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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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04T 406-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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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06-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简介:

"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是一份关于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这个标准可能是由中国地方标准化组织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发布,针对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在建筑物内的建设和部署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南。它可能涵盖了5G基站的选址、建设、安装、测试、优化、运维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物内5G网络的高效、稳定和安全运行。

这份标准可能包括了频谱分配、网络架构、电磁兼容性、施工安全、无线信号覆盖质量、能耗管理、网络安全等内容,以保证建筑物内5G网络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对于5G基础设施的建设者、运营商、监管机构以及相关行业人员来说,这份标准是进行5G设施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

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2.0.1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 generation mobile technology

简称5G,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具有高速率、大连接 和低时延等特点。

2.0.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2.0.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DB4413∕T 19-2020 惠州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和室内外分布系统(以下简称:室分系 统)设施两部分组成。

由基站机房、电源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屋面/地面设 组成。

2.0.4室内外分布系统设施

2.0.5移动通信机房

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所需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 设备、传输设备、空调设备等的房间。

用于安装室分系统所需信号源设备、多系统合路平台(Point OfInterface,以下简称POI)设备以及配套设备的房间,包括室分中 心机房和室分设备间。

在建筑屋面,为安装部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屋面抱杆、屋面 美化天线罩、附墙美化天线罩、附墙抱杆、一体化机舱等)而设置的 结构构件。

在高层居住建筑中间楼层,为安装部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抱 杆、美化天线罩等)而设置的结构构件。

集成开关电源、温控设备、交直流配电及站点智能管理,并能 安装蓄电池、通信系统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室外综合机柜。

无线电收发系统中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电磁波的装置。

2.0.12 抱杆 pole

建筑屋面、女儿墙、外墙或通信塔榄上用于支撑、固定天线的 钢制构件。

把电磁波以尽量小的损耗从发射机传到天线或从天线传到接 收机所用的连接线。

2.0.15馈线洞feederhole

移动通信机房墙面上具有一定尺寸要求的孔洞,是机房内各 种线缆进出的通道。

2.0.16地下通信管道

通信线缆的一种地下敷设通道,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 管和建筑引入管等组成。

建筑内竖井、管槽等组成的管网。

梯架、托盘及槽盒的统称。

3.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机房、屋 面和中间层设施、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和防雷与接地等配套基础 设施。

3.0.2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的选取应能满足各家基础电信企

线通信覆盖质量的要求;建筑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基础 设施的建设需求。

3.0.3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工业建筑均应设置室内外分布系统 设施。

3.0.3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工业建筑均应设置室内外分布系统

施,应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

4.1.1移动通信机房耐火等级应与建筑主体一致,且 二级。

1基站机房宜设置在顶层或屋面,室分机房宜设置在单体建 筑几何中心或底层; 2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设置在卫生间、浴室、厨房或其它经常 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临,如贴临则相应隔墙应 做无渗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穿越给排水、供暖等与机房无关的有 水管道,不应设供暖及中央空调系统: 4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贴近强电磁源及振动源; 5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跨越变形缝。 4.1.3移动通信机房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照度不宜低于3001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 常照明照度; 2光源宜选用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灯具吸顶安装,分列 控制。 4.1.4 移动通信机房电源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插座均为检修插座,宜在机房四周墙壁距地300mm 安装; 2 插座电源线采用0.45/0.75kv铜芯阻燃线,穿管敷设。 4.1.5不 移动通信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2机房内应采用气体火火系统,严禁接入自动喷水火火 系统。

4.2.1 基站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站机房宜与建筑同类功能附属用房贴建或合建; 基站机房宜设置在有屋面塔设施的建筑内: 3 基站机房应与屋面设施就近设置: 4 设置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宜与电梯机房、楼梯间或设备间 等贴建。当建筑无上述附属用房时,宜临近弱电间(井)

