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977-2014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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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977-2014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pdf简介:

GBT 50977-2014《化工行业节水设计规范》是中国化工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规范于2014年发布,主要针对化工行业,对化工企业的节水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化工生产过程中的节水技术、设备选型、工艺设计、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以及废水处理和回用等方面的规定。它旨在推动化工行业的节水工作,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实现化工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具体来说,GBT 50977-2014规范要求化工企业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同时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回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此外,还涉及了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节水管理、节水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总的来说,GBT 50977-2014《化工行业节水设计规范》是化工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于推动化工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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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T50977一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3月31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 的要求,由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和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 本规范在*制过程中,*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方面的科研、设计和运行管理经验,并广泛征求 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水 量计算,生产装置节水设计,给水排水系统节水设计,监测与控制, 防渗与防漏等。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 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华陆 工程科技有限责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延南路 7号,****:71006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 参*单位:中国成达工程有限**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 赛鼎工程有限**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察设计研究院

附录A化工企业用水控制指标

1.0.1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用水效率,节约水资源,促进水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节水设 计。 1.0.3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基 础设计)应有节水内容,应说明采用的节水技术、设备、措施等。 1.0.4化工企业节水设计,应符合 合当*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 划,合理使用和保护水资源。 1.0.5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生产装置,应选择节水型工艺技术。 1.0.6化工企业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运行。 1.0.7 化工企业宜利用非常规水资源。 1.0.8 化工联合装置的热平衡和水平衡应统一规划、综合利用。 1.0.9化工污水处理后宜回用。 1.0.10化工企业的节水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2 装置节水

在化工生产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 程有关的用水。包括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和其 水。

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 等。

2. 0. 8 串联用水量

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的排水,不经处理或经过处理 后,被另一个系统利用的水量

recyclewatervolume

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直接或经过处理后 用于代替新水的水量。

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新水量

式中.R 重复利用率(%)

3冷却水循环率宜按下式计算

中:R. 一 冷却水循环率(%):

R X 100% = V

R。 = X 100% V.y+Vef

Vcy 冷却水循环量(m); Vcr——冷却水补充水量(m²)。

2.4单位产品新水量宜按下式

式中:L—一单位产品新水量(m/单位产品); Vyf一年生产用新水量总和(m"); Q一年产品总产量。 3.2.5废水回用率宜按下式计算: Rh: (3. 2. 5) 式中Rh一 废水回用率(%); Vh一 回用水量(m Va一一废水排放量 建 浏览专用 住房城乡

4生产装置节水设计 4.1一般规定 * 4.1.1 生产装置应采用成熟的重复用水技术。 4.1.2生产装置的冷却用水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生产工艺许可时 应串级使用。 4.1.3 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温升不宜小于8℃,在空气干燥、气温 低的*区,生产装置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温升宜适当提高。 4.1.4空气干燥、气温低的*区,工艺介质冷却宜采用干式空气 冷却。 4.1.5 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宜收集、处理后回用。 4.1.6 4. 2工艺装置 4.2.1工艺装置的设计,应优化工艺运行参数,并采用高效、节 能、节水的技术和设备。 4.2.3用于保护高温设备的夹套冷却水应采用除盐水(软化水), 并应密闭循环。 4.2.4烧碱装置应回收生产中的工艺冷凝液和工艺废液(水)。 烧碱生产中的低温工艺废热应回收。 4.2.5氯碱生产应采用氯气干燥工艺。盐酸尾气吸收应采用闭 式循环洗涤。 4.2.6聚氯乙烯装置电石法工艺应采用干法乙炔技术和气相催 化加成合成技术,母液应回收。

4.2.11煤化工联合装置采用水煤浆气化时,应回收低温甲酉

甲醇精馏等工段排出的含有机污染物废水,并宜回用于磨煤工段。

标要求时,应在化工装置内进行预处理,并宜在化工装置内循 用。工艺装置废水的收集与预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 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50684的有关规定。

