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_01-31-2016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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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_01-31-2016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册).pdf简介:

,我无法直接提供PDF文件的详细介绍,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些关于"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册).pdf"的基本信息。这应该是一个专业书籍或手册,通常用于建筑和装饰行业。它可能包含了贵州省建筑项目的计价规则、工程量计算方法、工料单价、施工定额等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工程结算的重要参考文献。定额是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对建筑和装饰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工序和工种制定的参考价格和工作量标准。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查阅该书籍或联系相关专业人士。

GZ_01-31-2016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册).pdf部分内容预览: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3.预制构件圆钢筋 281 4.预制构件带肋钢筋 282 箍筋及其他 284 6.先张法预应力钢筋 ·289 7.后张法预应力钢筋 ·290 8.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 291 9.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植筋 ·295 10.铁件、螺栓 301 11.成型钢筋运输 302

总说明 最新标准全网首发群:141160466

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 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 量中考。 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产生的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 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运杂费之和扣减包装回收值后的2%计 算,其中: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1.3%。 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 相应的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计算,列人综合单价。 (三)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台 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 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 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四)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 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 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定。 (五)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十、本定额所指施工组织设计是指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十一、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项目中已注明其适用口高度外,其他定额项目均按建 筑物檐口高度≤20m(6层)编制,檐口高度>20m(6层)时,施工降效增加的人工、机械按本定额 超高施工增加的规定计算。 十二、本定额中的弧形构件,均指半径≤9m的圆弧构件。 十三、本定额缺项借用其他专业定额项目时,取费仍执行本定额。 十四、本定额中使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 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 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 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 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 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

洁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席(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 (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6.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 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 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 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室外楼梯应并人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项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 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人自然层建筑面积。 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 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 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 的无柱雨蓬。

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T∕CECS G:D85-05-2019 公路用轴组式称重系统技术规程,独立的烟窗、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 、广仓、栈桥等构筑物,

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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