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901-2021 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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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901-2021 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简介:

"GB/T 39901-2021 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是中国国家标准,其全称为《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乘用车上安装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性能指标和相应的测试方法。AEBS是一种先进的主动安全技术,旨在通过车辆的传感器系统实时监测车辆周围的交通环境,当检测到可能的碰撞风险时,自动或者在驾驶员未能及时采取行动时帮助车辆进行紧急制动,以防止或减轻碰撞事故。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AEBS的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响应速度、制动性能、对不同类型障碍物的识别和反应能力等,同时还涉及了系统在各种道路和天气条件下的表现。此外,标准还给出了AEBS的测试流程和方法,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实施这个标准对于推动我国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我国汽车行业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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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094一2016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5620道路车辆汽车和挂车制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 GB21670一2008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4590.1~34590.10—2017道路车辆功能安全 GB34660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56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dvancedemergencybrakingsystem;AEBS 实时监测车辆前方行驶环境,并在可能发生碰撞危险时自动启动车辆制动系统使车辆减速,以 避免碰撞或减轻碰撞的系统。 3.2 被试车辆 subjectvehicle 按照乘用车AEBS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的车辆。 3.3 目标target 大批量生产的、GB/T3730.1定义的普通乘用车或探测参数能够代表上述车辆且适合AEBS传 感探测特征的代表物体。 3.4 静止目标 stationarytarget 在被试车辆行驶前方同一车道中央,保持不动的目标, 3.5 移动目标 movingtarget 在被试车辆行驶前方同一车道中央,以恒定速度同向移动的目标

4.1.1安装有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车辆应安装符合GB21670一2008要求的防抱制动系统 4.1.2AEBS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34660的要求。 4.1.3AEBS的功能安全性应按照附录A要求执行

2.1AEBS应能向驾驶员提供如下合适的预警及警告信号: a)在AEBS检测到可能与在前方同一车道以较低车速行驶、减速行驶或静止的M、N或O类 车辆发生碰撞时,应发出碰撞预警信号。该预警信号应符合4.2.2的规定。 b 在AEBS发生可能妨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失效时,应发出失效警告信号。该警告信号应符 合4.2.5的规定。 C AEBS自检时,不应出现明显的延迟;在发生电子电气故障时,警告灯点亮也不应出现明显 的延迟。 d)对安装有AEBS手动功能关闭装置的车辆,应在AEBS手动功能关闭时发出功能关闭警告 该警告信号可采用4.2.5规定的黄色警告信号。 2.24.2.1a)所述的碰撞预警应采用声学、触觉及光学信号中的至少两种信号预警。 2.3车辆制造商应在车辆使用说明书中对预警、警告信号指示方式及向驾驶员警告的顺序进行 明。 2.4如果采用光学信号作为碰撞预警信号之一,可采用4.2.5规定的显示符号,以闪炼的方式发 警告信号。 2.5失效警告信号应采用常亮的黄色警告信号,可用文字或图形表示。该要求不适用于在共用空 显示的警告信号。 2.6当点火(启动)开关处于“on”(运行)状态或点火(启动)开关处于“on”(运行)和“启动”之间、 造商指定用作检查的位置时,每个光学警告信号都应启动点亮。该要求不适用于在共用空间显示

GB∕T 16777-2008 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的警告信号 4.27米学

的警告信号。 4.2.7光学警告信号即使在白天也应清晰 员在正常的驾驶位置查看信号状态

AEBS正常运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具有预警和紧急制动功能 b 除4.5规定的情况外,系统在车辆所有载荷状态下应在15km/h的车速至AEBS系统最高 工作车速之间正常运行; C) 如果遇到前方车辆突然插人等工况,碰撞不能被及时预测导致无法在紧急制动1s前发出 碰撞预警信号,则碰撞预警信号应不晚于紧急制动阶段发出

1.3.2静止且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2.1按5.3进行试验,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1s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 模式预警。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15km/h或被试车辆速度的30%,取较高者。 .3.2.2被试车辆与静止目标不应发生碰撞。 .3.2.3 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预计碰撞时间3s前开始。 .3.2.4 45次试验至少3次应满足4.3.2.1~4.3.2.3的规定。 .3.3 移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3.1按5.4进行试验,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1s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 模式预警。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15km/h或被试车辆速度的30%,取较高者。 .3.3.2 被试车辆与移动目标不应发生碰撞。 .3.3.3 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预计碰撞时间3s前开始。 .3.3.45次试验至少3次应满足4.3.3.1~4.3.3.3的规定

4.3.2.1按5.3进行试验,被试车辆最 1S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利 模式预警。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15km/h或被试车辆速度的30%,取较高者。 4.3.2.2被试车辆与静止目标不应发生碰撞。 4.3.2.3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预计碰撞时间3s前开始。 4.3.2.45次试验至少3次应满足 4.3.2.3的规定

4.3.3移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3.1按5.4进行试验,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1s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 模式预警。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15km/h或被试车辆速度的30%,取较高者。 4.3.3.2被试车辆与移动目标不应发生碰撞。 4.3.3.3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预计碰撞时间3s前开始。 4.3.3.45次试验至少3次应满足4.3.3.1~4.3.3.3的规定

