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105-2019 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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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 105-2019 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XJJ 105-2019 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技术规程"是一份专业技术标准,它详细规定了在建筑结构中,砖墙与型钢(如工字钢、槽钢等)组合的抗震加固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指导性规则。这份规程适用于对既有砖墙结构进行抗震性能提升的情况,旨在增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它涵盖了型钢墙梁、型钢抗震支撑、型钢连接件的设计参数、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内容,为砖墙结构与型钢的组合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抗震加固技术指导。由于您提到的是PDF文件,它可能是官方发布的完整版技术规程,清晰无水印,便于专业人员查阅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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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 105-2019 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自治区第四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 划的通知》(新建标函【2014】25号)的要求,自治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组织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自 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经审查,现批准发布,标准编号为XJ105一2019,自2019年7 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乌鲁木齐建筑 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自治区建设标 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3日

本规程主编单位: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言本规程参编单位:乌鲁齐建筑学会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守恒马伊磊栾文芬陈再现邵旭东冉志民管维平张广泰于江刘清乐风江高磊龙军李素超张春燕藤树勤肖彤刘欣王志勇胡志炳本规程主要审查人:钮祥军程绍革王凤来曹万林张忠孙逢俊张晔李忠研李玉坤

DB35/T 1804-2018标准下载总则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4 材料、构造与施工 本规程用词说明 10 引用标准名录 11 条文说明 2

1.0.1为规范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方法,促进技术的 应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施工可行,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需要进行抗 震加固的现有乙、丙类多层砖房的设计与施工。 1.0.3对房屋进行加固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 生鉴定标准》GB50292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相 关规定进行可靠性及抗震鉴定,

1.0.4采用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技术进行抗震加固及施工,除 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 规定。

角钢和扁钢格构通过穿墙螺栓(单面时为植筋螺栓)和 紧固于预制板底处的墙体两侧(或单侧),并自身形成水平 状或与原有圈梁连接形成水平封闭状,起到类似砖房中钢筋 土圈梁作用的组合构件

2. 0. 2组合构造柱

角钢和扁钢通过穿墙螺栓和缀板相互连接并灌注胶浆与原 体相连,形成类似于多层砖房中构造柱作用的型钢与已有墙 合受力的构件。

角钢和扁钢通过穿墙螺栓(单面时为植筋螺栓)和胶浆紧 固于砖墙两侧(或单侧),之后进行水泥砂浆(≥M10)抹灰, 形成双面(或单面)网格状型钢与砖墙组合的抗震构件。 2.0.4聚合物改性水泥胶浆polymermodified cement glue 用于型钢与砖砌体之间填充并粘接传力的胶结材料。本规程

2.0.4聚合物改性水泥胶浆

用于型钢与砖砌体之间填充并粘接传力的胶结材料。本规 用灌浆料或聚合物胶(砂)浆作为胶浆材料。

多层砖房纵横向均设置双面组合抗震墙,且各方向上各层双 面组合抗震墙的抗震受剪承载力之和不低于该方向相应层水平地 震作用的50%的抗震加固系统。

3.0.1采用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技术加固现有多层砖房时,房 室的抗震设防类别、与后续使用年限相应的抗震措施及抗震验算 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 定执行。

0.2下列情况可采用组合构造柱加固:

1 构造柱设置不满足要求: 墙体局部尺寸不满足要求但其宽度不小于600mm; 3 楼梯间梯梁处未设构造柱(楼梯间墙为组合抗震墙时可 不再设置组合构造柱); 支承跨度不小于5.4m的大梁下墙体内无构造柱; 5 端部山墙内构造柱间距大于4m; 承重墙内宽度≥2.4m且未设置构造柱的洞口两侧。 3.0.3 下列情况可采用组合圈梁加固: 现有建筑的圈梁设置不满足要求: 层间要求设置现浇带(如楼梯间休息平台处要求设置水 平带)而未设置。 3.0.4 组合抗震墙可用于墙段抗震受剪承载力不足时的加固 其验算要求详见本规程3.0.7条。 3.0.5总层数为3层时的底层、4层时的底部二层、5层及以上 时的底部三层的组合抗震墙的抹灰层宜采用聚合物砂浆。 3.0.6总层数不超过5层的横墙较少或很少的现有多层砖房,

值1层且超高不大于6m时,可采用组合构件抗震加固系统进行 加固。此时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横向组合抗震墙间距应满足表3.0.6的要求

表3.0.6横向双面组合抗震墙最大间距(m

1.组合抗震墙一般应为双面组合抗震墙,当为端山墙或伸缩缝处墙体时, 可允许采用单面组合抗震墙:

2上述每道双面组合抗震墙在1/2层高处水平截面净长度 不宜小于该墙所在位置房屋宽度(两外纵墙外皮距离)的40% 且不宜小于3m。 3首层的组合抗震墙应延伸至基础顶面,地下室外墙为混 土(含毛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墙时,组合抗震墙底部角钢 可在混凝土(含毛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墙顶面处锚固。 4首层以上(不含首层)组合抗震墙体水平长度可适当减 少,但存留的组合抗震墙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下一层的80% 且应与首层的组合抗震墙沿竖向连续设置。 5纵向双面组合抗震墙不应少于两道,宜均匀布置在两外 侧纵墙上,确有困难时,可布置于内纵墙上,但两侧外纵墙一侧 宜设置适量的单面组合抗震墙或增设组合构造柱予以加强:纵向 组合抗震墙宜与横向组合抗震墙相连形成L形、T形、Z形、I

