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DX/JS016-2022 宁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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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DX/JS016-2022 宁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细则.pdf简介:

"甬DX/JW016-2022"这个编号看起来像是一个具体的文件或者规范编号,但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提供详细的介绍。通常,这种编号会代表宁波市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性指导文件或者操作手册。

"宁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细则"这样的标题,通常会涉及到对现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具体步骤、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资金使用管理、效果评估等方面的规定。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保温隔热改造、节能设备选型及安装、能效监测与管理、绿色建筑设计等。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节能改造的优先级排序、改造项目的申请流程、改造方案的设计与审批、改造工程的施工与验收、节能效果的测定与评价,以及后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这样的文件旨在推动和规范宁波市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建议你直接查阅该文件原文,获得最准确、详细的信息。如果无法获取原文,可能需要咨询宁波当地的建设部门或者相关专业机构。

甬DX/JS016-2022 宁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细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5.6.5供水系统水泵的实际水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互

.6.5供水系统水泵的实际水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或水泵的实 示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应对水泵进行相应的调节或节育 收造。

5.6.6管道和设备的保温存在破损情况时,应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应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6.7热水制备设备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止常使用年限CJ∕T 137-2001 给水衬塑可锻铸铁管件,宜进行 组应的节能改造。

5.6.8建筑采用燃煤的蒸汽或热水锅炉作为热源时,宜进行节能

5.6.9热水供水系统管路难以满足同程布置的要求或冷热水的供水 压力不平衡时,应进行相应的改造。 5.6.10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用水未循环使用时,应进行节能改造。 水景工程用水未循环使用时,宜进行节能改造。 5.6.11用水器具性能及配件不符合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T164及《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规定的,应进行改造。 5.6.12计量水表选型和设置位置不合理、计量水表不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规定的,宜进行改造。 5.6.13管材和管件为淘汰产品及出现漏损现象,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应进行改造,

5.7监测与控制系统单项判定

5.7.1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据监控对象特性合 理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

.7.1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据监控对象特性合 里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 .7.2空调系统、给水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 与控制系统进行改造。

.7.3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止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求时, 立进行改造。

5.7.4相关工艺调整时,应重新合理设置电动机及启动、控

.7.4相关工艺调整时,应重新合理设置电动机及启动、控制等方式。

5.7.5多台电梯集中排列,未设置并联或群控等智能控制

力扶梯、自动人行步道不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功能的,应控 规定进行节能改造。

5.7.6现场监测与控制设备及元件等的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设计、现 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定,或准确性及工作状态不能满足要求 时,应进行改造。

量电能回路用电量校核不合格时,应进行改造

.7.9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来及以上的大型 公共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未按要求设置能耗监测系统时,凡 进行改造。

5.8.1公共建筑经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暖通风空调能耗降低 1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8年时,宜对外围护结构进 行节能改造。

5.8.2公共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经节能己

系统的能耗降低2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5年时: 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3年时,宜进行节能改造。

5.8.3公共建筑未采用节能灯具或采用的灯具效率及光源等不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2年或 节能率达到20%以上时,宜进行相应的改造,

5.9.1通过改善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供暖通风空调 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给水排水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监测与控 制系统的效率,增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 参数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前相比,建筑的全年能耗降低 1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6年时,应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5.9.2当公共建筑年能耗指标高于国家、省、市同类型公

毛定(限)额标准10%及以上或者连续两年能耗定(限)额标准考栏 不合格时,应进行节能改造。

6.1.1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 资质单位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节能 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 6.1.2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宜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及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规定性指标限值的要求。 6.1.3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和建筑构造的防 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 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相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6.1.4节能改造宜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结合外围护结构 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等被动节能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6.1.5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做好对围护结构的防渗 漏处理。防渗漏处理措施应满足现行标准《房屋渗漏修技术规程》 JGJ/T 53 的要求。 6.1.6建筑外墙饰面及屋顶面层的颜色宜采用浅色,或采用隔热反射 涂料,以减少外表面对太阳热辐射的吸收。 6.1.7人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时应综合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优 先选择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宜对拆除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处理 与回收利用。 6.1.8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前,应绘制主要保温构造做法及重要节 点的设计大样施工图,编制施工方案,改造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

1.7人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时应综合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选择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宜对拆除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处理 与回收利用。

