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731-2020 装配式支吊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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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731-2020 装配式支吊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CECS731-2020 装配式支吊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是一个遵循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工程技术规程。这个规程主要针对的是装配式支吊架系统的应用,这是一种在工业、建筑等领域广泛使用的结构支撑系统,通常用于管道、机械设备的安装和固定。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装配式支吊架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和维护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它包括了设计参数、结构选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等多方面的内容,旨在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

"条文说明"部分是对规程中具体条文的解读和说明,帮助理解和执行规程中的规定,解决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它提供了对规程条文的深层次解析,有助于施工人员、设计工程师和相关管理人员理解和使用这个技术规程。

总的来说,这个文件是为规范和指导我国装配式支吊架系统的应用提供的重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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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2. 4 牵制系数

注:质量比为热管道与全部管道的质量之比;热管道是指管道内介质温度不低于 100℃

3安全阀出口放空引起的管线作用标准值计算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安全阀的设置和选用》HG/T20570.2的有关规定。当 未采取减振或隔振措施时,尚应乘以2.0的动力系数

5.2.5当支吊架上敷设的振动刚性管道重量超过全部管

1当振动管道与支吊架间设有减振或隔振措施时WJG203-2006 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沿管道侧 向、纵向的荷载应乘以1.2的动力系数; 2当未采取减振或隔振措施时,沿管道侧向、纵向的荷载应 乘以1.5的动力系数

1机电设备自身重力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采用等 效侧力法,并应按下式计算:

F ek = nS,S2α max Ge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 关规定取值。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2机电设备和支吊架体系的自振周期大于0.1s且其重力大 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或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 0%时,宜采用整体建筑结构进行抗震计算,也可采用楼面反 应谱法计算; 3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 算:

F ek = nYβ,Gea

式中:β、一一机电设备的楼面反应谱值。5.2.7各类荷载的作用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力类荷载G、风荷载F宜作用在管线中心,其中风荷载应为横风向图5.2.7(a):2水平地震作用Fk应沿水平方向施加于机电设备的重心;3当管线与支吊架承重构件接触时,管线作用应位于接触面图5.2.7(b)1:不接触时,管线作用应位于靠承重构件一侧的管线表面处厂图5.2.7(c)7:4滑动类管线的摩擦力应位于滑动接触面。肥(a)自重及风荷载(b)接触时管线作用(c)不接触时管线作用图5.2.7荷载作用位置示意图5.2.8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检修集中荷载不应与管线自重以外的其他荷载同时考虑;2室外支吊架系统的风荷载不应与地震作用同时考虑;3位移引起的管线作用不应与滑动摩擦引起的管线作用同时考虑。5.2.9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应采用荷载的基本组合,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应按下式中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承载力不利时应取1.3,有利时取值不应大于1.0;·24

S,k 一第i个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效应; Y, ~YQ; 一一主导可变荷载、第j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可变 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应取1.5,有利时取 0; 的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为5年 时取0.9,其余可按差值法确定; SQ,kSQ,k 一主导可变荷载标准值、第j个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 的效应; 中一 第j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情 况下可取0.7; m、n一 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目、可变荷载数目。 5.2.10 地震设计状况下,荷载与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 值SE,应按下式计算:

Se=Y.SGE +Yeh Sehk

(5. 2. 10)

式中:YG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 不利时应取1.3,有利时取值不应大于1.0; SGE 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效应; YEh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1.3; S 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效应。 5.2.11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k,应按下式计算:

(5. 2. 11)

5.3.1支吊架刚性承重构件宜选用单轴或双轴对称截面(图 5.3.1)。当采用组合截面时,组合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 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

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按下列原则选用: 1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应焊透,焊缝 受拉时质量等级应为一级,受压时不应低于二级; 2不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宜焊透,焊 缝受拉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受压时不宜低于二级; 3采用角焊缝或部分熔透的T形接头以及搭接连接角焊 缝,质量等级可为三级。 5.4.6大六角头普通螺栓和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计算,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钢结构高强 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5.4.7对于高强度螺栓咬合型连接,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 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槽钢尺寸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槽钢的齿深、齿距 和齿厚符合图5.4.7要求,且槽钢螺母的齿形和尺寸符合本规程 第5.5.6条第2款规定时,单个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受剪承 载力设计值可按表5.4.7取用;

