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098-2009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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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098-2009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pdf简介:

DBJ41/T 098-2009是河南省地方标准,全称为《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河南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规范,旨在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该标准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对施工现场的布局、设施配置、材料管理、施工工艺、人员行为等方面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它旨在促进施工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事故和环境问题,提升建设工程的整体品质。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施工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施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方面。执行这个标准能够有效地提升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保障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DBJ41/T 098-2009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大气中露大施工。保 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工程专项验收准备,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提交的 工程工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专篇,明确详实地记 述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其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并对建筑节能工程 买施情况和质量检香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 和验收规范规定做出明确结论

4.4.1装饰装修材料应使用环保节能材料,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 用DB37/T 652.1-2012 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火、防腐、防虫等处理。 4.4.2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样板间(套、墙)经监理

·. 装饰装修材科应用环保节能材科,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 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火、防腐、防虫等处理。 4.4.2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样板间(套、墙)经监理 (建设)、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通过后,方可展开施工。 4.4.3塑(钢)料、铝合金外门窗(异型门窗除外)应采用后塞企口 法安装

4.4.4屋面及卫生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不少于24小时

4.4.5民用建筑工程必须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检测不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计划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 ,对工程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每道工序

质量控制,对工程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每道工序

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 施工。

4.5.2检验批和分项工程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责人等进行验收。

4.5.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日

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时,勘 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均应 参加。

4.5.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 工报告,申请质量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和设计单位 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应及时组 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验收。 4.5.5工程工验收应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 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 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6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4.6.1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实体情况及 果,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由原设计单位认可。

4.6.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保护现场,采

防止事故扩大,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

行调查,并及时写出调查报告。

4.6.4涉及结构安全的,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

进行结构鉴定。原设计单位根据鉴定结果,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技 术方案。施工单位根据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编制施工方案,经 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施工,并应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的事故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执行。

案和重新检查验收的记录等应整理归入工程档案

5.1.1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 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 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 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 管理。

5.1.3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

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务 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4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 强行施工。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或其授 权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办理安全措施备案,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 谱施费拨付计划、重大危险源清单及其他有关备案资料。 2因故停工的工程,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停工期间的 安全。凡停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安 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评定,

5.2.2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保障体系

5.2.3专项施工方案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及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 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议 后,由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和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 2对涉及地下暗挖、深基坑、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和玻璃 墙安装、大跨度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安装、爆破及其他超过一定规模 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 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 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香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香报告对专项施 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 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专项施 工方案。确需修改方案的,应组织专家重新进行审查,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 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尚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讲 明操作者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底双方签字确 认,严禁代签字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企业主管安全负 责人每月应组织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香:项目负责人应会后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2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前后,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组织 进行安全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大气时,施工现场应立 即停止作业。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 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1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 道工序。 2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逐 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作出验收记录,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推 查。验收也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 格后再行查验

5.2.7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并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对管理人 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安全教育培训 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 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 动进行检查、指导。 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防护用品正确佩带示意图

或警示标牌。上岗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检查工人 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5.2.9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于理 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1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进行辨识和登记建档。 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自位 置设立《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后 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和 责任人等内容。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 予以重点检香查、蓝督和控制。

5.2.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

1施工单位、工程项自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做好演练记录。 2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企业上报 安全事故情况;施工企业每月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 事故情况。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启 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 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 拖延报告。 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 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1 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 2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DL/T 1841-2018 交流高压架空输电线路与对空情报雷达站防护距离要求,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 容真实、完整。

5.3.1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才

46)中有关规定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防护 措施、操作规程。

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 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 符合规范要求。

5.3.3施工单位应制定电器线路及设备用电的安装、巡检、维修、

5.3.6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编号、分路标记、用途。配电

控制回路应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保护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 应分隔设置,并作明显标识。箱门应完好并配有门锁,由专人负责 管理。

挂式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操作或介质腐蚀。

禁架设在树林、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 线或电缆DB62/T25-3087-2014 绿色公共建筑检测标准.pdf,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线路和室内配线必须有短 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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