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68-2019 人行地下通道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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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68-2019 人行地下通道设计标准.pdf简介:

"SJG 68-2019"是中国的人行地下通道设计标准,全称为《城市人行地下通道设计规范》。这个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城市中的人行地下通道的设计、建设和管理,以确保通道的安全、舒适、便利和环保。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原则:强调以人为本,满足行人基本出行需求,考虑残疾人士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以及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 结构设计:规定了通道的结构形式、尺寸、材料选择、防火防水、通风照明等技术要求。

3. 设施配置:对通道内的标识系统、安全设施(如紧急出口、疏散指示)、无障碍设施等有详细规定。

4. 运营管理:对通道的维护、清洁、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处理等提出指导。

5. 环境保护:考虑到通道的噪声控制、节能设计,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 施工与验收: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标准和验收要求。

这个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城市人行地下通道的品质,保障行人安全,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SJG 68-2019 人行地下通道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了规范深圳市人行地下通道的建设,使工程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舒适美 观,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独立人行地下通道设计,其它 地下工程内人行通道设计可参考使用。 1.0.3人行地下通道的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舒适、节约资源、绿色低碳、保护环 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4人行地下通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 范、标准的规定。

1.0.1为了规范深圳市人行地下通道的建设,使工程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舒适美 观,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独立人行地下通道设计,其它 地下工程内人行通道设计可参考使用。 1.0.3人行地下通道的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舒适、节约资源、绿色低碳、保护环 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4人行地下通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 范、标准的规定

3.0.1人行地下通道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慢行系统规划及城 市景观的要求,并处理好与周边建筑及地下管线的关系。 3.0.2立体行人过街设施的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行人心理、气候因素、社会效益、经 济条件、景观条件、施工影响等因素。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宜优先采用人行地下通道方 : 1需穿越高路堤时; 2需结合地下工程建设时; 3地面景观要求较高时。 3.0.3人行地下通道应与地下道路、地下建筑、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地下空间设施统 畴设计GB∕T 3354-1999 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宜同步建设。 3.0.4人行地下通道应使行人过街安全、便捷、舒适,并注重内部景观。 3.0.5人行地下通道设计应包含抗震、防排水、无障碍、导向标识、照明、通风、消防、 监控等内容。 3.0.6人行地下通道主体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3.0.7人行地下通道主体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 3.0.8人行地下通道主要构造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3.0.8的规定,各类机电设施的 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人行地下通道主要构造设计使用年限(单位:年

3.0.9新建人行地下通道应设置垂直电梯,其它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无障碍 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3.0.10人行地下通道建筑设计应简洁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主题应与片区文化 相融合。 3.0.11人行地下通道防水设计应以结构自防水为主,以接缝防水、防水层为重点。 3.0.12人行地下通道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晰、完整的导向标识。 3.0.13人行地下通道照明设施应便于清洁、保养和更换

3.0.14人行地下通道内可适度设置广告设施,广告设施不得侵占通行净宽和净高。 3.0.15人行地下通道内通风设计应综合考虑主通道连续长度、出入口形式、理深、人流 量、气候条件等因素。 3.0.16人行地下通道内宜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并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 3.0.17人行地下通道应设置监控系统,满足行人通行安全、防灾安全、运营管理等需求 3.0.18人行地下通道内宜设置手机信号及电台信号增强设备,

4.1.1人行地下通道的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过街需求及人流特征,合理控制建设规模。 4.1.2人行地下通道的平面应简单、短捷、顺畅,避免过多转折,弯折角不宜小于90° 4.1.3人行地下通道应加强与附近公共建筑的联系,形成连通的地下步行系统, 4.1.4人行地下通道不应选择地质条件较差的场地。 4.1.5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地面交通组织与安全,减少对沿街商铺的影响。 4.1.6出入口朝向应与主要人流方向一致,避免反向折角,保证行人交通流线的连续性 和通畅性。 4.1.7出入口地面处应设置符合疏散要求的集散场地,宜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4.1.8出入口占用人行道宽度时,应局部拓宽人行道,以保证其原有宽度;人行道拓宽 有困难时,应保证其最小通行净宽不低于2m。 4.1.9出入口与周边公交站、地铁站、医院、学校等建筑之间宜采用风雨连廊无缝对接

4.2.1人行地下通道应为浅理隧道,深度宜控制在10m内。通道上方有管线时,板上 象离管线底面净距不宜小于0.5m。 4.2.2主通道内纵坡可分段设置,不宜小于0.3%,且不宜大于6%。 4.2.3主通道内不宜设置台阶

4.3.1通道的通行净宽应根据设计年限内高峰小时人流, 重及设计通行能力方计异算,且不直 小于4m;通行净高不应小于2.5m,宜取2.7~3.4m 4.3.2当主通道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净宽和净高宜适当加大。 4.3.3通道净空应满足照明、通风等附属设备的安装要求。

4.4.1人行地下通道与其它地下工程共同建设时,其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共同建设地下工程相关领域规范、标准的规定,

