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394-2017+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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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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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394-2017+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JGJT394-20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是一份关于建筑桩基施工的技术规范文件。JGJT39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技术标准,主要针对静压桩(一种常用的桩基施工方法,通过加压方式将预制桩打入地基,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桩基施工)的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程和规定。

这份文件详细阐述了静压桩的施工工艺、设备要求、施工流程、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桩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给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作为参考。附条文说明是对规范中各项条文的详细解释和说明,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简而言之,这份PDF文件是建筑桩基施工领域的技术指南,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参考资料。

JGJT394-2017+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6.1.1静压桩施工前应对压桩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明确保护要求。

5.1.1静压桩施工前应对压桩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明确保护要求。 6.1.2静压桩施工前应根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工程桩设计 等资料对压桩挤土效应进行分析,并编制专项监测方案。施工过 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实时调整压桩顺序、压桩速率和沉桩防护 等措施。

等资料对压桩挤土效应进行分析,并编制专项监测方案。施 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实时调整压桩顺序、压桩速率和沉桩! 禁措施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交底记录6.1.3位于历史保护建筑物及地铁、隧道、原水管、≠

重要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的静压桩施工和监测,应按有关规定 执行。

6.2.1静压桩施工应按“先深后浅、先长后短、先天后小、避 免密集”的原则进行,并应符合列规定: 1当距离保护对象较远、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向 四周进行;当场地狭长、两端距保护对象较远时,宜从中间向两 端对称进行: 2静压桩施工宜沿建筑物的长轴线方向进行; 3同一承台桩数大于5根时,不宜连续压桩 6.2.2静压桩施工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桩位布置 等情况综合确定压桩速率和日压桩量。密集群桩区的静压桩不宜 24h连续作业,日停歇时间不宜少于8h。 6.2.3相邻建筑的桩基和地下工程同时施工时,应采取减少相 互影响的措施。 6.2.4在压桩施工前,可采用下列措施减小压桩对周边环境的

影啊: 1 选择接地压强小的压桩机; 2在场地四周开挖防挤沟,或设置应力释放孔,应力释放 孔深度宜根据士质情况、挤土量确定: 3在饱和软黏土中可设置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管笼井 等竖向排水通道; 4设置板桩、水泥土搅拌桩等隔离屏蔽措施, 6.2.5在压桩过程中,可采用下列措施减小压桩对周边环境和 已施工工程桩的影响: 1 按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桩尖; 2根据施工监测数据,在密集压桩区域内宜调整压桩参数 或设置应力释放孔; 3可采用弓孔压桩法

6.3.1静压桩施工监测应包括工程桩监测和周边环境监测。挤 土效应明显的大面积密集群桩或桩上浮、水平位移明显时,宜设 置桩顶上浮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周边环境监测范围应根据压桩影 响范围、保护要求和周边环境情况确定

1挤土效应明显的工程,宜按总桩数的10%且每单体建筑 不少于3根设置桩顶上浮和水平位移监测点: 2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应布置竖向、水平位移监测和 裂缝观测; 3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应布置竖向位移监测点,邻近的地 下管线及煤气、自来水等重要管线宜增设水平位移监测,且埋设 直接测点; 4 影响范围内道路宜布置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 5重要保护对象附近可布置土体深层侧向位移监测点; 6地铁、原水管等重要市政设施监测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

6.3.4监测报警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报警值可由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确定; 2管线报警值可由总变形量、变形速率和单位长度内差异 变形量等指标控制,其限值可根据管线要求确定; 3周边建筑物报警值宜按有关规定,应以累计沉降量、沉 降速率、差异沉降量并结合裂缝观测进行确定; 4地铁、原水管等重要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监测项目报警 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6.3.5压桩期间宜每天监测一次,当达到报警值或观测值变化 速率加快时,宜加密监测频率。 6.3.6当监测数据表明周边环境或工程桩位移达到报警值时, 应立即停止压桩,会同各方分析原因,调整压桩顺序和压桩速 率,并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压桩挤土效应对周边环境或已压 工程桩的不利影响

.1.1 施工前,应对成品桩进行下列检查和检测: 1 桩规格、型号及合格证; 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抽检: 3 端板或连接部件抽检; 4 桩身结构钢筋、混凝土强度抽检; 5 桩尖检查。 7.1.2 现场预制桩除应按本规程第7.1.1条检查和检测外,尚 应增加原材料、钢筋骨架、混凝土强度检查或检测。 7.1.3成品桩进场后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照产品合格证、运 货单及桩外壁标志,检查规格、型号、种类、长度等; 2检查桩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不合格的桩节不得使用 7.1.4采用焊接接头时,焊接接头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点检查桩套箍和端板的材质、厚度和电焊坡口尺寸; 2 抽香端板厚度的桩节数量不应少于桩节数的2%目不应 少于3节; 3严禁使用端板厚度或电焊坡口尺寸不合格的桩; 4宜随机选取2个~3个端板进行材质检测,当有一个不 合格,该批桩不得使用。 7.1.5采用机械接头时,应检查连接部件的质量。抽查桩节数 量不应少于桩节数的2%且不应少于3节。连接部件的材质、部 件数量及尺寸有不符合要求时,该批桩不得使用。

