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33-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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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 0233-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管理规范.pdf简介:

DB3301/T 0233-2018《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管理规范》是一份由中国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的文件,它详细规定了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使用无人机进行信息采集的工作标准、操作流程、数据处理和管理方法。这份规范关注的焦点在于无人机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旨在确保无人机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以及数据管理的规范化,从而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它可能包括了无人机的选择与配置、飞行路径规划、数据采集技术、数据质量控制、信息安全策略、操作人员培训、飞行安全规定等内容,旨在确保无人机在城市管理中的合法、有效和有序运作。总的来说,这份规范对于推动无人机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的标准化、专业化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DB3301/T 0233-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0233—2018前言引言,1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信息采集...6飞控人员.7评价附录A(规范性附录)无人机技术规范.附录B(规范性附录)无人机飞控规范附录C(规范性附录)无人机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表,12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3301/T0233—2018引言目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已经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成为精细化城市管理新理念、新要求。编制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管理规范,就是要对我市2015年起开展的无人机信息采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以便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在立体空间上的多维应用,从源头、时空方面全面提高信息采集水平,更好地适应“后峰会”时期城市国际化发展要求。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II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 CJJ/T130-2009》DB3301/T0233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的一般规定、信息采集、飞控人员和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息采集

DB3301/T02332018

4.3.1无人机飞行半径不得大于500米,相对高度不得高于120米;飞行半径500米内最高障碍物高 于120米的,飞行高度不得超过最高障碍物上方20米。 4.3.2无人机飞行应服从空中交通管制,不得危及地面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3.3未经许可禁止无人机在下列区域飞行:

a)民用机场净空区和军事设施保护区; b)主要供电、供水、供气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区域; c)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 d)大型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学校、医院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 e)省和设区的市行政中心、监狱; f)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和设施。

4.5.1以下情形,驾驶员应取得飞行执照: a)空机重量大于等于4千克; b)起飞重量大于等于7千克; 4.5.2下列情形,不得驾驶无人机: a)饮酒或饮用含酒精饮料8小时之内的; b)服用精神抑制类或麻醉药品的; c)服用其他药品影响判断和操作的

4.5.1以下情形,驾驶员应取得飞行执照

DB3301/T0233—2018确认点位问题比对影像摄录信息反馈图3核查(核实)流程图5.7.1确认点位根据核查或核实问题参照物或卫星定位信息、照片(影像)场景、具体描述确定问题点位。5.7.2问题比对通过手持观测端对获取的问题现状与上报的问题或交办处理的问题进行对比或甄别。5.7.3影像摄录与5.6.2一致。5.7.4信息反馈应及时将核查(核实)信息导入或实时传输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a)核查摄录内容应与问题上报同地点、角度、背景;b)核查摄录照片、图像内容应和问题上报内容一致;c)核实摄录内容和范围半径应不小于10米;d)除紧急案件应在任务下达后1小时内完成,其余核查(核实)任务应在2小时内回复完毕。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W6飞控人员飞控人员包括:驾驶员、观测员6.1驾驶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掌握信息采集要求,熟悉无人机性能及参b)熟悉采集区域工作环境和特点;c)制订飞行计划,确定飞行路线;d)操纵飞行,现场进行信息采集;e)飞行应急事故处置;f)无人机日常维护保养;g)填报工作日志。6. 2观测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观测并记录飞行环境;5

DB3301/T0233—2018b)预告空域信息;c)协助驾驶员安全飞行;d)记录并上报采集信息;e)协助处置飞行应急事故。7评价7.1评价流程评价流程包括建立制度、组织评价和结果运用等程序(见图4),建立制度组织评价结果运用图4评价流程图7. 2建立制度应制定无人机运行质量评价、相关考核等规章制度。7. 3组织评价7.3.1主管部门应按要求组织信息采集评价(见附录C)7.3.2宜每月组织一次评价。7. 4结果运用7.4.1考核评价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4.2评价结果纳入对运营人的绩效考核,准信息服务平台6

A. 2. 2无线电测窃

无线电测控设备应符合或高于下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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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1电源应为锂电池:

A.2.3.2电池应符合或高于下列参数

A.2.3.3除工作电池外,备用电池不少于3块。

A.3.1宜采购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的无人机:

a)在本地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点; b)可及时提供备品备件或备用整机; c)提供不少于2次/年的调校、维护服务; d)提供产品保险或代理服务。

A.3.2运营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日常维护

a)作业期间应每天对整机进行清洁维护,非作业期间可每月维护一次; b)应定期对各模块和部件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及调校; c)应在寿命期前更换部件; d)应完整记录修复性维护事项

DB3301/T02332018

DB3301/T02332018

本规范规定了数学化城市管理 飞行和应急控制等操作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无人机信 相关飞行控制及操作行为。

B.2.2航线规划内容包括:

a)起点; b)飞行方向; c)飞行高度; d)飞行速度; e)隔离空域。

3.2.3航线规划按时段

a)预先规划:飞行前,应结合飞行条 降落要求的最佳飞行路径。 b)重新规划:飞行过程中,宜根据突发情况,实时调整飞行路径或改变飞行任务。

起飞要求: a)观察起飞环境,包括风速、障碍物等影响因素: b)检查飞机机体及部件有无损伤; c)接通飞机电源,将其置于平整地面或平台之上 d)调试无人机,检查飞机与遥控器互联状态、查看电池电量及辅助定位系统; 慧服务平 e)调试摄像器材,查看储存卡容量; f)确认卫星信号,开启起飞模式; g)飞控员远离飞机1.5米以上; h)缓慢推动油门,待飞机离地1米后开始匀速上升并前行。

巡航要求: a)推动方向杆,使飞机进入到预定航线; b)进入信息采集区域,搜索采集目标:

a)判断风向、风速及降落地点情况; b)注意飞行姿态,减少油门,降低速度,缓慢下降; c)离地面或平台10厘米高处时,应控制油门,使其处于悬停状态; d)降低油门,使飞机平稳触地或停在平台上: e)关闭电源,回收飞机; f)记录飞行日志。

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启动应急响应: a)图传信号丢失; b)失去控制: c)意外接触或坠机。

《固定式灭火系统基本术语 GB/T16283-1996》DB3301/T02332018

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启动应急响应: a)图传信号丢失,应停止操作,开启自动返航; b)飞机脱离航线,可在空中寻找踪迹,或根据飞行轨迹,提升飞行高度后飞回; c)定位消失或指南针异常,可选择紧急迫降; d)失去控制时,可原地等待飞机自动返航; e)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应选择就近医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理赔,

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启动应急响应: a)图传信号丢失,应停止操作,开启自动返航 b)飞机脱离航线,可在空中寻找踪迹,或根据飞行轨迹,提升飞行高度后飞回: c)定位消失或指南针异常,可选择紧急迫降; d)失去控制时,可原地等待飞机自动返航; e)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应选择就近医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理赔,

DB3301/T02332018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 13476-2009》(规范性附录) 无人机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表

(规范性附录) 无人机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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