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技术要点(2021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8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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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气工程一工艺专业

八、燃气工程审查内容要点

6.4.8城镇燃气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F)应符合表6.4.8的规定。 6.4.9穿越铁路、公路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管道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 内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应符合表6.4.9的规定。 6.4.10下列计算或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的相应规定(详见条文)。 5.4.14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其设计应 遵守本规范6.3节的有关规定。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应大于 4.OMPa(表压)。 6.4.15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5.4.17焊接支管连接口的补强应符合下列规定(详见条文) 6.4.18燃气管道附件的设计和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详见条文)。 6.4.19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4.21埋地管线的锚固件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5.4.22高压燃气管道的地基、理设的最小覆土厚度、穿越铁路和电车轨 道、穿越高速公路和城镇主要干道、通过河流的形式和等应符合本规范 6.3节的有关规定。 6.4.23市区外地下高压燃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交叉和警 示牌等永久性标志。 市区内地下高压燃气管道应设立管位警示标志。在距管顶不小于500mm 处应埋设警示带。 6.5.6当燃气无臭味或臭味不足时,门站或储配站内应设置加臭装置。加 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有关规定。 6.5.7门站和储配站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5.5.11低压储气罐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5.12高压储气罐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5.15压缩机室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6.2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箱(态挂式)内时,对居民和商业用户燃气 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4MPa;对工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 于0.8MPa; 3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柜(落地式)内时,对居民、商业用户和工 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宜大于1.6MPa; 5.6.4地上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6.5地下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地下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6.4条第 2款4)项规定; 6.6.6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除按本规范第6.6.2和6.6.3条设置外,尚

5.4.8城镇燃气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F)应符合表6.4.8的规定。 6.4.9穿越铁路、公路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管道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 内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应符合表6.4.9的规定。 6.4.10下列计算或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的相应规定(详见条文)。 5.4.14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其设计应 遵守本规范6.3节的有关规定。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应大于 4.OMPa(表压)。 6.4.15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5.4.17焊接支管连接口的补强应符合下列规定(详见条文) 6.4.18燃气管道附件的设计和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详见条文)。 6.4.19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4.21埋地管线的锚固件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4.22高压燃气管道的地基、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穿越铁路和电车轨 道、穿越高速公路和城镇主要干道、通过河流的形式和等应符合本规范 6.3节的有关规定。 6.4.23市区外地下高压燃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交叉和警 示牌等永久性标志。 市区内地下高压燃气管道应设立管位警示标志。在距管顶不小于500mm 处应埋设警示带。 6.5.6当燃气无臭味或臭味不足时,门站或储配站内应设置加臭装置。加 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有关规定。 6.5.7门站和储配站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5.5.11低压储气罐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5.12高压储气罐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5.5.15压缩机室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6.2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箱(态挂式)内时,对居民和商业用户燃气 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4MPa;对工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 于0.8MPa; 3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柜(落地式)内时,对居民、商业用户和工 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宜大于1.6MPa; 5.6.4地上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6.6.5地下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地下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6.4条第 2款4)项规定; 6.6.6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除按本规范第6.6.2和6.6.3条设置外,尚

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II形或波 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0.2.31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10.2.32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10.2.33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文)。 10.2.34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 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理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 引人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钢套管两端应 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0.2.35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 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0℃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 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10.2.36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 10.2.36的规定。 10.2.37沿墙、柱、楼板和加热设备构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管支架、 管卡或吊卡固定。管支架、管卡、吊卡等固定件的安装不应妨碍管道的自 由膨胀和收缩。 10.2.38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时必须加钢套管,套管内 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套管与 然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39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 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或平屋顶)1m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 全处,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 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 102。 10.2.40室内燃气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详见条文)。 10.3.2用户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燃气表的环境温度,当使用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时,应高于0℃;当 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高于其露点5℃以上。 10.3.3燃气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使用加氧的富氧燃烧器或使用鼓风机向燃烧器供给空气时,应在 燃气表后设置止回阀或泄压装置。 10.4.6单户住宅采暖和制冷系统采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条 文)。 10.5.2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

9.4.17液化天然气气化器和天然气气体加热器的天然气出口应设置测温 装置并应与相关阀门连锁;热媒的进口应设置能遥控和就地控制的阀门, 9.4.18对于有可能受到土壤冻结或冻胀影响的储罐基础和设备基础,必 须设置温度监测系统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9.4.19储罐区、气化装置区域或有可能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的区域内应 设置低温检测报警装置和相关的连锁装置QX/T 588-2020标准下载,报警显示器应设置在值班室或 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9.4.20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浓度应取爆炸下 限的20%,报警显示器应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9.4.21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内应设置事故切断系统,事故发生时,应切断 或关闭液化天然气或可燃气体来源,还应关闭正在运行可能使事故扩大的 设备。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内设置的事故切断系统应具有手动、自动或手动自动同 时启动的性能,手动启动器应设置在事故时方便到达的地方,并与所保护 设备的间距不小于15m,手动启动器应具有明显的功能标志。

6.1.1LNG、易燃致冷剂和可燃气体工艺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室外安装,应便于操作,便于人工灭火和便于疏散事故排放液体和 气体; b)室内安装,应安装在符合5.3.1和5.3.2要求的建筑物内。 6.1.1可燃气体压缩机应在气体正常逸散的各点设置放散口,放散口应管 道引至建筑物外安全排放点。 6.4..5应设置与储罐安全阀分开的蒸发和闪蒸气处理系统,以安全排放工 艺设备和LNG储罐中产生蒸气。蒸发气和闪蒸气应安全排放到大气或密 闭系统中。蒸发气排放系统应设计成在操作过程中不吸入空气。 7.2.1.4所有LNG储罐设计应适应顶部和底部灌装,除非有防止分层的其 他有效措施。 7.2.1.5LNG储罐任何外表面,可能意外接触到因法兰、阀门、密封、或 其他非焊接接头处LNG或低温蒸气泄漏引起的低温,应设计成适宜低温 或予以保护不受低温影响。 7.2.1.6一个共用防护堤内布置有两个或多个储罐,储罐基础应能承受与 LNG接触,或应保护避免积聚接触的LNG而危及及结构整体性。 7.2.1.7液体的密度,应设为最低储存温度条件下单位体积的实际质量, 密度大于470kg/m²(29.3lb/ft3)除外。 7.2.1.8应制定储罐从装置上拆除的措施。 8.3.1对并联气化器,各气化器进口和出口应有隔断阀。 8.3.4加热气化器的LNG管线上应设置一个切断阀,离气化器至少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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