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034-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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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 034-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简介:

"XJJ 034-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是一份由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国家标准。"XJJ"通常代表建设行业相关标准,"034-2017"是标准的编号和发布年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它详细规定了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遵循的节能原则、技术要求和评估方法,旨在推动公共建筑的能源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实现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这份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楼、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

XJJ 034-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2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计算参数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空气源热泵、漠化锂机组、水源热泵等机组的热水供回水 温差应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直接提供高温冷水的机组,冷水供 回水温差应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 2)多台水泵并联运行时,A值应按较大流量选取。 3)两管制冷水管道的B值应按四管制单冷管道的B值选取: 多级泵冷水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多级泵热水系统 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4)·两管制冷水系统α计算式应与四管制冷水系统相同。 5)当最远用户为风机盘管时,ZL应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风 机盘管的供回水管道总长度减去100m确定。 4.3.10:当通风系统使用时间较长且运行工况(风量、风压)有 较大变化时,通风机宜采用双速或变速风机。 4.3.11设计定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 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并宜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 4.3.12当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负担多个使用空间时,系统的新 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修正后的总新风量(m/h); 总送风量,即系统中所有房间送风量之和 (m/h); 未修正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 系统中所有房间的新风量之和(m/h); 新风比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比: 新风比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量(m/h); 新风比需求最大的房间的送风量(m/h):

4.3.13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根据室内C0 浓度检测值进行新风需求控制,排风量也宜适应新风量的变化以 保持房间的正压。 4.3.14当采用人工冷、热源对空气调节系统进行预热或预冷运 行时,新风系统应能关闭;当室外空气温度较低时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模拟试题一套,应尽量利用 新风系统进行预冷。 4.3.15空气调节内、外区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 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 统。 4.3.16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的新风置直接送入各空气调节 区,不宜经过风机盘管机组后再送出。 4.3.17空气过滤器的设计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滤 器》GB/T14295的有关规定; 2宜设置过滤器阻力监测、报警装置,并应具备更换条件; 3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行的需 要; 4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应在设备材料表中标明。 4.3.18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利用土建风道作为送风道和输送

4.3.17空气过滤器的设计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滤 器》GB/T14295的有关规定: 2宜设置过滤器阻力监测、报警装置,并应具备更换条件: 3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行的需 要; 4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应在设备材料表中标明。 4.3.18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利用土建风道作为送风道和输送 淤一块外猫三的新风网诺

取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

4.3.19空气调节冷却水系统设计

1应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2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 3冷却塔补水总管上应设置水流量计量装置: 4当在室内设置冷却水集水箱时,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设 计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4.3.20空气调节系统送风温差应根据熔湿图表示的空气处理过 程计算确定。空气调节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宜加大 夏季设计送风温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风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5℃; 2送风高度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10℃。 4.3.21在同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宜同时有加热或冷却过程, 4.3.22空气处理机组设计选型应能满足全年使用要求:空气处 理机组热湿处理设备性能参数及规格的确定,应结合熔湿图空气 处理过程经计算确定:机组各功能段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应在设 备材料表中注明。 4.3.23空调风系统和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10000m3/h时,风道系 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不宜大于表4.3.23的数值。风道系统单 位风量耗功率(Ws)应按下式计算:

W、= P/(3600xncD×nE)

(4. 3. 23)

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m"/h)]; 空调机组的余压或通风系统风机的风压(Pa); 电机及传动效率(%),ncD取0.855; 风机效率(%),按照设计图中标注的效率选择

表4. 3. 23 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W/(m/h)

50%; 3在过渡季节可直接采用室外新风,应有旁通设计及电动密 团风阀,当室外温度1626℃时旁通即可 4在干热气候区,送风段内应设加湿装置; 5新风系统机组应设室内CO2浓度自动检测装置,系统可自 动启闭。 4.3.27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气调 节区或空调房间,宜在各空气调节区或空调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 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

