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361-2018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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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61-2018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T 50361-2018《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标准》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属于工程技术领域,主要针对木骨架组合墙体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木骨架组合墙体是一种常见的建筑墙体结构,它利用木材作为主要骨架材料,与其他材料如石膏板、岩棉等组合,形成具有良好保温、隔声、防火性能的墙体。

该标准涵盖了木骨架组合墙体的材料选择、设计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等内容,旨在保证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结构安全、耐久性以及环保性能,以满足建筑行业的技术要求。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的PDF版意味着该标准文件的内容清晰、格式规范,便于专业人员查阅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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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61-2018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5.2.4未骨架组合墙体的分户墙、房间隔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应采用螺栓连接、自钻自攻螺钉连接和销钉连接(图5.2.4)。墙 体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固件应布置在木骨架宽度中心线附近的1/3区域内; 2紧固件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包括装饰层或抹灰层: 3采用的紧固件直径不应小于6mm;紧固件锚入主体结构 构件的深度不应小于紧固件直径的5倍,连接点间距不应大于 1200mm,端距不应大于300mm,每一连接边不应少于4个连 接点; 4当采用销钉连接时,应在主体结构构件上预留孔洞,预

留孔直径宜为销钉直径的1.1倍:木骨架上均应预先钻导孔,导 孔直径宜为销钉直径的0.6倍~0.8倍: 5当采用化学锚栓连接时,锚栓的最小锚固深度应符合表 5.2.4的要求

JT∕T 589-2004 水泥混凝土路面嵌缝密封材料5.2.4化学锚栓最小锚固深度he

图5.2.4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示意

1一木骨架;2一螺栓连接;3一自钻自攻螺钉连接;4一垫块; 5一主体结构构件:6预留孔:7销钉连接:h锚固深度

5.2.5外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规

定,且采用的紧固件直径不应小于10mm。紧固件数量和直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有关规定确定

可采用射钉连接。射钉直径不应小于3.7mm,锚入主体结构长 度不得小于射钉直径的7.5倍,连接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射钉与木骨架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应沿木骨架宽度 的中心线布置。

5.2.7外墙承受较天荷载时,木骨架构件之间宜采用L形金属

连接件(图5.2.7)。L形金属连接件所用螺钉直径及数量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有关规定确定, 螺钉贯人长度应大于30mm。L形金属连接件尺寸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确定

图5.2.7外墙木骨架构件之间L形金属连接件示意

5.2.9木骨架组合墙体之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墙体呈直角相接时,相接墙体的木骨架应采用直径不 小于3mm的螺钉或圆钉牢固连接,连接点间距不应大于 750mm,且不应少手4个连接点,螺钉或圆钉钉长应大于 80mm,钉入构件的深度(含钉尖)不得小于钉直径的12倍; 2两墙体皇直角相接时,外直角处(图5.2.9a)可用L50 X50×4角钢保护,角钢可采用直径不小手3mm,长度不小手 36mm的螺钉或圆钉固定在墙角木骨架上,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750mm,且不应少于4个固定点; 3两墙体呈T形相接时(图5.2.9b),相接墙体的木骨架

【a)墙体呈直角相接构造

(b)墙体呈T形相接构造

图5.2.9墙体相接构造示意

图5.2.9墙体相接构造示意

1一面板:2一填充材料:3一木骨架:4密封胶:5一角钢:6一钉

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mm的螺钉或圆钉牢固连接,连接点间距不 应大于750mm,且不应少于4个连接点;螺钉或圆钉钉长应大 于80mm,钉人构件的深度(含钉尖)不得小于钉直径的12倍; 4拐角处连接缝应采用密封胶封闭

5.3.1木骨架组合墙体用作外墙时,建筑热工与节能设计应按

5.3.2木骨架组合墙体的外墙墙体热工级别应按表

5.3.1条中相关标准

5.3.3当保温隔热材料未满填整个木骨架空间时,保温隔热材 料与空气间层之间宜设隔空气膜层。 5.3.4木骨架组合墙体中空气间层应布置在建筑围护结构的低温侧 5.3.5木骨架组合墙体中隔汽层应在建筑围护结构的高温侧 5.3.6木骨架组合墙体外墙墙面板外侧应设防水透气膜。 5.3.7木骨架组合墙体外墙墙面板防水透气膜与外饰面之间宜 设厚度不小于10mm排水空气间层,并宜在排水空气间层的上 下部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通风口。 5.3.8穿越墙体的设备管道和固定墙体的金属连接件应采用保 泪临块幽洁实宝恋

5.4.3对于设备管道穿越木骨架组合墙体的间隙、

5.4.3对于设备管道穿越木骨架组合墙体的间原、墙体 连接部位的接缝间隙,应采用隔声密封胶或密封条进行封 堵后墙体的隔声量应大于40dB

5.4.4在木骨架组合墙体中布置有设备管道时,设备管道应采 取减振、隔噪声措施。 5.4.5满足隔声要求的木骨架组合墙体隔声性能和构造措施应 符合表5.4.5的规定

表5.4.5墙体隔声性能和构造措

注:表中M表示木骨架墙骨柱的截面高度(mm)。

16层及6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房间隔墙和非 承重外墙; 2丁、戊类厂房(库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 3房间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²,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普 通住宅的房间隔墙:

4房间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办 公建筑的房间隔墙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5.3木骨架组合墙体覆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5

