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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SG 001.3-2020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3部分:标准体系.pdf" 是一个关于城市区域网格化治理的标准文件系列。网格化治理是一种现代城市管理方式,通过将城市划分为若干个小网格,每个网格由专门的团队负责,实现精细化、协同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这份指南可能是对这种治理模式中的标准制定、实施、评价和维护的详细指导,包括可能涉及的政策、流程、技术、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内容。

"第3部分:标准体系"可能聚焦于整个标准体系的架构、组成部分、层级关系、制定原则、实施要求等方面,指导如何建立一个全面、系统且实用的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以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具体内容需要查阅文件全文以获得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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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3部分:标准体系

3标准体系的总体结构与要求

本部分对标准体系应规范的基本内容提出指导性的要点。网格化治理组织应结合实际,编制标准体 系表,明确体系的所有构成标准,确定各标准应规范的内容范围。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总体结构由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网格化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网格化服务 管理标准分体系、岗位工作标准分体系组成广联达图形算量软件操作步骤总结,如图1所示

4.2.1适用于网格化治理组织的术语和缩略语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4.2.2网格化治理组织制定的用于组织内部和服务对象沟通的概念定义和术语含义标准,内容可包括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术语定义。 4.2.3网格化治理组织应将组织内部和服务对象中常用的较长词句缩短省略成较短的词语,并对照关 系制成缩略语标准

对机构涉及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服务引导、自身品牌形象等符号与标志的样式、颜色、字体 、含义以及应用范围等制定规范,

5网格化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

应从服务提供结果应满足的特性要求,包括功能性、规范性、时效性、文明性、方便性、舒 济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制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服务制度规范,

5.1.1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5.1.2服务制度规范

5.1.2.1应结合服务的特点制定制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首问负责、约谈问责、一次性 告知、工作时限、办事公开、排名公开、否定报备、服务承诺、同岗替代、责任追究等规范。 5.1.2.2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网格化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阻挠行为制定相关的处置 规范。

5.2服务提供规程子体系

5.2.1服务通用规程

应从接受咨询、信息采集、案件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结果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 检查、资料归档等方面,对网格内服务通用流程的必要环节按照先后顺序建立标准。

5.2.2网格内事项服务规程

5.2.3在线服务规程

应对在线服务运行全过程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服务项目、网上(包括自助)服务系 面规定要求。

5.3服务过程控制规范子体系

5.3.1网格内服务事项准入规范

1.1应对网格内服务的事项制定工作标准, 1.2应根据条5.3.1.1规定网格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并制定事项清单

5.3.2业务协同部门对网格授权规范

为确保条块业务协同部门的准入事项在网格化治理组织的服务事项授权到位,应对包括但不限于以 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a 设立综合协调部门时,应规定集中管理机构、一个服务窗口对外、统一授权、现场办理等方面 的要求; b 不设立综合协调部门时,应规定网格工作人员委派、授权、办理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要求 应规定条块业务协同部门信息系统接入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平台的要求; d 应规定条块业务协同部门定期对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平台汇聚的各类数据进行更新维护的要 求。

5.3.3服务办理机制规范

应从服务事项办理的整个过程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即办事项、承诺事项、联动处置事项、上报事项、退回事项、不予受理事项、补办事项、特 办事项等服务类型规定要求; 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方面规定要求; C)对网格巡查、联动处置、自治处置等机制规定要求,

5.3.4服务方式规范

立从服务方式的创新、优化、完善等方面规定要求,可包括但不限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主 非现场服务、业务代办、绿色通道、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

5.4服务运行管理子体系

5.4.1信息采集管理

5.4.2网格巡查管理

5.4.2.1应对责任区域巡查内容、时间、频次、方式等工作职能制定标准。 5.4.2.2应对责任区域巡查重点如民生保障、社会化服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建工 作等工作职责制定标准。 5.4.2.3应对视频人工巡查的发现、受理登记、分办协调、督办推进、结案复核、评价制定相关的标 准。 5.4.2.4应对视频智能巡查的自动发现、智能受理登记、分办协调、督办推进、智能巡查、结案复核、 评价制定相关的标准,

5.4.3联动处置管理

5.4.3.1应及时解决网格内的管理问题,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5.4.3.1应及时解决网格内的管理问题,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5.4.3.2应对多个专业部门、条块部门门的管理问题等联动处置制定相关标准。 5.4.3.3应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群众诉求、管理问题等制定相关处理标准。 5.4.3.4应对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力量参加联动处置、自治的管理制定相关标准,

5. 4. 4 自查整改管理

4.4.1应对网格责任人定期走访调查、收集意见、解决网格问题制定相关的标准 4.4.2应对网格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网格工作制定相关的标准。

5.4.5经费保障管理

4.5.1应对网格运行所需设备投入、网格管理工作经费等制定资金保障标准。 4.5.2应对业务联动处置部门因承担网格化治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制定资金保障标准。

5.4. 6 运行流程管理

5.4.6.1应将每个事项的工作流程纳入“信息收集一案件建立一任务派遣一联动处置一结

6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分体系

6.1组织架构管理标准子体系

6.1.1网格划分管理

6.1.2组织管理层级建设

6.1.3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1.4组织职责分工管理

6.1.4.1应按条6.1.2.2要求,对各管理层级的职责建立规范。 6.1.4.2应对市级城市运行监管中心、监管平台的组织职能制定规范,可包括网格化治理体系规划、 信息平台规划、统一地理信息平台等。 6.1.4.3应对区(县)级网格化治理组织的组织职能制定规范,可包括统筹规范、机制建设、统一指 挥以及综合协调、运行管理、督查督办、应急指挥、基层指导、技术保障、大数据分析等。 6.1.4.4应对街镇、街区、重要区域、功能区域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指挥调度分中心的组织职能制定 规范,可包括平台运行管理、指挥调度管理、监督考评管理、队伍管理、应急事务管理等。 6.1.4.5应对村(社区/居)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工作站的组织职能制定规范,可包括主动巡查、快速 及时处置、案件接收、问题上报等

6.2党群与文化建设标准子体系

6. 2. 2队伍建设

应对专门机构、规划计划、建设活动、工作环境等方面规定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以及对业务竞赛、 体育、文化休闲等各业活动作出规定要求,

6.3. 1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应对岗位工作人员规定建立标准,如人员身份、人事关系、工作安排等

6. 3. 2 工作人员调配程序

应对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派、调配、推荐和登记备案等程序,以及定期轮换制度、退回制度等制定标 准。

6.3.3工作人员日常管

6.4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子体系

6.4.1服务场所建设

6.4.2服务设施管理

应对环境卫生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 准。

6.4.3服务设备管理

6.5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平台标准子体系

DB41∕T 2142-2021 道路用快硬性混合料基层应用技术规范6.5. 1. 1一般要求

1)应按“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网格化运行管理 平台。 2) 平台应在独立的监督制度、规范的处置制度和量化的长效考核制度等基础上运行。 3) 市级平台以下,宜按“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原则建设区(县)级平台、街 (乡/镇)级平台。 4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典型的平台运行结构见附录C。

1.2平台指挥体系要求

JGJ 74.1-1991 钢桁架质量标准6.5.1.3平台功能要求

6.5.1.3.1市级平台功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街(乡/镇)级平台应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指挥调度、综合评价、决策支持、行业 应用、公众服务、应用维护等系统; 业务指导系统应共用区(县)级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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