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620-2015 地铁场所用LED照明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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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620-2015 地铁场所用LED照明设计标准.pdf简介:

DB44/T 1620-2015《地铁场所用LED照明设计标准》是一部针对地铁场所LED照明设计的专业技术标准。该标准由中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系列发布,于2015年发布实施。它主要规定了地铁站台、隧道、车站、列车车厢等各种地铁场所内LED照明的设计要求,包括LED灯具的选择、布局、照度、颜色温度、能效、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地铁场所的照明效果,提高能效,节省能源,同时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视觉舒适度和安全性。通过遵循此标准,可以确保地铁照明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提升地铁的整体环境质量,适应地铁行业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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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16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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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地铁场所用LED照明灯具、照明控制装置应通过国家产品认证。 4.1.2灯具光源应选用符合RoHS标准,灯具应采用B级或以上阻燃材料制造的。 4.1.3 LED照明灯具的光生物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0145的规定。 4.1.4 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应符合标准GB24906的规定 4.1.5消防应急灯具应符合GB17945的相关规定。 4.1.6车辆基地露天及开放场所的灯具安装应符合GB7000.5的抗风性能要求;行车 具安装应满足隧道最大风速30m/s下的安全要求。

LED照明灯具的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 GB17625.1、GB17625.2、GB/Z17625.5、GB/T 17626.8和GB/T18595的规定, 且灯具电流总谐波含量≤10%

4.4.1应根据识别颜色要求和场所特点陕09J04-3 内装修(吊顶) 09系列建筑图集,选用相应显色指数的LED光源。 4.4.2站厅、站台等公共场所的光源色温宜保持一致。

4.5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4.5.1应根据照明场所的环境条件选用LED灯具: a)在有防尘防水要求环境(如隧道),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65; 在车站出入口外顶棚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 在振动较大场所(如隧道)使用的灯具,应具有防振和防脱措施 d 在易受机械损伤、光源自行脱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应有防护 措施; e 隧道及车辆段检修场所应选用耐腐蚀材料制造的灯具; f)在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的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4.5.2隧道灯具应采用灯具与安装构件组合式灯具, 安装构件应采用不锈材料

4.6照明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照明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GB17167的相关

呈设计阶段,照明设计图应由设计单位按本标准

工图及装修照明施工图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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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地铁场所用LED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5.2地铁场所用LED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过渡照明。 5.3地铁场所用LED照明方式及照明种类的设置应符合GB/T16275附录A的规定

6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过渡照明

6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过渡照明

6.2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 6.3疏散照明照度和设置应符合GB50157及GB/T16275的规定。 6.4一般工作场所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应小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6.5在中央控制室、车站控制室、站长室、消防泵房、变配电房等应急指挥和应急设备应用场所的备 用照明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50%。 6.6由正常照明转换为应急照明的时间不应大于1S,应急照明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6.7应急照明电源宜采用集中电源形式。 6.8LED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符合GB17945标准的规定。

非24h连续运营的地铁公共场所,如:站台、站厅、通道、楼梯等的值班照明,其照度值应不低 千正常照明标准值的10%

6. 10 过渡照明

地铁场所用过渡照明的计算应符合GB/T16275的规定

场所、办公室、休息室等一般照明照度应符合表

表1LED照明标准值

DB44/T16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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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LED照明标准值(续)

7.2.1地铁公共场所、办公室等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应不小于0.7,而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 度不应小于0.5。 7.2.2室内非作业区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作业区一般照明照度的1/3。

7.2.1地铁公共场所、办公室等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应不小于0.7,而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 度不应小于0.5。 7.2.2室内非作业区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作业区一般照明照度的1/3。

3.1地铁场所用LED照明光源的色温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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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初始相关色温的要求

作的房间和经常有人活动的公共场所,其各表面

8.1地铁场所用LED照明照度标准值应按照以下系列分级:11x,21x,31x,51x,101x,151x, 201x,301x,501x,751x,1001x,1501x,2001x,3001x,500lx,7501x 8.2照度标准值为维持平均照度值,其2年内的维护系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场所LED照明标准值、统一眩光值应符合 根据建筑等级、使用情况、所处地区 年站站台、站厅、通道等公共场所的照度可提高或降低一个照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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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应任两定规定的照受个 进行照明节能评价。 9.2地铁场所用LED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GB/T16275中规定的目标值的要求。当按表1的规定提 高或降低一级照度标准值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小。

9.3.1尤其对车辆基地中的停车库、检修库和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等大面积场所,照明应能分 区控制,宜制定可靠合理的调光节能方案。 9.3.2车站应设置在非运营时间只保留应急照明和值班照明的自动控制和集中控制装置。 9.3.3应设置分区控制装置,满足车站在非运营期间的局部作业需求。 9.3.4车站出入口外或高架车站灯具宜采用时控或光控,在天然光达到照度标准时可自动关闭。 9.3.5有条件时,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地面或高架场所照明宜首 先考虑天然光的利用。 9.3.6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9.3.6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

照明电压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照明电压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JC∕T 2046-2011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套生产设备 通用技术要求电压应符合GB50034的

10. 2照明配电系统

10.2.1应急照明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接自供电系统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b)蓄电池(或干电池)装置,包括灯具自带蓄电池(或干电池)、集中设置或分散设置的蓄电池装 置; c)自备发电机组; d)以上任意两种方式的组合。 10.2.2疏散照明的出口标志灯和指向标志灯、消防时需开启的导向标志灯箱宜用蓄电池(或干电池) 装置。 10.2.3车站宜按负荷类型设置电能表;车辆基地宜按单体建筑或维修车间设置电能表;办公楼宜按 部门设置电能表;地铁商铺宜按租户设置电能表。 10.2.4照明配电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10.2.1应急照明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1照明配电干线和分支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电缆或照明母线,分支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 10.3.2照明配电线路应按负荷计算电流和灯端允许电压值选择导体截面积。 10.3.3三相配电线路中性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10.3.4接地线截面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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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措施。 10.4.2设备房、管理用房照明应采用分组控制GB 24265-2009 硅藻土助滤剂,每个房间照明开关数不宜少于2组(只设置1只光 原的除外) 10.4.3车站公共区应急照明(包括应急导向标识照明)宜采用常亮方式。车站设备管理区、区间应 急照明平时可以控制,火灾时强制开启。 10.4.4车站出入口地面等可以利用天然光的部分应单独回路配电并采用自动控制。 10.4.5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等建筑的走道、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节能自 熄开关、自动控制或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10.4.6控制中心大厅、大型会议室、景观照明等宜采用适宜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条件允许时可采 用自动调光控制。

控制措施。 10.4.2设备房、管理用房照明应采用分组控制,每个房间照明开关数不宜少于2组(只设置1只光 源的除外) 10.4.3车站公共区应急照明(包括应急导向标识照明)宜采用常亮方式。车站设备管理区、区间应 急照明平时可以控制,火灾时强制开启。 10.4.4车站出入口地面等可以利用天然光的部分应单独回路配电并采用自动控制。 10.4.5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等建筑的走道、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节能自 熄开关、自动控制或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10.4.6控制中心大厅、大型会议室、景观照明等宜采用适宜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条件允许时可采 用自动调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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