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6-2017 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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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JG 16-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9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6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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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6-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JG 16-2017 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pdf简介:

"SJG 16-2017 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是中国的一部技术标准,全称为《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该规程主要针对优质饮用水的生产和处理过程,包括水源选择、水质检测、处理工艺、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方面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该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确保提供给人们的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的优质饮用水标准,满足人体健康需要。它涵盖了从水源保护、预处理、常规处理、到终端饮水设施的各个环节,涉及到水的化学、物理、微生物等多个方面。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水源地的选择和保护、水质检测方法、处理工艺选择(如沉淀、过滤、消毒等)、供水设施的设计与建设、水质维护与监测、以及相关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总体来说,它为优质饮用水的生产和供应提供了科学且严谨的技术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执行版本或补充规定,具体实施时应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SJG 16-2017 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6.1.1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建筑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6.2.1管材及配件应符合本规程5.2.1~5.2.3、5.2.5~5.2.6条规定。

1建筑给水管道工程应对该工程的主要管材及配件抽样复验; 2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中所提供的理化性能指标、卫生性能指标不齐全或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与进场材料所标识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不一致; 3管材及配件外观存在明显质量缺陷: 4其他对管材及配件有怀疑的情况

6.2.3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DB13/T 5384-2021标准下载,应符合以下规定:

1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 2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3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6.3.1管道接口检验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6.3.2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6.3.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验,隐蔽管道应作水压试验并形成记录,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6.3.4暗埋给水支管封闭后,应在墙面或地面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 6.3.5水表安装前应按现 标准要求进行强制性检验

6.4二次供水设施安装

6.4.1二次供水主要设备必须提供完整的安装说明书,其运输、储存应按产品 要求予以防护。 6.4.2材料和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复验,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阀门 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6.4.3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 6.4.4加压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 规范》(GB50231)及《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的有关规定。 6.4.5电控柜(箱)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6.4.6水池、水箱的人孔盖与孔座应吻合和紧密,并用富有弹性的无毒发泡材 料嵌在人孔盖及盖座之间的接缝处。

6.5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6.5.1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 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5.2管道水压试验的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

1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接口应不渗不漏; 2塑料给水管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 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管道及各 连接处不得渗漏,

6.5.3建筑给水管道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 2冲洗宜利用系统中设置的阀门,分区、分幢、分单元单独冲洗; 3系统冲洗前,应对系统内的设备、仪表等部件加以保护,并将有碍系统冲 洗的部件拆除,用临时短管代替,冲洗完毕后复位; 4管道第一次冲洗至出水口与入水口的目测水质(浊度、色度)基本一致后, 应采用20mg/L有效氯离子浓度的洁净水浸泡24h以上,方可进行管道的第二次 冲洗,并冲洗至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6.6.1管道冲洗消毒后,工程验收前,应进行水质检验 6.6.2水质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国家或省级认证资质的水质检验机构进 行

6.6.3水质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质采样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强、操作方便等特点,并能真实地反应管 道工程的水质状况; 2水质采样点的设置原则为: 1)水质采样点应设置在管道工程进水口、二次供水设施出口、加压及未 加压用户龙头等处; 2)供水用户少于500户的,采样点的设置不得少于2个;供水用户在500~ 2000户之间的,每增加500户应增设1个采样点;供水用户大于2000户的,每 增加1000户应增设1个采样点: 3)系统中设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应在二次供水设施后增设1个采样点; 增加的用户带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应同时在二次供水设施后增设1个采样点: 4)在水质易受污染或流动性较差的管道位置宜增设水质采样点。

6.6.4水质采样应符合5.6.5的规定

6.6.5水质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质检测机构在采样完成后应按水质检验标准方法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出 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2建筑给水管道工程水质检验应包括的检验项目见表6.6.5,必要时可根据 附录A的要求进行全项目水质检验

表6.6.5建筑给水管道工程水质检验指

6.7.1建筑给水管道工程应作为建设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程 序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且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 础上进行,并作好记录。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2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 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验检验和检测

6.7.1建筑给水管道工程应作为建设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验业

6.7.2建筑给水管道子分部工

1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的水压试验; 2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3设备试运转。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

1开工报告; 2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 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给水管材及配件的省、直辖市级卫生许可批件,进口管 材及配件的中文说明书和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的认可资料; 5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6设备试运转记录; 7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8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诊工图

7.0.1本章适用于室外、建筑给水管网的维护管理。 7.0.2运营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 全技术规程》(CJJ207)的有关规定。 7.0.3维护管理单位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和本规程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网维 护管理制度。 7.0.4维护管理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对管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周期性巡查和定 期维护保养,做好巡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7.0.5维护管理单位应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对水池(箱)进行清洗消毒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7.0.6维护管理单位应对消火栓、管网未梢、滞留管段管网水进行计划排放,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7.0.7管网维(抢)修施工方式及所用材料不得影响管道整体质量和管网水质 恢复通水前应进行管网水排放,水质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7.0.8应对影响水质的管道进行有计划的更新改造

0.8应对影响水质的管道进行有计划的更

表A深圳市优质饮用水水质目标项目及限值

附录B主要材料进场抽样复检频率、复检指标及国家行业产品标准

表B主要材料进场抽样复检频率、复检指标及国家行业产品标准

注:1、对于表中没有列出的其他复验指标,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由建设、设计、监理、 施工几方共同研究商定。 2、表中所列标准版本都会被修订或代替,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3、表中“必要时”是指材料使用方有要求时,

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或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的卫生要求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 生要求 ma

附录D 球墨铸铁管、钢管的内外防腐质量及控制

YB/T 4902-2021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pdf表D球墨铸铁管、钢管的内外防腐的质量及控制

1为便于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制定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 (或规定)”

1为便于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制定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 (或规定)”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 《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 《叠压供水技术规程》CECS221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47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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