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 103-2021 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及验收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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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T 103-2021 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及验收技术标准.pdf简介:

DBJ52T 103-2021《模块化箱式房屋安装及验收技术标准》是一份专业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模块化箱式房屋的安装过程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模块化箱式房屋,顾名思义,是一种以模块化设计和预制建造方式生产的房屋,其结构、材料和设备可以在工厂内预制,然后运输到现场进行安装。

这份标准涵盖了模块化箱式房屋的选型、设计、施工、安装流程、质量控制、安全要求、验收程序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这类房屋的安装过程符合规范,保证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能稳定,同时对验收后的使用性能和维护也有明确的规定。它为建筑行业的施工质量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于推动模块化建筑的发展,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建筑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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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整箱integrated box

2.0.5顶框top frame

位于箱式房屋顶部,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且具有风雨密闭、保温保护功能的部分, 般由防水层、结构层、保温层和装饰层复合而成。 2.0.6底框bottomframe 位于箱式房屋底部,承托箱式房屋荷载的结构DB41/T 1199-2016标准下载,一般由装饰层、防水层、结构层、保温 层和防护层复合而成。 2.0.7角柱cornercolumn 箱式房屋的承重立柱,由薄壁冷弯型材冷弯制作而成。 2.0.8角件cornerfitting 箱式房屋四个角上的与梁、柱相连的节点构件,通常带有吊装孔和排水孔

2.0.6底框bottomfram

3.0.1模块化箱式房屋不应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应避开水 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危水库下游区、低洼积水区、强风口和危房影响区域,应避免有 害气体等对使用人员的影响。 3.0.2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施工安装应满足建筑设计施工图、设备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以及《贵州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DBJ/T045的相关规定。 3.0.3模块化箱式房屋所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3.0.4模块化箱式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超过25年,使用周转次数不宜多于10次,并应 有生产日期标识

4模块单元及材料4.1一般规定4.1.1模块单元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及其他现行标准的要求,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4.1.2模块单元水、电气系统设计及加工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模块化、加工工厂化及便于保养、维护和维修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4.2模块单元4.2.1模块单元规格尺寸宜按表4.2.1。览专用表4.2.1标准模块单元规格尺寸(单位:mm)分类长度 (L)宽度(B)高度(H)标准605529902896加高605529903396加长805529902896加高加长8055299033964.2.2模块单元组成如下图4.2.2所示:a)正立面图b)侧立面图c)背立面图d)纵向剖图e)横向剖图图4.2.2模块单元标识代号示意图1一顶框;2一底框;3一角柱;4一墙板;5一门;6一窗;7一顶框主梁;8一底框主梁;9一顶框標条;10一底框擦条L一模块单元长度方向总外部尺寸B一模块单元宽度方向总外部尺寸H一模块单元高度方向总外部尺寸

1承重结构构件的镀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房屋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 3模块单元所选用的其他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1彩钢夹芯板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A级 材料的要求。 2彩钢夹芯板基板厚度应不小于0.45mm,彩钢夹芯板基板正面涂层厚度应不小于25um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23932的规定。 3金属面玻璃棉夹芯板的芯材密度不应小于60kg/m;金属面岩棉夹芯板的芯材密度不 应小于100kg/m3;夹芯板粘接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 23932的规定,芯材应均匀分布,并且每个剥离面的粘结面积应不小于85%。 4底框用基层地板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A级的材料的要求。 5水泥基材料基层地板应为高密度类型,厚度应不小于20mm,不得含石棉成分,应满 足国家现行标准《水泥刨花板》GB/T24312和《纤维水泥平板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 平板》JC/T412.1的要求

1螺栓、螺母的材质、规格和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 螺钉和螺柱》GB/T3098.1、《六角头螺栓》GB/T5782及《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的 规定。 2自钻自攻螺钉紧固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 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

1装饰地板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中B1级的规定,且环保等级不应低于E1级。 2吊顶板为工厂内预制,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 能分级》GB8624中A级的材料。 3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 量》GB18583的规定,且不得采用丙烯酸酯类胶粘剂。 X4装饰材料宜根据各功能单元的设计要求进行选择,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顶框及底框内的保温材料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导热系数应不大于 0.04W/ (m·℃)。

1外门宜选用具有阻燃功能的钢质门或其他材质的门。 2外窗宜选用塑钢窗,外窗玻璃宜选用双层中空玻璃,以增强节能保温效果,其质量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窗》GB/T28887的规定。 3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发泡 胶成型后不宜切割。

