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定额[2018]1号:关于印发《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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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定额[2018]1号:关于印发《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简介:

电网定额[2018]1号文件,全称为《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这是一项由广西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广西地区20kV及以下配电网(即低压配电网络)的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工作。

该通知详细规定了配电网工程的各种费用计算依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材料价格的确定、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人工费的计取标准、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规则,以及工程造价的总体控制和管理要求。它旨在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促进广西配电网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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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建设定额站 20184 年 3F

抄送: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公司本部:陈副总经理,计划部、基建部、财务部、审计部、 生技部、物资部,电网规划研究中心。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2018年3月15日印发

抄送: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公司本部:陈副总经理,计划部、基建部、财务部、审计部、 生技部、物资部,电网规划研究中心。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2018年3月15日印发

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

第一条为加强户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 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 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 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6号)(以 下简称《配电网预规》)的规定,结合产西地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 电网新建和扩建工程,但不包括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国家 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三条本细则与《配电网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 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配电网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配电网预规》与本细则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简称“建设预算”)的 费用计算依据,也作为编制和审查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应与相应定额和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五条为推进配电网工程精益化管理,设计深度达到预算 定额编制要求的,投资估算可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

算定额(2016年版)》及相应计算规定。纳入中央预算农网改 造升级规划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茶人工贵 1、人工费工日单价按《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2016年版)中规定的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其中:普通工(不 分专业)43元/工日、建筑专业技术工61元/工日、安装专业技 术工65元/工日、线路专业技术工68元/工日、带电作业技术工 120元/工日。 2、定额人工费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 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 周整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定额【2017)18号)的有关 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定额人工费每半年调整一次, 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人工 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中,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 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七条材料费 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未计价材料)和消耗性材料(计价材 料)两部分。 1、主要材料(未计价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必需的、但在 建设预算定额中未计价材料。

(1)材料预算价格:投资估算和施工图预算的主要材料价 格采用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年度信息价格计算, 不足部分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 价格或类似工程合同价格或市场询价计算。其价格包括了材料原 价、入库前的材料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损耗费、采购费和 集中存储保管费等。 (2)卸车及保管费:若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或集中存储 车的,需单独计取卸车及现场保管费的,按材料预算价格的2% (其中:卸车费0.5%、保管费1.5%)计算。 (3)集申配送费:主要材料一般考虑运送到施工现场指定 地点,若采用集申招标、集中采购、集中存储和统一配送方式, 应按从集中存储仓库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输距离计算材料集中 配送费。 2、消耗性材料(计价材料)费用根据《20千伏及以下配电 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规定的原则计算。定额材料费 周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 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2016年 饭)的通知》(定额【2017】18号)的有关规定,调整到建设 预算编制年水平。定额材料费每半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 程和安装工程,采用调整系数法进行调整,材料费调整金额汇入 “编制基准期价差”中,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 成内容。

第八条施工机械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按照《20千优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2016年版)规定的原则计算。定额机械费调整执行电力工程 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 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定 额(2017】18号)的有关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定额机械费每半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 用调整系数法进行调整,机械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 中,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九条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 工时所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 及照明用电等费用,不包括赶工费用。架空线路工程(不包括大 跨越工程)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大跨越架空线路等其它工程 需要夜间施工时,可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第干条规费 规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调 整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相关规定,厂西现行缴费费率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9%。 2、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为 0.5%。

3、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8%。 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1.1%。 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 6、住房公积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桂房改[2011]50号文) 执行,缴费费率按12%执行。 第十一条税金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增值税的销项 税额。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 价差)×11%

3、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8%。 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1.1%。 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 6、住房公积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桂房改[2011]50号文) 执行,缴费费率按12%执行。 第十一条税金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增值税的销项 税额。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 价差)×11%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费和设备运杂费,若采用集中招标、集 中采购、集中存储和统一配送方式,还应计算从集中存储点到安 装地点的设备集中配送费。 1、设备价格:投资估算和施工图预算的主要设备价格按南 方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格计算,不足部分设备 介格按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或类似工 程合同价格或市场询价计算。 2、设备运杂费:如果设备供货商不直接供货到现场或集中

存储仓库的设备,应按设备供货商供货地点到集中存储仓库或施 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实际运输距离,按《配电网预规》公路运杂费 率计算设备运杂费。 3、卸车费和保管费:如果由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或集申 存储仓库的设备,只需计取卸车费和保管费,按设备费的0.7% 计算。 4、设备集中配送费:配网设备一般考虑运送到施工现场指 定地点,若设备采用集中招标、集中采购、集中存储和统一配送 方式,应按从集中存储仓库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输距离,并按《配 电网预规》的集中配送费率计算设备集中配送费

第十三条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迁移补偿费 余物清理费、施工场地租用费和线路施工赔偿费。 1、土地征用补偿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的规定,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支付的 费用T/CECS 10065-2019 绿色建材评价 采光系统.pdf,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升垦费、勘测定界费、 征地管理手续费、证书费、手续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应按 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司 有关规定执行。 2、迁移补偿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 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住宅及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通

信线、铁路、公路、沟渠、管道、墓、林木等进行迁移所发生 的补偿费用。应按工程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执行。 3、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 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 情运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此项费用包含了建筑物、构筑物的清理 及5公里以内的运输及装卸费,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部分运输 费。超出部分运输费用可参考《配电网预规》的集中配送费率, 按实际运输距离(扣除5公里)计算设备材料余物运输费用。 4、施工场地租用费:是指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止常施工 而临时占用或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的租金、清理费、 复垦费和植被恢复费等。应按项目法人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租用 合同计算。 5、线路施工赔偿费:是指按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线路走廊 内非征用和租用的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经济作物等需要清 理时,以及电缆线路工程路面挖掘、绿化恢复等发生的赔偿费用。 应按工程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规程、规范等要 求,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 用。 1、工程监理费按《配电网预规》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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