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439-2021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pdf

GBT 51439-2021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4.6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6731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439-2021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pdf简介:

GBT 51439-2021是中国国家标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的最新版本,于2021年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旨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推动绿色出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该标准涵盖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的规划原则、设计要求、设施布局、安全设计、交通组织、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与公共交通、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等方面。它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指导性规范,旨在推动城市规划者、交通设计师、政策制定者和公众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重视,以建设更加友好、便捷、安全和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简而言之,GBT 51439-2021是关于如何科学规划和管理城市中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以促进低碳、绿色出行方式的发展,提升城市居民的出行体验和城市环境的整体质量。

GBT 51439-2021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9.3.3非机动车左转二次过街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交叉口内应施划非机动车过街带和左转待行区; 2 非机动车与行人宜使用同一相位; 3宜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进行辅助管理

10.1.1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行人和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出行需求,同时宜对无障碍设施进行连续 标示。 10.1.2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标志标线应满足行人和非机动车驾 驶人的视线需求,并保证夜间可视性和识读性。 10.1.3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标志应设置在设施带或机非隔离带 内,不得影响各交通方式的正常通行,满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 关要求,宜统一设计、合并设置, 10. 1. 4施工期间 方案设置相应的

10.1.4施工期间应按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 交通标志标线《玻璃纤维耐化学介质分析方法 GB∕T31957-2015》,施工结束后,应恢复或重新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 标线,

10.2.1行人标志应包括街区导向图、路名牌、导向标志、位置 标志、道路交通设施指引标志、地名标志、提示机动车注意行人 标志等七类。 10.2.2街区导向图版面宜以观察者面向的实际方向标示道路走 可,并以此确定图的指北(南)方向。街区导向图宜设置在公交 站及轨道车站出入口、交叉口、小区出人口等位置,环境安全, 且应双面设置。 10.2.3路名牌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转角处、路段长度大于

10.2.4导向标志宜设置在通往被指引建筑物的道路交叉

标志上同方向有多个目的地时,目的地排列顺序应按由近及远的 顺序从上至下排列 10.2.5位置标志宜设置在被指引的建筑物出入口、外墙等醒目 立置,并满足可视性要求。 10.2.6道路、交通设施指引标志宜设置在所指引场所的入口附 近,面对行人通行方向,且双面设置。 10.2.7地名标志包括居民地名标志、纪念地和旅游地名标志 其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居民地名标志应设置在街、巷、片区、小区的出入口, 或附着设置在门、楼、楼单元处建筑物的外墙等便于行人观察到 的位置; 2纪念地和旅游地名标志应设置在所指引的地点人口处或 入口前的路口。

10.2.8提示机动车驾驶

不易被驾驶人发现的人行横道之前的适当位置,并应

10.3.1非机动车道的起点、交叉口入口前应设置非机动车车道 标志,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10.3.2非机动车停放区应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志,并配 合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线使用。 10.3.3禁止非机动车进入的路段应在路段入口处设置禁止非机 动车进入标志。

10.3.4在机非混行道路、地下车库出人口处等经常有非机动车 横穿或出入的地点,应设置注意非机动车标志

,4.1城市道路交叉口或路段中,需要明确行人或非机动车 的位置,应设置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图形、文字、箭头。

10.4.2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线可单独设置。已设置非机动车 停车标志的,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线可不施划非机动车路面图 形标记;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标志的,应施划非机动车路面图形 标记。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GB/T50546 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3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

目次1总则·312术语323基本规定334交通网络·344. 1一般规定344. 2交通分区345 通行空间·365. 1一般规定365. 2分级365. 3宽度365. 4交通衔接395.5隔离设施406过街设施·416. 2平面过街设施416.3立体过街设施437停驻空间·447. 2交叉口转角空间447. 4建筑退线空间467.5自行车停放空间468交通环境488. 2绿化488.3铺装489交通信号….509.1一般规定509. 2行人交通信号5029

9.3非机动车交通信号

通标志标线 54 一般规定 · 行人标志

10 交通标志标线 54

10.1一般规定 0. 2 行人标志

1.0.1当前,我国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面临着严重的 可题。空间资源被路边停车挤占、道路改扩建过程中随意取消非 机动车道或压缩人行道空间、各种附属设施设置混乱无序等,造 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面临严重的安全问题,出行环境不佳导 致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吸引力不强。迫切需要从规划设计的源头 入手,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通行空间,合理布局各类设施,指导 道路的新建、改建等设施建设,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需求,保障 出行安全。因此,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以人为本的绿色 交通体系构建的需要。 步行交通应定位为城市居民出行的基本交通方式,自行车交 通应定位为城市民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之

