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T 10-2020 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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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7/T 10-2020 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工作规范.pdf简介:

DB3707/T 10-2020 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工作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3.4社区物业 供相应的服务。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可 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性服务机构,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全部委 他服务机构。 3.5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有权进行查询

3.3.5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有权进行查

3.4.1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4.1.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了解物业项目的基 ,并制订老旧小区红色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方案。 4.1.2承接查验小组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专业性强。小组成员人数可根据 业的规模而定。

DB35/T 1036-2019标准下载3.4.2准备资料和工具

3.4.2.1承接查验小组应提前与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洽谈移交的有关事项,商定移交的程序和步骤, 明确移交单位应准备的各类表格、工具和物品等, 3.4.2.2承接查验过程中常用记录表格包括《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见附录C)、《物业工程质量 问题统计表》(见附录D)等。

3.4.3.1在现场查验过程中,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查验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验收资料: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管次a

3.4.3.2查验物业共用部位、

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工程的状况; 供配电、给水排水、消防、电梯、空调等机电设施设备; 监控、对讲门禁设施:

清洁卫生设施; 绿化及设施; 停车场、门岗、道闸设施: 室外道路、雨污水井等排水设施; 公共活动场所及娱乐设施; 其他需了解查验的设施、设备。 3.4.3.3需查验的各项费用与收支情况、项目机构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 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水电费、其他有偿服务费的收取和支出; 一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结存; 各类保证金、欠收款项、待付费用等账务情况。

3.4.3.4其他需查验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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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 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的设备、工具、材料; 与水、电、通信等市政管理单位的供水、供电的合同、协议等。

3. 4. 4 合同备案

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社区、街道及县(市、区)物业 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资料包括: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一式4份); XX项目物业服务合同; 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 社区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物业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中标通知书或协议选聘过程报告; 物业承接查验报告; 物业服务合同及服务标准在小区公示栏上的公示照片。

3.4.5.1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

设备设施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服务平 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用房清单; 一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等。 3.4.5.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原资料保管人(原单位或社区)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 资料。 3.4.5.3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应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 请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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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房屋所有权人):

姓名(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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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XXX小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知情同意书

本人清楚了解老旧小区红色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计划入驻物业服务企业可提供的物业服 务项目、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情况, 本人同意 作为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人清楚了解老旧小区红色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计划入驻物业服务企业可提供的物 项目、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情况

签字: 日期: 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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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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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物业查验记录表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物业查验记录表

表C.1物业查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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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

表D.1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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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潍坊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服务的服务人员要求、安全服务、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维 修养护服务、绿化保洁服务、小区事务管理、公共资源管理运营、便民服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潍坊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服务的提供。

3.1服务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一接受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保密等培训;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2服务过程中,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应遵循服务礼仪,保持良好的精神状 态,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及时提供服务。 3.3秩序维护人员应掌握公共秩序维护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及共用设施设备所处位置,劝告 或制止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各项记录完整。

4.1.1小区出入口有专人值守,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执勤。外来人员进出应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

4.1.1小区出入口有专人值守,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执勤。外来人员进出应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 表》(见附录B中表B.1)。 4.1.2设有安防控制室的,专业人员应24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7日备查

1.1小区出入口有专人值守,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执勤。外来人员进出应填写《外来人员进出 》(见附录B中表B.1) 1.2设有安防控制室的,专业人员应24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7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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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全面巡逻每天不少于1次,电梯、消防通道、停车场等重点区域每天巡逻不少于2次。秩序维 护人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记录在《巡逻记录表》(见附录B中表B.2)内,巡逻记录完整规范。 4.2.2对于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治意见建议,配合社区全面整治 排除隐惠。 4.2.3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对水浸、爆管等各 种共用设施设备突发故障应制 的应急处置方案。

值班室收到火警、警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填 警示信号处理记录表》(见附录B中表B.3)

4.4.1应急救援站管理

4.4.1.1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社区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导下,在小区设立应急救援站,承担小区日常 应急救援服务工作。站长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担任,救援站人员由秩序维护人员兼任。 4.4.1.2应急救援站应配备灭火器、铁嵌、手套、沙袋、手电筒、钳子、螺丝刀等必要的应急器械。 4.4.1.3应急救援站应至少确立1名应急救援员,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4.4.1.4应急救援站应建立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4. 4. 2 编制应急预案

4.4.3开展应急救援

5.1.1对小区内原有停车场地进行整治、维修,并充分利用小区内的闲置、公共空间,规划、增建机 动车停车位,施划停车标线,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5.1.2有专人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报告,

DBJ03-48-2012 EPS模块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技术规程DB3707/T10.42020

三门窗未关闭、车内存放贵重物品、漏水 漏油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车箍巡查记录表》

5.2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

5.2.1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十粉火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 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5.2.2在电动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 敷设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6.2消防车道设置与管理

3.2.1严格按照建筑原设计图纸明确消防车道所在位置,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在消防车通道两 则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并对警示牌进行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5.2.2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GB5768.2、GB5768.3 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一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 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cm,线宽 15cm; 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m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 “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6.2.3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 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宽10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标线中央位置沿行 主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整示字样。消防车道禁停警示标志示例见图1、图2和图3

6.2.1严格按照建筑原设计图纸明 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在消防车通道两 则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 寸警示牌进行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6.2.2应根据《中华人 交通安全法》和GB5768.2、GB5768.3

DB3707/T10.42020图1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消防车道禁止占用图2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消防东道停禁止占用图3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6.2.4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11

DBJ61∕T 136-20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DB3707/T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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