4.3.4制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4.1按5.5进行试验,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1s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 模式预警。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15km/h或被试车辆速度的30%,取较高者。 4.3.4.2被试车辆与制动目标不应发生碰撞。 4.3.4.3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预计碰撞时间3s前开始。 4.3.4.45次试验至少3次应满足4.3.4.1~4.3.4.3的规定

4.4系统失效后的警告信号

按5.6进行试验,符合GB4094一2016规定的常亮的光学警告信号最退应在车辆以大于 5km/h的车速行驶10s时启动;并且只要失效仍然存在,车辆在静止状态下关闭点火开关又重新 打开后,失效警告信号应立即重新点亮。

4.5.1AEBS可允许驾驶员中断预警阶段

4.5.2AEBS应保证驾驶员能够中断紧急制动阶段。 4.5.3上述两种情形均可通过驾驶员的主动动作(例如,踩下加速踏板、打开转向灯或车辆制造商规 定的其他方式)中断。

a)AEBS功能关闭以后应在车辆再次启动时自动恢复; b)AEBS功能关闭以后应采用常亮的光学警告信号向驾驶员警告,可采用4.2.5规定的黄色警 告信号

4.6相邻车道车辆误响应性能

4.7车道内铁板误响应性能

重复进行5.9的试验5次,至少应有4次AEBS不发出碰撞预警,也不应启动紧急制动。

试验所用轮胎应磨合至正常状态,轮胎气压应为车辆制造商推荐的冷态充气压力

车辆应按GB21670一2008中的第7章要求对制云

5.3静止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试验

5.3.1被试车辆应在试验开始之前至少2s沿直线向静止目标行驶;被试车辆与目标中心线的偏差 不超过0.5m。 5.3.2试验应在被试车辆以(30士2)km/h的车速行驶且距离目标至少60m时开始。 5.3.3除为防止车辆方向偏移对转向进行轻微调整外,从试验开始直至被试车辆停止,驾驶员不应 对被试车辆进行任何调整

5.3.1被试车辆应在试验开始之前至少2s沿直线向静止目标行驶;被试车辆与目标中心线的偏差 不超过0.5m。 5.3.2试验应在被试车辆以(30士2)km/h的车速行驶且距离目标至少60m时开始。 5.3.3除为防止车辆方向偏移对转向进行轻微调整外,从试验开始直至被试车辆停止,驾驶员不应 对被试车辆进行任何调整

5.4移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试验

DB34∕T 2575-201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GB/T399012021

5.4.2试验应在被试车辆以(50士2)km/h的车速行驶、移动目标以(20士2)km/h的速度行驶且 者相距至少120m时开始。 5.4.3除为防止车辆方向偏移对转向进行轻微调整外,从试验开始直至被试车辆车速与目标车速相 等为止,驾驶员不应对被试车辆进行任何调整

5.5制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试验

5.5.1被试车辆和制动目标应在试验之前至少2s沿直线同向行驶;被试车辆与目标中心线的偏差 不超过0.5m。 5.5.2试验应在被试车辆以(50士2)km/h的车速行驶;制动目标以(50士2)km/h的速度、(一4士 0.25)m/s²的减速度行驶且二者相距(40士1)m时开始, 5.5.3除为防止车辆方向偏移对转向进行轻微调整外,从试验开始直至被试车辆车速与目标车速相 等为止,驾驶员不应对被试车辆进行任何调整,

5.6系统失效后的警告信号检测试验

5.6.1通过断开AEBS部件的电源或AEBS部件间的电路连接来模拟电路失效;模拟AEBS失效 时,不应切断4.2.1规定的驾驶员警告信号的电路连接及4.5规定的AEBS手动功能关闭控制装置, 5.6.2启动并逐渐加速被试车辆,观察并记录失效警告装置信号及首次发出警告信号时的车速及时 间;停车后,车辆在静止状态下关闭点火开关又重新打开后,失效警告信号应立即重新点亮。

L13SJ152 SQ标准下载5.7驾驶员干预性能试验

5.7.1按5.3、5.4或5.5规定的方法之一进行试验,在预警阶段,驾驶员踏下加速踏板、打开转向灯 以及制造商规定的其他方式等主动动作,检查系统的响应能否被驾驶员的主动动作中断。 5.7.2按5.3、5.4或5.5规定的方法之一进行试验,在紧急制动阶段,驾驶员踏下加速踏板、打开转 向灯以及制造商规定的其他方式等主动动作,检查系统的响应能否被驾驶员的主动动作中断。 5.7.3对安装有AEBS解除装置的车辆,将点火开关置于“点火”(运行)位置并解除AEBS,检查警 告信号是否点亮。将点火开关置于“熄火”(关闭)位置。然后再次将点火开关置于“点火”(运行)位 置,确认此前曾点亮的警告信号是否点亮。如果点火系统通过钥匙启动,则应在全程未拔出钥匙的 条件下进行上述操作

5.8相邻车道车辆误响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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