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56-2012(2014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完整清晰正版扫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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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56-2012(2014年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英文名称为"Design and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obile Filling and Refueling Stations"。该规范主要针对汽车加油加气站的设计和施工过程,规定了加油站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

2012年版于2012年发布,2014年版是对该标准的修订和补充,旨在保障汽车加油加气站的安全运营,减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符合我国对于能源设施管理的法规要求。完整清晰的扫描版PDF文件通常包括详细的条文说明、设计示例、施工流程图等内容,为设计者、施工人员、监管机构等提供了操作指南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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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0. 9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表3.0.10LP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3.0.11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设计加气汽车数 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母站服务的子站的个数、规模和服务半径 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 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CNG加气母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20m²。 2CNG常规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30m。 3CNG加气子站内设置有固定储气设施时JC∕T 1048-2007 单晶硅生长用石英坩埚,站内停放的车 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1辆。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瓶时,其 总容积不应超过18m;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时,其总容积不 应超过24m3。 4CNG加气子站内无固定储气设施时,站内停放的车载储

E:带“*”的加气站专指CNG常规加气站以LNG储罐做补充气源的建站 形式。

3.0.12A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或CNG加气子站的

2A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或CNG加气子站的 占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2A的规定。

2A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或CNG加气子站的 占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2A的规定。

表3.0.12A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或CNG 加气子站的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表中括号内数字为CNG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的总容积。

注:表中括号内数字为CNG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的总容积。

3.0.13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3 的规定,

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

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人油罐总容积。 2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当油罐总容科 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²,柴油罐单罐容积不 应大于50m。 3 LPG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 0.14 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 规定。

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²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²,柴油罐单罐容积不 应大于50m。 3 LPG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 14 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4 定

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

注:1柴泊罐容积可折平计人油罐总容积。 2当油罐总容积人于90m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人于50m;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 应大于50m3。 3表中括号内数字为CNG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的总容积。

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柴油罐单罐容积不 应大于50m3。 3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60m3。 16 作为站内储气设施使用的CNG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其

单车储气瓶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24m

4.0.1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 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4.0.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

4.0.5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 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 4. 0. 5的规定。

.5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1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 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 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 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4.0.6LP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PG储罐与站外建(构) 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6的规定。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 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LPG储罐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 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 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门窗的距离,应 按本表一、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增加50%。 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 时,LPG储罐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 70%。 5容量小于或等于10m3的地上LPG储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罐与 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三级站的地上罐安全间距的 80%。 6LPG储罐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的独立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 应低于本表三类保护物安全间距的80%,并不应小于三级站的安全 间距。

4.0.7LP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PG卸车点、加气机、放 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7的 规定。

表4.0.7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1的室外 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站内LPG设备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 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 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 口、门窗的距离,应按本表一、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增加50%。 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 内LPG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5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独立的民用建 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的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的80%,并不应小于11m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1的室外 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站内LPG设备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 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 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 口、门窗的距离,应按本表一、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增加50%。 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 内LPG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5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独立的民用建 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的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的80%,并不应小于11m。

4.0.8CNG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 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8的规定。CNG加 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表4.0.8 的规定。

表4.0.8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 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站内CNG工艺设备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 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 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 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 4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气瓶 的安全间距确定。 5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 时,站内CNG工艺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 全间距的70%。

4.0.9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点、LNG撬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GB 8518-1987 振动桩锤技术条件,不应小于 表4.0.9的规定。LNG加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 安全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0.9的规定。

4.0.9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表4.0.9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5.0.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 钻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 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 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 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 站外。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 路面

5.0.4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LPG储

5.0.5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

1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 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2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在进行平面布置时可按加油机 对待。

区域之外DB31∕T 895-2015 反射隔热涂料组合脱硫石膏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 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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