4.4.1散热器宜明装;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的热阻不宜大于 0.05 (m² : K) /W。 4.4.2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低、温度日较差大的地 区,宣优先采用直接蒸发冷却、间接蒸发冷却或直接蒸发冷却与 间接蒸发冷却相结合的多级蒸发冷却空气处理方式。 4.4.3设计变风量全空气调节系统时,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 转速的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小 送风量。 4.4.4建筑空间高度大于等于10m且体积大于10000m时,宜采

4.4.5机电设备用房、厨房热加工间等发热量较大的房间的

1在保证设备止常工作前提下,宜采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 机电设备用房复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 温度。 2厨房热加工间宜采用补风式油烟排风罩。采用直流式空调 送风的区域,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

4.4.6单体建筑供暖空调工程施工图应标注下列内容:

4.U 准体准兴废发生 图应你下列内谷: 1 各层平面图中应标注房间热负荷、空调负荷; 2集中供热的热力入口应标注: 1)建筑的供暖热负荷: 2)设计工况的供回水温度、额定流量; 3)各系统室内侧的供回水压差(不包括静态平衡阀、流量控 制阀或压差控制阀阻力)。

4. 5监测、控制与计

4.5.1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建筑 面积大于20000m的公共建筑使用全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直 接数字控制系统。系统功能及监测控制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相关 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5.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能量计量 应包括下列内容: 1燃料的消耗量; 2制冷机的耗电量; 3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 4补水量。 4.5.3采用区域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源人 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时, 不同使用单位或区域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4.5.4锅炉房和换热机房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5.4锅炉房和换热机房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DG∕TJ 08-2254-2018 住宅室内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应能进行水泵与阀门等设备连锁控制: 2 供水温度应能根据室外温度进行调节; 3 供水流量应能根据末端需求进行调节: 4宜能根据末端需求进行水泵台数和转速的控制:

4.5.6冷热源机房的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进行冷水/热泵机组、水泵、阀门、冷却塔等设备的顺 序启停和连锁控制: 2应能进行冷水机组的台数控制,宜采用冷量优化控制方 式; 3应能进行水泵的台数控制,宜采用流量优化控制方式; 4二级泵应能进行自动变速控制,宜根据管道压差控制转 速,且压差宜能优化调节; 5应能进行冷却塔风机的台数控制,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进 行变速控制: 6应能进行冷却塔的自动排污控制; 7宜能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末端需求进行供水温度的优化 调节; 8宜能按照累计运行时间进行设备的轮换使用; 9冷热源主机设备3台以上的,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当采 用群控方式时,控制系统应与冷水机组自带控制单元建立通信连 接。 4.5.7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进行风机、风阀和水阀的启停连锁控制; 2应能按照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制,宜对启停时间进行 优化调整; 3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 过渡季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控制方式: 5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优化调节室内温度设定值。 6全新风系统送风末端宜采用设置人离延时关闭控制方式。 4.5.8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水阀和风速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宜设 置常团式电动通断阀。公共区域风机盘管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对室内温度设定值范围进行限制:

2应能按照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制,宜对后停时间进行 优化调整; 4.5.9以排除房间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宜根据房间温度控制通 风设备运行台数或转速。 4.5.10地下车库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 置,并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 据车库内的一一氧化碳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4.5.11间歇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置自动启停装置控制。控 制装置应具备按预定时间表、服务区域是否有人等模式控制设备 启停的功能。

5.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等有关规定 5.1.2计量水表应根据建筑类型、用水部门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进 行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等有关规定。 5.1.3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器、换热站室,应安装热水表、热量 表、蒸汽流量计或能源计量表等。 5.1.4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应保证设计 工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DBJ61∕T 73-2012 高强混凝土非标准试件抗压强度换算方法,应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扬程逐渐 下降特性的供水加压泵。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 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672规定的泵节能评价 值。 5.1.5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 活田水盟直》C/T164的有关规定小便盟宜用色冲洗型

5.1.5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

5. 2 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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