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431-2021 装配式塑料水表井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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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431-2021 装配式塑料水表井工程技术规范.pdf简介:

DB13/T 5431-2021《装配式塑料水表井工程技术规范》是一部关于装配式塑料水表井的工程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在城镇给水工程中,使用塑料材料制作的水表井的安装、施工、检验和维护等环节,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技术规程。

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概述: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改造的城镇给水工程中的塑料水表井的施工和验收,包括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

2. 材料要求:规定了塑料水表井的材料性能、尺寸规格、外观质量等要求,强调了使用的塑料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强度和韧性。

3. 设计规定:对水表井的尺寸、结构、布局、防水、防渗、防冻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设计要求,确保其满足供水系统的运行和安全。

4. 施工工艺:给出了塑料水表井的施工流程、安装方法以及质量控制点,强调了施工过程中对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5. 检验与验收:明确了水表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的检验内容和验收标准,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功能测试等。

6. 维护与管理:提供了塑料水表井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和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总之,DB13/T 5431-2021《装配式塑料水表井工程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和提升城镇给水工程中塑料水表井的施工质量,保障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DB13/T 5431-2021 装配式塑料水表井工程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7.4.1塑料水表、阀门井应安装在符合设计要求的地基及基础上 7.4.2砂、砾石垫层应按沿管道方向及沿管道垂直方向应采用不小于塑料水表、阀门井直径加400 m的基础尺寸铺垫,并应摊平、压实,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5.1井座与水表、阀门连接安装应遵循以下方法: 先定位井座中心,将井座与下方垫块置于井坑内,调整其井底标高,将井座放稳,放正; ? 根据设计或使用要求安装厂家配套集水坑组件; C 根据管道的管径确定开孔尺寸,当管径DN110时,可在井座预留孔位处安装;当管径< DN110时,应先确定好水表阀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在井座找到相应位置开取孔洞; d)水表阀门底部做支撑措施。

7.5.2管道接入安装

a)井座管道接入开孔处毛刺处理干净安装柔性橡胶密封圈确保密封: b)管道外壁涂抹润滑剂从橡胶密封孔擦入与水表阀门对接; c)根据施工条件的需要《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 QX 3-2000》,给井座预留渗透孔。

7.6 并室、收口及并简安装

7.6.1井座与井室,井室与井室,并室与收口连接均采用法兰式连接方式,用高分子尼龙螺栓连接, 并在连接处均需要安放橡胶密封条密封。 7.6.2井筒的长度应为设计地面高度减去收口井圈井筒承口底到井座底部的高度。 7.6.3 当地而或路面标高难以精确确定时,井筒长度可适当预留余量。 7.6.4 在成品管材上切割的井筒,切口应平整且与管轴线垂直。 7.6.5 井筒插入收口应保持垂直。 7.6.6 在井筒与收口连接端防止密封胶圈。 .6.7 井筒插接时,不得使用重锤敲打,应采用专用收紧工具。 7.6.8井筒安装后,上口应做临时封堵,

7.6.9井筒安装后,如设计有抗浮要求时,应按设计投影面积,采取在收口井圈和井筒底部浇筑混 凝土等抗浮措施。

立及时回填。 .7.2井坑回填应按CJJ143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从塑料水表、阀门井圆周底部分层、对称回填、夯实,并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步进行, 每层厚度不宜超过300mm; b 连接管件下部应夯实至规定压实系数; 回填应采用电动打夯机或木夯等轻型夯实工具对称夯实,不得便塑料水表阀门井产生位移 和倾斜,不得机械回填,回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d 回填时井坑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湿陷性土、膨胀土及冻土;回填 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块及其他硬杂物; 当雨季或地下水位较高地区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塑料水表阀门井上浮的措施, 当塑料水表、阀门井位于道路路基范围内时,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每侧回填宽 度不宜小于400mm

7.8.1塑料水表、阀门井回填完成后应安装挡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承压圈褥垫层铺设前,应在井筒外侧放置挡圈,在井筒与挡圈的间隙中应选用柔性密封材 料封严; b) 挡圈尺寸依照褥垫层厚度和井筒与承压圈之间的间隙确定; 7.8.2 承压圈的安装应在挡圈安装完成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承压圈、褥垫层的结构、尺寸应符合本文件第5.3节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b) 安装后,承压圈底部与井筒顶部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00mm; C 承压圈应水平安装,圆心应与井筒中心轴线同心。

7.8.1塑料水表、阀门井回填完成后应安装挡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承压圈褥垫层铺设前,应在井筒外侧放置挡圈,在井筒与挡圈的间隙中应选用柔性密封材 料封严; b) 挡圈尺寸依照褥垫层厚度和井筒与承压圈之间的间隙确定; .8.2 承压圈的安装应在挡圈安装完成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承压圈、褥垫层的结构、尺寸应符合本文件第5.3节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b) 安装后,承压圈底部与井筒顶部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00mm; C 承压圈应水平安装,圆心应与井筒中心轴线同心。