日不 4.3辅助生产设施 4.3.1X锅炉给水的除氧宜采用节水除氧技术。 4.3.2燃煤锅炉宜采用干式除灰、干式输灰(渣)技术,当采 力除灰时,冲灰水宜回收利用

4.3.3锅炉排污水和冷凝液应回收利用

.3.6储罐应设置独立的喷淋水循环收集系统,夏季冷却喷淋水 应循环使用。

.4 浓缩倍数不得小于3。 5.2给水处理系统 5.2.1给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出水水质和产水量的要求 确定。 5.2.2给水净化系统的处理规模应根据各生产装置的需水情况 全厂水量平衡,并按各装置同时使用水量之和的最高日水量确定 5.2.3给水净化系统的原水量应根据系统的产水量和系统的自 用水量确定。自用水量宜小于5%。 5.2.4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池排泥水宜回收使用。 5.2.5生产、生活用水系统供水量应根据全厂水量平衡确定。 5.2.6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

2.8生活用水服务点宜适当集

5. 3软化、除盐水系统

5.3.1软化、除盐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及产水水质的要求 选择节水型工艺。 5.3.2原水预处理设施应根据原水水质采用净化效率高、耗水率 低的设备。预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应回收利用。 5.3.3制备软水或除盐水时,冬季应有对原水加热的设施。 5.3.4超滤系统的产水率不宜小于90%,一级反渗透系统的产 水率不宜小于75%,二级反渗透系统的产水率不宜小于90%,电 除盐系统的产水率不宜小于等于95%。 5.3.5反渗透的浓水宜适当回流。'二级反渗透排出的浓水、EDI (电除盐系统)的浓水应回收。 5.3.6一级反渗透应采用多段工艺,排出的浓水宜回收, 5.3.7除盐水处理系统的除二氧化碳器进风口应设置空气过滤 器,排风口宜设收水装置。 5.3.8微滤、超滤系统的反冲洗排水应回收 5.3.9软化、除盐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控制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甘12J1-1 建筑装修-内装修(墙面)5.3.1软化、除盐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及产水水质的 选择节水型工艺。

5.3.2原水预处理设施应根据原水水质采用净化效率高、耗水率

5.4.1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根据气象条件及冷却水温度的要求,选 择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冷却塔,不应采用冷却池、喷水池。 5.4.2在环境温度低、气候干燥的*区,循环冷却水的冷却宜采 用干湿式冷却塔,可采用水膜式空冷闭式冷却塔。 5.4.3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冷却,宜根据气候情况采用空 冷器冷却方式

5.4.4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源应根据循环冷

5.4.5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率宜小于0.1%。 5.4.6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容积应为循环水量的1/5~1/3。 5.4.7机械通风冷却塔和风筒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应装设除水器, 除水器应具有除水效率高、通风阻力小、经济耐用等特性,风吹损 失率不应大于0.05%。 5.4.8冷却塔进风口应设置防止溅水和回收溅水的设施。塔下 集水池周围应设置回水台。 5.4.9循环冷却水系统旁滤应采用过滤效果好、反洗耗水量低的 过滤设备,其反洗耗水量不宜大于过滤水量的3% 5.4.10循环冷却水塔下集水池溢流管的高度应高于水池最高报 警水位80mm~100mm。 5.4.11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旁滤设备反冲洗水、溢流水、 放空排水等均宜回收。 5.5 污水及回用水系统 5.5.1生产装置排出的各类清净废水应回收利用。 5.5.2确定污水和回用水处理方案时,宜针对不同的污水回用途 径进行分质处理、分质回用。 5.5.3当再生水用户要求不能中断供应再生水时,应设置备用供 水系统。 5.5.4污泥脱水应选用效率高、脱水效果好的设备。外运污泥含 水率不应大于80%。 5.5.5污水处理装置内各设备或构筑物的溢流水、放净排水、浓 缩池上清液、污泥脱水机排水等GB/T 35016-2018标准下载,均应收集处理。 5.5.6在严重缺水或有特殊环境要求的*区,对于不可回用的高 含盐污水,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蒸发、结晶方法处理,

5.6.2清净雨水收集、贮存设施,宜与全厂初期雨水与事故污水 的收集统一规划。 5.6.3清净雨水处理方案应结合回用水处理工艺确定。

宜采用自动化管理。 6.0.7给水净化、循环冷却水、软化(除盐)、污水及回用处理系 统,宜设置全自动在线监测分析仪,处理药剂的投加宜采用自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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