表5.5.3木骨架组合墙体覆面材料的燃烧性能

注:纸面石膏板的燃烧性能可按A级材料确定

5.5.4墙体内设管道、电气线路、接线箱、接线盒或管道、电 气线路穿过墙体时,应对管道和电气线路进行绝缘保护。管道、 电气线路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

5.6.1分户墙和房间隔墙的墙面板采用纸面石膏板时,

0.1分户墙和房间隔墙的墙面板采用纸面石膏板时,墙体 宜采用单层板;当隔声级别为Ⅱ,级及以上级别时,墙体两 宜采用双层板

5.6.2当要求墙体防潮、防水、挡风时,墙面板应采用 纸面石膏板,

5.6.3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级别时,墙面板

5.3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级别时,墙面板应采 火型纸面石膏板

5.6.4木骨架组合墙体的墙面板应采用螺钉或屋面钉固

骨架上,钉直径不得小于2.5mm,钉入木骨架的深度不

20mm;钉的布置及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墙体的双面采用单层墙面板时,两侧墙面板接缝的位 置应错开一个墙骨柱的间距: 2当墙体采用双层墙面板时,外层墙面板接缝的位置应与 内层墙面板接缝的位置错开一个墙骨柱的间距; 3采用双层墙面板时,用于固定内层墙面板的钉距不应大 于600mm; 4当内墙采用双层墙面板时,外层墙面板边缘的钉距不得 大于200mm,板中间的钉距不得大于300mm;钉头中心与墙面 板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mm; 5当外墙采用双层墙面板时,列外层墙面板边缘的钉距不得 大于150mm,板中间的钉距不得大于200mm;钉头中心与墙面 板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mm。

5.7.1外墙隔汽层和墙体局部防渗防潮宜采用厚度不小于 0.2mm的耐候型塑料薄膜。 5.7.2墙体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缝、墙体与建筑门窗的连接缝应 采用建筑密封胶或密封条等密封材料进行封堵。 5.7.3墙面板对接的连接缝宜采用石膏粉密封膏或弹性密封膏 进行填缝,并宜采用弹性纸带、玻璃棉条或纤维布进行密封。 5.7.4用于固定石板的螺钉头宜采用石膏粉密封膏或防锈密 封膏覆盖,覆盖面积应大于两倍钉头的面积:螺钉头也可采用其 他防锈保护措施。 5.7.5木骨架组合墙体外墙木构架的边框不得直接与混凝土或 砖砌体接触,接触面应采取防止墙休受潮的保护措施

砖砌体接触,接触面应采取防止墙体受潮的保护措施

5.8.1木骨架组合墙体上安装电源插座盒时,插座盒宜采用螺 钉固定在木骨架上。墙体有隔声要求时,插座盒与墙面板之间宜

5.8.1木骨架组合墙体上安装电源插座盒时,插座盒宜采用螺

采用石膏进行密封,插座盒周围的石膏防护层厚度不得小于 10mm;或宜在插座盒两旁立柱之间填充符合隔声要求的填充材 料(图5. 8. 1)。

图5.8.1电源插座盒安装示意

5.8.2对于设计隔声量不大于50dB的隔墙,设备管道可垂直 穿越墙面。墙面板上管道穿越的位置应预留孔洞,预留孔的直径 应比管道直径大15mm。管道与孔洞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胶进 行封堵。管道直径较大或重量较重时,应采用铁件将管道固定在

5.8.2对于设计隔声量不大于50dB的隔墙,设备管道可垂直

穿越墙面。墙面板上管道穿越的位置应预留孔洞,预留孔的直径 应比管道直径大15mm。管道与孔洞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胶进 行封堵。管道直径较大或重量较重时,应采用铁件将管道固定在 木骨架上。当需在墙内敷设电源线时,应将电源线敷于套管内, 再将套管敷设在墙内。当套管需穿越木骨架时,可在木骨架构件 宽度方向的中间1/3区域内预先钻孔(图5.8.2)。

(b)墙内敷管安装示意

5.8.2墙面穿管及墙内敷管安装示

5.8.3木骨架组合墙体上悬挂物体时,可根据不同悬挂物

5.8.3木骨架组合墙体上悬挂物体时《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9部分:镀层连续性试验 多硫化钠法 GB/T 4909.9-2009》,可根据不同悬

.0. 不有朵组合搞体上态挂物体的 可根据不挂物体本 用下列不同方式进行固定,固定点的间距应大于200mm:

用下列不同方式进行固定,固定点的间距应大于200mm:

1悬挂物体的重力小于150N时,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mm 的膨胀螺钉(图5.8.3a)进行固定: 2悬挂物体的重力超过150N但小于300N时,可采用锚固 装置(图5.8.3b)进行固定,锚杆直径不得小于6mm; 3悬挂物体的重力超过300N但小于500N时,可采用直径 不小于6mm的自攻螺钉将悬挂物体固定在墙骨柱上(图 5.8.3c);自攻螺钉锚人墙骨柱的深度不得小于30mm

图5.8.3墙体上悬挂物体的固定方法示意 面板;2一膨胀螺钉:3锚杆:4一墙骨柱:5自攻螺钉

6.1.1木骨架组合墙体宜在工厂制作。在施工现场制作时LY/T 3128-2019标准下载,加 工场地条件应满足墙体制作的要求。 6.1.2术骨架组合墙体制作前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绘制构件制作图,确定生产制作方案,并应按生产制作方案进行 加工。

.3木骨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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