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20年9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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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20年9月).pdf简介:

《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20年9月发布)是一份技术规范文件,主要针对浙江省的城市桥梁隧道的防灾与安全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要求和指导。这份导则旨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保障公众安全,确保在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影响下,桥梁隧道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危险。

该技术导则可能涵盖了内容如下: 1. 监测系统的设置原则:如何科学合理地布置监测设备,以覆盖所有可能的风险点。 2. 监测参数:明确需要监测的关键参数,如结构应力、位移、振动、温度、渗水情况等。 3. 监测方法:推荐使用的技术手段,如传感器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 4. 数据处理与分析:对监测数据的实时处理、预警阈值设定以及数据分析方法的指导。 5. 应急响应机制:如何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应急响应策略和应急预案。 6. 维护与管理:对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和定期评估的要求。

这份导则为浙江省的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有助于提高桥梁隧道的管理水平和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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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类别,按照监测对象的不同,应按表2.1

2.2.2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类别,按照监测对象的不同,应按表2.1 进行分类,

GB∕T 36515-2018 混凝土制品机械 砌块成型机安全要求表2.1监测系统的类别划分

存在专项风险源(灾害)的 专项监测参数;能自动获取数据并预 C类 专项监测 桥梁隧道 警

应根据桥梁结构的重要性系数、技术状况和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的类别

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的类别

2. 3. 监测对象与内容

2.3.1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的主要对象是运行期内的城市桥梁隧道,为桥 梁隧道安全风险管控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持,为安全管理提供客观、科学的决策数 据。 2.3.2重点监测以特大型、特殊结构桥梁和特长、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为对象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整体性能状态、重要部件安全状态、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 为规律。

2.3.1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的主要对象是运行期内的城市桥梁隧道,为桥 梁隧道安全风险管控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持,为安全管理提供客观、科学的决策数

2.3.2重点监测以特大型、特殊结构桥梁和特长、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为对象,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整体性能状态、重要部件安全状态、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 为规律。

要包括受损部件(部位)的安全状态、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为规律 2.3.4专项监测以存在专项安全风险源的桥梁隧道为对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 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为规律

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为规律

2.4.1监测系统建设主要涉及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系统运维、 科研咨询等单位

实施单位、运维单位、科研咨询单位各方落实建设任务,保障安全、质量与进度 及时组织验收报批等工作,

织相关人员、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来布置监测点,完成硬件、软件的安装调 试,并负责后期的质保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实施单位可采取一体化的模式 组织实施。

2.4.5系统监理单位一般是由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助业主单位,根据 合同、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对系统实施单位进行 全过程监理,及时组织验收,保障监测系统建设实施的安全顺利进行。 2.4.6系统运维单位是在设计文件、建设方案、验收文件的基础上,对监测系 统进行日常管理,掌握监测系统状态,及时评估和预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系统 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处理,编制相应监测报告,以供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参考。

3.1.1监测系统的构建应遵循“实用、先进、可靠、经济”原则,可扩展性与兼 容性高,便于维护更换,确保系统长期稳定工作。 3.1.2监测系统应结合桥梁隧道结构特点、技术状况、自然环境、交通状况和 风险源等,在风险源辨识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专项设计。 3.1.31 监测系统设计宜采用模块化结构,各模块或子系统之间相对独立、有序 融合,应方便维护、更换、扩展和升级。 3.1.4在系统软硬件正常维护和更换条件下,A类监测系统应与被监测桥梁隧 道的剩余使用寿命相同;B类监测系统应与被监测桥梁隧道受损部件(部位)的 不安全状态,或专项风险源(灾害)的持续时间相同;C类监测系统应与专项风 险源(灾害)的持续时间相同。 3.1.5监测系统的安装实施应不影响桥梁隧道结构承载力,避免对结构防腐等 防护工程造成损坏,造成损伤的要及时修补。 3.1.6重点监测系统,监测内容和测点布置应在结构计算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 进行整体设计;一般监测系统,应基于受损部件(部位)或专项风险源(灾害) 的分析和评估进行集约设计;专项监测系统,应基于专项安全风险评估进行针对 性设计

3.1.7监测系统测点布置应尽量使用表贴式或悬挂式,当需要采用理设式时,

应保证不破坏防水和结构主体。监测系统自身的供电和网络应优先遵循利旧原 则,避免重复建设。

3.1.9 监测系统设计与构建,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3.1.10新建桥梁隧道监测系统的建设,应调研地区监控平台的系统、数据的要 求,

3.1.10新建桥梁隧道监测系统的建设,应调研地区监控平台的系统、数据的要 求。

3.2. 监测系统构成

3.2.1监测系统应包括传感器模块、数据采集及传输模块、数据分析与管理模 块、数据安全预警模块、评估模块,并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将各个模块集成为统 协调的整体,汇聚到监控中心。如图3.1所示

3.2.1监测系统应包括传感器模块、数据采集及传输模块、数据分析与管理模

图3.1监测系统主要构成图

3.2.2监控中心应包括支撑系统运行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等,是系统监控信 息的最终汇集数据、交换共享、辅助决策和指挥调度的中心,以及支撑系统运行 的平台。

