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28-2019 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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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128-2019 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pdf简介:

DB31T 1128-2019《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是一份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在使用再生骨料(通常指来源于建筑垃圾、拆除工程等废弃物的破碎和清洗后的骨料)制作混凝土时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它涵盖了再生骨料的选用、质量控制、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搅拌、运输、施工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旨在促进再生资源的利用,减少建筑垃圾,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并确保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性能和结构安全性。

这份标准可能包括对再生骨料的粒径分布、强度、含水率、有害物质含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如抗压强度、耐久性、收缩性等方面的规定。它为再生骨料混凝土在工程中的应用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技术指导,确保了工程质量和环境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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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

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 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混凝土行业协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旺伟建材有限公 司、上海申昆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建庄、朱敏涛、吴德龙、李玲玉、周渊、陈建大、韩建军、李庆兰、张小富、 靳海燕、孙丽华、周鹅鸣、卢金国、唐峰、马俐勇、段珍华、白淑英、吴文泉、贾海伟、朱冀栋、金自清、徐俊、 鲁德钊框架卫生院施组及清单计价平面图、进度图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 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混凝土行业协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旺伟建材有限公 司、上海申昆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建庄、朱敏涛、吴德龙、李玲玉、周渊、陈建大、韩建军、李庆兰、张小富、 靳海燕、孙丽华、周鹅鸣、卢金国、唐峰、马俐勇、段珍华、白淑英、吴文泉、贾海伟、朱冀栋、金自清、徐俊、 鲁德

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备 和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由再生骨料配制的混凝土,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4902 预拌混凝土 GB/T17431.2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2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 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25177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119 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193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尾矿细骨料fineaggregateoftailings 经矿山尾矿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筛分、整形制成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但不包括软 质、风化的颗粒。 3.3 再生骨料recycledaggregate 包括再生粗骨料和尾矿细骨料。 3.4 再生骨料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 由再生粗骨料或尾矿细骨料配制雨成的混凝土,其中再生粗、细骨料取代率应分别不低于15%。 3.5 再生骨料取代率replacementratioofrecycledcoarse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再生骨料用量占骨料总用量的质量分数(%)。 3.6 杂物impurities 混凝土用再生骨料中除混凝土、砂浆和碎石之外的其他物质,如木屑、钢筋断头、塑料、砖块、沥青」 树枝、草根等。

尾矿细骨料fineaggregateoftailings 经矿山尾矿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筛分、整形制成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但不包括 质、风化的颗粒。 3.3 再生骨料recycledaggregate 包括再生粗骨料和尾矿细骨料。 3.4 再生骨料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 由再生粗骨料或尾矿细骨料配制雨成的混凝土,其中再生粗、细骨料取代率应分别不低于15% 3.5 再生骨料取代率replacementratioofrecycledcoarse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再生骨料用量占骨料总用量的质量分数(%)。 3.6 杂物impurities 混凝土用再生骨料中除混凝土、砂浆和碎石之外的其他物质,如木屑、钢筋断头、塑料、砖块、沥青 树枝、草根等。

4.1再生粗骨料技术指标和检验要求

再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要求。

4.1.1.1再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

表1再生粗骨料题粒级配

4.1.1.2再生粗骨料按微粉含 售物质含量、杂物含

DB31/T1128—2019

表2再生粗骨料各项指标

4.1.1.3再生粗骨料的放射性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4.1.1.4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再生粗骨料制备的试件应无裂缝、酥裂或胶体外溢等现象,膨胀率应 小于0.10%。试验方法应按照GB/T14685中规定的碱集料反应试验方法执行。