4.4.2条件允许时,人行地下通道可兼具人防功能,应符合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 规范》(GB50038)的相关规定。 4.4.3城市轨道交通在规划设计中,宜考虑轨道交通站点兼具24小时人行过街功能,并 考虑功能分区,采取措施使得进站旅客和过街行人均能顺利通行。 4.4.4条件允许时,人行地下通道可采用下沉广场形式来改善通道内的采光、通风状况 丰富空间形态、提升环境景观。

5.1.1人行地下通道出入口建筑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功能合理、便于识别、引导过渡、 协调简约等原则。 5.1.2出入口建筑应考虑区域文化特点,适当进行艺术设计,与城市景观相融合。 5.1.3出入口及电梯宜设置在人行道外侧(远离车行道侧),不得影响道路行车视距。 5.1.4垂直电梯应考虑遮阳、防雨、通风、降温等措施。 5.1.5自动扶梯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道地坪深度大于6m时,宜设置上行自动扶梯 2通道地坪深度大于10m时,宜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 3位于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大型文体场馆、重要旅游景点、城市商业密集区等高密 度人流集散点附近的通道,应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 4自动扶梯应采用公共交通型。 5.1.6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设置垂直电梯或自动扶梯时,应预留其建设条件,方便后期 加装。 5.1.7梯道两侧宜设置双层扶手;梯道宽度大于6m时,应增设中间扶手。 5.1.8当考虑自行车通行时,出入口梯道的坡度不宜大于1:4,自行车推坡宽度不宜小于 0.6m,不应小于0.4m。 5.1.9梯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出入口设有上行扶梯时,梯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2当出入口设有上、下行扶梯时,梯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3当出入口仅设置梯道时,其净宽不应小于2.4m。 5.1.10梯道踏步的高度宜取0.12~0.16m,附近有小学、幼儿园时,宜取小值;踏步的宽 度不应小于0.3m,且不宜大于0.4m 5.1.11出入口应高出室外地面,与地面相接处应设置阻水台阶或坡道,并满足防淹要求; 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淹挡板。

5.2.1人行地下通道装修设计应体现安全、适用、舒适、美观、环保的原则。

5.2.2人行地下通道宜采用现代、简约的装修风格,与周边历史文化相匹配;当处于繁 华商业区或与商业空间连通时,装修风格宜与周边地下空间风格相协调。 5.2.3装修材料应具备耐久、防火、防潮、防腐、环保、美观、易清洁、不易褪色、不 易沾染油污和灰尘、吸音等性能,应便于施工与维护。装修材料的主要类型参考附录A。 5.2.4地面铺装应采用平整、防滑、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墙面装饰材料宜模数化、参 数化、便于维护更换。 5.2.5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现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规定,放射性核素限量和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 5.2.6通道内各行走地面均应考虑防滑措施,主通道地面防滑系数不应小于0.5,梯道台 阶及出入口休息平台防滑系数不应小于0.8 5.2.7墙面装修宜采用离壁式构造

5.3.1人行地下通道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 定。 5.3.2主通道连续长度大于200m时,应进行消防专项设计

5.3.2主通道连续长度大于200m时,应进行消防专项设计

5.4.1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所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积极采用污染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施工技术指南,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深圳市规定 的标准。 5.4.2通道内应通风良好,并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装饰材料。 5.4.3出入口等地面建筑宜进行适当的绿化设计

6.1.1人行地下通道主体结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 进行选用,并具备可靠性、耐久性和经济性。 6.1.2主体结构和使用期间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别和结构设计使用 年限,按照现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进行耐久性设计。 6.1.3结构混凝土应满足抗裂、抗渗、抗侵蚀等条件;一般环境条件下的混凝土最低强 度等级应满足表6.13的要求

表6.1.3一般环境条件下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

6.1.4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最大计算裂缝宽度允许值应根据结构类型、使用要求、 环境条件、防水措施和耐久性要求等确定。一般环境条件下,钢筋最小净保护层厚度应符合 表6.1.4的规定,其他环境类别应参考相关耐久性规范取值。

6.1.4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最大计算裂缝宽度允许值应根据结构类型、使用要求、

6.1.4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最大计算裂缝宽度充许值应根据结构类型、使用要求、 不境条件、防水措施和耐久性要求等确定。一般环境条件下,钢筋最小净保护层厚度应符合 表6.1.4的规定,其他环境类别应参考相关耐久性规范取值。

表6.1.4一般环境条件下钢筋最小净保护层厚度要求(mm)

6.2.1人行地下通道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水文、地下管线、交通组织及周边环境等, 通过对技术、经济、工期、施工风险、环保等多方面比选,选择合理的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案 6.2.2人行地下通道的结构设计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 载组合,并取各自最不利组合进行结构设计和验算。 6.2.3主通道和梯道结构均应进行抗浮设计,抗浮安全系数不宜小于1.1。 6.2.4人行地下通道施工期间的基坑支护应符合现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

GB/T 5226.1-2019标准下载120)及《深圳市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05)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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