以及各种木制品(如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的供应商有特定的要求。

由于具体的内容并未给出,我无法提供详细的规范内容。如果你需要了解这个规范的详细信息,建议你直接查阅该标准或者向相关的标准发布机构查询。

T/CTWPDA 08-2019 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6868 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17242 投拆处理指南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2529 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7922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 31783 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 GB/T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T4251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SB/T10467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 SB/T10667 零售商与供应商货款结算规范

27922、GB GB/T33000、GB50016、AQ/T4251、SB/T10467和SB/T106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文件。

木材与木制品供应商 timber and woodproducts supplier 经营木材原料加工或供应,以及木制品生产流通的企业或个人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的要求《高强箍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 356:2013》,取得相应经营资质!

4.2.1供应商应具备与其经营商品、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办公、仓储场地。 4.2.2生产场地的选址、布置及厂房设计应符合AQ/T4251的要求。 4.2.3场地应整齐、清洁,便于经营与接待顾客。 4.2.4场地的人流通道、货物通道、消防、电路、开关、照明等设施应符合GB2894、GB50016及相应的 安全要求。 4.2.5场地的污水、粉尘、污染物的排放及噪声、电磁辐射的控制应符合GB8978、AQ/T4251及相应 的环保要求。 4.2.6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场地应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 接受监督管理

4.3.1应具备商品生

1.3.1应具备商品生 刃公设备寺 1.3.2供应商应建立供应链信息化 关节点企业进入端口,降低信息交互成本 4.3.3生产经营设备产生的噪音 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4.1应具备能够完成木材与木制品生产经营、销售、检测等相关专业人员。 4.4.2供应商应专门配置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信息录人与管理工作。 4.4.3凡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的工种,应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1.4.4企业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 知识,并接受职业卫生相关培训

4.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应按照GB/T19001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4.6.2账目与报表应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与成果

4.7.1供应商在生产、输送、仓储及提供商品与服务的过程中应保证人身安全并采取有 措施。 4.7.2生产安全应符合GB/T33000的要求

4.8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应按照GB/T24001的规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供应商宜以适当的方式回收利用废弃的木材与木制品,可参照GB/T22529的要求执行

T/CTWPDA082019

5.1.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应相应且检验合格的木材与木制品。 5.1.2木材与木制品辅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总有机挥发物VOC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规范。 5.1.3供货过程中,如发现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客户与消费者,及时召回已销售和库存的相 关商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相应责任。 5.1.4出现商品质量事故者,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但第三方过错引起的责任除外。 5.1.5商品分装和定量供应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保证所销售商品计量 准确。 5.1.6涉及进出口业务者,应具备出具原产地证明、口岸检疫证明、海关进口商品证明等材料的能力。 5.1.7产品工艺文件应完整有效,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应有记录并和工艺文件保持一致,产品出厂应配 备合格证

5.1.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应相应且检验合格的木材与木制品。 5.1.2木材与木制品辅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总有机挥发物VOC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规范。 5.1.3供货过程中,如发现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客户与消费者,及时召回已销售和库存的相 关商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相应责任。 5.1.4出现商品质量事故者,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但第三方过错引起的责任除外。 5.1.5商品分装和定量供应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保证所销售商品计量 准确。 5.1.6涉及进出口业务者,应具备出具原产地证明、口岸检疫证明、海关进口商品证明等材料的能力。 5.1.7产品工艺文件应完整有效,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应有记录并和工艺文件保持一致,产品出厂应配 备合格证

5.2.1应建立仓储管理系统,做好出入库查验、质量追溯。 5.2.2应根据木材与木制品的特性做好商品的入库、出库、码放、搬运工作 5.2.3应根据木材与木制品的特性分类仓储。 5.2.4化学辅料的仓储应符合AQ/T4251的要求。 5.2.5商品仓储应做好防火、防潮、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

5.2.1应建立仓储管理系统,做好出入库查验、质量追溯。

5.2.1应建立仓储管理系统,做好出入库查验、质量追溯。 5.2.2应根据木材与木制品的特性做好商品的入库、出库、码放、搬运工作。 5.2.3应根据木材与木制品的特性分类仓储。 5.2.4化学辅料的仓储应符合AQ/T4251的要求。 5.2.5商品仓储应做好防火、防潮、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

5.3.1应按约定及时组织物流供应商品。 5.3.2供应的木材与木制品标识标记应符合GB/T31783的要求。 5.3.3在供货过程中,包装材料应为容易回收、可再生利用的材料。 5.3.4在确保商品不受损坏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与客户协商决定包装方式。 5.3.5木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保持干燥、通风,防止被污染,不可日晒、雨淋;堆叠运输时应 加衬垫物。 5.3.6散碎物料输送应采用封闭方式,

5.3.1应按约定及时组织物流供应商品。 5.3.2供应的木材与木制品标识标记应符合GB/T31783的要求。 5.3.3在供货过程中,包装材料应为容易回收、可再生利用的材料。 5.3.4在确保商品不受损坏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与客户协商决定包装方式。 5.3.5木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保持干燥、通风,防止被污染,不可日晒、雨淋;堆叠运输时应 加衬垫物。 5.3.6散碎物料输送应采用封闭方式

5.4.1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人员管理。 5.4.2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 5.4.3人员的健康卫生管理应符合AQ/T4251的要求

5.4.1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人员管理。

5.4.1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人员管理。 5.4.2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 5.4.3人员的健康卫生管理应符合AQ/T4251的要求

5.5.1交易行为应符合SB/T10467的要求 5.5.2电子交易行为应取得相应资质

5.5.1交易行为应符合SB/T10467的要求

5.6. 1 合同条款

交易行为应签订供销合同,供销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 b) 商品交货方式和交货期限; 付款方式; d) 双方权责; e)交易双方信息

.2.1合同价格确定与调整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2.2如遇特殊情况,国家对商品市场价格进行宏观调控时,应遵循国家临时宏观调控价格规定

.6.3.1合同的签订与调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条款应符合当事方 利益。 5.6.3.2如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应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5.7.1供应商与客户的交易结算应按照SB/T10667的相关规定执行。 5.7.2交易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与期限及时完成。 5.7.3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结算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5.7.1供应商与客户的交易结算应按照SB/T10667的相关规定执行 5.7.2交易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与期限及时完成。 5.7.3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结算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5.8.1.1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商 品“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责任,受理商品质量问题。事先约定责任豁免的除外。 5.8.1.2应依据GB/T16868、GB/T27922的规定设立负责售后服务机构,并按照合同或售后服务协 议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5.8.1.3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并对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8.2.1应指定专人接收、处理咨询信息,保障咨询渠道畅通。 5.8.2.2 应按承诺提供相关售前服务。 5.8.2.3 应向客户进行涉及商品安全操作、保管、养护方面的培训或讲解。 5.8.2.4 应按约定提供相关技术对接服务

.3.1对于收费项目的服务,应事前向客户明示,并遵循自愿接受的原则。收费标准应按照国家或 标准执行,无具体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应与客户友好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3.2确定收费服务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

T/CTWPDA082019

以及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及违约责任。 5.8.3.3收取服务费用后,应按约定向客户提供相应服务,不能擅自中止或降低服务标准。未完成相应 服务的L12SJ155 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建筑构造,应向客户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以降低服务造成的损失。

5.8.4投诉或争议的处理

5.8.4.1应按照GB/T17242的要求进行投诉处理 5.8.4.2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争议处理。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245:2008.pdf5.8.4.1应按照GB/T

服务完毕后,应对客户进行回访。对客户的建议和意见等进行收集;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应予以及时 处理。

6.1在经营过程中,应保证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