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833-2017 城镇供热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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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833-2017 城镇供热服务.pdf简介:

"GB/T 33833-2017 城镇供热服务"是中国国家标准,其全称为《城镇供热服务规范》。这个标准于2017年发布,主要针对城镇供热服务行业,规定了城镇供热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它旨在促进城镇供热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供热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用户的权益,推动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包括供热设施的管理、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态度、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是一部指导城镇供热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接收者的操作指南。

GB/T 33833-2017 城镇供热服务.pdf部分内容预览:

4.2.3.1供热经营企业应向热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格的供热产品。 4.2.3.2 供热经营企业供热应为社会公共危机处理提供安全保障。 4.2.3.3供热经营企业应在供暖期内提供全天候应急服务。 4.2.3.4供热服务过程中应保障人员和供热设施的安全,不应因服务质量问题对人身安全、生产、生活 及环境等构成不良影响和危害。 4.2.3.5供热经营企业应依法保护热用户信息

4.2.3.1供热经营企业应向热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格的供热产品。 4.2.3.2 供热经营企业供热应为社会公共危机处理提供安全保障。 4.2.3.3供热经营企业应在供暖期内提供全天候应急服务。 4.2.3.4供热服务过程中应保障人员和供热设施的安全,不应因服务质量问题对人身安 及环境等构成不良影响和危害。 4.2.3.5供热经营企业应依法保护热用户信息

供热经营企业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响应热用户在用热时对供热质量、维修和安 理诉求。

JC∕T 2417-2017 四硼酸锂压电单晶供热经营企业应向热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 温度不应低于18℃。 注1: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具体依据GB50736一2012中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注2:可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 注3: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6.1.1供热经营企业应采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经济的供热技术和工艺,不宜超负荷运行。 6.1.2 供热经营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供热系统运行方案,并应加强运行工况的调节。 6.1.3 供热经营企业在当地法定供暖期内不应延后开始、中止或提前结束供热。 6.1.41 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行事故 率。供热经营企业应按CJ88的规定对供热设施进行运行维护。 6.1.5 供热经营企业应在供暖期前进行供热系统注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应提前进行公告。 6.1.6 供热经营企业应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供热经营企业对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应按 GB/T50893的规定执行。 6.1.7向供热经营企业供应热能、水电、燃料的单位.应按约定参数保障供应

GB/T338332017

6.2.1供热经营企业应接CJJ88的规定对供热系统进行管理。 6.2.2供热经营企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应定期更新;应建立应急预 案管理体系,并应定期组织演练。 6.2.3供热经营企业应对生产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6.2.4供热经营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和警示标志。 6.2.5供热经营企业应指导热用户科学安全用热,并应向热用户发放供热安全使用手册。供热安全使 用手册应包括下列内容

6.4.2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措施、应急保障等内容 6.4.3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应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 辆及通讯设备等。供暖期间应实行24h全天应急备勤。 6.4.4供热经营企业应按CJ203的规定对发生故障的供热设施进行抢修。 6.4.5当因故障临时中断供热时,供热经营企业应采取下列措施:

闻媒体以及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和热用户应予以配合。 6.4.6当发生供热设施泄漏等紧急情况需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且无法联系到热用户时,应通知当 地公安部门予以配合

7.2.4信息服务可包括下列提供渠道:

7.3.1服务场所应安全、整洁、布局合理,可设置值班、储物、休息等区域。服务窗

服务场所应安全、整洁、布局合理,可设置值班、储物、休息等区域。服务窗口应设置服务

GB/T33833—2017

GB/T33833—2017

7.3.2服务场所外应设置规范的标志和营业时间牌,内部应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筹,并应按7.2.3的规定 明示供热服务信息。 7.3.3服务场所应向热用户提供查询相关资料的方式,可设置热用户自助查询的计算机终端。 7.3.4服务窗口宜安装实时录音及图像装置。 7.3.5当因特殊原因影响业务办理时,应张贴通知公告

7.4.1在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服务人员应明确向申请人说明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流程、相关 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政策依据。 7.4.2供热经营企业对用热申请的审核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受理。 7.4.3供热经营企业不应拒绝符合用热条件的用热申请者。对超出供热专营区域供热管道负荷能力 的用热申请者,应告知原因和解决建议。 7.4.4供热经营企业应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除应符合国家对于供用热合同的规定 外,还可包括下列内容: a)供热的种类、质量和相关数据; b) 热用户的计费标准、违约责任及滞纳金标准; 供热设施安装、维修、更新的责任; d 供热经营企业免费服务的项目、内容; e)双方约定的其他供热服务细节。 7.4.5办理增、减、停、复热等业务时,供热经营企业应核实热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做好备查登记,并 依据相关政策及标准进行热费结算。

7.6.1供暖期内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热用户室内供暖温度抽测制度,并应定期对用户室内供暖温度进 行检测。 7.6.2室温抽测结果应由检测员和热用户当场签字,不应随意填写或改写。 7.6.3室温抽测点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热用户与热源或热力站的距离,以及不同楼栋、不同朝向、不同楼 层等因素

7.6.4室温抽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应在正常供热时进行; b)应记录测量环境的即时状态

C 应在关闭户门和外窗30min后进行; d) 抽测时散热装置应无覆盖物; e) 传感器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他冷、热源干扰; 读数时检测员不应走动。

7.7.1对未安装热计量表、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的热用户,房屋面积应按房屋产权 进行计算。 7.7.2对安装热计量表、热水表的热用户,供热经营企业应按约定的时间周期抄表。 7.7.3热费价格调整时,供热经营企业应及时告知热用户

GB/T 338332017

供热服务人员应配合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工作,并应妥善保存属于理赔范围的损坏部件,取待 意之后再行处理。 供热服务人员接到理算报告后,应及时将理算金额通知受损热用户。

务质量的评价应实行企业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

供热经营企业应依据本标准建立供热服务质量自我评价体系。供热经营企业自我评价 T19001的规定实施。

10.3.1社会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定期开展热用户满意度测评; 政府主管部门、协会、社会评价机构以及消费者组织等对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 利用媒体公布供热服务质量评价结果。 0.3.2 评价数据可由以下渠道获得: a 市民信访、投诉; b)社会评价及调查机构对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C) 热用户调查、专项服务项目咨询、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评议以 及对企业服务窗口的调香

b)社会评价及调查机构对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热用户调查、专项服务项目咨询、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评议以及对企业服务窗口的调查

GB/T 37543-2019标准下载10.4.1供热设施抢修响应率应按式(1)计算

Q 供热设施抢修响应率; n 一规定时间内抢修合格次数; N——抢修总次数。

10.4.2投诉处理及时率应按式(2)计算

式中: 投诉处理及时率; 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投诉次数; 合理投诉总次数。 10.4.3投诉办结率应按式(3)计算:

式中: B投诉办结率; m一规定时间内投诉办结次数。 10.4.4报修处理响应率应按式(4)计算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施工工艺标准Ri 报修处理响应率; Wi 规定时间内报修处理响应次数 W——报修处理总次数。 10.4.5报修处理及时率应按式(5)计算:

R2 报修处理及时率; U2 规定时间内报修及时处理次数。 6供热经营企业应定期向热用户公布供热设施抢修响应率、投诉处理及时率、投诉办结率 响应率和报修处理及时率数据。 7评价指标目标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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