1基站机房宜与建筑同类功能附属用房贴建或合建; 2 基站机房宜设置在有屋面塔设施的建筑内: 3基站机房应与屋面设施就近设置: 4 设置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宜与电梯机房、楼梯间或设备间 等贴建。当建筑无上述附属用房时,宜临近弱电间(井)。 4.2.2基站机房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 2机房净面积不应小于15m²,短边净宽不应小于3m,净高 不应低于2.5m; 3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²; 4机房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耐磨、光洁、不起灰、环 保的材料。机房内不应设吊顶。 4.2.3基站机房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隔墙宜采用非粘土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 2机房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门洞净宽不应小于0.9m,净高 不应小于2.0m; 3设置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外墙应预留一个馈线洞,馈线孔洞 面向屋面便于操作区域。馈线洞尺寸为300mm×240mm(宽× 高),洞底距机房室内地面2.2m。馈线洞要求内高外低,向外倾 5°~10°; 4为机房预留的孔洞,均应做好防火、防水、防鼠的封堵措 施。除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确有 需要时,应在洞口内侧,采用防水防火建筑板材封堵,小型圆孔可 采用防火泥封堵。桥架穿越楼板、隔墙、防火分区等处,应按照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机房屋面应满足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等要求; 6机房应具备安装独立空调的条件,并应考虑空调室外机的 放置和空调冷凝水的排放。

4.3.1室分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分中心机房应单独设立,机房至各楼层(包括地下室)、建 筑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连通;室分设备间宜与建筑弱电间 贴建或合建

.2室分机房数量应按下列原则

1建筑内每50000m²应至少设置1个室分中心机房; 2建筑单层面积小于3000m²时,各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按 每3000m²设置一个室分设备间;建筑单层面积大于3000m²时,每 增加3000m²增设1个室分设备间,不足3000m²的部分按照 3000m²计。

1室分中心机房的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 规定; 2室分设备间净面积不宜小于6m;当机房净宽小于2.0m 时,应至少有一面墙体为非粘土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且此墙长度 不应小于3.0m;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3.5kN/m²;其它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3.4室分机房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分中心机房建筑构造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 规定; 2 室分设备间建筑构造标准与建筑主体一致。

5.1.1 新建建筑应在屋面预留屋面设施。 5.1.2高度在45m以上的居住建筑,除预留屋面设施外,应竖向 自下而上每隔10层、水平向每隔(25±5)m在正、背立面外墙空调 室外机安装位置处预留中间层设施。 5.1.3建筑预留屋面和中间层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 装空间和荷裁要求

5.1.3建筑预留屋面和中间层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 装空间和荷载要求。

5.2.1平屋面屋顶应在四角预留屋面设施,每个屋角预留4个, 布置在屋角两直角边10m范围内;建筑长度超过60m时,沿长度 方向每隔(25~30)m两边各预留4个屋面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 施前应无遮挡物

5.2.2在女儿墙上安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时,女儿墙应满足下列

1 应经过结构计算并采用受力合理的构造措施: 2净高不应小于1.2m; 3预留操作维护空间不宜小于2.0m×2.0m。 5.2.3平屋面屋顶无女儿墙或不满足本标准第5.2.2条要求时 应预留混凝土墩和锚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墩可设置在框架柱、抗震墙等结构构件顶部: 2混凝土墩顶面应超出屋面面层200mm,混凝土墩内应设置 锚栓与主体结构连接; 3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荷载; 4 预留操作维护空间不宜小于2.0m×2.0m。 5.2.4 当设置一体化机舱时,屋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预留区域应为矩形,面积不应小于12m²,短边尺寸不应小

于3m。 2预留区域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²。 3预留混凝土墩应能传递同等荷载。混凝土墩间距不应大 于3m,顶面应超出屋面面层200mm,锚栓可采用4M20。 5.3中间层设施 5.3.1高层居住建筑预留中间层设施时应就近预留走线管槽和 接地设施。 5.3.2中间层设施应与建筑立面设计相协调,与空调室外机安装 位置一并考虑JGJ 300-2013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不得有金属遮挡物覆盖。 5.3.3中间层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荷载;

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 主体结构设计应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荷载; 预留位置需具有可操作空间及施工可行性。

6.0.1机房应与建筑的最高用电负荷级别相同,机房交流电源标 称电压为220V/380V,额定频率为50Hz。 5.0.2机房用电应从建筑低压配电室或变电所的低压配电柜直 接引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6.0.3移动通信机房用电负荷见下表:

6.0.3移动通信机房用电负荷见下表:

表6.0.3用电负荷需求表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6.0.4供电线路的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6.0.5机房内的导线选择及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 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 51194的有关规定。

7.0.1建筑用地红线内所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之间应采用地下 通信管道、弱电竖井、缆线桥架等方式连通, 7.0.2建筑用地红线内地下通信管道应满足各家基础电信企业 的管道资源接人要求,并与建筑内通信线缆通道相连。

7.0.3地下通信管道的容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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