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688-2013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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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688-2013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简介:

"SL688-2013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是一份关于村镇供水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SL688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关于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这份规范详细规定了村镇供水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工程的各个环节如水源选择、管道安装、水质监测、设施验收等的质量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程序等。

它旨在确保村镇供水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符合国家的卫生、环保和工程技术标准。对于从事村镇供水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来说,这份规范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和执行依据。

SL688-2013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1.1。4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

11。1。4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 同意并签字。

CJ∕T 82-1999 机械搅拌澄清地刮泥机11。2。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验收参加单位及代表宜由建设、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 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和用水户代表可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每个单位不宜超过2人。质量监督 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分部工程验收

11.2.2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 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11.2.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 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起10个工 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1.2.4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 2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提出处理 要求。 3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11.2.5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 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11。3。1试运行前应完成管网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根据净水工 艺要求按设计负荷对净水系统进行调试,定时检验各净水构筑物 和净水装置的出水水质,做好药剂投加量和水质检验记录。水质 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整个系统的试运行。 11.3。2在分部工程验收完毕后、单位工程验收前应经过一段时 间的试运行期。供水规模在1000m"/d以上或供水人口在1方以 上的村镇供水工程试运行期不应少于7d,供水规模较小的工程 试运行期不应少于3d。 11.3.3试运行应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设计、监理和运行管 理等单位参加。 11。3.4试运行期应定时记录机电设备的运行参数、药剂投加 量、消毒剂投加量;定时检验各净水构筑物和净水装置的出水浑 浊度、出厂水消毒剂余量以及特殊水处理的控制性指标;每天记 录一次沉淀池(或澄清池)的排泥情况和滤池的冲洗情况。 11.3.5投入试运行48h后应定点测量管网中的供水量和水压 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各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检验。当水量、水 压合格且设备运转正常后,应按水厂管理要求做好各项观测记录 和水质检验

11.4.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验收参加

4.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验收参加单位及代表

宜由建设、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 商、卫生、运行管理等单位和用水户代表组成,每个单位宜 一3人。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参加单位工程验收,

11.4.2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11.4.7对于按批次打捆立项且供水规模较小的村镇供水工程, 限于条件时,可不单独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可将单位工程的验收 内容并人竣工验收。

5。1规模较大的村镇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宜组织 工验收自查。自查工作宜由建设单位主持,勘测、设计、监

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卫生以及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11.5.2竣工验收工作应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参加工验收委员会。11.5.3验收前应完成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11.5.4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6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7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11.5.5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11.5.6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等文件完成。2检查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和卫生要求。3检查水质、水量、水压等是否符合要求。4检查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基本解决。5检查归档资料是否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6讨论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11.5.7根据竣工验收工作的需要,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和水质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处理。在影响工程37

安全运行和使用功能的问题未处理完毕前,建设单位不应申请工 程竣工验收

11.5.9竣工验收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主管、建设和讠

11.5.9竣工验收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主管、建设和运行管理 单位应各保存1份。

应与运行管理单位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12.1.3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2. 1 一般规定

2检查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和卫生安全要求。 3宜有水质检测报告。 12.1。4联户供水工程,应设消毒措施;单户供水工程,宜考虑 设置家庭终端消毒设备或采用氯消毒片、漂白粉、漂粉精等消 毒剂。 12.1.5 供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相关 规定。

12.1.5供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相 规定。 12.1.6 验收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12.1.6验收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12.2雨水集蓄供水工程

12.2.1集流方式、集流面大小、厚度及坡度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 12.2.2蓄水构筑物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集流面的集 流能力相匹配

流能力相匹配。 12.2.3蓄水构筑物应有防渗措施、通气孔等。 12.2.4蓄水构筑物宜采取封闭式;在寒冷地区T/CEC 192-2018 电力通信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及接口技术规范,应检查蓄水构 筑物是否有保温措施,并检查其设计最高水位是否在最大冻土层 深度以下。

筑物是否有保温措施,并检查其设计最高水位是否在最大冻土 深度以下。

12.2.5雨水集蓄供水工程应设有拦污或过滤设施,并应符合

.2.6 雨水集蓄供水工程建成后,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12.2。8蓄水构筑物外围5m范围内不应种植根系发达的树

GB 50437-2007标准下载标准用词说明标准用词在特殊情况下的等效表述要求严格程度应有必要、要求、要、只有…·才允许要求不应不允许、不许可、不要宜推荐、建议推荐不宜不推荐、不建议可允许、许可、准设允许不必不需要不要求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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