响应,应能量测桥梁隧道结构和运行环境的状态。 3.2.4 数据采集及传输模块应包括采集、传输硬件设备和采集传输控制软件: 能实现传感器信号的采集,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信号传输至监控中心,应保 证数据不失真

能实现传感器信号的采集,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信号传输至监控中心, 证数据不失真,

3.2.5数据处理模块应包括计算机设备、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应具

3.2.6数据管理模块应具有对数据库和计算机操作系统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控

3.2.6数据管理模块应具有对数据库和计算机操作系统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控 制的功能,应具备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定义、数据操作、数据库的运行管理和维 护等功能。

3.2.7结构安全预警模块应包括安全预警模块和界面显示模块,应具备在桥梁 隧道运行期间出现异常或者危险状态时进行预警以及运行状态信息显示等功能, 3.2.8监测系统设计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2.7结构安全预警模块应包括安全预警模块和界面显示模块,应具备在桥梁

a)桥梁隧道主体结构计算分析与风险源辨识、评估 b)总体方案设计 c)系统模块组成及其工作流程、功能设计、细化设

c)系统模块组成及其工作流程、功能设计、细化设计及集成方案

d)监测内容、测点、方法、设备和安装方案 e)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管理和分析方案 f)监测系统供电、通信方法及保护措施方案 g)监控中心设计

2.9城市桥梁隧道的监测内容、测点布置、传感器精度、采集频率等指标要 求,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

3.3.桥梁监测内容及测点布置

3.3.1桥梁监测内容的选取应密切结合桥梁具体条件,按监测系统分类确定运 行状态监测系统类别后,统筹安排、合理布设。

3.3.2城市桥梁的监测内容可分为三类:

3.4.隧道监测内容与测点布置

3.4.1城市运行隧道的监测对象应包括机电设施、运行环境、洞口边坡、结构 病害等方面

3.5. 防灾专项监测系统

3.5.1专项监测系统主要针对专项风险源(灾害)开展监测,包括桥梁防船撞 监测与预警系统、交通超限监测与预警系统、桥梁防冲刷监测与预警系统、结构 变形监测与预警系统、隧道滑坡监测与预警系统等,但不限于此,应根据实际情 况构建。

桥梁防船撞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江河主航道上大型桥梁的主动防撞监控和

3.5.2桥梁防船撞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江河主航道上大型桥梁的主动

预警,系统可通过视频监控、S及雷达等手段进行监测,预警通航船舶撞击桥 梁的风险,

3.5.3交通超限监测与预警系统包括车辆超重、超高、超宽三种类型。

3.5.4超重车辆监测宜采用不停车称重方法,称重数据作为执法依据的称重仪 器应定期校准标定。

3.5.5车辆超高、超宽监测宜采用激光车辆监测系统,通常由长高轮扫描激 光传感器、宽高轮廓扫描激光传感器和中央数据采集器构成。 3.5.6 桥梁防冲刷监测应根据桥址处水流速度、含沙址等水文参数以及设计允 许冲刷深度,综合选定监测设备类型,可选用声呐传感器。 3.5.7 声呐传感器探头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和指向角度,应根据被测桥墩形 式、墩身基础类型、尺寸和水流特点等进行综合考虑DB32∕T 4021-2021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标准,专项设计确定。 3.5.8结构变形的监测系统应根据具体结构形式进行设计,可配合使用非接触 全场变形测试系统,主要应用于结构的长期变形、振动等项目的监测。系统由观

全场变形测试系统,主要应用于结构的长期变形、振动等项目的监测。系统由观 测点位、现场图像采集工业相机、自动化控制器、分析软件和评价软件构成。

3.5.9非接触监测系统要与其他监测系统进行深入融合与联动,形成相互校验、

3.5.9非接触监测系统要与其他监测系统进行深入融合与联动,形成相互校验、 相互补充的监测组合。将非接触监测与称重系统的结合,宜建立触发机制,形成 超载车辆对桥梁影响的专项评价。

相互补充的监测组合。将非接触监测与称重系统的结合,宜建立触发机制,形成 超载车辆对桥梁影响的专项评价。 3.5.10隧道洞口边坡主要监测项目包括:边坡位移、深层位移、洞口边坡松散 孤石、护坡结构内力、降雨量等。洞口边坡监测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

4.1.1 监测系统的实施主要包括软件硬件系统的实施和组织与管理两大方面。 4.1.2 监测系统硬件主要包括传感器、防护设备、采集及传输设备、储存设备 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4.1.2 监测系统硬件主要包括传感器、防护设备、采集及传输设备、储存设备 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4.1.3 监测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软件、数据采集与传输软件、数 据分析处理软件、预警模块等。 4.1.4 监测系统应选择成熟、稳定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同等条件下优先智 能化的监测系统T∕CBCA 007-2021 湿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4.1.5监测系统设计单位,实施单位应根据合同、投标方案、上级批

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 4.1.6为了保障监测系统准确实施,建议业主单位牵头,组织系统设计单位 实施单位和科研咨询单位组成技术团队,以保证监测系统实施的进行。 4.1.7监测系统实施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管理单位及监管部门, 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4.1.8 监测系统建设初步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应对系统进行 试,并进行相关可靠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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