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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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pdf简介:

"DB44/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是广东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它详细规定了该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以及完工后的验收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标准。

该标准涵盖了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选择和配置、网络架构设计、设备安装与布线、系统功能测试、性能验证、系统调试、验收检查等内容。它旨在确保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火灾早期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公共安全。

简而言之,这是广东省对于无线火灾报警系统实施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所有在该省范围内进行无线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项目都必须遵循此规范。

DB44/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3.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验收。 3.3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4. 1. 1一般规定

DB44/T 18562016

4.1.1.6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设备应采用一个通信协议,多个设备同时发出报警信号时,报 警信号不去失。 4.1.1.7在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的无线频率范围内,不同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间应保证无 线射频信号间不会相互干扰。 4.1.1.8当其他设备和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失去通信能力时,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300s内检测 到并在之后的100s内显示出通信故障的设备。

12套农村住宅设计方案4.1.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2.3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不应在电磁场干 无线屏蔽及其他影响无线设备工作的环境附近

4.1.3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2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4.3火灭探测器的选择

5. 2. 1 一般规定

DB44/T 18562016

报警系统的质量管理和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应符

5.2.1.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 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5.2.1.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 (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5.2.1.3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5.2.1.4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5.2.2.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线部分布线应符合GB50166相关规定。 5.2.2.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组件与上一级的通信设备(如无线中继器或无线火灾报警控制 器)间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本标准4的要求。

5.2.3系统设备的安装

5.2.3.5无线中继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无线中继器应安装在不易触及的位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b)无线中继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障碍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c)无线中继器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安装在轻质墙上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d)无线中继器附近应张贴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禁止调节天线方向"的警示标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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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5. 2. 4 系统接地

5.3.1.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5.3.1.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标准第5.2.1.1~5.2.1.4条所列条文及调试必需的 其它文件。 5.3.1.3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5.3.1.4调试负责人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5. 3. 2 调试准备

5.3.3系统设备的调试

5.3.3.2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3.2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的调试应符合下

a)调试前应确定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无线火灾声和/或光警折 器等设备均已接通电源,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也已正确连接,方可接通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b)按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无线火多 报警控制器应符合标准要求: 1)使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无线火灾探测器之间的通信中断(如断开探测器电源等),无 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300s内测到故障信号,并在接下来的100s内确认并显示;在故障状态下,使 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无线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 言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无线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无线火灾报警控制 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2)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3) 检查屏蔽功能; 检查自检功能; 5) 使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断路,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 发出故障信号; 6)使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任一支路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 态,检查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负载能力和报警信号完整性,第一个报警信号应在10s内显示,最后 个应在100s内显示,无报警信号丢失; 7)检查主、备用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并在备用电源工作的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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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第f款检查; 8) 使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任一采用电池供电的无线设备的电池达到欠压报警阈值,无 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无线设备的欠压故障信息。 9)检查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表测量。

8)使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任一采用电池供电的无线设备的电池达到欠压报警阈值, (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无线设备的欠压故障信息。 9)检查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a)使全楼内的任一报警触发设备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建筑内的所有无线火灾声和/或光誉 器应在30s内启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表测量

a 无线中继器在制造商规定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b)无线中继器的功能能应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说明书、观察检查。

5.3.3.5无线模块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给无线输入模块提供模拟的输入信号,检查并记录无线输入模块动作、点亮动作指示灯情况 和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无线输入模块动作信息情况; b)操作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无线输出模块动作,检查无线输出模块的动作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5.3.4系统电源调试

5.3.4.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备用电源和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调试应符合GB50166相关规定。 5.3.4.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所有采用电池供电的设备,为其更换电压达到欠压报警阈值的电 池,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无线模块欠压故障信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4.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所有采用电池供电的设备,为其更换电压达到欠压报警阈值的电

CJJ∕T 278-2017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5.3.5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

5.3.5.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调试应符合GB50166相关规定。 5.3.5.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所有采用无线通信的设备,断开其与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间的通 信,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300s内检测到故障信息,并在接下来的100s内确认并显示无线设备的 故障报警信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仪表测量,观察检查。

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应符合GB50166和本标

DB44/T1856—201F

DB44/T18562016

报警系统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GB50166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2按GB50166相关规定验收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3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标准5.2.3的要求;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 查; 3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标准5.3.3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6.3.4无线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无线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标准5.2.3的要求;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无线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对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3 无线火灾探测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按本标准5.3.3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6.3.5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应满足本标准5.2.3的要求;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对设计文件、观 察检查; 3施加适当推力或模拟动作时,无线报警按钮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6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标准5.2.3和GB50166相关规定;检验方法:尺量、观 察检查; 2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对设计文件、观察 检查; 3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标准5.3.3的要求逐项检查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站场控制设备自控:清管器通过指示器技术规格书,结果应符合要求; 4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时,其功能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要 求;检验方法: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 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无线模块动作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动作情况、 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 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5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时,其功能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要 求;检验方法: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 无线模块动作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动作情况、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 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7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备用电源的验收应符

等合GB5016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电池供电的设备的电源验收应按本标准5.3.4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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