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711-2017 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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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711-2017 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pdf简介:

Q/GDW 11711-2017《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是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发布的关于电力系统运行风险管理和预警控制的标准。这份工作规范主要针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环境,旨在预防和控制可能对电力系统稳定和安全运行构成威胁的风险。它详细规定了电网运行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响应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强调了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对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该规范涵盖了风险源的识别、风险评估的方法、预警信号的设定、预警发布、应急响应以及风险后的复盘总结等多个环节,为电力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操作手册,有助于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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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职责分工、预警条件、预警评估、预警发布、预警报 告与告知、预警实施、预警解除、检查评价考核和信息化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运行的各级电网。

重要电力客户criticalpower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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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既有村镇住宅建筑安全性评定标准 CECS 326:2012》,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 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 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客户可以分为特 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3.4.1特级重要客户speciallevelimportant

3.4.2一级重要客户important usera

3.4.3二级重要客户importantuseratsece

一的: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造成较大政治影响 损失的:造成一定范围社会

3.4.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temporaryimportantpower

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

按照公司管理层级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落实上级单位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要求,负责本单 位的电网运行风险预警评估、发布、实施等工作,并对下级单位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检查和考核(参见附录A中图A.1)。

4.2各级安质部门职责

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负责电网运行风 险预警管控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评价、考核;负责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系统(以下简称“预警 管控系统”)建设与应用:负责向能源局及派出机 告电网运行风险预警

4.3各级调控部门职责

电网运行风险预警主要发起部门, 负责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的评估、发布、延期、取消和解除,会同 相关部门编制“电网运行风险预警通知单” (以下简称“预警通知单”),提出电网运行风险管控要求: 组织优化运行方式、制定事故预案等措施:负责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向相关并网电厂告知电 网运行风险预警:负责检查本专业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情况。

4.4各级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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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检部门负责分析重大检修、设备状况、外力破环等安全风险,组织落实输变电设备和输电通道巡 视、监测、维护、消缺、安全防护等管控措施,负责检查本专业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情况。 建设部门负责分析输变电建设、施工跨越、调试投产等对电网运行带来的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基建 施工、现场防护、系统调试等管控措施,负责检查本专业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情况。 营销部门负责分析重要客户用电安全风险,依法依规配合政府组织落实有序用电、用电安全等管控 措施,负责向重要客户告知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督促重要客户落实应急预案和保安电源措施,负责检查 本专业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情况。 信通部门负责分析电力通信、信息系统等安全风险,组织落实电力光缆、通信设备、信息系统安全 防护等管控措施,负责检查本专业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情况。 发展部门负责分析电网结构性安全风险,组织落实电网建设、改造项目,优化网架结构,提高系统 抵御风险能力。

4.5各级责任单位职责

各级电网运行、检修、营销、建设、信通等责任单位按照预警通知单要求,组织落实相应的电网运 行风险预警管控措施。

5.1风险预警发布原则

照“分级预警、分层管控”原则,规范各级风险预警

5.2总部电网运行风险预警发布

5.3分部电网运行风险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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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省公司电网运行风险预警发布

总(分)部、省公司、地市公司应强化电网运行“年方式、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建立健全 风险预警评估机制,为预警发布和管控提供科学依据,内容如下: 年方式:开展年度电网运行风险分析,加强年度综合停电计划协调,各级调控部门编制年度运 行方式报告,应包括年度电网运行风险分析结果、四级以上风险预警项目: 月计划:加强月度停电计划协调,各级调控部门牵头组织分析下月电网设备计划停电和通信检 修计划带来的安全风险,梳理达到预警条件的停电项目,制定月度风险预警发布计划: C 周安排:加强周工作计划和停电安排,动态评估电网运行风险,及时发布电网运行风险预警 在周生产安全例会上部署风险预警管控措施: d 日管控:密切跟踪电网运行状况和停电计划执行情况,加强日工作组织协调,在日生产早会上 通报工作进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风险预警管控措施。