5.1.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 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安装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安装图纸等。 5.1.2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应制定运输、装卸安全保护措施; 2在运输过程中应对门窗和外设零配件采取保护措施。 5.3进场检查 5.3.1模块单元进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预先检查和处理场地的平整性; 2堆放区应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厅信息公开浏见 3模块单元应按组装顺序编号堆放; 4模块单元整箱宜单层布置,不宜超过两层QB∕T 2564.6-2002 螺钉旋具 螺旋棘轮螺钉旋具,模块单元层间间隙宜大于100mm; 5模块单元需多层堆放时,上下模块单元的位置应对正,首层模块单元应放置平实。 5.3.2进入现场的模块单元进行进场检查时,应提交模块单元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格证 1)模块单元的出区合格证书; 2)主要材料及构配件合格证。 2出厂清单X 1)整箱清单; 2打包箱清单。 3检测报告 X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应包括钢材、节能材料和建筑门窗、部品、家具 4出厂检验报告 主要应包括模块单元的规格、尺寸、配置、外观质量、装修质量、焊接质量、防火、防 腐工艺质量等内容。 5测试报告 1)电气系统检查及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2)通讯网络系统检查及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3)给、排管道水压、灌水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4)采暖设备、管线检查及试验合格资料文件。 6使用说明书

5.3.1模块单元进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7使用周转记录。 5.3.3柱、梁及其它受力构件不应有缺损,连接件应完整无损。 5.3.4吊装用吊具上预留螺栓或连接件等应安装牢固、无松动,符合设计要求。 5.3.5模块单元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等标志,并在显著位置粘 贴验收标签。

5.4.1当为打包箱时,应先组装为单个模块单元,再进行吊装作业。打包箱组装应按照下列 顺序进行组装: 1底框、角柱、顶框组装; 2墙板安装; 3门窗安装; 4角柱内雨落管、角柱包件支撑安装: 5角柱内穿线、角柱包件及开关面板安装; 6墙底端压件安装及外立面打胶, 开浏览专用 5.4.2门窗安装后,将门窗套与室内墙板交接处打胶、密封。 5.4.3角柱内雨落管安装时,应先将水管插头插入底部角件孔中,将落水管上口装至顶框角 件管口处,再连接管下部与水管接头。安装的雨水管必须完全插入角件落水孔,雨水管无破 损。

5.5.1安装前应对房屋基础和预理件进行验收。基 基础的验收包括基础的平面位置和顶面标高、 地脚螺栓(锚栓)等进行复测,基础顶面与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复核及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进行 安装。 5.5.2安装前,依据主控轴线和基础平面图,基础外轮廓线、断面尺寸、垫层标高(高程)、 排水沟坡度等进行抄测并填写基础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5.5.3基础顶面、地脚螺栓(锚栓)、预留孔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见表5.5.3。

基础顶面、地脚螺栓(锚栓)、预留孔中心偏移

6.1.2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安装要求,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应采用专用吊具进行吊装。 6.1.4吊装时,宜从单元的顶部进行起吊。 6.1.5吊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固且做防水处理。 6.2.12卫生间、厨房的排水管线应做好坡度处理。 6.2.13在建筑屋顶施工未完成前CJ∕T 43-2005 水处理用滤料,不宜拆除临时防水包装进入建筑内部装修作业。 6.2.14当建筑安装与建筑内部装修需要同步进行时,应在每层建筑顶部做好临时防水保护。

7验收7.1一般规定7.1.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成品及构配件安装后应进行安装质量的验收。7.1.2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装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7.2房屋验收7.2.1模块化箱式房屋的顶框、底框与角柱之间应连接紧密,所有紧固件应连接到位,不应有遗漏或松动。7.2.2模块化箱式房屋模块单元之间连接件应连接可靠,无松动。7.2.3模块化箱式房屋组装完成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表7.2.3模块化箱式房屋组装完成后允许偏差(mm)部位项目允许偏差屋顶水平高差组合房屋总长/400且≤15屋顶屋顶边框错位5屋底水平高差组合房屋总长/600且≤10屋底屋底边框错位≤57.2.4模块化箱式房屋主体安装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表7.2.4模块化箱式房屋主体安装工程允许偏差(mm)项目X允许偏差图例房屋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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