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pdf

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0.6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9397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pdf简介:

《JGJ 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重要技术规程,全称为《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该规程于2012年发布,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现场中各类建筑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混凝土输送泵、打桩机、挖掘机、起重机、电焊机等各种建筑机械。

该规程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建筑机械的购置、验收、使用、检查、维护、操作人员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旨在保障建筑机械的安全使用,防止和减少建筑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人员和工程的安全。

通过详细规定各类建筑机械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该规程为建筑行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安全参考标准,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和监管机构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4.1.8施工现场应提供符合起重机械作业要求的通道和电源等 工作场地和作业环境。基础与地基承载能力应满足起重机械的安 全使用要求

4.1.9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构)

吊钩、平衡重等转动物体上应有鲜明的色彩标志,

,11建筑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 防坠安全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 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JG∕T 397-2012 建筑幕墙热循环试验方法,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 森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配合,按规定的指挥信号执行。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个 应拒绝执行。

4.1.13 施工现场应采用旗语、口哨、对讲机等有效的联络措施 确保通信畅通

天气时,严禁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

4.1.17建筑起重机械作业时,应在臂长的水平投影覆盖范围外 设置警戒区域,并应有监护措施;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 留、工作或通过。不得用吊车、物料提升机载运人员。 4.1.18不得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埋设在地 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4.1.19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 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吊运。标有绑扎位置的物

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吊运。标有绑扎位置的物

件,应按标记绑扎后吊运。吊索的水平夹角宜为45°~60°,不得 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保护垫料。

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不大于200mm,检查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和 制动可靠性,并应在确认重物绑扎牢固平稳后再继续起吊。对大 体积或易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4.1.21重物的吊运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回转未 停稳前,不得反向操作。

4.1.21重物的吊运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回转未

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及时关闭发动机或断开电源总升 关,然后进行检修。起吊物不得长时间悬挂在空中,应采取措施 将重物隆落到安全位置

4.1.23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1.23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个 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 见定。

4.1.2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提供的

4.1.24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提供的

1.2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提 贡量合格证明文件。

4.1.2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强度、规格 等应符合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 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 丝绳损坏、扭结、弯折和乱绳,

4.1.2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强度、规格

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用细钢丝捆 扎。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数量应符合表 4.1.26的规定,绳卡间距应是6倍~7倍钢丝绳直径,最后一个 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 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形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 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次紧固,并宜拧 紧到使尾端钢丝绳受压处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 紧固情况,

表4.1.26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4.1.27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钢丝 绳报废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 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执行。 4.1.28在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弓导 钢丝绳,不得给正在运转的钢丝绳涂抹润滑脂。 4.1.29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及超龄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规定。 4.1.30建筑起重机械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 之一时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永久变形: 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销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的5%。 4.1.3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时,每班都应对制动器进行检查。当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报废处理: 1 裂纹; 2 制动器摩擦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50%: 3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4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4.1.32建筑起重机械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 的缺陷或沾染油污。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报废 处理: 1裂纹;

的缺陷或沾染油污。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价 处理: 1 裂纹; 2 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于

.2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于原厚

的40%; 3其他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于原厚度的50%; 4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 直径取大值)。

4.2.1起重机械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作 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起重机械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 距离。

4.2.2起重机械后动前应重点检查下列项自,并应符合相应

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不得松动; 5 在回转空间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4.2.3 起重机械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 位置。应按本规程第3.2节规定启动内燃机, 4.2.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应在运转正常后 接合主离合器,空载运转时,应按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制动 器,应在确认正常后作业 4.2.5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4.2.6起重机械变幅应缓慢平稳,在起重臂未停稳前不得变换 挡位。 4.2.7起重机械工作时,在行走、起升、回转及变幅四种动作 中,应只允许不超过两种动作的复合操作。当负荷超过该工况额 定负荷的90%及以上时,应慢速升降重物,严禁超过两种动作 的复合操作和下降起重臂。

1,应只充许不超过两种动作的复合操作。当负荷超过该工 负荷的90%及以上时,应慢速升降重物,严禁超过两种动 的复合操作和下降起重臂。

4.2.8在重物起升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

控制起升高度,防止吊钩冒顶。当重物悬停空中时,即使制动踏 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起 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在该工况下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 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 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4.2.10起重机械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 应分次转弯。

4.2.11起重机械不宜长距离负载行驶。起重机械

行驶,起重量不得超过相应工况额定起重量的70%,起重臂应 应于行驶方向正前方,载荷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500mm,并应 好拉绳。

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下坡严禁空挡 滑行。在坡道上严禁带载回转。

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关停内燃机,并应将 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 应关门加锁,

4.2.14起重机械转移工地,应采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

4.2.14起重机械转移工地,应采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所用

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械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 变幅等机构制动,应采用木楔楔紧履带两端,并应绑扎牢 吊钩不得悬空摆动。

4.2.15起重机械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 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 保险固定。

明充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 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垫板保护,机械在上面行走时

4.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4.3.1起重机械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符合起重时的受

器应锁死,应按本规程第3.2节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应在 运转3min~5min后进行中高速运转:并应在检查各仪表 直,确认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液压达到规定值,油温 30℃时,方可作业。

3.4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 料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居中)。支腿的定位销 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插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3.9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

物不得超越汽车驾驶室上方,直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4.3.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 速挡。

4.3.15起重机械带载行走时,道路应平坦坚实CJ∕T 141-2001 城市供水 二氧化硅的测定 硅钼蓝分光光度法,载荷应个 用说明书的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 缓慢行驶

4.3.16作业后,应先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

腿;吊钩应使用钢丝绳挂牢;车架尾部两撑杆应分别撑在尾部下 方的支座内,并应采用螺母固定;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应 插人销孔,并应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 重操作室门

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发动机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 当水温末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指挥。

4.3.19行驶时,底盘走台上不得有人员站立或坐,

19行驶时,底盘走台上不得有人员站立或坐,不得堆 王。

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

1混凝土基础、路基和轨道铺设应符合技术要求: 2应对所装拆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结构焊缝、重要部位 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电气设备、线路 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3应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 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支撑(爬爪)等进行检查建筑电气安装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9页),使其处于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