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按下列原则选用: 1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应焊透,焊缝 受拉时质量等级应为一级,受压时不应低于二级; 2不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宜焊透,焊 缝受拉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受压时不宜低于二级; 3采用角焊缝或部分熔透的T形接头以及搭接连接角焊 缝,质量等级可为三级。

5.4.7对于高强度螺栓咬合型连接,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

1当槽钢尺寸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槽钢的齿深、齿距 和齿厚符合图5.4.7要求,且槽钢螺母的齿形和尺寸符合本规程 第5.5.6条第2款规定时,单个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受剪承 载力设计值可按表5.4.7取用;

5.4.7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

2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采用本规 程附录D的方法确定。 5.4.8销轴连接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于0.8m。当大于0.8m时,应设置斜撑或斜拉杆。高度大于1.5m的平面型支吊架,应设置平面外支撑。5.5.4支吊架中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受限制,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表5.5.4规定的限值表5.5.4受压构件的长细比限值构件类别长细比限值刚性抗震斜撑120除刚性抗震斜撑外的其余受压杆件1505.5.5焊接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被连接件的厚度小于或等于6.0mm时,焊缝的计算长度lw不应小于30mm;当被连接件的厚度大于6.0mm时,lw不应小于40mm;2角焊缝的焊脚尺寸h,不宜大于1.5t,单边喇叭形焊缝的h,不应小于1.4t,t为被连接板件中较薄板件的厚度。5.5.6螺栓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咬合型高强度螺栓的公称直径d不应小于10mm,不应大于12mm;2槽钢螺母应采用贯通型横齿,齿的总宽度6不宜小于18mm(图5.5.6):槽钢螺母的齿形应与槽钢齿完全匹配,且咬合深度不应小于1mm;b≥181不十图5.5.6槽钢螺母齿的总宽度及齿咬合深度1一槽钢;2一槽钢螺母.38:

注:d为锚栓公称直径。

6.1.3防腐蚀涂镀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电镀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及其他无机覆 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9799的有关规定; 2采用热浸镀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 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的有关规 定; 3采用锌铬涂层(达克罗)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锌铬涂 层技术条件》GB/T18684的有关规定; 4采用连续热镀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 板及钢带》GB/T2518的有关规定; 5采用环氧喷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融结合环氧粉 末涂料的防腐蚀涂装》GB/T18593的有关规定。 6.1.4与金属管道直接接触的支吊架构件及金属管夹,应在接触 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6.1.5支吊架钢构件在露天环境中放置时,应采取保护措

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50205的有关规定。 支吊架构件在构造上应便于检查、清刷及避免积水,闭口 件的两端均应设置封口堵头

修复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

程第3.1.8条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GB/T 31838.2-2019标准下载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的有关规定。

极限要求,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确定;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 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层厚度

7.1.1装配式支吊架系统所采用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其品种、规格、性能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1.2支吊架在制作前,制作单位应根据支吊架的设计文件进行 深化设计、清单和制作工艺的编制,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7.1.3支吊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图和该项目的施工组 织设计编写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7.1.4制作、安装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带、工作服、胶皮手套、护目镜、口罩等相关劳保用品。

7.2.1构件及零部件加工前,应熟悉详图、清单和制作工艺文件, 做好各道工序的工艺准备。

做好各道工序的工艺准备。 7.2.2制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径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制作工艺文件的要求; 2 制孔后,应清除孔周边的毛刺、切屑等杂物; 3孔壁应圆滑,应无裂纹和大于1mm的缺棱。 7.2.3当构件及连接件需要工厂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前应根据焊接连接的特点确定焊接工艺,包括焊接方 法,母材规格与牌号,填充金属规格、类别和型号,焊接接头形式 焊接程序,焊接工艺参数和技术措施,保证焊接质量; 2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7.2.2制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前应根据焊接连接的特点确定焊接工艺,包括焊接方 法,母材规格与牌号,填充金属规格、类别和型号,焊接接头形式, 焊接程序,焊接工艺参数和技术措施河南02YG001-1 02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保证焊接质量; 2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文件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 3焊前应将焊接部位的氧化皮、铁锈、油污等杂物清除十净, 焊条、焊剂应进行烘干处理; 4不得在母材的非焊接部位起弧、熄弧; 5焊接完毕后,应及时清除焊缝表面的熔渣及两侧的飞溅 物。 7.2.4焊缝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内部质量,应按照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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