7.1.6桩结构钢筋抽检重点为主筋数量和直径,箍筋直

节,当抽检发现有不合格者,该批桩不得使用。 7.1.7桩身混凝土强度检查可查阅产品合格证书;对桩身混凝 土强度有疑问时,可采取钻芯方法检测。当抽检发现有不合格 者,该批桩不得使用。

7.1.8桩尖的检查和检测,应

1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检查规格和构造,生 产厂家应提供桩尖钢材化学和力学性能的测试报告; 2除量测各尺寸外,宜随机抽取3%的桩尖进行董量检查 单个桩尖重量达不到理论值的90%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3应逐个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7.1.9施工前应对接桩用焊接材料、压桩用压力表等材料和设 备进行检验

7.2.1 压桩过程中对桩的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桩位和桩身垂直度检查; 2 桩接头施工质量检查; 3 压桩阻力和终压控制的检查; 4 压桩记录检查。 7.2.2 桩位和桩身垂直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核桩位,群桩的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单排桩的允 许偏差应为士10mm,并应妥善保护桩位标记; 2首节桩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士0.5%,送桩前应测量桩身 垂直度。

1焊缝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E 50661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 规定; 2 焊缝直观检查应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焊缝饱满; 3记录并监控焊接时间、焊接后的冷却时间,

1压人过程中桩身应完整,无裂缝和压碎现象; 2压桩应按终压控制标准和复压要求严格控制; 3压桩记录应真实、完整;各方签名确认后,方可作为有 效的施工记录; 应及时分析压桩记录,发现压桩阻力异常应及时分析 处理。

7.2.6密集群桩或挤土效应明显的静压桩,施工时尚

控制工程桩的上浮量和桩位偏位值,结合监测数据控制日压桩量 和停歇时间。

7.3.1静压桩施工后,应检验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验要求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 规定

7.3.2闭口型桩尖的空心桩质量检查宜增加桩身内孔照

法,并应采用吊锤检查桩孔的实际深度,有条件时可采用孔内摄 像法检查。开口型桩尖的空心桩宜对总桩数的10%进行土塞高 度抽查,有异常时要加强桩长检测

1桩身垂直度充许偏差应为士1%; 2桩顶标高和桩顶平面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8.0.1施工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IGJ5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的有关规定。 8.0.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 8.0.3压桩作业前,安全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应整平压实,地基承载力应符合压桩机的作业要求: 2作业区与架空输电管线、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安全距 离应符合有关要求; 3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8.0.4压桩机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短船与水平方向坡度不应超出使用说明书的允许值; 2压桩机爬坡或在松软场地与坚硬场地之间过渡时,严禁 横向行走; 3行走过程中出现陷机时,应立即停止行走。 8.0.5压桩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桩和吊桩作业人员应统一指挥GB∕T 30428.2-2013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相互配合; 2每根桩压桩前,应检查、确认桩机各部件连接牢靠,作 业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 3压桩机在吊桩后不应全程回转或行走;吊桩时,应在桩 上拴好拉绳,避免桩与机架碰撞;压桩前确认吊钩已脱离桩体; 4压桩时,起重机的起重臂及桩机配重下方严禁站人;作 业人员应按压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手足不得伸 人压桩台与机身间隙; 5应经常检查压桩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漏油、停 电等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机;

6压桩机发生浮机时,应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继 续作业; 7焊接作业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 起拔送桩器不得超过压桩机起重能力。 8.0.6 压桩机上的吊机只能喂桩,不得卸放工程桩 8.0.7 施工场地的沟、坑应设置安全护栏,施工完毕的桩孔应 及时回填。

.0.1静压压桩机应根据最天压桩阻力、桩的截面尺寸、 向极限承载力、桩端持力层土层情况、穿越土层情况等条件 择,可按表 A. 0. 1 进行。

表 A. 0. 1 静压压桩机型号选择参数表

B.0.1静压桩焊接接桩施工记录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B.0.2静压桩施工记录应符合表B.0.2的规定,其中桩位偏差 为送桩前测量。 B.0.3试压桩及工程桩总数的10%桩以及地层有变化区域的工 程桩,必须详细记录每米的压桩力,施工记录应符合表B.0.3 的规定。

表B.0.1静压桩焊接接桩施工记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 JGJ/T181-2009》,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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