DB31/T1128—20194.2尾矿细骨料技术指标和检验要求4.2.1技术指标4.2.1.1尾矿细骨料按性能要求分为I类、Ⅱ类、Ⅲ类。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粗砂3.7~3.1;中砂3.0~2.3;细砂2.2~1.6。4.2.1.2尾矿细骨料应经过整形加工,颗粒级配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尾矿细骨料颗粒级配方孔筛累计筛余/%试验方法筛孔边长1级配区2级配区3级配区4.75 mm10~010~010~02.36 mm35~525~015~01.18 mm65~3550~1025~0GB/T 14684600 μm85~7170~4140~16300 μm95~8092~7085~55150μm100~85100~80100~754.2.1.3尾矿细骨料的石粉含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表观密度、空隙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尾矿细骨料各项指标项目I类Ⅱ类Ⅱ类试验方法石粉含量(按MB值≤1.4(合格)<3.0<5.0<7.0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石质量计)/%MB值>1.4(不合格)<1.0<3.0<5.0粉含量与MB值试验方法执行泥块含量/%0<1.0<2.0GB/T14684单级最大压碎指标/%≤20≤25≤30GB/T 14684表观密度/(kg/m)>2500GB/T 14684空晾率/%≤46GB/T 146844.2.1.4尾矿细骨料的放射性应符合GB6566的规定。4.2.1.5尾矿细骨料的碱活性应进行碱集料试验。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其试件应无裂缝、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内膨胀率应小于0.10%。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碱集料试验方法执行。4.2.1.6尾矿细骨料不应混有草根、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有害杂物。4.2.2检验要求4.2.2.1尾矿细骨料的取样、试样处理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4.2.2.2尾矿细骨料型式检验应包括4.2.1.1~4.2.1.6的全部项目。4.2.2.3出厂检验应包括颗粒级配、石粉含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表观密度、空隙率。4.2.2.4尾矿细骨料进场时,应按规定的批次检查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内容应至少包括厂名、出厂编号、规格、出厂日期、数量以及出厂检验结果。4

DB31/T11282019

4.2.2.5尾矿细骨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以同产地、同厂家、同规格每600t可为一检验批。不足600t的,应按一检验批进行检验。 b) 当进场产品质量稳定、日进料量超过2000t时,可按1000t为一检验批,不足1000t的,应 按一检验批进行检验。 c)尾矿细骨料进场检验应符合4.2.1.1~4.2.1.6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GB/T14684、JGJ52的 规定。

4.3.1水泥应符合GB175的要求。 4.3.2 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要求。 4.3.3 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要求。 4.3.4天然细骨料应分别符合GB/T14684、JGJ52的要求。 4.3.5天然粗骨料应分别符合GB/T14685、JGJ52的要求 4.3.6外加剂应符合GB8076、GB50119的要求。 4.3.7拌合水应符合JGJ63的要求

4.4.1原材料应按类别、规格分开堆放储存,且应采取防止混人杂物、人为碾压和污染的措施。 4.4.2再生骨料和天然骨料应分料场和储料仓堆放和储存。 4.4.3原材料运输时,应采取防止混人杂物和粉尘飞扬的措施GB∕T 50466-2018 煤炭工业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

5再生骨料混凝士技术要求

5.1再生骨料混凝土应分别采用再生粗骨料或尾矿细骨料,若同时采用应通过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进行试验验证并经专家论证。 5.2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 5.3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划分为:C15C20,C25,C30,C35。配制C35以上强度等级和抗渗 等级P8及以上要求的再生骨料混凝土时,应通过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验证并经 专家论证。 5.4I类、Ⅱ类再生粗骨料用于配制C3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Ⅲ类再生粗骨料用于配制C25及 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5.5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不应大于30%。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大于30%时,应通过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 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验证并经专家论证。 5.6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落度和扩展度、耐久性能应符合GB/T14902和JGJ/T193的 规定。 5.7按本标准技术要求掺用再生粗骨料、尾矿细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基本性能可按GB50010执行。 5.8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尾矿细骨料或其与天然细骨料复配形成混合砂,应满足JGJ52规定的IⅡI 区中砂的要求。

川07G05 钢筋混泥土过梁6再生骨料混凝士制备及检验

6.1.1计算配合比应通过试配和调整确定再生骨料混凝士基准配合比。

6.1.1计算配合比应通过试配和调整确定再生骨料混凝土基准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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