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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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全称为《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标准于2013年修订并实施,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建筑照明的设计,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种类型的照明设计,对照明的效率、舒适性、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该PDF文件是该标准的官方完整版和清晰无水印版本,适用于建筑照明设计的专业人员、建筑师、工程师、照明设备制造商以及相关行业的研究人员和决策者。通过此标准,他们可以了解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以确保照明设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符合国家的节能和环保政策。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4.2.1 在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比赛时场地照明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5; 2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3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 不应小于0.4; 4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 不应小于0.6; 5比赛场地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75~2.0; 6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值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 0.25。 4.2.2在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比赛时场地的照度均 习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业余比赛时,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 于0.4,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6; 2专业比赛时,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 于0.5,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3.1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选用的直接型灯具的遍 角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山庄别墅工程量计算书及清单计价毕业设计表4.3.1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4.3.2防止或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应采用下列措施:

4.3.2 防止或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应采用下列措施: 1 应将灯具安装在不易形成眩光的区域内; 2可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3应限制灯具出光口表面发光亮度; 4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1x,顶棚的平均照度不宜低 于301x。

4.3.3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在与灯具中垂线成65°~

4.3.3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在与灯具中垂线成65°~

.3.3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在与灯具中垂线成65 90°范围内的灯具平均亮度限值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灯具平均亮度限值(cd/m²)

.4.1室内照明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宜符合表4.4.1 舰定。

表4.4.1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

4.4.2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 (Ra)不应小于80。在灯具安装高度大于8m的工业建筑场所, R,可低于80,但必须能够辨别安全色。

4.4.3选用同类光源的色容差不应大于5SDCM。

1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色温不宜高于4000K, 特殊显色指数R。应大于零; 2在寿命期内发光二极管灯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

4.5.1长时间工作的房间,作业面的反射比宜限制在0.2~0.6。 4.5.2 长时间工作,工作房间内表面的反射比宜按表4.5.2 选取。

4.5.1长时间工作的房间,作业面的反射比宜限制在0

.5.2工作房间内表面反射比

5.2.1住宅建筑照明标准值宜符合表5.2.1规定。

表 5.2. 1住宅建筑照明标准值

续表 5. 2. 1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表5.2.2其他居住建筑照明标准值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5.3.1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的

.3.1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续表 5. 3. 1

5.3.2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5.3.2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

5.3.3 商店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商店建筑照明标准值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5.3.4观演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4的规

3.4观演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观演建筑照明标准值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5.3.5旅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5.3.5旅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5.3.6 医疗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5.3. 6 医疗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 医疗建筑照明标准值

5.3.7教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7的

3.7教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7的规定。

表5.3.7教育建筑照明标准值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5.3.8博览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1绘画、雕塑展厅的照明标准值中不含展品陈列照明

注:常设展厅和临时展厅的照明标准值中不含展品陈列照明。

注:1陈列室一般照明应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选取; 2陈列室一般照明UGR不宜大于19;

*指混合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应按混合照明照度的 20%~30%选取

表 5. 3. 9 会展建筑照明标准值

5.3.10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5.3.10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5.3.10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表5.3.10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

续表 5. 3. 10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表5.3.11金融建筑照明标准值

本资料限内部使用,严禁用于商业续表5.4.1照度参考平面房间或场所标准值UGRRa备注及其高度(1x)3纺织、化纤工业选毛0.75m水平面300220.7080可另加局部照明清棉、和毛、0.75m水平面150220.6080梳毛纺织前纺:梳棉、0.75m水平面200220.6080并条、粗纺纺纱0.75m水平面300220.6080织布0.75m水平面300220.6080穿综、缝0.75m水平面300220.7080可另加局部照明纫、量呢、检验织袜修补、剪毛、染色、印花、裁0.75m水平面300220.7080可另加局部照明剪、熨烫投料0.75m水平面1000.6080纺丝0.75m水平面150220.6080卷绕0.75m水平面200220.6080平衡间、中间贮存、干燥间、0.75m水平面750.6060废丝间、油剂高位槽间集束间、后加化纤工间、打包间、0.75m水平面100250.6060油剂调配间组件清洗间0.75m水平面150250.6060拉伸、变形、操作面可0.75m水平面150250.7080分级包装另加局部照明化验、检验0.75m水平面200220.7080可另加局部照明聚合车间、原0.75m水平面100220.6060液车间33引用于

续表 5. 4. 1

本资料限内部使用,严禁用于商业续表5.4.1照度参考平面房间或场所标准值UGRUoRa备注及其高度(1x)卷烟、接过滤般0.75m水平面300220.6080嘴、包装、滤棒较高10.75m水平面成型车间500220. 70800.75m水平面2000.60膨胀烟丝车间贮叶间1.0m水平面1000. 6060贮丝间1.0m水平面100一0.606014化学、石油工业厂区内经常操作的区域,如泵、压缩机、阀操作位高度1000.6020门、电操作柱等装置区现场控制和检测点,如指示仪表、液测控点高度750. 7060位计等人行通道、平台、设地面或台面300.6020备顶部装卸设备顶部装卸操作位高度750.6020和底部操作位站平台平台300.6020电缆夹层0.75m水平面1000.4060避难间0.75m水平面1500.4060压缩机厂房0.75m水平面1500.606015木业和家具制造一般机器加工0.75m水平面200220.6060应防频闪精细机器加工0.75m水平面500190.7080应防频闪锯木区0.75m水平面300250.6060应防频闪37引用干

续表 5. 4. 1

主:需增加局部照明的作业面,增加的局部照明照度值宜按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 值的1.0~3.0倍选取

DB32∕T 3704-2019 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技术规程值的1.0~3.0倍选取。

5.5.1公共和工业建筑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 5. 5. 1 的规定。

公共和工业建筑通用房间或场所照

本资料限内部使用,严禁用于商业续表5.5.1照度参考平面房间或场所标准值UGRUoRa备注及其高度(1x)大件库1.0m水平面500.4020一般件库1.0m水平面1000.6060仓库半成品库1.0m水平面1500.6080货架垂直照度精细件库1.0m水平面2000.6080不小于50lx油表表面照度车辆加油站地面1000.6060不小于501x5.5.22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2医院手术室、急诊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3其他场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5.5.3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医院手术室应维持正常照明的30%照度;2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1x。5.5.4疏散照明的地面平均水平照度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1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21x;2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1x;3疏散通道中心线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4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不应低于51x。40引用干

6.1.1应在满足规定的照度和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照 明节能评价。 6.1.2照明节能应采用一般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作 为评价指标。 6.1.3照明设计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本标准第 6.3节规定的现行值的要求,本标准规定的目标值执行要求应由

6.1.3照明设计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本标准第 6.3节规定的现行值的要求新农村自建房两层别墅施工图,本标准规定的目标值执行要求应由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

6.2.1选用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的能效应符合相关能效标准的 节能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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