文少J 山吸 1的惊头 入手,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通行空间,合理布局各类设施,指导 道路的新建、改建等设施建设,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需求,保障 出行安全。因此,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以人为本的绿色 交通体系构建的需要。 步行交通应定位为城市居民出行的基本交通方式,自行车交 通应定位为城市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之一。 1.0.2本标准所涉内容为城市步行交通系统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发饰发软和龙 三山

1.0.2本标准所涉内容为城市步行

各项条款和指标均是以步行和目行车为对象设置。本标准中的目 行车包括私人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速25km/h、 整车限重55kg)等,此类车辆的运行特征基本相似。本标准中 的自行车不包括物流配送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但是在实际规划设 计工作中,其他非机动车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0.3行道树设施带和绿化设施带的空间示意,请

2.0.3行道树设施带和绿化设施带的空间示意,请见本标准 图 5.3. 1。 2.0.4步行和自行车网络里程以道路中线计,道路双侧的人行 道或非机动车道不重复计算。 2.0.7过街用时比的计算方法,即测量分别使用立体过街设施 与平面过街设施,从相同的过街起点到终点,各自所需要的过街 时间,包括行走时间和等待时间(平面过街等待信号灯的时间): 二者时间之比即为过街用时比。

3.0.1步行交通不仅是居民日常活动、交通出行的重要方式, 也是接驳其他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的主体。步行交通不仅体现在 线”性的出行上,也体现在“面”状的活动上。自行车交通在 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重要交通方式。在 我国,无论城市规模大小,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在城市中均具有重 要的地位。为扭转城市交通系统规划建设中以小汽车为中心的错 吴倾向,迫切需要从规划源头上树立行人优先、倡导绿色出行的 理念。

3.0.2步行交通设施应当满

通设施应满足各类非机动车辆的通行需求。针对我国目前城市道 路改扩建时为增加机动车通行能力而随意压缩、取消步行和自行 车交通设施的现象,提出了本原则要求

居民基本生活、维持公共事务正常运转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因此应优先满足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空间需求和安全需求,保障 其安全、连续、可达。

3.0.5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步

通系统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各类要素不仅仅局限于慢行交 统本身GB∕T 33826-2017 玻璃衬底上纳米薄膜厚度测量 触针式轮廓仪法,还应该考虑承载路内和路外、地上和地下各类设方 种功能的空间安排。

4.1.4需要设置连续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包括快速 路辅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但不包括城市越江、穿山隧道 等。对于地形起伏高差较大的山地城市和气候条件寒冷、常发冰 冻的积雪城市,此条规定中关于非机动车道的要求可适当放松。

4.2.2大量实践经验表明,交通设施的功能及空间

4.2.2大量实践经验表明,交通设施的功能及空间需求与城市 用地功能紧密相关。本条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的指标同用地 功能结合在一起,根据人流强度及其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地划分 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分区。参照(5~15)分钟生活圈,推荐步行 与自行车交通分区的分区单元不小于0.3km²,不大于5km²。 4.2.3本条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

业与就业集中的中心区和居住功能区的街区尺度推荐值分别为 (10~20)km/km²和大于或等于8km/km²。考虑到一些居住区或 大院内部道路等也供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毕业论文,工类分区的网络密 度值适当高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 2018的推荐值下限。 在步行和自行车网络密度低、贯通性差的建成区,应充分利 用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公园广场的内部道路,打通断头路,提 高步行网络密度与连通性。 此外,对过街设施间距大于500m的城市快速路辅路,在宽 度条件、通行安全均满足的前提下,可在单侧设置双向非机动车 道。在统计网络密度指标时,应按照道路中心线计算,道路两侧 的自行车道不应计算两次。

5.1.1在针对有行人和目行车通过的下穿通道、隧道、廊桥等 进行竖向设计时,要优先保障其通行净空的要求。此外,相较机 动车而言,骑行者对于坡度更为敏感,应充分考虑骑行舒适性。 5.1.2根据我国城市人行道环境的调查,机动车占道停车是影 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通行的最主要原因。 5.1.3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共平面是指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 间无高差、共板使用,容易导致行人与非机动车间的相互干扰 降低安全性。

5.2.1、5.2.2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分级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不同 类型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功能和作用,用以区别于传统交通规 划中以机动车通行能力为划分基础的城市道路分级体系,在分区 之外,提出了通道分级的要求,并对其断面宽度等指标提出差异 化控制要求,从实践经验看,有助于指导规划设计和建设,易于 操作。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