字形等组合形状。 6纵、横向双面组合抗震墙各楼层抗剪承载力之和分别不 氏于该方向对应楼层小震下水平地震作用的50%。 7 组合抗震墙的抹灰层均应采用聚合物砂浆。 8[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同时满足本规程3.0.2~3.0.5 条的要求。 3.0.7采用组合结构构件进行抗震加固后,不考虑组合抗震墙 刚度提高,各墙段按下列公式进行抗震验算:

V≤V V,=NfVA/YRI

一 墙段的剪力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 一 墙段的加固增强系数,未加固墙段取1.0;采用组 合抗震墙加固的墙段可按表3.0.7采用;

表3.0.7墙段的加固增强系数m

注:1.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对于B类建筑不宜低于M1.0,对于C类建筑不宜低于 M2.5,低于时宜采取压力灌浆等措施提高砌体砂浆强度等级。 2.括号内数值用于组合抗震墙抹灰层采用聚合物砂浆时

注:1.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对于B类建筑不宜低于M1.0,对于C类建筑不宜低于 M2.5,低于时宜采取压力灌浆等措施提高砌体砂浆强度等级。 2.括号内数值用于组合抗震墙抹灰层采用聚合物砂浆时

SN 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按CB50011 取值; fv一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按GB50011规 范的规定取值,当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低于M2.5时, 其值可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相关数据 采用; A 墙体截面面积,多孔砖取毛截面面积; Y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按GB50011规范的规定 取值; 2 体系影响系数、局部影响系数值,用于加固后多层 砖房结构仍存在难以满足的缺陷时的验算调整系数 可按现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相关条款 取值,B类建筑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低于M2.5,C类 低于建筑砌体砂浆强度等级M5.0时,体系影响系 数尚应再乘以0.9

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按GB50011 取值; fv一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按GB50011规 范的规定取值,当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低于M2.5时, 其值可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相关数据 采用; A 墙体截面面积,多孔砖取毛截面面积; 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按GB50011规范的规定 取值; 十2 一 体系影响系数、局部影响系数值,用于加固后多层 砖房结构仍存在难以满足的缺陷时的验算调整系数 可按现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相关条款 取值,B类建筑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低于M2.5,C类 低于建筑砌体砂浆强度等级M5.0时,体系影响系 数尚应再乘以0.9

4.0.1砖墙与型钢组合构件(包括组合构造柱、组合抗震墙 及组合圈梁)中的型钢(角钢或扁钢),宜采用Q235B。穿墙 螺栓和植筋螺栓宜采用HPB300、HRB400级热轧钢筋(最小 直径不应小于8mm)。型钢与砖墙之间的粘结胶浆可采用灌浆 料或聚合物胶浆,胶浆材料均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 要求。

有圈梁时穿过圈梁);当相应位置未设置圈梁时,应增设组合圈 梁,组合圈梁型钢应与组合构造柱型钢可靠焊接;组合构造柱下 端应锚固于基础内;组合构造柱竖向型钢和扁钢应沿竖向贯通 竖向接头应采用等强对接焊,接头不宜设置于缀板和穿墙螺栓的 竖向加密区内(加密区位于楼层上、下端处,加密区长度不宜小 于450mm和1/6楼层净高的较大值)

4.0.3组合抗震墙应符合如下要求:

1组合抗震墙所采用的型钢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一70mm× 5mm(水平和竖向扁钢)和L70mm×70mm×5mm(角钢);型 钢格构沿水平方向(即竖向型钢)的平均间距(中心间距)口 按800mm(无洞组合墙)和700mm(有洞组合墙)控制,沿竖 句方向(即水平型钢)的平均间距可按700mm(无洞口组合墙) 和600mm(有洞组合墙)控制。水平和竖向型钢间距可根据具 体情况做适当调整,一般可按周边稍密中部稍疏进行调整,但最 大间距不宜大于1m。 2格构网中的穿墙螺栓或用于单面组合墙的植筋螺栓沿型 钢长度方向的间距不宜大于500mm;型钢格构网的竖向型钢应穿 越楼板贯通。

广联达软件-造价管理信息系统4.0.4组合圈梁应符合如下要

3圈梁的穿墙螺栓(锚栓)间距不宜大于500mm。

4.0.5组合构件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型钢与原有墙 体之间充满胶浆

体之间充满胶浆。 4.0.6组合构件(组合构造柱、组合圈梁、组合抗震墙)均应 设置抹灰层,抹灰层可按本规程要求分别采用普通砂浆和聚合物 砂浆(详本规程第3.0.6、第3.0.7、第4.0.7条),抹灰层厚度 不宜小于25mm;普通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抹灰层施工 时宜在原墙面刷水泥浆或界面剂一道。抹灰层施工应满足相关标 准的要求。

测确定原抹灰层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10且与原墙体粘结良好 时,亦可不必铲除而直接在其上施工型钢格构《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但应清除原抹灰 层表面的饰面层(含涂料层),并进行凿毛处理

4.0.8组合构件抗震加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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