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37-2007(2018年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pdf

GB 50437-2007(2018年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 50437-200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9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60826
免费资源

GB 50437-200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437-2007(2018年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pdf简介:

GB 50437-2007(2018年版)的《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其全称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城镇老年人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的布局、建筑、环境、设施配置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007年版的规范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强调了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和社交需求的考虑,以及对无障碍设施、健康照护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的规划要求。2018年的版本可能根据社会老龄化趋势、科技发展和老年人需求的变化,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此规范对城镇老年人设施的规划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旨在促进我国老年人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和人性化,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GB 50437-2007(2018年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 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配建要求、布 高与选址、场地规划。 此次局部修订工作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形势的新变 化,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对规范进行了调整补充,促进社会力量举 办养老机构,推动老年人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保障老年人设施的基 本配置要求,为老年人创造宜居、舒适的养老环境;根据形势的变 化,对不适宜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此次局部修订共修改24条,分别为第2.0.1条、第2.0.2条 第2.0.4条、第2.0.7条、第2.0.8条、第3.1.1条、第3.1.2条 第3.2.1条、第3.2.2条、第3.2.3条、第4.1.2条、第4.1.3条、 第5.1.2条、第5.1.3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3条 第5.3.2条、第5.3.3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3条、 第5.4.4条、第5.4.5条;增补5条,分别为第3.2.1A条、第3.2.2 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用黑体学标志的条文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 查人: 主编单位: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张正康 项志远 童本勤 程茂吉朱茜 郭旭 涂航 伍小兰 陈旸 张建斌 梁益 易千枫 陈小琴 主要审查人:毛其智 刘燕辉 郑向阳 闵希莹 刘志生 鹿勤恽爽 王佳文 张帆 付冬楠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37一2007,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 3.2.3、5.3.1条为强制性条文10套技术员年终工作总结,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 Generalprovisions 2 Terms 3 Requirementsof facilities 3.1Classification ? 3.2Indexandrequirements ? + Layoutandsiteselection ? 4.1 Layout 4.2 Site selection 5 5 Siteplanning 5.1 Buildingarrangement ? 5.2 General layout 5.3Sitegreening 5 5.4Outdoorfacilitie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al: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适应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强老年人设施的规划,为 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 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老年人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

0.3老年人设施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 设”的原则; 3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 寒、采光、防灾及管理等要求; 4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老年人设施规划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的规定。

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homefortheaged

homefortheaged

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 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院包括社会 福利院的老人部、护老院、护养院

nursing home for the ageo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 配套服务设施。

2.0.4老年学校(大学)

2.0.6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 设施。

表3.1.2老年人设施服务人口规模配置表

注:1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 2 服务人口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的规划常住人口。 3 老年服务中心(站)不宜独立占地设置,应与社区服务中心(站)统筹建设。 4 表中未涉及的老年人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需要增补。

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3.2.1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 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 0.1m²。 3.2.2月 服务人口为5万人10万人时,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 两或和指标应链合表 3 2 2 的规定

3.2.1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 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 0.1m。 3.2.2 服务人口为5万人10万人时,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

要求和指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要求和指栏

表3.2.4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要求和指标

4.1.1老年人设施布局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并宜靠 近居住人口集中的地区布局

4.1.1老年人设施布局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并宜靠

4.1.2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用地宜独立设置,

.1.3建制镇老年人设施布局宜与镇区公共中心集中设置,统

安排,并宜靠近医疗设施与公共绿地

4.2.2老年人设施应选择在具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的地段布置。

4.2.4老年人设施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的生产储运等

5.2.3老年人设施场地内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类设施土

5.3.1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 建和改建不应低于35%。

5.3.1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 建和改建不应低于35%。

5.3.1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

5.3.3绿化植物选择应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条件及植物多

求,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

求,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

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

5.4.1室外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安全需要,临水和临空的活

5.4.1室外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安全需要,临水和临空的活动场 所、踏步及坡道等设施,应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设施。 5.4.2 室外休憩设施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并应设置遮阳、防雨 设施。

所、踏步及坡道等设施,应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设施。

5.4.3老年人集中活动场地附近应结合老年人活动人

·4.3老年大果 老年活动人数设直公 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宜与临近建筑统筹建设。公共

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宜与临近建筑统筹建设。公共

DB11/T 1322.63-2019标准下载斤或公共卫生间应采取适老化折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1.0.3老年人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一部分,其规划应与城镇 其他规划一样共同遵守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本条是老年 人设施规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老年人设施规划也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重要内容 因此应符合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 2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内进行老年人设施建设,应符合“统 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老年人由于存在年老体弱、行动迟缓、步履螨珊等生理特 点和内心孤独的心理特征《聚酯及固相缩聚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193-2016》,因此对环境的要求应比普通人更高,老

年人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老年人的特点。 4过去老年人设施主要属于社会福利设施,经济效益考虑相 对较少。我国现在和将来的老年人设施建设投资呈多元化趋势 老年人设施除了考虑社会和环境效益外,也需考虑经济效益。因 此,提出“三个效益”相结合,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