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22-2008 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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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5-22-2008 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pdf简介:

"DBJT 15-22-2008 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pdf" 是一份中国的地方标准文件,全称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的第15部分第22节,发布于2008年。该规程详细规定了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又称PHC管桩)在建筑工程中作为基础施工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PHC管桩是一种常用的深基础形式,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中,由于其承载能力强、施工速度快、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这份标准文件确保了这类桩基施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DBJT 15-22-2008 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注:1对于尚未完成自重固结的土类,不计算其侧摩阻力; 2N为修正后的标准贯入击数:

2N为修正后的标准贯入击数:

对于尚未完成自重固结的土类JT∕T 520-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不计算其

1N为修正后的标准贯人击数。N愈大,9取值愈大; 2黏性土、砂土及碎石类土中桩的端阻力特征值取值,应综合考虑土的密 实度、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径比h/d(b为桩端进人持力层的深度,d 为管桩外径),土愈密实、hg/d愈大,9取值愈高; 3当桩长≤20d且桩端进人N>50的非遇水易软化的强风化岩层,9可取 高值。

生:1N为修正后的标准贯入击数。N愈大,9取值愈大; 2黏性土、砂土及碎石类土中桩的端阻力特征值取值,应综合考虑土的密 实度、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径比h/d(码为桩端进人持力层的深度,d 为管桩外径),土愈密实、h/d愈大,9取值愈高; 3当桩长≤20d且桩端进人N>50的非遇水易软化的强风化岩层,9可取 高值。

5.2.4高应变动测法试桩结果用于确定管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2.5除按地基岩土条件确定管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外

5.2.5除按地基岩土条件确定管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

5.2.5除按地基岩 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外,桩 自温辉店

5.2.5除按地基岩土条件确定管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外,桩 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抗压承载力设计要求。对于轴向受压的 管桩,当不考虑桩身构造配筋的作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拍型何软双应型本组 (kN); Rp——管桩桩身结构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kN),应按 本规程5.2.6条的公式确定。 管桩桩身结构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管桩桩身结构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kN), 本规程5.2.6条的公式确定

本规程5.2.6条的公式确定。 5.2.6管桩桩身结构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2.6管桩桩身结构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

R, =4。f.·A

式中R 管桩桩身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N); 0.75: f 管桩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²),按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取值, C80混凝土,取f.=35.9N/mm:C60混凝土,取 f,=27.5N/mm²; A一一管桩截面面积(mm)。 5.2.7承受竖向拔力的管桩基础,应按下式验算单桩的抗拔承 裁力

5.2.7承受竖向拔力的管桩基础,应按下式验算单桩的抗扰

式中Q—一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单桩桩顶的 竖向拔力(kN);

5.2.8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单桩竖向抗拨承载力特征值宜通过现场竖向抗拨静载荷 试验确定。选择试验桩的位置应考虑工程地质条件的代表性和基 础受力部位的重要性,试验桩数量不得少于3根。单桩竖向抗拔 静载荷试验应按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I

Fu=U,EA,5g io.,+0.9G

5.2.8抗拨拔摩阻力折减系数入,

注:桩的长径比小于20时,入,取较小值。

5.2.9管桩基础的单桩竖向抗拨承载力除应符合本规程5.2.7 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Q.一—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单桩竖向拔力设计值 (kN);

5.2.10承受水平力的管桩基础,其单桩的水平承载力应符合下 列规定:

,当验算与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管桩基础水平承载力时,应满 足下列要求:

(5. 2. 12)

mbo d = EI A

当桩顶位移大于10mm,m值宜适当降低;反之,可适当提高。 2当水平荷载为长期荷载时,应将表列数值乘以0.4启采用。 3m值宜根据桩顶以下主要影响深度2(d+1)m范围内的地基土类别进 行选取,d为管桩外径。

注:1当桩顶位移大于10mm,m值宜适当降低;反之,可适当提高。 2当水平荷载为长期荷载时,应将表列数值乘以0.4启采用。

5.2.13当管桩桩身仅承受弯矩作用时,应符合下列规

一桩身的抗弯承载力设计值(kN·m);当身不充 许开裂时,可按本规程表30.11的耕身抗裂弯矩 除以1.2确定;当桩身允许裂缝出现时,可按本规 程表3.0.11的桩身极限弯矩除以1.6确定,

5.2.14当管桩桩周土体因自重固结或受地面大面积堆载等因素 影响而产生的沉降大于管桩的沉降时,应考虑由此引起的桩侧负 摩擦力对管桩抗压承载力及沉降的影响。当缺乏经验及实测资 料、没有相似条件下的工程类比经验作参考时,侧负摩擦力可 按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一31的有关规 定进行估算。

5.2.15管桩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充许值

5.3构造要求和防腐蚀措施

式中L,—桩顶填芯混凝土深度(mm),不应少于2.0m A一管桩内孔连接钢筋总公称截面面积(mm²); Q.—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单桩竖向拔力设计值 (N);

