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73-2014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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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073-2014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1073-2014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适用于医药工业领域的仓储工程的设计。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医药仓储设施的选址、设计、布局、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环境控制、仓储作业流程、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导原则,旨在保障药品储存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提高仓储作业的效率。

它是医药行业仓储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涵盖了从药品入库、储存、出库整个流程中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于确保药品质量、预防药品变质、防止安全事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涉及到版权问题,PDF格式的完整正版和清晰无水印版本通常需要从官方渠道或具有授权的平台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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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货物实际堆放量确定。

7.3.9自动化立体仓库的地面荷载应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基础 设计条件确定。地面设计、货架基础设计应按设备要求控制不均 匀沉降,

7.3.9自动化立体仓库的地面荷载应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基础

JG∕T 321-2011 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7.3.10地基基础设计应计及地面堆载对地基基础产生的不利 影响。

8.1.1给水排水及雨水系统设计除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

8.1.1给水排水及雨水系统设计除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 足现行国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8.1.2室内外消防系统除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足现行国 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8.1.3仓库内给水排水及雨水系统均应采取防止水渍的措施

8.2.1仓库区生产生活给水应与消防用水分开单独设置。 8.2.2给水管道可能结露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8.2.1仓库区生产生活给水应与消防用水分开单独设

8.3.1仓库内应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8.3.2不经常排水地方的排水管道和附件应采取防止水封干滴 的措施。

8.3.3屋面雨水排放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气候条件及生产使用

8.3.3屋面雨水排放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气候条件及生产使用

年,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 现期的雨水排水量。

8.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4.1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

8.4.1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 重力自流的屋顶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箱供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不得小于DN100;供喷淋 系统出水管不得小于DN100,并应在报警阀组前接人。 2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喷头的最低工作压 力时,应设置屋顶喷淋稳压设施,稳压泵的流量不应小于一个喷头 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最小流量,稳压泵的压力应满足最不利点处 惯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并应采取压力连锁控制稳压泵的开停。稳 压罐的有效水容积不得小于300L。 8.4.2采用屋顶消防水箱的仓储工程,设置重力自流屋顶消防水 箱确有困难时,可设置消防气体顶压设备或者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代替屋顶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应分别设置。 2设备供水压力应分别满足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及喷头的最 低工作压力。 3设备供水流量,对消火栓系统不应小于一个室内消火栓所 需的流量;对喷淋系统,不应小于最不利点处一个喷头在最低工作 压力下的流量。 4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对于消火栓系统,气压水罐的有 效容积应满足10min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对于喷淋系统,应 满足系统最不利点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10min的用 水量。 8.4.3贵重仓库或成品仓库室内喷淋系统宜采用预作用系统,

8.4.2采用屋顶消防水箱的仓储工程,设置重力自流屋顶消

8.4.3贵重仓库或成品仓库室内喷淋系统宜采用预作用系

喷淋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火火系统设计 GB50084的有关规定。

8.4.4高架库货架内安装消防喷淋系统时,应在喷淋头位置

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GB5001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等的有关规定。

001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等的有关规定。 7冷库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 0072的有关规定,

GB50072的有关规定,

9.1.1仓库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 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采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等的有关规定。

9.1.3仓库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气流分布应满足仓库内温度、湿度均 匀度的要求; 2水平方向不同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 设置; 3 温度、湿度要求不同的仓库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 设置; 4叉车充电间和中药材养护间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单独 设置。 9.1.4仓库机械防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9.1.4仓库机械防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9.2.1仓库冬季采暖通风系统的热负荷,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9.2.2仓库中心控制室及主机房、变配电室,不宜采用以热水、蒸 汽为热媒的散热器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采取防止漏水漏汽