总(分)部、省公司、地市公司应贯彻“全面评估、先降后控”要求,动态评估电网运行风险,准 确界定风险等级,做到不遗漏风险、不放大风险、不降低管控标准。

6. 2. 2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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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辨识电网运行方式、运行状态、运行环境、电源、负荷及电力通信、信息系统等其他可能对电 网运行和电力供应造成影响的风险因素,内容如下: a 运行方式:评估电网特殊保电时期、多重检修方式、系统性试验、配合基建技改等临时方式安 全风险; 6 运行状态:评估电网断面潮流、设备负载、设备运行状况等安全风险: ) 运行环境:评估重要输变电设备周边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山火、覆冰、雾霾、外力破坏等安 全风险; d) 电源:评估电厂出力、送出可靠性、清洁能源消纳等安全风险: e) 负荷:评估重要客户供电方式、保电需求等安全风险; 电力通信:评估电力通信设备本体以及设备检修、设备异常、系统故障等非正常方式或特定情 况等安全风险: g)信息系统:评估信息泄露、病毒木马、网络攻击、漏洞隐惠、系统升级维护等安全风险

充分辨识电网运行方式、运行状态、运行环境、电源、负荷及电力通信、信息系统等其他可能对电 运行和电力供应造成影响的风险因素,内容如下: a 运行方式:评估电网特殊保电时期、多重检修方式、系统性试验、配合基建技改等临时方式安 全风险; b) 运行状态:评估电网断面潮流、设备负载、设备运行状况等安全风险: c) 运行环境:评估重要输变电设备周边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山火、覆冰、雾霾、外力破坏等安 全风险; 电源:评估电厂出力、送出可靠性、清洁能源消纳等安全风险: e) 负荷:评估重要客户供电方式、保电需求等安全风险; 电力通信:评估电力通信设备本体以及设备检修、设备异常、系统故障等非正常方式或特定情 况等安全风险: 信息系统:评估信息泄露、病毒木马、网络攻击、漏洞隐患、系统升级维护等安全风险

充分采取各种预控措施和手段,降等级、控时长、缩范围、减数量,降低事故概率和风险影响,提 管控实效,内容如下: a) 降等级:采取方式调整、分母线运行、负荷转移、分散稳控切负荷数量、调整开机、配合停电 需求侧响应、同周期检修、调整客户生产计划等手段,降低可能造成的负荷损失; 控时长:优化施工(检修)方案,提前安排设备消缺,适当加大人员投入,采取先进技术工艺 合理控制停电时间: C) 缩范围: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停电检修计划、倒闸操作方案,转移重要负荷,启用备用线路, 缩小受影响的范围: d 减数量:坚持“综合平衡,一停多用”,统筹优化基建、技改和检修工作,科学安排停电计划, 减少重复停电,避免风险叠加,严格控制高风险预警工作。

内容如下: a)各级调控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电网检修、设备隐患、施工跨越、重大保电、灾害天气等情况, 依据预警条件和预警评估结果,编制“预警通知单”(参见附录B中表B.1); b “预警通知单”应包括风险等级、停电设备、计划安排、风险分析、预控措施要求等内容,预 控措施应明确责任单位、管控对象、巡视维护、现场看护、电源管理、有序用电等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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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按照“谁会签、谁组织、谁反馈”原则,组织落实管控措施,在次日生产早会或下周 生产安全例会上汇报风险预警管控措施组织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按照“谁接收、谁落实、谁反馈”原则,填写“预警反馈单”(参见附录C中表C.1)。 “预警反馈单”应包括事故预案制定、设备巡视频次、设备检测手段、安全保卫措施、政府部 门报告、重要客户告知等内容; “预警反馈单”应在工作实施前上报JTG∕T D31-2008 沙漠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指南,各项预警管控措施均落实到位后,调控部门下达设备停 电操作指令

总(分)部、省公司、地市公司建立电网运行风险预警报告与告知制度,做好向能源局及派出机 地方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厂和重要客户报告与告知工作,

按照“谁预警、谁报告”原则,四级以上风险预警,相关单位分别向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地方 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书面报送“电网运行风险预警报告单”(以下简称“预警报告单” 参见附录D中表D.1)。一、二级风险预警,总部向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报告 “预警报告单”应包括风险分析、风险等级、计划安排、影响范围(含敏感区域、民生用电、 重要客户等)、管控措施、需要政府协助办理的事项建议等。

对风险预警涉及的二级以上重要客户,营销部门编制“电网运行风险预警告知单”(以下简称 “预警告知单”,参见附录E中表E.1),提前24小时告知客户并留存相关资料; 对电厂送出可靠性造成影响或需要电源支撑的风险预警,调控部门编制“预警告知单”,提前 24小时告知相关并网电厂并留存相关资料; “预警告知单”主要内容包括预警事由、预警时段、风险影响、应对措施等,督促电厂、客户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好防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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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发布后,应强化“专业协同、网源协调、供用协助、政企联动”CECS 558-2018-T标准下载,有效提升管控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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