场试验确定。当缺乏试验资料时,C30的掺微膨胀 剂的填芯混凝土f可取0.30~0.35N/mm; U一一管桩内孔圆周长(mm); f一一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²)。 5.3.3管桩的接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2持力层标准贯入击数N>50时,不宜利用截桩余下部分 作接长施打之用; 3桩的接头抗弯性能不得低于桩身极限弯矩值; :4管桩的连接:当采用电焊接头连接时,应符合本规程 6.4.5条的规定;当采用机啮合接头连接时,应符合本规程 3.0.14条和6.4.6条的规定。采用其他的新型接头,必须通过广 东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 5.3.4下列条件之一的管桩基础宜采用机械啮合接头: 1地下水或地基土对管桩有弱腐蚀或中腐蚀作用时; ,2基桩为抗拔桩时; 3当桩数较多较密集、挤土效应较大时: ·4 在环境温度低于0°C或长期风雨天作业时。 5.3.5: 抗拔桩除按本规程5.1.6条规定外,其接头宜采用机械 啮合接头。若采用电焊焊接时,焊缝坡口尺寸宜按本规程表 3.0.6中规定的坡口尺寸(w×l.)各加大1mm,或由设计人员 提出要求进行特制。若坡口尺寸不加大,则接头焊缝应做10% 的焊缝探伤检查。 5.3.6在地下水或地基土对管桩的混凝土、钢筋和钢零部件有 腐蚀作用的环境下应用的管桩,其防腐蚀措施可按下列规定执 厅: 1用于弱腐蚀或中腐蚀环境下的管桩,其钢筋的内外保护

5.3.3管桩的接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通化(2013)1205 时速205km铁路 隧道外接触悬挂下锚安装图3.3管桩的接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2持力层标准贯入击数N>50时,不宜利用截桩余下部分 作接长施打之用; 3桩的接头抗弯性能不得低于桩身极限弯矩值; :4管桩的连接:当采用电焊接头连接时,应符合本规程 6.4.5条的规定;当采用机械啮合接头连接时,应符合本规程 3.0.14条和6.4.6条的规定。采用其他的新型接头,必须通过广 东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

5.3.4下列条件之一的管桩基础宜采用机械啮合接头:

4在环境温度低于0°℃或长期风雨天作业时。 5.3.5抗拔桩除按本规程5.1.6条规定外,其接头宜采用机械 啮合接头。若采用电焊焊接时,焊缝坡口尺寸宜按本规程表 3.0.6中规定的坡口尺寸(w×l.)各加大1mm,或由设计人员 提出要求进行特制。若坡口尺寸不加大,则接头焊缝应做10% 的焊缝探伤检查。

5.3.6在地下水或地基土对管桩的混凝王、钢筋和钢

1用手弱腐蚀或中腐蚀环境下的管桩,其钢筋的内外保护 层厚度均不应小于40mm(海港工程用管桩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执

6.1.1管桩基础施工前应完成下列

6.1.1管桩基础施工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2调查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和地上管线、建 (构)筑物及障碍物GB∕T 29800-2013 公路监控系统地图板装置,判断可能影响施工或受施工影响的范围和 程度,作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可能受打桩施工影响范围内 的建(构)筑物,应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其作出鉴定,做好 记录; 3处理施工场地内影响打桩的上空及地下障碍物; 4平整及处理施工场地,达到地面平整、排水通畅、打桩 机来回行走不陷机的要求; 5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设置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 点,且标记明显并做好保护; 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 准; 7供电、供水、道路、排水、照明、临设房屋等设施能满 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选择适合本工程施工的打桩架和打桩锤等施工设备:打 桩机安装就位,试运转正常; 9施工现场必要的工作人员到位、配套工种齐备;并向施 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10按计划首批管桩进场且验收合格。

2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国土及规划部门 测量验收报告; 3经审查批准的管桩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纪要; 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打桩设备(打桩机和打桩锤等)的技术性能资料; 6管桩结构配筋图、管桩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现场 验收资料; 7有关管桩承载力、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等。 6.1.3桩尖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合理选用,桩尖的构造 及材料应符合本规程3.0.15条的规定,并应经监理检查和质量 监督检查。: 6.1.4除设计阶段进行静载试验桩以外的各设计等级的管桩基 础工程,在正式开工前均应试打桩。试打桩数量不宜少于工程桩 总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 6.1.5试打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工程桩位置试打桩,试后作工程桩使用; ::2 试打桩的位置、地质条件及其规格、长度具有代表性; 3选择在控制性勘探孔附近; :4施打工艺与工程桩一致,且符合本规程6.4节的有关规 定; 6.1.6试打桩采用高应变动测法配合测试时,宜按下列操作程 序进行: 1按地质勘察资料预估桩长再加3.~4m作为配桩长度,用 正式打桩施工用的打桩锤(或同一型号)按常规方法进行施打, 并做好详细施工记录: 2当桩尖接近设计持力层时暂停锤击,在桩头处装上传感 器,然后启动打桩分析仪并继续锤击; 3当打桩分析仪显示试打桩的瞬时阻力值为2R/α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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