6.1.8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前,应绘制主要保温构造做法及重要节

点的设计大样施工图,编制施工方案,改造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

6.2外墙、屋面、非透明幕墙

外墙采用可粘结工艺的外保温改造方案时,应检查基墙墙面

的性能,并应满足表6.2.1的要求。

表 6.2.1 基墙墙面性能指标要求

6.2.2基墙墙面性能指标不满足本细则表6.2.1的要求时,应对基墙 墙面进行处理,并可采用下列处理措施: 1 对裂缝、渗漏、冻害、析盐、侵蚀所产生的损坏进行修复: 2对墙面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损坏的砖或砌块应进行更换 3对表面油迹、疏松的砂浆进行清理; 4外墙饰面砖应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剔除,也可采用界面 剂或专用粘结剂处理。 6.2.3 外墙采用内保温改造方案时,应对外墙内表面进行下列处理 1 对内表面涂层、积灰油污及杂物、粉刷空鼓应刮掉并清理干净 2 对内表面脱落、虫蛀、霉烂、受潮所产生的损坏进行修复; 3对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 4 对原不平整的外围护结构表面加以修复: 5室内各类主要管线安装完成并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6.2.4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 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

6.2.2基墙墙面性能指标不满足本细则表6.2.1的要求时,应对基墙

墙面进行处理,并可采用下列处理措施: 对裂缝、渗漏、冻害、析盐、侵蚀所产生的损坏进行修复: 2对墙面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损坏的砖或砌块应进行更换: 3对表面油迹、疏松的砂浆进行清理 4外墙饰面砖应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剔除,也可采用界面 剂或专用粘结剂处理。

6.2.4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均

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 44的要求。对于室内散湿量大的场所,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月 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采取防潮措施

6.2.5非透明幕墙改造时,保温系统安装应牢固、不松脱。幕墙支

承结构的抗震和抗风压性能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培 二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

6.2.6非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石材、人造板材幕墙和金属板 幕墙时GB 16895.4-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和现行行业 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外,尚应满足 下列规定: 1面板材料应满足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石材面板宜选用 花岗石,可选用大理石、洞石和砂岩等,当石材弯曲强度标准值小于 8.0MPa时,应采取附加构造措施保证面板的可靠性; 2当幕墙为开放式结构形式时,保温层与主体结构间不宜留有 空气层,且宜在保温层和石材面板间进行防水隔汽处理; 3后置理件应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 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7屋面节能改造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改造措 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和《屋 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6.2.8楼板或架空楼板保温改造时保温系统应与基层结合牢固,不 松脱,不剥落。

6.2.9建筑反射隔热涂料施工时应对原基层进行处理,建筑反射隔热 涂料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且施工温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6.2.9建筑反射隔热涂料施工时应对原基层进行处理,建筑反射隔热

6.3门窗、透明幕墙、采光顶

6.3.1宜对建筑主要使用空间的夏季遮阳和冬季阳光利用进行综合 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以下改造措施: 1)东、西向外窗设置活动外遮阳: 2南向外窗设置水平外遮阳或活动外遮阳。 6.3.2 改造后外遮阳的综合遮阳系数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6.3.3 建筑的外窗可选用下列改造措施: 1 更换窗扇、更换整窗或增加窗:

6.3.3建筑的外窗可选用下列改

1 更换窗扇、更换整窗或增加窗; 采用低辐射中空玻璃,或在原有玻璃表面贴膜或涂膜; 3 增设可调节百叶或卷帘外遮阳。

6.3.4 透明幕墙可选用下列改造措施: 一 采用低辐射中空玻璃,或在原有玻璃的表面贴膜或涂膜: 2 增加中空玻璃的中空层数,或更换保温隔热性能好的玻璃 3 采用隔热效果好的外框型材: 4 增加透明幕墙的可开启扇。 6.3.5 采光顶可选用下列改造措施: 1 采用低辐射中空玻璃,或在原有玻璃的表面贴膜或涂膜: 采光顶设置活动遮阳。 6.3.6 外门、非空调采暖楼梯间门可选用下列改造措施: 1 非空调采暖楼梯间门采用保温、隔热、防火、防盗一体的 元门; 2 外门、楼梯间门在缝隙部位设置耐久性和弹性好的密封条 设置闭门装置,或设置旋转门、电子感应式自动门等

6.4.1宜根据建筑自身特点SPM_平安金融中心项目_施工管理阶段_主体结构施工方案_81立柱桩与结构冲突区域加固措施方案.pdf,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及 化等立体绿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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