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_15-114-2016_地铁节能工程_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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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_15-114-2016_地铁节能工程_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简介:

"DBJT_15-114-2016_地铁节能工程_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是一个关于地铁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文档。"DBJT"通常是中国地方标准(Debenture of 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and Technology)的缩写,"15-114-2016"是标准的编号,表明这是在2016年发布的一份标准。这份规范详细规定了地铁节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设备安装、检验测试等方面,以确保地铁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和规定,从而实现地铁运营的高效能和低能耗。它对于地铁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施工人员培训以及工程验收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

DBJT_15-114-2016_地铁节能工程_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置,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参 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光源初始光效。 2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4照明设备谐波含量值。 5电线、电缆的导体截面和电阻值。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香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同厂家、同材 质、同类型的,其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抽检2个(套) 500个(套)以上时抽检3个(套)。 同一厂家各种规格电线、电缆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 格。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CJJ 242-2016 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设计规范,按设计要

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 交通照明》GB/T16275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 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各典型功能区域检查不少于2处

7.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

7.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 妾时应牢固、可靠,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7.3.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形(三0

敢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石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 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 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

8.1.1本章适用于地铁电

8.1.1本章适用于地铁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1.2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 范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有关规定 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利目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8.1.3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 3.4.1条的规定。如需重新划分检验批,可按单台电梯或自动扶 梯作为一个检验批来划分

8.1.2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

8.2.1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与节能相关的主要材料、成品、 配件和设备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电梯和自动扶梯规格、型 号、相关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规 定。进场时应作检查验收,验收及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核查确认,并应开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本数是全数拾杰

8.2.2单台电引式乘客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和标准待机能耗应符

8.2.2单台电引式乘客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和标准待机能耗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技术文件资料、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1本章适用于地铁给水排水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1.2给水排水系统节能工程应对与节能有关的以下内容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管道连接点或接口的严密性; 2 管道阀门启闭和仪表的灵敏度; 3给水排水系统水泵设备运转性能 9.1.3给水排水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 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公共区、设备 及管理用房、车站轨行区隧道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9.1.3给水排水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

9.2.1地铁给水排水节能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平成 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不 生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应代表)检香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香记录。各种产品 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和 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效率。 2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3管道和管径的类型、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工作压力。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水泵、管道、设备仪表及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

1水泵的管口与管道连接应严密,无渗水、漏水现象。 2管道固定应牢固、无泄漏,坡度须符合设计要求:水平 管道和水平管道、水平管道和立管的连接、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 连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液压指示计或液位控制装置应指示正确,动作可靠,显 示清晰。 4阀门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其轴线和管线一致:安装 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技术文件资料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水泵及管道应全数检查:设备仪表及阀门按本规 范表3.2.5最小抽样数量的2倍进行抽样,主十管上起切断作用 的团路阀门,应全数检查。 9.2.3给水管道系统应作水压试验:排水管道理设前应作灌水 试验和通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水泵试运转及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记录、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

10. 1 一般规定

本靠适用于地铁节能程业 可控制系统的施 耳 验收。 10.1.2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通风与空气调节 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铺助设备及其管网、供配电与照明、电梯与自 动扶梯、给水排水、乘客导向、站台门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 以及能耗监测系统。 地铁节能工程所涉及的能源回同收利用以及具他与节能有关的 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0.1.3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1.4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试运行,并 对安装质量、监控功能及能耗监测等进行检查和系统检测

10.2.1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 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 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 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 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还 应对下列产品进行重点检查: 1涉及系统集成的部分应在设备进场前进行工厂测试,保 正集成系统各功能复合设计要求。 2自动控制阀门和执行机构应检查相关设计计算书,并校

核阀门口径等参数。 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 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 2.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 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2阀门及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 及流体方向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 管道保温时应作明显标识。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和尺量 检查。 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按20%抽检,不足10台应全部检查 10.2.3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安装并完成系统地 址配置后,在软件加载到现场控制器前,应对综合监控系统工作 站软件功能进行逐项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测试 项自包括:系统集成功能、数据采集功能、报警连锁控制、设备 运行状态显示、远动控制功能、程序参数下载、瞬间保护功能 紧急事故运行模式切换、历史数据处理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10. 2. 4 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和通风与空调系统应同步进行

行与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通风与空调系统稳定时,应进行不少于5d的正常运 行,系统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通风与空调系统不稳定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研究总报告(含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公路、水运等专项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可采用模拟方式进行系统 试运行与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调试报告和试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能,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分区、分类、分系统、分项进行设置和监测。 2对主要能耗系统、大型设备的耗能量(含水、电)、输 出冷量等参数进行监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调用监测数 据及能耗图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显示运行 并具有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10.2.8 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厅、站台照明,应能实现分组控制: 2设备区、公共区、区间照明、广告照明,应能实现分区 分组控制。 检验方法: 1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2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上进 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3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 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224-2018》,在综合监控系统工 作站上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 检测。 10.2.9电梯与自动扶梯宜由BAS实行监控。无人乘行时,应 能实现节能模式运行。 检验方法: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 视,与电梯和自动扶梯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检查放量:全数检测。 10.2.10给水排水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危险水位 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签方法: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 场测控点状态,检测设备的控制功能: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或 现场模拟故障及危险水位,检测故障监视、危险水位报警和保护 功能。 检查量:按系统的50%抽样检测,不足5套全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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