冷贝应据现们国家标准《未骏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当室 温小于15℃时,冷负荷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9.3.2阴凉库的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宜设置自然或机械通风系统,确需设置时,应采取防止 结露的措施; 2 经常开启的外门和物流通道进出口应设置空气幕。 9.3.3 仓库取样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间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2 取样间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宜单独设置,并宜独立运行。 9.3.4 仓库中心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等宜采用局部空气调节系 统。中心控制室主机房应设置计算机房专用空气调节系统。 9.3.5仓库的进、排风口应设置防止昆虫、鼠类或其他动物进人 的防护措施

9.3.6中药材养护间应在

段不应穿越其他房间。

10.1.1仓库区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仓储工艺要求确定,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冷库、中心控制室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2自动化库应设置备用电源,并应满足应急操作的最低容量 要求。 10.1.2日 电源进线应设置切断装置,并宜设置在便于操作管理的 地点。 10.1.3仓库通风系统的配电回路,宜根据不同防火分区设置。 10.1.4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集中敷设,并应采取防火 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10.2.1仓库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库照明宜利用自然采光。 2库房照明光源应以高效气体放电灯为主,灯具应采用具有 防护罩、隔热的节能型灯具,灯具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3库房内不得安装碘钨灯、100W以上白炽灯等高热灯具。 4仓库的零炼、退货、包装作业区域照度不应低于2001x;收 货区、发货作业区域不应低于1501x;储存区域不应低于1001x。 10.2.2多层库房内除应设置正常照明外,还应根据需要设置备 用照明系统。走道、楼梯等夜间值班人员进出路线处应设置备用

照明,电源应与库房内止常照明系统分开,控制开关应安装在值班 人员进出方便处。 10.2.3仓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转角 处设置的疏散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10.3.1仓库区的中心控制室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10.3.2自动化立体仓库周边应设置接地点,并应与货架、堆垛机 轨道及周边输送机外壳联接。 10.3.3仓库区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GB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的有关规定。

10.4.1仓库区的消防报警和消防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10.4.2库房高度超过12m时,应设置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 系统。 10.4.3 内类仓库的消防及照明供电系统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 系统。

11.1.1仓库控制和管理方案,应根据仓库用途和规模确定。

1生产仓库,宜与生产装置水平一致; 2 药品经营企业所属大型批发仓库,宜采用集中自动化 控制; 3品种少、对自动化要求不高的仓库,可采用半自动化或人 工控制。

11.2环境监测与设备控制

11.2.1库房内宜设置在线温度、湿度集中显示及记录装置。温 度、湿度监测点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设置。 11.2.2对有不同温度、湿度要求的库房,宜设置独立调节的温湿 度控制装置。 112.3合库自动化输送设备宜设置监控设施

《冶金烧结球团烟气氨法脱硫设计规范 GB50965-2014》度控制装置。 11.2.3仓库自动化输送设备宜设置监控设施

11.2.3仓库自动化输送设备宜设置监控设施

11.3.1仓库区应设置安全防范设施,可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周界 人侵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 11.3.2仓库区的重要区域或岗位宜设置门禁系统。设置门禁系 统时,应和消防系统连锁,并应满足消防疏散的要求。 11.3.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库房内外,均应设置视频监视系统和防入侵报蓄系统, 防入侵报警系统应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11.3.5第一类监控化学品、放射性化学品的库房,宜设置防入侵 报警系统。 11.3.6仓库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 规定

11.3.5第一类监控化学品、放射性化学品的库房,宜设

11.3.6仓库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 规定

11.4.1仓库宜设置适合企业运行的仓库管理系统(WMS)。系 统应保证安全可靠。 11.4.2仓库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仓库业务运营要求; 2应与仓库控制系统(WC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 结合。 11.4.3仓库管理系统硬件基本组成GB 50426-2007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应包括条码打印、条码扫 描、手持RF(无线终端)、工作站、数据服务器及应用服务器等

结合。 11.4.3仓库管理系统硬件基本组成,应包括条码打印、条码扫 描、手持RF(无线终端)、工作站、数据服务器及应用服务器等

12节能、环保、职业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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