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772-202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T/CECS772-202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4.5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6571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772-202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T/CECS772-2020)",这是一个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专业技术标准。T/CECS是"Technical Standard of China"(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简称。CECS772-2020指的是该标准的编号,于2020年发布。

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技术进行规范,包括地下空间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它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科学、合理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以保障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内容可能涵盖地下隧道、地铁、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地下管线等各种地下设施的建设技术、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条文说明"是对标准中各项技术规定和要求的详细解读,帮助理解和执行标准,确保工程的实施符合标准要求。它可能包括标准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关键技术参数的解释等,是执行和应用该标准的重要参考文件。

总的来说,T/CECS772-2020是一个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指南。

T/CECS772-202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地下结构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施工设备的选择应 与场地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相匹配,并应采取有针对性的 质量控制措施: 2地下空间结构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施工工 艺、施工流程、进度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 计文件; 3地下空间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4应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障安全、减 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计文件; 3地下空间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4应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障安全、减 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6.1.4地下空间结构施工宜选用明挖法、盖挖法、矿山法、盾 构法、沉管法、沉井(箱)法、顶管法、浅埋暗挖法和逆作法等 工法。

6.1.4地下空间结构施工宜选用明挖法、盖挖法、矿山法、盾

JT∕T 834-2012 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仪表6.1.5选择施工方法。

表6.1.5地下空间工程各种施工方法的适用范围

6.1.6 地下空间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地下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地下管线

地下障碍物等调查资料:

4测量基线及水准点、交通条件等资料。 6.1.7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和设备,应满足 设计和施工要求。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场时,应对规格、型 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查合格后,应按种 类、规格、批次分开储存与堆放。储存与堆放条件不应影响材料 品质。

6.2.1地下结构工程建设应进行施工过程监测,宜采用信息化 手段动态指导施工 6.2.2地下空间施工前应编制专项监测方案,施工过程中应依 据方案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指导施工。 6.2.3施工现场应设置满足需要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作为确 定结构位置的依据,控制点的精度应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和施工 的需要,并应防止扰动,

6.2.4施工专项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支护结构体系和柱、板、梁等构件; 2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影响区地下管线设施及道路 等周边环境; 3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及水文地质情况。 6.2.5围岩、基坑壁、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监测项目的控制值 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受影响的周边环境物体控制值应根据相 应的控制要求确定

6.2.6施工监测应符合下列

1施工中应根据进度及时布点进行监测。 2周边环境监测应贯穿于工程降水、围护结构施工、基坑 开挖和施工结构直至竣工后的全过程。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后,应根据工程需要编

制监测日报、周报或月报,监测项目完成后应编制总报告。监测 资料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4施工单位应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施工方案,分析、预测环 境影响程度。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 案并增加监测频率。在影响测试项目测值变化的工程部分完工且 测值变化相对稳定后可停止监测

6.2.7地表位移、临时立柱和围护结构的变形及内力、坑底隆 起与土体的分层位移、支撑和锚杆的内力等的测点宜布置在同 一 测线上。

变形控制要求,对邻近建筑物及管线进行变位监测;对支护结 构、围岩(土)进行应力及变形监测;对地下水位、孔隙水进行 监(量)测,并应进行水患超前预报。 6.2.10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出现监测报警时,应分析原因并评估 可能产生的后续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消除风险因素 后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 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 见定程序及时处理。 .3地下结构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查 各后进行。

6.3.3地下结构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 合格后进行。

6.3.4地下结构施工中应对地下水进行控制,并应符合下列

1应根据地下结构规模、周边环境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 地质条件及施工方法,制定截水、降水、排水措施; 2对环境保护要求高且需降水的地下结构工程,宜采用群 并抽水试验获取降水影响范围内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并宜进 行专项降水设计; 3截水惟幕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 4降水期间应遵循按需降水原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司时宜对抽水设备和运行状况进行维护检查; 5施工过程中,应对坑内外地下水位以及周边环境进行 监测; 6应严格管理地下水资源的开采使用,采取有效的地下水 资源保护措施

6.3.5施工单位应制定检测和试验计划,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

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试验 制定见证计划。

6.3.6施工中为各种检验目的所制作的试件应具有真实性和代

1 试件均应进行唯一性标识; 2试件的抽样方法、抽样地点、抽样数量、制作要求、试 验方法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6.3.7地下空间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6.3.8地下空间工程防水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

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有关规定,重点应加强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等细 部构造的防水质量控制

6.3.9在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重

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 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

控制险情的进一步发展,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加固方案, 织实施并确定消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3.1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资料编制 整理和审核,并应及时存档、备案

6.4.1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质量检验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6.4.2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支护体系、支撑体系、防水

管线设施验收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包含且不限于下列 内容: 图纸会审记录、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 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合格证; 3 各种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4 质量评定记录; 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6 施工记录。 6.4.3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监测与检测要求,

1 图纸会审记录、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 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合格证: 3 各种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4 质量评定记录; 5 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6施工记录

各项施工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桩基的检验应 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106 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放线定位应精准、牢固,避免边墙、柱等永久结构的 位置偏差。 2暗挖和盾构施工的支护质量检查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结构组合及防水材料铺设应严格按质量要求和顺 序施工; 2)激光定位导向应精准,应减少超挖、欠挖,避免围壁 支护结构的位置偏差; 3)支护结构壁后充填材料应符合隐蔽工程质量要求,充 填应密实。 6.4.4临时水平支撑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 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 6.4.5永久支护设施中所用柱、板、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材质、尺寸、高程、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型钢梁、钢桁架梁的构件应无超出限值的变形、开裂 脱焊等质量向题,梁的安装与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 3所有扣件、连接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4砌体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 5围壁的锚、喷、网支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 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 6钢筋混凝土梁、柱及现浇体的检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 规定。

1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变形、开裂、尺寸 偏差等缺陷; 2铺设组装应稳固,板缝间隙应均匀,整体平整度应满足 使用要求; 3锚、喷、网支护的材质、配比、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规定。

,并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质量评定记录和隐蔽工程验 录为依据

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文件; 2 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3 支护结构工程施工记录; ?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 支护体基本试验、验收试验记录及相关报告 6 支护结构强度及厚度的检测记录与报告; 7 设计变更文件; 8 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 9 监测方案、监测报表及监测总结报告; 10 竣工图。

6.4.9检验及验收资料应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HG∕T 21550-1993 防霜液面计,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3.2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勘察。 (35) 城市地下空间设计。 . (39) 5.1结构设计· (39) 5.2防灾设计 (41) 5.3环境质量保障设计 (44) 城市地下空间施工及验收 . (45) 6.1 施工准备 (45) 6. 2监测 (46) 6.3施工 (46)

施工准备 .2监测 (4 .3施工

3.2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T∕CECS G:D67-01-2018 公路桥梁灌注桩后压浆技术规程3.2.5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对象包括地下空间资源利月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