7.9.1井盖安装前应测量井筒的长度,并应切割井筒的多余部分。切割后的井筒顶面应水平、平整。 7.9.2安装井盖时,并盖不能偏移,并与井筒的轴心对准,安装后应将周围均匀回填至设计要求高 度。

.9.1并盖安装前应测量并筒的长度,并应切割并筒的多余部分。切割后的并筒顶面应水平、平整。

.1.1 塑料水表、阀门井工程质量控制除应符合GB5026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塑料水表、阀门井各部件、连接管件与配件、主要原材料等进入施工现场,应进行进场验 收,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b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检验,上下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工程隐蔽前应进行隐 蔽验收,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 塑料水表、阀门井安装施工与交接检验记录应按本文件附录A的规定执行;各分项工程完 成后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d 所有施工检验、工程验收、隐蔽验收、测量复核等应有记录,并应进行检查确认, .1.2塑料水表、阀门井工程可按排水管道单位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施工质量验收应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部工程顺序进行。 .1.3塑料水表、阀门井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按GB50268的有关规定 真写。塑料水表、阀门井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应按表13的规定执行。支护开挖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 安GB50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浇泡沫轻质土技术规程 CECS 249:2008》表13塑料水表、阀门并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型科水表、阀1开各验收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满定下列条件: 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其中采用量测检验方式进行计数实测的允许偏差项目 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偏差值应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 C 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合格;相关施工检测、试验检验应合格; d 主要工程材料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检验资料应齐全、正确;并应具有完整的施工 操作依据、施工记录、施工检验记录、试验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 3.1.5 塑料水表、阀门井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a 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 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正确;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检验资料应剂 全、正确。 8.1.6 塑料水表、阀门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a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 分部工程中,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管道连接、塑料水表阀门井接口连接、密闭性检验、 并径向变形、回填等涉及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施工检测结果应合格; d)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1.7 塑料水表、阀门井工程验收合格后,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应与排水管道其他分部工程汇总进 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按GB50268的有关规定执行。 8.1.8对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塑料水表阀门井,应返修处理,经返修处理后的产品应重新组织验 收。进入现场的塑料水表、阀门井成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并筒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缝、凹陷和破损变形; 塑料水表、阀门井色泽应基本一致,同时接口应完好,无裂纹变形; C 塑料水表、阀门井相关连接管件与配件等应齐全,并应与各部件匹配一致,表面无明显缺 陷; d 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 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应按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取样,进行下列复试: 1)井座的轴向静荷载、抗冲击性; 2)井筒的环刚度、环柔性; 3 收口的稳定性等。

8.2.1放坡、撑板支撑的井坑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井坑坑底应无超挖和扰动现象,天然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发生超挖、扰动或天然 地基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关地基 检测报告;用钢尺、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井坑坑底标高和回填厚度,用环刀法检验回 填压实度。 2 井坑开挖断面形式、撑板支撑材料和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撑板支撑时应与同步 施工的管道沟槽形成整体支撑体系。

检查方法:遂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资料、施工记录。 3) 井坑坑底应密实平整,无隆沉、渗水现象;边坡应稳定,撑板支撑应稳固;井坑坑壁 应无变形、渗水等现象。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资料、施工记录、监测记 录。 b 一般项目 1)井坑降排水设施应运行正常,明排水布置应合理有效。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技术处理资料、施工记录。 2) 撑板支撑构件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横撑不得妨碍塑料水表阀门井拼接安装,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放坡开挖、撑板支撑的井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放坡开挖、撑板支撑的井坑开挖允许偏差

8.2.2钢板桩支护的井坑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桩及其支撑系统的材质规格、围护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桩体不应弯曲、锁 口不应有缺损和变形;钢板桩及钢制构件的接头焊缝质量不低于Ⅱ级焊缝要求,同 截面内(竖向1m范围)桩身接头不应超过50%。 检查方法:全数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 2 井坑坑底应无未超挖和扰动现象,天然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若发生超挖、扰动或天 然地基不符合要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关地基 检测报告;用钢尺、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井坑坑底标高和回填厚度,用环刀法检验回 填压实度。 3) 并坑钢板桩支撑方式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与同步施工的管道沟槽形成整 体支撑体系。 检查方式: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资料、施工记录。 4 井坑坑底应密实平整,无隆沉、渗水现象;支护体系应稳定,无变形、渗水等现象。 检查方式: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资料、施工记录、监测记 录。 b)一般项目 1)钢板桩排桩线形应直顺、垂直,锁口咬合应紧密;钢制斜牛腿节点焊缝检查应符合设 计要求;钢围標与钢板桩整体联系应紧密,安装位置应正确。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用钢尺、小线、水准仪、经纬仪等辅助检查;对照设计文 件检查检验记录、施工记录。 2 降排水设施应运行正常,明排水布置应合理有效。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3) 钢板桩支护的井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的规定。

SB∕T 10723-2012 预拌砂浆生产及其装备制造企业等级评价规范DB 13/T 54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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